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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多金公子捡到宝》->正文
第一章

    遥远的古惑大陆上,分布着四个古老的国度,分别是东炽、西崆、北渝、南绦;东炽国地处东方,国力富强、民风淳朴,当朝国君信奉佛教,并奉国都东雍城外大相国寺的主持佛印法师为国师,听说佛印法师常常被国君邀请入宫,探讨佛法。故在百姓民众中也刮起了一股礼佛之风,茶楼酒肆常常能听到善男信女在讨论佛道。

    听闻最近常被提及、众人称赞的便是佛印法师写在寺院墙壁上的那首《四戒诗》──

    「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里边藏,谁能跳出圈外头,不活百岁寿也长。」

    可是,世上总有一些另类之人……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东时,楚家酒庄的东家楚欢伯持着从不离身的酒葫芦,一边打着酒嗝,一边摇着头,「差矣差矣,三杯能和万事,一醉善解千仇。若是没有美酒,哪里谈得朋友?」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西时,豪门大户花家公子花无忧,则淡定得多,他坐在金碧楼里,搂着新晋花魁悠哉悠哉地听姑娘唱着小曲,「小心肝,你说,若是人人都不好色,非去做那柳下惠,无人欢爱,那岂不是路断人稀,自此无後了?」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南时,大同钱庄掌柜金不遗连头都没抬,只是将手中的金算盘打得噼啪作响,「世间财,谁不爱,怎麽,小哥,你不爱钱?那你这三吊钱送我好不好?」

    当这首佛诗传到城北时,万福镖局的镖头荆冲一掌拍碎面前的八仙桌,铜铃大的双目怒瞪着面前犹自说笑的人,「你什麽意思,你是说我脾气不好?」

    听闻这位传话的小哥,当天就被吓得卧倒在床。

    有好事之人将四人的话「委婉」地转达给了佛印法师,希望佛印法师能够度他四人「改邪归正」。

    佛印法师却轻拈佛珠、微微一笑,「万事皆有定数,四戒公子的克星已至,已是劫数难逃。劫即是缘,缘即是劫,阿弥陀佛。」

    这缘与劫的关系,没人弄得明白,但是四戒公子的「名号」却广为流传,如今东雍城内男女老少,都在等着看四戒公子的劫数该如何上演……

    ★★★

    夏日炎炎,火辣辣的阳光肆意地照射着大地,将东雍城内的青石砖晒得滚烫。原本人声鼎沸的商业一条街,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也渐渐安静了下来,人们大都回家避暑或者进了茶馆喝茶,唯有处於城南商街中央位置、挂着大大招牌的大同钱庄里,还噼哩啪啦地传出阵阵算盘声。

    大同钱庄是东雍城最大的钱庄,城里有三分之一的钱财都在大同钱庄里流动、交易着。今天柜上的夥计阿崔请了假,钱掌柜本想临时请个人帮忙招呼客人、倒倒茶水干些杂活儿,可是东家却偏偏不肯。

    哎,谁让自己的东家是东雍城有名的小气财神──「财公子」金不遗呢!

    钱掌柜擦了擦额上的汗,看着主柜上的东家,只见金不遗修长的五指在金灿灿的算盘上飞快地舞动着,另一只手则飞快地点算着银两,往往身後的夥计还来不及将客人的存金收起,他便已经开始接待下一位客人了。

    「东家,这麽热的天,你先休息一下吧!剩下的我带着他们做就行了。」送走了今日最後一位客人後,钱掌柜忙劝着劳累了一天的东家快去休息。

    金不遗拿出帕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看了看眼前的钱掌柜,「没关系,我不觉得累,钱掌柜将大家今日的往来明细拿来,我帮你拢拢帐。」

    从金不遗创立大同钱庄时,钱掌柜就在这里了,他是大同钱庄的第一位掌柜,也是金不遗深信的人,在他心里,钱掌柜更像是他的一位长辈。

    钱掌柜笑着摇了摇头,自己的这个东家呀,一点都不辜负财公子的「美名」,最喜欢听见算盘声,最爱看帐上的钱越来越多,最最关键的便是──最不喜欢花银子,夥计请假,宁可自己汗流浃背辛苦一日,也不肯拿出五十文钱雇个小工。

    於是乎,大同钱庄里出现了一幕,东家埋首在帐本里飞快地舞动算盘,钱掌柜带着夥计坐在一旁喝茶的奇怪景象。

    在金算盘上「龙飞凤舞」了一段时间之後,金不遗看了看帐上的数字,又摸了摸面前的银两,才一脸满足地挨着钱掌柜坐了下来。

    两人正说着话,门口的夥计匆匆走了进来,「老板,有您的信,是枫华城来的。」

    「哦?」金不遗急忙接了过来,枫华城里可有他最尊贵的客户之一──当今圣上的亲叔叔七王爷顾岱王爷。

    这几年大同钱庄的生意越来越好,金不遗有心要将钱庄扩大,这第一桩便是在枫华城开个分号,可是若想开这个分号,他肯定要得到城主──顾岱王爷的首肯才可以。

    当年要不是造化弄人,恐怕这大同钱庄早就在枫华城落了根,这几年他曾隐晦地提及此事,可是都被顾岱王爷含糊其词地打发了。不知这次顾岱王爷主动来信,是否是他的一个好机会?

    金不遗将手中的信笺拆开,仔细一看,顿时笑了起来,「钱掌柜,你要快点帮我物色一个新掌柜了。」

    「莫非是枫华城那边……」在大同钱庄多年,钱掌柜怎麽不知道这位年轻东家的心思?他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不由得喜上眉梢,大同钱庄要是开了分号,那就更了不得了。

    「是啊,顾岱王爷说,可以安排大同分号一事,只是有个条件。」

    「什麽条件?」

    「帮王爷照顾他的宝贝女儿怡和郡主。」一提到怡和郡主,金不遗的眉头不由得紧紧皱在一起。

    「啊,怡和郡主,不就是五年前破坏了东家和顾岱王爷合作的那个刁蛮郡主?」

    这一次,连钱掌柜都一起摇起了头。这个怡和郡主出了名的刁蛮,五年前他陪着年仅十六岁的东家去拜访顾岱王爷,顺便劝说顾岱王爷注资,一同开大同钱庄。

    东家与顾岱王爷一拍即合,王爷赏识东家小小年纪便有如此精明,日後必定能成大器。双方本已经达成了意向,马上就要签订合约时,偏偏年仅十岁的怡和郡主不知从哪里跑出来,缠着东家与她一起玩耍。东家推说等合约签订後再陪郡主玩耍,却不料因此惹恼了郡主。

    怡和郡主大哭大闹,不许王爷与东家签约,顾岱王爷只有这麽一个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竟然真的因为女儿的一句话,而取消了双方协议。

    虽然後来顾岱王爷答应,如果日後大同钱庄开业,一定将自己府中的银两交由大同钱庄打理,可是毕竟破坏了当初东家想在枫华城立足的初衷。

    幸好,东家化悲痛为力量,一气之下转战都城,用了短短三年时间,便在东雍城创下了大同钱庄的金字招牌。

    不过,钱掌柜自然知道,当年枫华城的事情已经成了东家心里的痛,否则东家如今也不会非要到枫华城去开分号。

    「东家,听说这怡和郡主这几年越发刁蛮,这一次顾岱王爷虽然提出的条件诱人,可是却也说明,这次事情并不好办呀!」

    钱掌柜生怕东家又吃了郡主的亏。虽然东家在生意上精明能干,可是说到与女孩子相处,可就比色公子花无忧差远了,否则怎麽会已经年逾二十了,身边连一个女子都没有呢?当然,这恐怕也与东家的「小气爱财」有一定的关系。

    「刁蛮是肯定的了,否则这一次怡和郡主也不可能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

    「是,顾岱王爷是这样说的。只是不知道原因是什麽,可能跟前段时间传言皇上要给怡和郡主赐婚一事有关吧?否则为什麽顾岱王爷知道郡主要到东雍城来?没准儿这个刁蛮郡主是来京城找皇帝堂兄麻烦的。」一想到这刁蛮郡主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主仆两人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不过,既然这次她是离家逃出来的,那麽我也不会让她再恣意破坏我与王爷的约定。哼,我定会将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金不遗气鼓鼓地瞪着眼睛,心里又不免回忆起五年前的伤心事。

    钱掌柜看着年轻的东家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心中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东家的话,恐怕只能听听了,顾岱王爷拿分店做饵,分明就是让东家不敢欺负自己的宝贝女儿啊!

    「对了,东家,这郡主大概何时到东雍城?可有郡主画像?我好安排人去迎接郡主。」金不遗小气,家里除了一个看门扫院的老人家就没有任何人了,所以,钱掌柜已经习惯了帮他打点一些事情。

    「呃……王爷信中没提。」金不遗这才想起来,除了五年前那一面,他连郡主的名讳也不知晓,只记得郡主的脸圆乎乎的,一身华贵的衣衫和首饰,其余的便没有一点印象了。

    「没关系,明日我去城门口等着,保证能认出郡主来。」金不遗拍了拍胸口,当年,他可是被郡主奢华的穿戴所深深吸引,在暗处可没少偷偷打量,也因此发现,怡和郡主偏好蔷薇花,所有的衣物上都绣着大朵大朵的蔷薇花,连身上都飘着蔷薇粉的香气。

    在钱掌柜狐疑的目光中,金不遗将顾岱王爷的信收到了怀里,想着若日後郡主不相信他,也可以做个凭证。

    「放心,钱掌柜相信我准没错。对了,你们快点把手里的工作收拾收拾早点回去吧,一会儿天就黑了。」金不遗得意洋洋地走出店铺,好似那大同分号已经在枫华城开业了呢!

    「好。」钱掌柜笑了笑,便吩咐店铺的夥计打烊了。

    大同钱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天色一黑就打烊,一开始新来的夥计还觉得东家真是个好人,从不剥削夥计,可是後来便摸出了门道──其实是金不遗不舍得花烛火钱,才让大夥一定要在天黑前干完手中的活。

    虽然很多夥计都说金不遗吝啬,可是钱掌柜知道,其实这个东家对自己更加吝啬。

    他曾去过东家家里,若不是东家在屋子里吃饭,他都不敢相信那样小而旧的一个房子居然是堂堂大同钱庄老板的家。庭院普通窄小不说,连桌子上的饭菜也极其简陋,甚至都不如他这个掌柜的吃得好。

    可是,这种在别人眼中十分「艰苦」的生活,金不遗却过得自得其乐,也只有钱掌柜知道他曾受过的苦,才会理解他的不易。

    ★★★

    金不遗是个彻彻底底的行动派,第二日一早便换了一身青衫,坐到城门口的小酒馆里,悠哉悠哉地「守株待兔」。

    每日一早,金不遗便坐在小酒馆靠窗的位置,要一壶凉水,然後从袖笼里拿出自己带的花生米,斜倚窗前,看城门处人来人往,尤其是年轻的女子,他都要多看两眼。

    夏日炎炎,来往的客官大都要点爽口的凉菜或者解渴的茶水,像金不遗这般只喝免费的凉水,不点任何吃食的倒也少见。幸好小二识得他,也知道这位财公子的作风秉性,故也不与其计较。

    一连在城门处等了十日,金不遗的耐心都快要耗尽了,一双狭长的凤眼也因为过度疲劳而微微发红。他抬手揉了揉双眼,待再看过去时,城门处出现了一位姑娘。

    只见这位姑娘骑在一匹浑身黝黑的马匹之上,白净的脸庞,尖尖的下巴,乌黑的长发俐落地斜挽了一个圆髻,斜插了一根银簪,两根小辫子垂在肩头用彩色的线绑着,一身淡蓝色的布衣,马背上还拴着一个碎花包袱。

    她挽着缰绳端坐在马背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似随意地打量着四周,似乎在思考着下一刻该去哪里?

    金不遗起身走出了茶馆,微眯着双眼,远远地打量了几番,嘴角不由地翘了起来。

    虽然这姑娘衣着简朴,可是头上那雕着蔷薇花的簪子却不是一般百姓家所能有的。那簪子虽是银制的,可是所用的绝非只是普通银子,分明是南绦国的银制品。

    南绦国出产的银虽然颜色不如东炽白亮,可是却胜在质地较硬,最适合做女子的首饰,只是每年产量极少,只有一小部分才能流通到东炽,也都被送入了宫中,普通百姓难得一见,若不是金不遗有几个南绦的生意夥伴曾给他看过这种银制品,今日他恐怕也认不出来,只当这银簪是年头久了。

    昂贵的银簪,蔷薇花样式,十四、五岁的年纪,除了怡和郡主还能是谁?虽然与自己脑海里胖嘟嘟的印象有所区别,而且怡和郡主还故作低调,伪装成一般百姓,可是金不遗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和眼光的。

    金不遗的目光一直盯着人家,怡和郡主自然很快便发现了。只见她乌溜溜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着金不遗,嘴角微撇,手中的马鞭扬了起来,冲着金不遗比划了两下。

    金不遗露出雪白的牙齿,冲着怡和郡主嘿嘿一笑,起身走出了小酒馆。

    怡和郡主见他出来,双腿一夹马肚,马儿便快走了几步,将金不遗甩在了身後。可是也巧,正赶上对面有几个孩童嬉闹着朝这边跑来,怡和郡主急忙用力扯住缰绳,马儿嘶叫着扬起前腿,挺立起身子扯成了一条直线,将马背上的怡和郡主险些摔到了地上,幸好怡和郡主死死夹住马肚,那马儿转了几个圈之後,终於停在了原地。

    立在一旁的金不遗早已吓出了一头冷汗,若是怡和郡主受了伤,他开店的美梦估计又要泡汤了。金不遗抬手擦了擦汗,忙上前将被马儿甩出、落在地上的包袱捡了起来。

    包袱落在地上有些散了,首饰、衣裳有些都露了出来,统一的蔷薇花纹,看得金不遗心中一阵阵激动,恨不得立刻就扑上去与怡和郡主相认,让她乖乖地住到自己的地界去,然後等着顾岱王爷拿着合同上门。

    可是想归想,金不遗也知道,依着怡和郡主的性子,若是知道他是奉她爹爹的授意来照顾她的,那自己一定会被这个刁蛮郡主吃得死死的,搞不好,一个不顺心,自己的宏图伟业就被她给破坏了。

    他可不能那麽傻,这一次,他一定要智取,将这个刁蛮郡主收服,让她心服口服地跟在自己身後做应声虫。

    「还给我。」

    当金不遗还在美滋滋地因自己的计谋而兴奋时,怡和郡主已经走到他身边,一把夺回了自己的包袱,还附送金不遗一个大白眼。

    「喂……」还未自我介绍,这刁蛮郡主就想溜,那怎麽行?金不遗急忙几步上前,挽住了缰绳。

    谁知道,怡和郡主竟一抖缰绳将他的手甩开,随後马鞭一挥,骑着马儿就走开了。

    看着怡和郡主离去的背影,金不遗恨得牙根痒痒的。哼,在这东雍城里,看你还能逃去哪里!

    越往城里,街上人越多起来,马儿越走越慢,笑笑回头看了看身後,见金不遗没有追来,便索性下马步行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踏入东雍城,以往她最远就去过邻近的大镇,毕竟是都城,繁华与喧闹都是其他城镇无法比拟的。尤其是街道两旁的楼阁,雕梁画栋、丹楹刻桷,一间间店铺比邻,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看了看两旁林立的招牌,笑笑捏了捏身後的包袱,咬了咬牙,大眼睛咕噜噜一转,便往一旁的小巷子里走去。

    走在青石板的路面,看着两旁被金色光晕笼罩的、或高或低、或奢华或低调的房屋,隔着略薄的鞋底感受着脚心处传来的微微震颤,笑笑只觉得一切都完美极了。

    她牵着马,想找间不起眼的小客栈入住两晚,谁知还没找到客栈,就被几个人拦了下来。

    「你们想干什麽?」

    一看对面几个男子猥琐的样子,笑笑便知道自己遇到了小混混。想不到天子脚下,光天白日里,居然也有如此大胆的贼人?她握着包袱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小小的关节泛起了青白。

    「呵呵,小姐,别怕。咱们不过是肚子饿了,想跟你讨碗饭吃。」混混们嬉笑着,可是看向包袱的眼睛却泛着绿光。

    从城门口,他们便盯上了她。那包袱里的首饰、衣裳可都是好东西,转手一卖,这一个月都不用再出来干活了。他们本想跟着她,摸清了她的住处,然後再伺机去偷。却不料,笑笑放着阳关大路不走,偏偏自己走进了属於他们「根据地」的小胡同,虽然是青天白日里,可是这巷子本就是他们的地盘,此刻又见不到几个人影,倒也方便他们下手了。

    几个人笑嘻嘻地越靠越近,笑笑牵着马儿往後退了两步,「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要喊人了。」她故意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可是心里却怕得很。

    流氓混混偷东西抢劫,她看得多了,可是却是第一次成为「主角」。

    「哈哈,你喊呀,我们也想听听呢!看看这里谁敢管这闲事。」为首的一人走上前来,伸手就要扯她的包袱。

    笑笑一转身躲了过去,下一刻便在马儿背上狠狠地掐了一下,受惊的马儿朝着几个混混嘶叫着奔了过去,笑笑则拽紧了包袱,没头没脑地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巷子又窄又长,她刚刚一路上又光顾着看两旁的风光,也没留心是怎麽拐了进来的。几个转弯之後,人便有些晕乎乎的了。她哪里知道,这是东雍城有名的迷宫巷,不在城里住上几年,根本摸不出门道。

    笑笑一路狂奔着,耳旁混混们嬉笑的声音却清晰地传了过来,她的心越来越慌,手心里都是汗,她大叫了几声,可是除了空荡荡的回音,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嗨!」对面的巷口,一个小混混冲着她挥着手。

    笑笑忙调转方向,没跑上两步,却又看到另一张龌龊的脸正对着她恶心地笑。

    她又转了一个弯,迎面而来的正是刚刚为首的那个男子。

    笑笑剧烈地喘息着,将包袱死死地抱在怀里。她摸索着从怀里掏出了两个银锭扔了过去,「给你们,放我走。」

    虽然明知这些人不会善罢甘休,可是笑笑却还是盲目地抱着一丝希望。怀里是她好不容易得到的东西,她不能就这样轻易放弃。

    「嘿嘿,这点银子就想打发我们哥几个,有点少吧?」

    「是啊是啊,老大,你看这小妞挺水灵的,那皮肤白得跟细瓷似的,要不咱再辛苦一下,顺便劫个色?」

    「哈哈,老大,等下你拔头筹,兄弟们给你助威。」

    几个人下流的笑声在巷子里回荡,笑笑只觉得浑身发抖,她喘息着,一双眼睛却不停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斜对面的墙上有一个缺口,如果她速度够快的话,应该能跳出去。只是……

    看着越来越近的几人,笑笑狠狠地咬了咬牙,心一横,暗暗握住了包袱里的一根头钗。

    「住手!」

    笑笑拿着头钗的手刚要挥舞出去,便听到一声怒吼,吓得她一哆嗦,险些将头钗都吓掉了。

    几个混混也是一惊,回头一看。

    只见一个精瘦的男子站在巷口,一手扶着墙,然後在……喘着粗气。

    「放、放了她……」

    来者正是金不遗,他一路跟着笑笑,虽然中间曾跟丢了一段,可是幸好却又找到了。谁知道,这个刁蛮郡主却拐进了迷宫巷,害得他一路好找,早知道如此,早上就该多吃半个馒头。

    「呦,是金老板啊,今天刮的什麽风啊,怎麽金老板对哥几个的生意也感兴趣?」为首的混混虽然嬉笑着,可是神色却多有不满。

    东雍城内,黑道白道自有自的规矩,他们不去打有头有脸的主儿的主意,这些大老爷也不会主动来找他们,更遑论像金不遗这般的角色,简直就是坏了道上的规矩。

    「她、她是我朋友……」金不遗终於顺了口气,一双狭长的凤眼朝笑笑眨了眨,笑笑倒也机灵,抱着包裹便想趁着几个混混不注意的时候跑过去。

    不料她刚迈开腿,便被那混混揪住了衣服领子,像抓小鸡仔般地将她抓了起来。

    「朋友?哼!」带头的混混冷笑了一声,「那就麻烦金老板的朋友报一下金老板的全名吧!」

    金不遗出了名的一毛不拔,除了与其并称为四戒公子的三位公子外,就再也没听说他还有其他朋友。

    笑笑早就被吓得慌了神,哪里还玩得了这猜名字的游戏?哼哈了半天,硬是没憋出半个字。

    「金老板,对不起了。既然她不是你的朋友,那咱们也就不客气了。」说完,为首的混混便带着其他人,拖着笑笑朝外走去。

    金不遗哪里能让他们带走怡和郡主,急忙上前阻拦,一来一去,也不知道是谁先碰上了谁,吵吵闹闹间,几个人便动了手。

    若说是打算盘,金不遗这双手可是数一数二的好手;可是若论起打架,那可是一顶一的「废物」。双方纠缠还不到片刻,金不遗便被打倒在地,除了发出几声「抗议」外,毫无招架还手之力。

    躲在墙角里的笑笑,一边用双手捂着眼睛,从指缝间不忍地看着金不遗被打的惨状,一边悄悄地朝着有缺口的那面墙悄悄溜过去。

    「对不起了,金大爷,你狗熊救美,也算是死得其所。笑笑会永远记得你,每年的这个时候会给你上炷香的。」笑笑一边溜,一边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笑笑好不容易溜到墙边,还没被人发现,刚要爬上墙头,便看到一道巨大的黑影从墙那边一跃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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