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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驯夫花魁》->正文
第二章

    夏祈儿无奈地摇摇,只好等她念个够了,情绪稍稍降下来后,才接口道:“那个男人,名唤北陵飞鹰,是西北边陲飞鹰堡的堡主,他坐拥通往西北小国的甬道,可以称得上是一方的土皇帝。”

    “那又怎样?”

    只可惜,丁怜儿没有被说服,尤其,那个西北边陲的土皇帝,跟她这个身处于京都的歌姬根本没有交集可言。

    “怜儿,北陵飞鹰最大的兴趣是听曲,这可能跟他的娘曾经是西北域名震一时的歌姬有关。”看了眼丁怜儿脸上的表情,但显然,她一点都不乐衷于听北陵飞鹰的身世,“我只能说,那男人能从一个身分低微的歌姬之子,跃身为雄踞一方的霸主,北陵飞鹰不好惹。”言下之意,就算见到了,也别去惹人家。

    “那男人是白手兴家的?”终于有一样引起了丁怜儿对北陵飞鹰的兴趣。

    “嗯,因为是父不详的原故,从小北陵飞鹰就受到不少的白眼,以及冷言冷语的对待。”

    “瞧他那身的傲气,我还以为他是什么皇亲国戚,又或者是首富二代。”居然将姿态摆得那么高!丁怜儿更气了,“居然这么瞧不起人,他自己还不是一个父不详的……”

    “怜儿……”眼见妹子快要说出不经大脑的话,夏祈儿皱起眉,冷声地打断她:“不要被怒气影响了你的判断力,更不要因为怒气,而说出教你往后会后悔的话,明白了吗?”

    被这么一训,满腔的怒火仿佛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了下来似的,丁怜儿谁也不怕,但却怕眼前这位似姐似母、似师似友的祈儿姐姐,谁的话丁怜儿都不听,唯独是夏祈儿,她几乎是句句都听进耳。

    “我知道了。”脑袋畏缩似地缩了缩,再也不敢口出狂言。

    “怜儿,年纪不小了,不能总是这么任性。”

    看着那失了采的水眸,夏祈儿轻叹口气,伸手抚了抚她的小脑袋,算是安抚她。

    “我也没有办法,就是控制不了自己嘛。”软着嗓,丁怜儿可怜兮兮地撒着娇。

    她的嗓,清脆时犹如黄莺出谷、琴音琤琤;呢喃时却犹如丝竹乐器、缠绵婉转,这样的嗓,一撒起娇来时,可说得上是万夫莫敌,即使是同样身为女子的夏祈儿,也鲜少不是在这撒娇声下酥麻了耳。

    “你……”

    看着眼前明明已经十七,是个大姑娘的丁怜儿,可在夏祈儿以及大伙儿心头,这小妮子就像永远都还没有长大似的,但夏祈儿开始认为,不能再放任这小妮子再娇纵下去,是时候,得受点教训了!

    “方才我已经跟嬷嬷说过了,五天后,你跟我一起到华兴寺里参佛一个月,好好地训练一下你的耐性,以及改改你那娇纵得无法无天的性子。”

    夏祈儿快刀斩乱麻地说,以免自己会在她的软语下放弃这个决定。

    “什……么?”丁怜儿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她可没有忘记上一次自己被逼着到寺里参佛,她的脚跪得有多麻,她的手因为抄写得太多太多的经文而有多酸,而距离上次还只不过是过了三个多月,现在这个酷刑又要再来一遍了!

    “祈儿姐姐,怜儿答应你,接下来天天都去唱曲儿,白天乖乖的练新曲,你别要我跟着你去参佛好不?”祭出一千零一招的哀求姿态,这一招无往而不利,每次都能成功,“好啦,好啦,怜儿会乖乖的。”小手扯着夏祈儿的衣袖,撒娇地摇了摇,企图用可爱的表情跟嗓音,迷惑心软的夏祈儿。

    差一点,夏祈儿就会被她迷了去,可是,这一次她可是打定了主意,而且还跟月嬷嬷保证,这趟参佛之行,必定要让这个小妮子开点儿窍,不可以成天都要别人迁就着她,不可以时时都要别人依着她的意而行,她要为自己以前所犯下的错,也就是把这小妮子宠成这样子而负点责任。

    首先,她就要将丁怜儿带往寺庙里参佛,让梵音好好洗涤她的心灵。

    虽然这对丁怜儿而言是一场可怕的酷刑,比起参佛,丁怜儿情愿天天练着一百支曲,可是,这一次,绝对不能让放纵她。

    于是,夏祈儿缓缓地,摇了摇头。

    “祈儿姐姐……”丁怜儿还在做垂死的挣扎,把嗓儿放得更软,

    可是,她的娇还没有来得及撒,夏祈儿已经用斩钉截铁的语气对她说:“怜儿,如果你想在寺里再待久一点,你知道,我绝不会介意的。”

    语气很淡,并没有多大的起伏,但丁怜儿却悻悻然地闭上了嘴。

    正如夏祈儿所言,她是绝不会介意在寺庙里待久一点,或许,要她待上一辈子,她也不会介意。

    可是,丁怜儿却不愿意,噘着唇,她知道,这一回她确实是逃不过了,唉,她的脚,她的手哪,这一次都不知道会麻上多久、酸上多久,真是的……

    车厢中被人铺上一层厚厚的毯子,尽管马车在道上奔驰,但车厢中的人儿也绝对感觉不到那可怕的颠簸。

    丁怜儿生着闷气,幼稚地背对夏祈儿以及夏荷、冬梅而坐。

    她在生气,还在生众人逼着她来参佛的气。

    她都已经说了,她肯乖乖地练曲,她肯乖乖地上台唱曲,也不会因为一些无知的宾客坏了她的规距而拂袖而去,可是,她的“保证”一点都没有打动阁内任何的人。

    因为,只要夏祈儿打定了主意,再也没有人可以劝她改变初衷,所以,丁怜儿就被逼着来了。

    一想到,接下来的好些日子,都要跪着抄经念佛,她的头就一阵阵的疼,她的手就一阵阵的酸,她的腿就一阵阵的麻。

    思及此,她好哀好怨地往后,看向已经在悠然自得,拿起了一本佛经细阅的夏祈儿一眼。

    轻叹一声,她如此哀怨的目光,夏祈儿怎可能感觉不到?只是,她还是自顾自的看着佛经,不让小妮子感觉到她的反应,就怕小妮子会没完没了的闹下去。

    轻哼了声,丁怜儿忿忿地拿过冬梅递上来的莲子茶,看着杯中那颗颗浑圆可爱、晶白透光的小小莲子,她的气就消了一大半。

    因为,这莲子,是在夏末初秋时,夏祈儿不惧寒又不怕冷地涉水到荷花池,亲自给她采来的;因为莲子具有镇静安神、补中益气、健脾养胃等等的功效,那对她的嗓以及中气都好。

    她爱生气,娇蛮任性,可她却也心软,一点点的小事都足以教她气消,教她驯服,孬孬地,她爬到夏祈儿身边,软软地坐着,像只可怜的小长毛猫儿似的依偎在夏祈儿的身边。

    见状,夏荷与冬梅相视一笑,庆幸自己都有把莲子给带来。

    夏祈儿则是爱怜地摸摸小妹的头,唇边忍不住地露出一抹宠溺的浅笑,“你这妮子,就懂得骗人对你掏心掏肺的。”这是众人的心声,尤她最是。

    丁怜儿努努鼻尖,心底纳闷她什么时候骗人对她掏心掏肺了?如果真是,她怎么会落得到寺庙参佛的下场了?

    车上无人出声,一派的安宁自在。

    然而下一刻,奔驰中的马车冷不防地刹停,巨大的冲击力教车上四个女子无不摔个东西不分,头昏脑胀的。

    众人好不容易坐起身,却听到,车外传来一声的吆喝声。

    “把车上的人交出来,否则格杀勿论!”

    丁怜儿心底一惊,揪紧了夏祈儿的衣袖,“怎么回事?”

    夏祈儿皱起眉,她们都不敢掀开隔开车厢与外界的一幕垂布,蓦地,一只染血的大掌探了进来,撩起了垂布。

    “四位请在我们拖延来人时,速速逃跑!”脸上染血的侍卫大口地喘着气,显然正陷于苦战之中。

    夏祈儿点头,牵起丁怜儿,要夏荷、冬梅跟牢在自己身后,便在侍卫的掩护下逃出车厢,往一旁的丛林跑去。

    丁怜儿死命地跑,不懂为什么只是一趟的参佛之行,却会变成一场的追捕,身后传至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更是教她怕得直发抖。

    夏祈儿也听到了,也知道以她们四个的体力,根本就不敌那些训练有素的追兵,侧首看了眼丁怜儿眼中的恐惧,双眼看到了不远处有一丛的树丛,大小刚好让一个人躲起来。

    当下,她想也不想,将丁怜儿推到那树丛当中。

    “怜儿,躲好,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许出来,只要一听到那些人离开,你马上回美人阁,听清楚了吗?”

    丁怜儿含泪,直觉地捉紧夏祈儿的衣袖,她不想与夏祈儿分开,尤其,她知道,夏祈儿这样做,是想去引开追兵的注意力,让她可以平安无恙地回到美人阁。

    她安全了,可是夏祈儿跟夏荷、冬梅呢?

    扯开丁怜儿紧捉住不放的衣袖,夏祈儿诀别似地摸了摸她的小脸,而后领着夏荷与冬梅,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丁怜儿瞪大了一双眼儿,从树丛的隙缝间,看了到十数个身着黑衣的人,追往夏祈儿那边的方向。

    “那里少了一个女人,你们赶快在四周瞧瞧,看那个女人会不会躲在这里。”

    她听到其中一个看似头目的人这样说道,然后三个的黑衣人便往着她这个方向走来。

    她摀住自己的小嘴,不敢让自己的呼吸声或者是喘息声被这些人听到,但她无法控制自己巨大的心跳声,她好怕,好怕这些人会听到她的心跳声而找到她。

    在初冬里的阴天,一颗颗的冷汗,淌下她如玉的小脸,再被棉袄吸走。

    其中一个的黑衣人,越走越近,甚至开始拿长剑,劈扫过一丛丛的树,眼见,那长剑的剑尖,快要扫过她的面,她阖起眼,等待下一刻会发生的事。

    “够了,头目说捉到那三个的女人了,咱们走!”

    一个嗓响起,阻止了那挥向她的剑尖,却同时诉说着一个残酷的消息。

    他们,捉到了夏祈儿跟夏荷、冬梅!

    “还有那一个呢?”

    “不打紧,只要有那三个就够了,咱们快走,免得东窗事发!”

    “是!”

    耳中听着那些对话,眼中看着那些黑衣人离开的背影,还有三具显然已经昏了过去的软软女体,丁怜儿呼吸一窒,多想冲出去救回她们。

    可是,她不能以一敌众,更何况,她不像蓝绫,她不懂武,她的冲动,只会教自己同时也陷入困境,帮不了她们,咬着唇,她强自地压下眼泪跟呜咽。

    她一定要保住自己,然后回美人阁,向众人求救。

    她一定要回夏祈儿,以及夏荷、冬梅。

    一定要!

    北陵飞鹰皱起了一双剑眉,抬头看向那一朵朵从天而降的初雪。

    这场的雪,来得比预期的早,虽然再大的风雪,他的商队也不放在眼里,他们训练有素,能克服最克难的天气与各种状况,但在风雪下行走,始终会对货物不好,尤其,这一趟,他进了大量的绫纙绸缎。

    这些昂贵的布料,虽然就抵御不了北方严酷的天气,根本就做不成衣服,对飞鹰堡而言,这些东西搁在堡里,根本就一点用处也没有,然而,对一些大商家而言,它们却是身分的象征,只有有钱有势有权的人,才能买得起绫纙绸缎。

    这是人的贪婪、人的爱现,所以,尽管这批的绫纙绸缎对他们而言毫无实用可言,但他还是很乐于买下这批的货,再转卖给西北方的小国或者是大商贾,做这笔的大买卖。

    “加紧前进。”他沉声地命令,为了保这些布料的干爽,不被雪风侵坏,必须在初雪变成大风雪前,赶到下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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