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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俏狐狸难逃大野狼》->正文
第七章

    错误

    假如爱情可以解释

    誓言可以修改

    假如你我的相遇

    可以重新安排

    那么

    生活就会比较容易

    假如有一天

    我终于能将你忘记

    然而这不是

    随便传说的故事

    也不是明天才要

    上演的戏剧

    我无法找出原稿

    然后将你

    将你一笔抹去

    这是一首席慕蓉的诗,写在我刚开没多久的咖啡简餐坊里。

    六个月前,我向芷芯说了声抱歉,便离开了商业界。

    余董事长没有挽留我,因为大陆方面的餐厅营运都已上了轨道,我的位置可以很轻松的找到人取代,但是他仍很厚道的给了我一笔为数不小的奖金。

    「如果-想回来,还是随时可以回来。」

    「巧巧,-这个大叛徒!」芷芯的话有时还回荡在我的耳边。

    店内放了一些给客人看的商业周刊和杂志,程仕-的花边新闻似乎愈来愈多了,一下子和哪位窜起的名歌星或知名模特儿,一下子又和哪位名媛淑女有暧昧关系,感情世界扑朔迷离。

    看着一篇篇报导,说不心痛是骗人的。

    但是远离了业界,至少可以眼不见为净,少听一些令人不悦的八卦。

    「老板娘,双冬焖肉、沙茶牛柳、糖醋排骨饭各一份!」店里请的服务生阿秀的声音,一下子把我拉回现实。

    我赶紧做好简餐,请阿秀端到客人桌上。

    「老板娘,一桌的客人想见。」

    我放下锅铲,将海鲜烩饭端给阿秀,扯掉围裙,擦了擦油腻的双手,从厨房走出来。

    「巧巧?果真是-!」

    「王至文?你怎么会来?」见到王至文,我吓了一跳,他不像是会来这种小店的人。

    「我的员工跟我说,这附近新开了一家很精致的简餐店,而且有一位美丽的老板娘。」王至文恭维的说道。

    「真的好吃吗?」我有些疑惑的问道。虽然我曾在餐厅打过工,但是现在所做出来的菜全都是以前妈妈教我的。

    「那当然喽,我可是美食主义者呢!」王至文放下手中的筷子,以一种炽热的眼神望着我。「-为什么像四年前一样,什么都不说就消失了呢?」

    「我不喜欢商界的尔虞我诈。」我看着王至文,说出从来没有对人说过的真心话。「一开始我是为了争一口气,因为我是私生女,我不愿被父亲和刘夫人、刘灵姿看不起,所以我努力想证明我自己的能力。」我仰起头来,不让眼泪流下来。「可惜我错了,那并不是我想要的。见到我父亲濒临破产我并不好受,我其实并不想报复他们,我只是为我自己的不幸不甘心而已,那实在是很幼稚……」

    「巧巧……」

    「谢谢你来找我。」

    「-还有我,-绝对不是一个人,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让-知道什么叫作幸福的。」

    「……」我无法回答。

    「给我机会。

    「我心里有人,那对你不公平。」我必须说出事实,才不会让王至文愈陷愈深。

    「在爱情世界里,什么都是公平的,不管是有钱人还是乞丐,都会被爱,都会爱人;不论是谁,都有可能会失恋、或单恋。所以我不觉得爱-对我有什么不公平。」

    「你是个傻子,原来你那么笨!」我开始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

    「喂,没礼貌,我可是拥有MBA学位的!」

    王至文离开后,我的心情开始复杂了起来。

    我们台湾人说不划算,广东人说不抵。

    在两人世界里,只有一张被爱的椅子,谁坐在被爱的椅子上,另外一个站着的人就是活受罪。

    在感情里,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只有抵不抵。

    父母爱孩子,甚至愿意为他们舍去生命,只要他们觉得值得,就是值得。

    为情所困的男女,为了对方付出一切,也是自己心甘情愿。

    程仕-是我的初恋,我不知道什么叫作刻骨铭心,但是我无法忘怀。

    他依旧能在脂粉堆中打滚,我却无法再轻易接受一份新的感情,这多不公平,但却是我自愿的,怨不得别人。

    之后,王至文几乎天天来店里报到,有时还带着员工一起来消费。

    做生意的,岂有赶客人的道理?只是,我心里一直觉得对王至文有所亏欠。

    「老板娘,二桌的客人想请-出去一下。」

    又来了!我胡乱的抹了抹双手,走了出去。

    「王至文,你不知道我在忙吗?」话才说完,我马上有咬到舌头的感觉,因为来的人不是王至文,是程仕。

    「-倒是和王至文很熟嘛!」几个月不见,程仕-整个人显得清瘦许多,大概是忙于周旋在女人堆中累坏了吧。

    「你点菜了吗?」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程仕-,只好装作没听到他说的话。

    「你介绍一下吧,老板娘。」程仕-很粗鲁的把菜单丢在桌上。

    「我们店里最多客人点的是糖醋排骨套餐,不喜欢油腻也可以点清蒸鳕鱼,沙茶牛肉和双冬焖肉也都有很多客人喜欢。附汤有冬瓜蛤蛎汤和萝卜排骨汤,点套餐附四十元以下饮料一杯,点简餐饮料半价。」我如数家珍的将菜单公式化的背出,尽量表现出像对待任何一位普通客人一样。

    「给我一杯咖啡。」

    「先生,您不先用餐吗?」

    「我只要咖啡。」

    「生先需要什么咖啡呢?」

    「随便。」

    「空腹喝咖啡伤胃。」我想都没想,就冒出了这句话。

    「-不懂得顾客至上的道理吗?」程仕-的表情很邪恶。「还是-这句话,不是对顾客说的?」

    「厨房还在忙,我先走了,不好意思。」

    「-为什么要那么冷淡?」

    我匆匆躲进厨房。

    没料到,好死不死,阿秀告诉我,王至文也来了。

    「老板娘,-好红喔!」阿秀暧昧的笑了笑。「人人有希望,个个没把握,真不知道花落谁家……」

    「-还不快去煮咖啡!」

    这个阿秀,真是愈来愈没大没小了!

    不过,到底是谁有希望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是爱人好?还是被爱好?真是个难解的习题。

    「老板娘,外面那两个人好像气氛怪怪的,-要不要出去看一下呀?」阿秀收盘子回来时小声的问我。

    「都已经是大人了,难道还会像三岁小孩子一样打架吗?」我嘴上虽是这么说,但是心底还是有些担心,拿在手里的杯子不慎从手里掉到水槽里,发出「铿」的一声。

    我看我还是出去看一下状况好了。

    王至文和程仕-分别站在小桌的两边互瞪着,剑拔弩张。

    「至文,你来啦,我试做了一道新菜,你要不要尝尝看?」我赶紧将王至文拉到一旁,以免这两个人打起来。

    程仕-瞪着我和王至文的目光像要杀人似的,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

    忽然,他一把拉住我,在我还来不及反应之前,将我强行抱离简餐坊。

    碰!

    「好痛!」我几乎是被程仕-用丢的丢到车后座。

    「-也知道痛?原来-也会痛啊?」程仕-挑衅的语气和阴沉的脸,让我丝毫不敢轻举妄动。

    「你不要生气嘛!」虽然不知道撒娇有没有用,不过姑且试试好了。「笑一个。」我伸手捏捏他有棱有角的俊逸脸庞。

    「-到底要我拿-怎么办?」程仕-无预警的转过身来抱住我。「-说,我到底要怎么做?怎么做-才不会一声不响的跑掉?」

    车厢里,程仕-的声音除了压抑、愤怒和些许的无奈之外,似乎还有一些无法言喻的情感,我分辨不出来。

    「我们都不是那种相信感情会长久的人,何必作茧自缚?」我仍然无法了解程仕-,我以为他对我只是尝尝鲜、换换口味罢了。毕竟,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偶尔也会想吃点夜市的铁板烧、臭豆腐,真要他整天吃臭豆腐,他会受不了的。

    「在-眼里,我就只是那种玩玩就算了的人?」程仕-扳着我的肩膀,力道渐渐加重。

    「我不稀罕你的钱,但起码我希望能好聚好散。」甩开他的手,我拨拨长卷发来掩饰我的心虚。我不是没被他感动,而是没有办法承受这份感情,我并不了解程仕-,他太复杂了,我不想交出真心之后,只换来破碎的自己。

    「官巧巧,-这是什么心态?」

    程仕-真的生气了,他很少唤我全名的。

    「你一开始不就认识我了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丽华饭店。」那时的我,装扮得像酒店小姐,而且在他面前大言不惭的立志要当情妇。

    「-的意思是我错看-了吗?」程仕-放开我的肩膀,右手食指轻轻划过我的左颊。

    「我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我双手执起他的右手,紧紧握住。「我们不过是不小心交错的两条平行线。」

    「-难道不曾想过永远?」

    「永远太遥远、太不切实际了。」我笑了笑。「我们两个都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会相信童话呢?」

    「巧巧,我想是-的家庭背景造成-现在的个性和观念,但是难道没有可能改变?」

    「很多事情,一定要亲身体验过才能真正的体会,你明白吗?若不是亲身经历,是无法了解那种痛的。」

    「难道-要终其一生把自己的幸福关在小小的笼子里,不让别人碰,然后让它孤独至死,这就是-要的吗?-说啊!」

    「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当一个『完整的人』。我不想因为爱人而失去自我,也不想尝那种因为喜欢人而患得患失的感觉。」我停了一下下,「我想找一个爱我的人,而不是我爱的人。」

    「所以-选了王至文?」

    「也不能这么说,我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很任性,不过,这的确是-的权利。」程仕-的口吻又恢复了平日的理性。「-真的没有心动过吗?」程仕-抚着我的耳垂轻问,低沉的嗓音让我几乎迷醉。

    「你觉得呢?」我不想骗他说没有,我的确曾经非常非常地心动,我想他是知道答案的。

    程仕-没有再回话,他五指滑过我的发丝,定定的看着我,良久。

    之后,他让我下车,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连再见都没有说。

    我想,他大概就此走出我的生命了吧。

    眼泪慢慢的滑下我的脸庞,温温的、热热的。

    也许我真的有经营餐饮业的天分,又或许是老天爷眷顾,咖啡简餐坊的生意是愈来愈好了。

    嗯,其实有一部分是因为店里有两个帅哥常来光顾。

    原本以为从此不会再有交集的程仕-,简直就和王至文杠上了,两人几乎每天都至少有一餐会来店里报到。而他们的到来也为店里增色了不少,还因此吸引了附近许多上班族女性和女大学生前来用餐。

    虽然生意愈来愈好,但近来我却常觉得十分不开心。

    真是的,钱愈赚愈多了,我到底还有哪里不满呢?

    也许是一种空虚感吧!

    没有家人的感觉真的让我觉得非常寂寞。

    晚上收店之后,我又重新整理了一遍母亲的遗物,还将她的遗书拿起来重新读一遍。

    我实在不想那么软弱,我也想坚强的面对所有的一切,但回顾以往,我曾经奋力的想出人头地让我的父亲刮目相看,但结果又如何呢?很多事情最后不过是一场空。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我实在是不明白。之前面临破产危机的父亲已又东山再起,又开始满面春风的出席一些政商名流的宴会了。

    我想我还是比较适合做这种小生意,平淡过生活吧。

    「什么?骗人!这不会是真的!」看着X周刊的报导,我不禁失声大叫。

    「老板娘,-没事吧?」阿秀关心的问我。

    「没、没事。」眼前一片空白,说没事是骗人的。X周刊的斗大标题是--程氏和余氏的政策联姻!

    程仕-和余芷芯已在上周订婚,预计下个月将在丽都饭店举办结婚典礼……

    那一句醒目的标题让我有如五雷轰顶!

    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被掏空了,一个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一个是心底不想承认的爱人,他们竟然要结为夫妻了?!天啊!地呀!妈妈咪呀!

    仔细一想,其实事情是有迹可循的。

    难怪……难怪程仕-这几天都没有在店里出现,原来是忙婚事去了。可是王至文呢?他为什么也没来?

    「老板娘,两份无锡排骨特餐,小辣。」阿秀看我一脸恍神,于是大吼了一声,「老板娘!这么早就作白日梦不好喔!」

    「好好好,马上来!」我不耐烦的从冰箱中拿出腌好的排骨,正准备下锅炸,却一不留神将整碗排骨翻倒在地。

    「老板娘,你今天很反常耶!」

    「去做你的事,少-唆!」我把阿秀赶去前面招呼客人。阿秀走了,我却仍提不起劲做任何事,唉,醒醒吧,官巧巧!

    经过忙碌的一天,回到家后,我仍无法从震撼中回后过来。

    叮叮咚咚……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巧巧,我下个月要结婚了,-可不可以当我的伴娘?」芷芯的声音从电话的那头清晰的传了过来,清晰到令我觉得刺耳。

    「-爱他吗,芷芯?」我颤抖着声音问她。

    「唉,哪有什么爱不爱,反正他也长得挺帅的,而且我也玩够了,当花蝴蝶好几年了,总得在人老珠黄前找个长期饭票定下来吧。」芷芯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我记得你们曾一起到桂林去考察过,-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

    「还、还不错。」不然我还能说什么呢?人家都准备要步入礼堂了!

    「-也觉得不错呀……可是-还记得吗?我们在好几年前曾经一起捉弄过他耶!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原来是个小老板,还以为他是那种小小的经理,可以玩玩随手丢呢!呵呵,原来我和我未来的老公在那么久以前就结下缘分了呀!」芷芯一副甜蜜小女人的口气讲着电话。我想,她现在脸上一定是洋溢着美丽的微笑吧!

    「那就恭喜-了!」在无话可说的情况下,我硬是挤出了这一句。

    「对了,-还没有回答我要不要当我的伴娘?还有,-什么时候比较方便啊?我们一起去试礼服。」

    「我最近比较忙耶。」我实在不想去面对这个令人心痛的事实,我不想看见芷芯因为要嫁给程仕-而露出的幸福笑容。

    「这么多年的交情,-该不会想用这个烂理由拒绝我吧?巧巧,你不会那么不够朋友吧?」芷芯开始动之以情。

    「好吧,那你选早上的时间,我趁店里还没有客人的时候去。」该来的总是会来,既然躲不掉,那么就只好正视它,面对它,忘掉它!

    「择日不如撞日,明天早上九点在莱卡经典婚纱广场,我和我未婚夫会一起等-的大驾光临,不见不散喔!」

    「芷芯,我……」我想全盘托出,告诉她我和程仕-之间的关系。

    「还有什么事情吗?」

    「不,没什么。」不,我不能作一个破坏好友美梦的人,而且,就算我说了,除了增添芷芯的烦恼之外,又能如何呢?还是算了吧!

    「嗯,那就晚安喽,巧巧,谢谢。」

    和芷芯通完电话之后,我的头异常的痛了起来。

    老天爷,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

    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我两边都不想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啊!

    什么都没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觉得整个人被掏空了,亲情、友情、爱情到头来都只是虚幻。

    我现在该做什么呢?我该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我把自己浸泡在装满冷水的浴缸里,试图让自己冷静。

    也许,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好好的当个伴娘,好好的祝福人家。也许。

    铃铃铃……

    「唉!」我叹了口气,压下闹铃。

    八点整,我一夜没睡,真是难熬的一晚。

    天呀!不照镜子还好,一照镜子就看到一只大猫熊!

    我第一次见到那么丑的自己,眼睛又红又肿,脸色还苍白得像鬼。

    不,杀了我吧!要是让程仕-看到我这个死样子,我还不如去死算了!

    振作!我还有二十分钟可以敷面膜。

    白皙、红润、有光泽的肌肤快点回到我脸上!

    我赶紧将面膜均匀的涂抹在脸上,等十五分钟过去,洗掉脸上半干的面膜,再以去角质霜除去老化的角质。

    接着将收敛美白化妆水轻拍在全脸,上保湿乳液,再上隔离霜。

    在上妆前套上红色背心,好,可以开始进行彩妆了。

    首先上粉底液打底,画眉,刷上眼影,将睫毛夹翘再上睫毛膏,上点腮红,最后上唇膏和唇冻,打亮T字部位,大功告成!

    放下大波浪的长发,再加上一件黑短裙,我不能露出哀伤,我要当个美艳的伴娘!

    起码,我必须掩饰好自己,不能让芷芯看出破绽,我要让她当个快乐的新嫁娘。

    「巧巧,-来早了。」

    不用回头,我听声音即知来人是程仕-,他的声音一向低沉。

    「做生意自然讲信用,守时也是守信中的一环。」天啊,我在讲什么啊我!

    「-早上一定很匆忙。」几日不见,略微消瘦的程仕-看起来更有精神、也更有魅力了。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别有深意的望着我。

    「你没来我生意变好差喔!」我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程仕-已经是芷芯的未婚妻了,我还在瞎搅和什么!

    「-有随身携带唇膏吗?」

    「当然有。」那话彷佛有魔力似的,我像个小学生一样,拿出手提袋中的化妆包要给程仕-检查。

    「那-要重画了!」程仕-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深深的吻住我。

    妈呀!是舌吻耶!

    老天保佑,不要让芷芯在这个时候出现!

    不对、不对,不能这么想,要赶快推开他才对!

    一、二、推推推!推开程仕-!

    「你是有妇之夫了,行为该检点一点吧?」我红着脸、喘着气教训程仕。

    「那-呢?算不算勾引别人老公的狐狸精?」

    闻言,我感觉凄楚难堪,我官巧巧岂是这种背信忘义、见色忘友的人?但是,我现在竟和最要好的朋友的未婚夫纠缠不清!

    「仕-,巧巧,是你们来早了呢?还是我迟到了呀?」从街角出现的芷芯眨着无辜的大眼问道。芷芯穿着一袭粉蓝色雪纺纱的连身洋装,在艳阳下柔美清秀,闪闪动人。

    「小宝贝,-今天真是粉嫩,让人想咬-一口。」程仕-的口气活像个色老头。

    「真的吗?讨厌啦,人家好害羞喔!」芷芯娇羞的低下头。

    我的心中一阵翻搅,很酸,酸死了!

    「怎么-今天看起有点闷闷不乐呀?」芷芯一边牵着程仕-的手走进婚纱广场,--边问我。

    「可能是昨天太晚收店,有点累。」我随口胡诌了一个烂理由,企图掩饰我的失落。

    「真辛苦!我还硬把-挖来看婚纱,真是不好意思。」

    「不会啦,那么多年的朋友还客气什么!」我莫名其妙也跟着芷芯客套了起来。

    还未走进店里,接待的小姐已经一字排开。

    「程先生,余小姐,欢迎、欢迎!」店里的经理亲自来接待。这对他们而言可不只是一笔大生意而已,更可因为各方媒体的大肆报导而提高知名度呢!

    「我想要在户外拍摄,要拍出与众不同、很有质感的照片。」芷芯小鸟依人的依偎在程仕-怀中甜甜的说。

    「那-总得先选礼服吧,我的小蜜桃!」

    在一旁服务的小姐们全都张着既羡慕、又嫉妒的眼睛,没有人不希望自己就是英俊挺拔的程仕-怀中的最佳女主角。

    「她是我的伴娘,也要帮她挑一套适合的礼服。」芷芯在甜蜜之余不忘友谊,转头叮咛一旁的小姐。

    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芷芯总算选定了一套露背的白纱礼服。

    看着芷芯幸福洋溢的笑靥,我一句祝福的话也说不出口。

    随意挑了一件小礼服,我并没有试穿,就匆匆告别程仕-和芷芯两人。

    回餐厅的路上我不禁大骂起自己来。

    真是的,官巧巧-这只笨猪!

    好友要结婚,-居然摆出一副臭脸,失败!

    试个礼服懒懒散散的,失败!

    最重要的是,今天早上见色忘友,还做出对不起朋友的事情,是失败中的失败!

    天啊!官巧巧-还真不是普通的差劲,简直烂到家了!

    说完之后,虽暂时好过一点,但其实刚刚所说的一字一句,全都刺进了自己的心坎里了。

    「老板娘!不要发呆!」阿秀突然在我身后大喊。

    「-小声一点是会死喔!」耳膜差点没被震破,死阿秀,没事叫那么大声干嘛!

    「老板娘-是吃了炸药吗?我只是进来提醒-,二桌和四桌的客人等很久了。」

    「你不会先送饮料去吗?他们点了什么?」

    「他们点了海鲜烩饭、红烧牛腩、双冬焖肉和义大利肉酱面。老板娘,我进来看了三次,结果-一样都还没有开始做,-在想什么啊?」

    「好好好,是我不对,我马上做!-跟客人说因为我们出菜太慢,这次算他们八折就好。」原来我竟然发呆了这么久,什么正事也没做,真不应该!我到底是着了什么魔,怎么会失神这么久呢?

    先不管那么多了,我赶紧将冰箱里的材料一一拿出来,一边炖、一边炒、一边切,动作得快点了,不然这家餐厅可是会被我自己搞垮啊!

    我第一次尝试三道菜要以做一道菜的时间煮好,真是紧张刺激呀!

    好不容易总算赶出了全部的菜,都还来不及喘口气呢,阿秀又再度唤我了。

    「又有什么事吗?」我实在没什么心情好言好语的面对阿秀。

    「六桌的客人找您,就是以前要闹打架的客人。」

    难道是程仕-?他不好好筹备婚礼,跑我这儿来干嘛?

    我心中闪过了许多疑问,理了理衣裙后才走出去。

    「原来是你!」原来,来的人是王至文,我的口气和神情肯定泄露出我的失望。

    「不然-以为是谁?」

    「没有,没有。」矢口否认是我的绝招。

    「事已至此,-又何必自欺欺人?」王至文表情痛苦的耙了耙头发,「-爱他,不是吗?」

    「但是我更爱自己。」因为不想受伤害,所以从来不努力追求,这就是我。

    「所以,爱人和被爱,-选择被爱?」

    「可以这么说。」

    「但是他曾经也是爱着。」

    「爱太不可靠了,我不愿意赌,我不愿意拿真心来赌。」我宁可选择不相信。

    「巧巧,-不要那么固执,-会因为错过而后悔的!」

    我觉得王至文今天说的话特别刺耳。

    「王至文,你是为了数落我而来的吗?」

    「忠言逆耳啊,巧巧!」

    「你不要一直碎碎念,这样会让我觉得很烦。」话一出口,我马上就后悔了,王至文一向待我不薄,我实在不该出言伤他。「算了,如果你真想帮我,等店打烊后,陪我去Pub喝酒,好不好?」

    「没问题。」王至文一口答应。

    将店面整理干净后,我坐在梳妆台前,花了很多心思打扮自己。

    我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女生了,甜美可人不适合形容我了,美艳动人才是。

    化好了一个精致的妆,我把原本绑住的长卷发放下,套上一件连身黑洋装。

    出门时,对着空无一人的住所,我不知道该和谁说再见。

    我拍拍自己的脸,我要有精神,因为今晚我要忘掉一切烦恼,当只快乐的花蝴蝶。

    「巧巧,-真是我的性感女神!」已经在外守候多时的王至文非但没有怪我迟到,反而出言恭维。

    「你这位护花使者的嘴还真甜。」我媚媚的笑了笑。

    进了Pub,我和王至文各叫了一杯琴汤尼。

    虽然我身边已坐了一位体面的男伴,但是男人们还是有意无意的围过来我们坐的吧台,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我搭话。

    「我还要一杯玛格丽特。」一口饮尽琴汤尼,我马上再加点一杯调酒。

    这个动作,果然引起一旁男士的注意。

    「巧巧,-今天怪怪的。」王至文在一旁担心的说。

    「烦死了,要不你先回去,不要防碍我!」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差,经济独立,不需要依靠他人,我比芷芯坚强,也比刘灵姿来得有韧性,但是现在的我却十分自卑。

    我必须要靠其他男人为我着迷的眼神,来证明我的魅力。

    「小姐,酒喝多了伤身。」酒保一边倒酒给我,一边提醒道。

    「可是不喝会伤心。」灌完了玛格丽特,我停了一下,是玩玩的时候了。

    「小姐,我可以坐这个位子吗?」

    有一尾鱼上钩了!我选择沉默,似笑非笑的睨了他一眼。

    嗯,亚曼尼的西装,和王至文的是同一个牌子呢。

    「小姐,我之前没见过-,-是第一次来吗?」

    不摇头也不点头,我晃了晃空了的酒杯。

    「给我一杯桃色缤纷,给这位小姐来杯柯梦波丹。」亚曼尼先生开始行动了。

    咳咳!王至文想以咳嗽声来捍卫主权。

    「小姐贵姓?」亚曼尼先生对于王至文的小动作不予理会。

    我笑而不答,轻啜了一口刚送上来的柯梦波丹。

    「小姐,别那么冷淡嘛!」

    「巧巧,我们该走了。」王至文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我们四周不知何时围了一圈男人,他小声地询问我的意见。

    「不,要走你先走,好玩的才正要开始呢!」我在大陆训练了四年的酒量,此时不试,更待何时?

    「这酒颜色不漂亮。」我把柯梦波丹推回去还给亚曼尼先生。

    「倒一杯六月小虫给这位先生。」我以甜而不腻的嗓音跟调酒师点酒。

    「小姐,太不给面子了喔!」

    「喔?六月小虫是用来自热带的香瓜酒、椰香莱姆酒、香蕉酒、凤梨汁及酸甜汁混合调制而成,有种浓郁的自然果香味呢。」我撑起右手托腮,以眼角勾勾这位亚曼尼先生。

    「果真不错!」亚曼尼先生浅尝了一口六月小虫。

    「喝酒不是喝名字。」认识人也不需问名字,一语双关,如果亚曼尼先生够聪明的话,就不会再继续追问我的名字了。如果他还继续问,那么就太不解风情、太蠢了,我可不玩太笨的男人。

    「-很聪明。」亚曼尼先生着迷的望着我。

    「二十分。」我当着亚曼尼先生的面倒掉柯梦波丹。「女人想听的并不是-很能干、有智慧。」

    「-跟我认识的女人完全不一样。」

    「十分,我们都一样,百分之七十都是水;都是三分靠姿色,七分靠装扮。」

    「-有没有兴趣当我的女人?」

    「五十分,够直接。」我拨了拨头发,「可惜,太没品味了,我不喜欢人家讲话太粗。」

    「小姐,这是三桌的客人说要请-的。」服务生送来一杯千娇百媚。

    干娇百媚是以莱姆酒为底,再加上新鲜香蕉、草莓,以及特制的凤椰汁,是杯带水果风味浓厚的冷饮。

    我回头看了下三桌的客人,感觉很轻浮。

    「这是小女孩儿的果汁,他送错人了。」我转头对王至文说。其实我对王至文真的感到很抱歉。

    「巧巧,-还真懂得如何伤我的心。」

    「我没有心,游戏人间很快乐,你不觉得吗?」

    「我很想不管-,但是我又无法不管-,-不要再让我痛苦下去了!」

    听完王至文的话,我烦闷的心情更添一分凄然。

    「你不过是因为一直没有得到我,所以才会那么喜欢我。你对我的好,我不是不知道,不如这样吧,也许你得到我的身体,对我就不会再有所迷恋了。」我很冷静的说完这段话。

    「巧巧,-在说什么?」

    「不过,我不便宜喔!」天啊,我还真是自暴自弃到了极点了!

    「巧巧,-在开玩笑吧?这一点都不好笑!」王至文板起脸来。

    「我是认真的。」我收起狐媚的笑容,一脸正经的看着他。

    「不要骗我,我没有错看-,-不是那种女人!」

    「不然你以为我是那种宜家宜室、小家碧玉型的女人?别笑死人了!我无父丧母,你觉得我开店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之前我又怎么能以一介女流当上副总?」我对王至文下了重药,因为不想伤他更深,所以只好撒谎,希望他能断了喜欢我的念头。

    「巧巧!」

    「你的爱太清高了,我高攀不起。」我不敢正视王至文深情款款又受伤的表情。「你可以提供我物质需求,但我只能给你身体的欢愉。」

    「-为什么要这样轻贱-自己!」王至文还在作垂死的挣扎。

    「因为钱能给我极大的安全感。」

    「我知道那和-的出生背景有关,但,巧巧,-不要因此而被局限了!」

    「这间酒吧的三楼是饭店,去不去,一句话。」我不愿再见到王至文如此执迷不悟,我不值得他这么对我。

    又喝了一杯红磨坊和螺丝起子,我想,这足够我醉到做出任何傻事了。

    失魂落魄的王至文和带着醉意的我,互相搀扶着一起搭上三楼的电梯,眼花的我有些看不清楼层的按钮。

    「几楼?」

    好奇怪,这低沉的嗓音有些耳熟。

    「三楼,谢谢。」管他的,反正我喝醉了!

    「-倒是很懂得享受人生,一分一秒都不浪费。」

    这声音耳熟得吓人!

    我抬头往上看--程仕-?!

    冤家路窄!

    「该不会是想趁机来个仙人跳吧?」

    「巧巧,我们走!」王至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回过神来,箝住我的手臂往电梯门外走。

    砰!

    程仕-挥了王至文一拳。

    决定不惹闲事的我抛下王至文往前走。

    「巧巧,-好狠心!」王至文在我落跑前说了一句话。

    「那你要我怎样?我又不可能打赢一个大男人,我离开,打架没人看,你们很快就会停手了。」

    「官巧巧!」王至文从不喊我全名的,他一定对我失望透了。

    「你要的,我给不起,我这么对你是要你死心,你还不明白吗?」我真希望能够一语点醒梦中人。

    王至文听完,默默无语。

    「我送-回去!」程仕-跋扈的拿走我的包包。

    「那王至文怎么办?」

    「他现在需要静一静。」

    看着王至文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我突然觉得一阵感伤,我的心中有一个缺口,但却不是他温柔的背影所能填补的。

    「看情人看傻了?」程仕-不满的轻捏了下我的耳垂。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可惜不适合我。」我拨开程仕-不规矩的右手。

    「-很懂男人的心理,知道如何以退为进,表面上说什么不愿意伤他的心,实际上却把他玩弄于股掌问,-这番话说完,他肯定对-更加死心场地了!真不简单啊,官巧巧,-以这种方法上了多少人的床?」程仕-的话句句带刺。

    正当我想反驳时,我的嘴却被程仕-的唇堵住了!

    「你到底想怎样?」我用残存的一丝理智硬把头转开。

    「没想怎样。」这个人的口气简直像是无赖!

    唉,现在这个乱七八糟的局面,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走下去。

    「要嘛,你送我回家;不然,我就自己叫计程车。」

    「我送。」

    「可是我要用走的。」

    「-疯了-!」

    「我又没强迫你陪。」老实说,我是害怕上了程仕-的车后,可能会做出更加对不起芷芯的事。

    「算了,我舍命陪君子就是。」

    凌晨的街道有些冷清,这个吵杂的城市难得有安静的一面。

    走了一段路后,程仕-忽然冒出一句话,「-小时候有没有什么梦想?」

    「有啊!我想住在大香菇里,然后再慢慢地帮它吃出一个大门、窗户和烟囱……」

    我话还没有说完,程仕-就大笑起来,真没风度!

    「你跟我妈的反应一样,听完都只会大笑。」我停了一下,缓和一下情绪后,又继续说:「我是想,如果住在大香菇里面,就有自己的家了,不会一天到晚有房东来催租,也不用缴水、电、瓦斯费,这样不是很美好吗?」

    「小孩子!」

    「可惜,等到我比较有经济能力时,我妈却已经死了……」

    「-会恨她没有给-一个温暖的家吗?」

    「我恨死她了!」我的视线慢慢变得模糊,「我恨她死得太早了……」

    程仕-没有再接话,他轻柔的搭着我的肩,陪我走到最后。

    一进家门,我透过窗缝看着,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伫立在街角,久久。就在我几乎以为他成了一尊雕像时,他却迈开步伐离开了。

    他没有再回头,所以,也没有发现我冲出公寓追他。

    在发现追不上他时,我楞楞地站在马路上,无法移动半步。

    因为,我没办法忍受,没办法忍受和他的距离愈来愈遥远。

    良久,我缓缓的走回家里,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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