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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大侠,请多指教》->正文
莫名跟随

    不恨此花飞尽,

    恨西园落红难缀,

    晓来雨过,

    遗踪何在?

    一池碎萍——

    苏轼-水龙吟

    一匹雄伟高大的骏马,在自南往北的官道上有如一阵旋风般飞驰而下,马上骑士正是董乐乐,现在,她正快马奔往鸣銮镇,就怕赶不及「热闹」。

    甫始十岁就缠着伯父带她出门,及笄又开始和几个师兄轮流闯荡江湖,这回头一次独自出门,她并不想再行走江湖徜徉行,也没兴趣游山玩水逛庙会乐逍遥,那些她早八百年前就玩腻了,这会儿她想「玩」的可是真正够刺激、够火辣的「热闹」。

    当然,如果不是这回天赐般的机会,伯父大概永远都不会让她独自出门,更不可能让她去凑那份热闹。

    开玩笑,姑娘家上什么战场嘛!

    这就是为什么她一口就答应伯父的要求的原因之一,不这样的话,她如何能脱得开身呢?

    除此之外,伯父虽然不是特别疼爱她,却非常尽责地在照顾弟弟唯一的遗孤,所以,二堂姊一旦嫁人了,恐怕下一回他的「魔掌」就要伸到她头上来了。她不是不愿嫁,只是还不想嫁,等她玩够了再嫁不行吗?

    当然不行!

    伯父肯定是这么吼回来的,所以,她只好溜罗!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伯父会反对她上战场也不是没道理的,一个姑娘家,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姑娘家,那窈窕的身段和凹凸有致的曲线都那么显眼地流露出淡雅迷人的韵致,而她那张清丽的脸蛋儿亦富有另一种令人心旌摇荡的魅力,尤其是她那双如明澈潭水般深邃的瞳眸,更是闪烁着俏皮活泼的逗趣神采。

    或许她没有大堂姊那股子温柔婉约的味道,也没有二堂姊那般艳光照人,却有她特别的动人风情。这样子的姑娘家说要上战场,还真让人怀疑她除了使劲儿去迷倒敌人之外,还能干嘛?

    被宰?-

    ,少触霉头!

    此刻,正是阳光即将落入群山下的时候,马儿更快速的奔行着,四周的景物宛如波浪般朝后掠退,只不过眨眼间,一人一骑便已驰出了柏林,直下斜坡,狂风般卷向前面的黄土道,却仍见不到半点人烟。

    看样子今夜她得露宿荒郊了。

    日光熄灭了,月儿挂上天空,虽然满天星辰,却尚不够她快马奔驰,于是,四蹄缓了下来,乐乐开始转头四处张望,瞧瞧哪儿适宜露宿。突然,她瞥见远处似乎有一簇火光,心中一喜,忙策马奔过去。

    夜宿有伴固然令人高兴,最重要的是她什么都行,就是点火不行,明明是火折子一点就着的,可她偏偏就是啥也点不着,只点着了自己的怒火。所以说,在这种荒郊野外能分到火该算她走运了,否则,她就得摸黑睡觉,而为了防止野兽闲闲没事来拜访,还得拿宝剑当被子盖了。

    可奇怪的是,远远的她就瞧见那火堆是生在一道浅浅的溪流岸边上,而就在那道溪流旁,笔直伫立着一个挺拔有力的颀长身影,明明该听到她的马儿蹄踏声了,他却依然背手背对着她一动也不动,彷佛他是石雕泥塑似的。

    不会是见鬼了吧?

    不过,这边的大胆姑娘一向不信邪,依旧毫不迟疑地驱策马儿趋近到火堆旁停下,然后下马又瞧着那条背影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喂!分个火可以吗?」

    她自认嗓门不算小,彼此的距离也算得上满近的了,怎么样对方也该有点反应才对吧?可除了那人一袭黑衫下摆微微地随风飘拂着外,那家伙竟依然动也不动。

    乐乐不觉皱了皱眉,随即上前两步,提高嗓门再问一次。

    「喂、喂!你听到我说话了吗?借个火可以吗?」

    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乐乐狐疑地再上前两步。「喂!你到底听到我说话了没有哇?」

    依旧没有任何回应。

    很不高兴地,乐乐又上前两步,那人已经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了。「喂!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呀?」

    静静的,只有风儿低喘的呻吟。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乐乐真的很有那种伸手去摸摸对方是不是某人故意放在这里戏弄人的雕像的冲动。

    「拜托,就算你是聋子好了,也得告诉我一声嘛!」

    那人依然一动也不动,搞不好真的是雕像耶!

    有点火大了。「搞什么鬼呀?你到底是人还是鬼,或是聋子还是哑巴?麻烦你通告一声好不好?」

    蓦然,火堆中爆出一声僻啪响,仿佛这就是给她的回答,乐乐不由得暗暗咽了口唾沫。

    不会吧?真是雕像?或者是……

    从背脊底端突然泛起了一阵凉意,犹豫了一下,她终于忍不住迟疑地伸出手去,没想到就在她的手将碰未碰到对方的衣衫之际,对方却突然上前一步避开她的手,并猝然回过身来,吓得乐乐两腿一抖,差点跪了下去,还情不自禁地惊喘一声,踉跄连退三大步,甚至连宝剑都唰一声抽出来了。

    「你你你……人吓人会吓死人你懂不懂呀?你这样……」她突然又噎住了语声,继而呆呆地望着那人失了神。

    她不是没见过男人,圆的、扁的、方的、三角的,还有什么风度翩翩、俊美潇洒的美男子都可用成打计算了,可就是没见过像这样令人移不开眼的男人。

    那人的身材是修长挺拔的,容颜是削瘦俊朗的,宽坦的前额,浓密而斜飞入鬓的双眉活像两把倒挑的刀,还有挺直的鼻梁和弧线优美的唇,在高雅中却又显得如此令人难以捉摸的桀骜不驯,那独树一帜的气质实在教人怦然心动。

    唯独他那双凤眼黑亮莹澈,却冷峻寒酷得宛若万年寒冰,又蕴含着一种无可言喻的落寞与孤独。因为紧抿着而形成两边微微下垂的唇角,更有一股孤傲又倔强的意味,如山般沉稳,像海般浩瀚,更有若响尾蛇般狠毒无情。

    他身着一袭黑色劲装,外披黑色长衫,足登黑色快靴,浓密的黑发随意地以一条皮带在背后系成一束,齐额再用一条寸许宽的黑发带勒住,黑发带正中间有一块奇特的黑色猫眼玉。他一身的黑,一身的煞气,黑得让人颤抖,酷得教人骇然屏息。

    此刻,他正用那双深沉的眼睛冷冷地注视着她。「你想干什么?」他的声音非常低沉,又带点磁性的浑厚。

    「嗄?啊!」终于回过神来了,乐乐不由自主地吁了口气,可还没吁完,那股子气恼却又忙着跑回来了。

    她想干什么?!

    什么跟什么嘛!她刚刚讲了大半天都被谁听去了?

    小嘴儿一嘟,乐乐气呼呼地把剑一收,腰身儿一扭,就兀自跑到火边的大石块上坐下,若无其事地伸出两手烤火,再也不看他一眼。

    姑娘就是要用你的火,怎么样?

    那人却没再说什么,只是又凝视她片刻后,也在她对面另一块更大的石块上坐下。

    乐乐两颗眼珠子悄悄偷觑着他。又过了片刻后,当他就着水囊喝水时,乐乐还是忍不住又说话了。

    「喂!我叫董乐乐,你叫什么?」

    没想到那人又变成哑巴聋子了,不但瞄也不瞄她一下,甚至好象没她这个人似的,自顾自从地鞍袋里拿出油布包摊开,赫然是一只风鸡、半只卤鸭、熟火腿和两块厚厚的锅饼。

    看他连客套性的招呼也没打一声就兀自大口大口吃着,乐乐不自觉地吞了口口水,想起自己鞍袋里的干馒头,她忍不住又开口了。

    「喂,你……」可才刚两个字出口,她就闭上了嘴。

    她是白痴吗?没事又跟这种木头人玩什么问答游戏?想气死自己吗?

    一想至此,她便自个儿跳起来跑到他那边去,自行摘下那两只肥肥嫩嫩的鸡腿,再得意洋洋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大啃特啃,不过,她那两只眼还是忙着不停打量对方。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对他感到很好奇。

    「喂!我要到鸣銮镇去,你呢?你要上哪儿?」这一回,她很聪明的不抱任何期望他会回话,所以当他出声时,她还真是吓了一跳。

    「你到鸣銮镇做什么?」他放下锅饼,面无表情地问,声音依旧冷漠无比。

    「嘎?哦!我……」实在搞不懂她要去鸣銮镇这件事有什么值得他大开金口的?「我去看热闹嘛!说不定我还能帮帮忙哟!」

    「看热闹?」他冷冷地看着她。「现在那儿可不是适合你这种小姑娘去的地方。」

    「小姑娘?!谁跟你是小姑娘!」乐乐一听,立刻颇受侮辱似的挥舞着两手鸡腿大声抗议。「姑娘我再过四个月就满一十八了,都快要是个老姑娘了,你居然敢说我是小姑娘?」

    「既然是老姑娘了,怎么还有闲工夫到处乱晃?」他的语调更冰冷,还带着些讥讽意味。「不赶快把自己嫁出去,你不怕再晚点儿就没人要了吗?」

    「吱!」乐乐立刻用鼻子哼给他听。「告诉你吧!不知有多少公子少侠跟在姑娘屁股后头央求呢!哪里会没人要?不过呢!姑娘我才不会那样随便找个人就嫁了,这可是一辈子的事耶!所以呢……」她举举鸡腿。「姑娘我要慢慢等,等到那个我想要嫁的人出现我才嫁,要不我宁愿一辈子不嫁!」

    「你想要嫁的人?」他嘲讪地撒了撤嘴。「什么样的人?富家王孙公子或公侯将相?」

    「喂、喂、喂!你真的很瞧不起人喔!」乐乐不满地瞪着他。「谁要进什么豪门官家呀?如果真是姑娘我想嫁的人,就算他是乞丐,姑娘我也会心甘情愿地陪他沿街乞讨;若是姑娘我不合意,就是皇帝老子,我也宁死不屈!」

    眸中倏地闪过一丝异采。「是吗?」

    「当然是!」乐乐誓言似的高高拳起啃了一半的鸡腿,忙又收回来挥去欲分杯羹的苍蝇,继续自咕哝着,「姑娘我就是要等那么一个人,这世上唯一仅有的一个,到时候姑娘我才会把自己嫁出去,然后这辈子只守着那个人,心里也只会有那个人,死也不变心!」

    望着手中的锅饼,他的脸色更深沉了。「那你又怎么知道是哪个人呢?」

    「嗄?」乐乐闻言不由得呆了呆,「啊!这个嘛……」她想搔搔脑袋,还好在抹了满头鸡油之前及时发现两手都是油腻腻的鸡腿,赶紧收回来,代之以一脸尴尬的傻笑。「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哩!」

    淡淡瞟她一眼,世界又归于沉寂了。乐乐耸耸肩,继续啃她的鸡腿,已经开始习惯他那种目中无人的态度。然后,她注意到他身边大石上还搁着一把剑,不经心地又把注意力挪到那把剑上去了。

    那是一柄通体墨黑的剑,乐乐也见过不少名剑,却没有一把像那柄黑剑这么怪的。一般长剑约三尺,短剑不到一尺,但那把剑却不长不短的约一尺半左右,而且比剑宽,比刀窄,剑鞘上还雕缕着一条银色飞翼龟蛇,每当剑身晃动,龟蛇便宛似要乘空飞去了。

    好奇怪的剑!

    她想着,正想把视线移开,可一忽而,她立刻又把视线拉了回来,而且惊讶地瞠大了眼,脑海中蓦然出现江湖传言如何描述传说中的那把剑,那把不长不短、不刀不剑,剑鞘与剑身上俱雕缕着银翼龟蛇,玄武飞扬的剑。

    不……不是吧?

    「孤煞剑?!」

    她战栗地一抖,手一松,啃了一半的鸡腿倏地落入火中。紧接着,她更震惊地转向兀自啃着锅饼的黑衣男人,盯住他额际黑发带上的那颗黑玉猫眼,倒抽了一口气,另一支鸡腿也献给了火神。

    「黑……黑煞神!」她窒息似的低呼。「黑煞神宫震羽!」

    江湖黑白两道上鼎鼎大名的七大高手,合称三煞四尊,黑煞神宫震羽便是三煞之一,他的名号在武林中是冷酷与威权的象征,也是力量与果敢的标志,只要在江湖上跑过两天的人,谁不知道黑煞神的狠毒寡绝与强悍勇猛,更明白千万别去招惹一向独来独往的黑煞神,否则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连呼吸什么时候停止的都不知道。

    黑衣人——宫震羽闻声瞄了一下身旁的孤煞剑,再瞧她一眼,而后兀自掏出一把黑色匕首割下一片火腿肉默默地嚼食着。

    江湖传言不可尽信,可是七大高手的传言不能不信,因为那都是火辣辣、血淋淋、阴森森的事实。

    乐乐不是笨蛋,她还没活腻味儿呢!当然不会傻傻的自己愣去找死。她很了解自己的本钱,虽然堪可列为高手之流,可也只不过是个二流高手而已,一百个她也沾不上黑煞神那种层级之上的超级高手半根寒毛。

    可见她今天的运气实在很好,也说不定是宫震羽白日里上赌坊赢了好几把,心情正佳,所以她才没有莫名其妙地沦为异乡孤魂野鬼,但也差不多是等于在鬼门关口绕了一圈又被丢出来一样了。

    不过,她可不敢保证接下来运气还是会那么好,所以她脖子一缩,惋惜地瞥一眼火里的焦炭鸡腿,随即起身去溪里洗干净了手,再去卸下马鞍,而后抱了一条毛毯回到火边准备睡觉。

    虽然她还是很饿,可是她已经不敢再跟他要东西吃了,反正他也不会答应,当然更不敢像刚刚那样傻不愣登地抢来吃,搞不好这一回她要抢只翅膀,自个儿却先掉只手也说不定,她对作个独臂人实在没多大兴趣。

    可没想到她才刚铺好毛毯要躺下去,宫震羽却突然出声了,语气却不似先前那般酷绝。

    「你不吃了?」

    她愣了一下,随即跪坐起来,满脸渴望地盯着剩下的风鸡。

    「我……我还可以吃吗?」

    宫震羽没有回答,只是把那只风鸡用原来的油纸一包,再准确地丢进她怀里。

    乐乐立时眉开眼笑地连声道谢,手里则忙着拆开油纸包准备三两口就吞了那整只鸡。

    这个黑煞神好象不是很黑嘛!

    「你还是打算到鸣銮镇吗?」漫不经心似的,宫震羽又问了。

    「呃?哦,是啊!那儿不是最热闹吗?不上那儿,我还能上哪儿?」乐乐满嘴鸡肉,口齿不清地说。

    「要凑热闹哪儿都有,为什么一定要去鸣銮镇?」

    「哦!拜托,」乐乐白眼一翻。「那种热闹跟这种热闹不一样的好不好?那种热闹上哪儿都有,看来看去不都一样,光想就腻了。可这种热闹可不是随时都有的,场面也不是那种热闹能比得上的,想想那种千军万马奔腾厮杀的场面……天哪!还真不是普通的兴奋耶!」说着说着,她的脸色都兴奋地嫣红了起来。

    宫震羽摇摇头。「你是个姑娘家,不适合那种洒血的场面,你还是回家去吧!」

    「哦,不!」乐乐一听,立刻交叉起两手的鸡骨。「我哪儿都能去,就是不能回家!」

    宫震羽微微一蹙眉。「为什么?」

    「啊!这个啊!说来话就长罗!」乐乐瞟他一眼。「我呢!爹娘很早就过世了,所以伯父就把我接过去照顾。老实说,伯父对我算是很不错的了,不但供我吃住,还让我跟着大家一起练武,虽然对我特别严厉,但我想,那也是因为我太调皮的缘故。」

    她耸耸肩。「无论如何,从我懂事以来,我就想着希望能够尽快报答他们这项恩情。不久前,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我大堂姊幼年时定下婚约的对象捎了一封书信来……」

    其实打一开始,两家的婚约也只不过是酒后畅谈间的随口约定而已,说不定酒醒后彼此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既没有交换信物,也没有下聘订礼,靠的仅是一个信字罢了。

    然而十年过去了,这个婚约的真正主儿,董家大姊董湘云都二十出头了,再不嫁人就没人要啦!男方却没动没静。

    董家老父开始怀疑那约定到底是真还是梦?只好主动捎信去探问男方的口气,没想到对方却依然不回不答,半点音讯都没有。

    董家老父只以为不是对方没诚意履行婚约,就是那根本是他醉酒作梦,因此便不再理会这个约定,迳自把董湘云给嫁出去了。

    可怎么也没想到,三年后,男方却突然表示要来娶大姑娘了。那时候董家才知道三年前那封信根本没递送到男方手里,因为男方早就迁离老家了。

    「……你可以想见当时伯父有多惊慌诧异吧?因为大堂姊早已嫁出去了。后来伯母才说出在四、五年前,曾经有封从金陵捎来的书信,被堂弟拿去做纸鸢射进池塘里去了。因为她怕堂弟被责骂,所以一直没敢说出来。如此一来……」乐乐又掰下另一块鸡肉。「董家就难辞其咎了……」

    这下子该怎么办?

    一向不愿失信于人的董家老父立刻决定拿董家二姑娘代替大姑娘嫁过去,然而,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对方的通知信函才刚到,翌日迎亲队伍也到了,还说什么吉时已定,接了新娘子他们马上就得往回赶啦!

    开什么玩笑,他们以为董家成天闲闲没事干,就等着人家来迎亲吗?

    最重要的是,董家二姑娘董湘萍闲来无事跑到大姊那儿去玩了,根本就不在家,董家拿什么给他们迎呀?就算要通知她回来,最快也得两天呀!

    可是对方又说了,这回如果来不及,恐怕又要等个一年两载的了。

    「……所以,当时伯父只好拜托我先替二堂姊上花轿拜堂,头一晚洞房花烛夜可以托喜婆转告他们,以新娘因为月事不方便为由先行避过,到时候新郎肯定会喝个醉醺醺的不省人事,就算掀了头巾也看不真确。这样一来,只要二堂姊在黎明前快马赶到,正牌新娘就来得及拜见公婆啦……」

    孰料意外接踵而至,新郎竟然在一拜完堂后就落跑了,婆婆当然要去安慰一下新娘,这下子,不让夫家任何人瞧清楚假新娘真面目的计画就泡汤了,不但婆婆瞧见了,连带老总管和好几个丫鬟也都看得一清二楚了。

    「……当时我就想完蛋了,如果大家都认定我才是正牌新娘的话,我岂不惨了?不要说我还不想嫁人,就是二堂姊那边也饶不了我,虽然那根本不是我的错。因此,我当机立断的马上决定尽快溜之大吉,免得阴错阳差地被绑在那儿了。剩下的问题呢!当然只好全都留给二堂姊了,不过,我相信她一定有办法自个儿解决的……」乐乐几乎是钜细靡遗的把一切都全盘托出了。

    其实,她原本并不是这么多话的人,就算再多话,也不可能碰着任何一个陌生人就披肝沥胆的全掏给人家吧?更何况,对方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煞星,搞不好多说两句话就被他嫌罗唆给宰了也说不定。

    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想跟他多说点话,也不在意要把任何他想知道的事统统告诉他,她根本控制不了自己,也许只要他问得出口的,大概连她上次月事是什么时候来的她都会乖乖招供了。

    她自己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也不是太奇怪啦!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人与人之间的契合度吧!有的人相交一辈子,天天见面却生不出什么好感来,可有的人一见面就会亲热地猛拍胸搭背,两句话就成了生死至交,三朝再见就可以两肋插刀了。

    君子之交满天飞,走在路上不小心就会踢倒一双,可生死之交就真的得靠机缘了!

    特别是,这也是她头一回对男人产生兴趣呢!

    大概是第一眼她就对他滋生了好感吧!虽然他一副冷酷无情的模样,但他那种特别的气质就是对了她的脾胃、中了她的眼,那份自大狂狷,却又孤寂落寞的神韵,更是教人忍不住对他感到好奇不已。

    所谓礼尚往来,既然对人家感到好奇,自然就没道理隐瞒自己的事罗!因此,她就大大方方的先把一切都说给他听了,改明儿个,就轮到她来审问他了。

    「……所以说我不能回去,因为二堂姊都嫁了,再来就该轮到我了。当然啦!我可以拒绝,但是天天被唠叨嘀咕可也不好受呢!所以,二堂姊才会没事老往大堂姊那边跑,还不就是要躲着伯父。」

    她一边说还一边啃鸡肉,所以没注意到宫震羽的脸色突然变得很奇怪。

    「你说你……前些日子和京城里黑卫府的主人拜堂成亲了?」

    「错!错!错!」两根鸡骨又摆成了叉叉。「我是和那家伙拜堂了,可我是替我二堂姊拜的,我想二堂姊应该早就去接手了,拜托你别赖我好不好?」

    宫震羽的神情更怪异了。「你那天夜里就溜了?」

    「没办法罗!」乐乐无奈地两手一摊。「我都被瞧见了,如果不赶紧开溜,搞不好会被留下也说不定。」

    宫震羽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清楚黑卫府的主人是什么身分吗?」

    乐乐白他一眼。「废话,你以为我是笨蛋啊!会连要跟谁拜堂都不知道?当今皇上最宠信的皇京四大禁卫,京城里炙手可热的超大牌红人之一的玄武禁卫嘛!不过,他们可神秘得很,根本没人知道他们是男或女、是高或矮、是胖或瘦,只知道他们……嘿嘿!是人。

    「那四大禁卫轮流在皇上身边伴驾,听说这一回轮到玄武禁卫,所以他一拜完堂就跑了,这回应该也跟着御驾亲征的皇上来了吧!」说着,她吐了吐小小的香舌。「还好他没来掀我的红巾,否则两相一见面准穿帮,我哪里还敢来呀!」

    宫震羽垂下眼眸瞧着自己的手。「既然他是那样个身分的人,你不想嫁个那样的丈夫吗?」

    「喂!喂!喂!我刚刚说的话都被风吹跑了吗?」乐乐没好气的说。「我说过了不是吗?就算是皇帝老子,如果不是我倾心的人,我宁死也不屈,他一个玄武禁卫又算得了什么?」

    宫震羽抬眼深深地凝住她。

    乐乐则是忙着继续啃鸡,还是没注意到他有什么异样。

    「不过老实说,董家也是在迎亲轿子到了董家之后,才知道二堂姊要嫁的是黑卫府的主人,原先是没人知道的。可这种身分显赫的丈夫倒是正合二堂姊的意,二堂姊这个不嫁、那个不嫁,想的就是希望能嫁个那样包吃包揽的丈夫。换了是别人,我还担心就算我去帮她拜了堂,她肯不肯来接手都不一定呢!可我敢保证二堂姊若是一知道要嫁的是黑卫府的主人,包管跑掉了鞋也会赶过来!」

    「是吗?」宫震羽又看了她一眼后,就转而凝住火堆不再说话了。

    直到乐乐吃饱,洗净了手,又回到毛毯上准备睡觉,他始终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火堆,不晓得在想些什么。乐乐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

    「喂!我……我要先睡罗!」

    她以为他不会有任何反应,但是,他却转过眼来看了她一下,点点头,随即又回去盯着火堆了。

    真有那么好看吗,那堆火?

    乐乐咕哝着躺下睡了。

    隔天清晨,乐乐早早就醒了,没想到宫震羽却比她更早,一副早已准备好随时都可以上路,只等她醒来的样子。

    也或许他根本没睡?

    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在等我啊?」边把视线偷偷瞄向他额头上的那颗猫眼石。听说那颗猫眼石会变色,果然,昨晚是黑色的猫眼,现在已经变成蓝色的了。

    宫震羽瞧着她没说话,她只好摸摸鼻子赶紧收拾好,再去洗把脸,然后也准备好上路了。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宫震羽那匹代步的马居然是匹黄骠骏马,模样儿和它的主人一样,也是那么高效优雅。

    真-!

    她翻身上马,却见宫震羽依然站在原处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她不觉脱口问:「还有事吗?」

    宫震羽静了一下,而后慢吞吞地说:「我要往兴河那边去办事。」

    呃?昨儿个问他他不说,现在告诉她做啥?

    乐乐不解地望着他。

    宫震羽却迳自飞身上马后,才又慢条斯理地问:「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说是这么说,可那种神情语气却像是在说「你最好不要跟我去」。

    乐乐先是愣了愣,继而惊诧地咦了一声,「你要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和你……」又将纤指一伸指向他。「一块儿去?」她有没有听错呀?一向独来独往的黑煞神居然邀她同路?!

    可就这么一会儿时间,宫震羽似乎已经后悔刚刚的提议了。「不要就算了!」语毕,他转开马头就要上路。

    乐乐一看又傻了,连忙大叫,「等等!等等!等等!突然这么说,你……你也给我一点考虑的时间嘛!」

    宫震羽似乎也考虑了一下,才又默默地转回来,看她搔头抓耳的拚命「考虑」。

    「唔……皇帝亲征耶!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碰上的,说不定还可以瞧见皇帝老爷长得啥样子呢!」她皱眉苦脸地喃喃自语。「而且……而且搞不好这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机会了,可是……」她觑他一眼。她也很想跟着他去呀!

    对方可是惊动武林、轰动万教的黑煞神耶!他要办的事说不定比皇帝老子打的仗更刺激、更有看头,错过了不是也很可惜吗?

    「你……要去那儿干嘛?」

    「我刚刚说了,办事。」

    犹豫了一下。

    「好玩吗?」

    「不好玩。」

    小脸顿时垮了。

    「那……有趣吗?」

    「一点儿也不有趣。」

    那她去干嘛?

    脸更垮了,再垮下去恐怕连眼泪都要垮出来了。「至少有点热闹吧?」她满怀希望地再问。

    宫震羽依旧面无表情。「去逛马市吧!」

    「马市?」

    「类似咱们那儿的市集吧!」

    乐乐呆了呆,不觉脱口道:「我白痴啊我?我干嘛千里迢迢的去逛市集呀?」

    「那就算了。」

    宫震羽又想转开马头,乐乐忙又大叫,「啊!等一等、等一等,让我再想一想,让我再想一想嘛!你这么急干嘛!又不是去赶死。」她咕哝着又苦着脸考虑了大半天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好嘛!我跟你去嘛!」

    还真是有够不甘心的,明明早就决定好要去开开眼界,顺便尝尝男人打仗的滋味的说,可就这么一下子就全都被推翻掉了,她怎么不知道自己的意志力居然有这么不坚定?

    改朝换代要是有这么快就好了,省得再去浪费精神去制造那么多冤魂了。

    真是有够莫名其妙,她实在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作这种马上就后悔的决定?就算她对他再有好感、再感兴趣,可不过就这么仅仅一夜之间,怎么就让她一面倒向他那边去了?

    可恶啊!她究竟为什么会一边后悔,又一边乖乖的跟在他马后吃灰呢?

    ☆☆☆

    就像宫震羽所说的,跟他一块儿去办事,还真是一点儿也不好玩,也很没趣。马市是还好啦!但逛过一、两遍也就差不多了,再往下的路程乐乐已经不作任何期待了。

    哈哈!至少他没骗她。

    老实说,她实在很疑惑宫震羽为什么要邀她同行,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办啥事,只隐约感觉到他好似在追踪什么似的,问他,他却连哼也不给她哼一声,可至少也要稍微关心她一下下吧!毕竟是他「拜托」她陪他来的不是吗?

    没想到他却只顾办自己的事,每到一个地方,就把她丢在一边去自生自灭,自己则一溜烟跑得不见人影。不晓得她是不是应该提醒他一下,垃圾最好不要随地乱丢呢?

    可奇怪的是,一入夜,不管她在哪里,他就是有本事找到她,就算她刚好蹲在粪坑上头,他都会特地来敲敲门告诉她他回来了,害她差点一跤跌进粪坑里。然而,一过子时,虽然他没有说,但她知道他又会趁黑摸出去。

    干啥去了?

    她哪知呀!

    搞不好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黑煞神是兼职的夜盗或采花贼也说不定。

    这样过了一两天,他又会领着她继续往北走,结果莫名其妙的,三月时,他们居然出关了!

    很意外的,出关的第一天,他居然没有扔了她就跑,而是一路把她带到客栈里安置好,然后才出门去买东西,害她感动得差点痛哭流涕地跪下来叩谢上天的恩典。

    不料,他一回来,只是把一套当地人的服饰扔给她。「换了它。」而且还是旧的。

    「嗄?」乐乐怔愣地望着那套丑不拉几的服饰,再看向他身上早已换好的蒙古袍,居然还是黑色的,亏他能找得到。「为什么?」不过,额头上的发带还在,猫眼正闪着紫色的光芒。

    「入境随俗,换上他们的服装比较不会被人注意,或者找麻烦。」宫震羽淡淡地说。「记得把头发放下来绑成辫子。」

    谁不要命了敢找黑煞神的麻烦?

    乐乐瞪了好半天眼后,才不甚情愿地收下衣服,然后开始左右打量他是不是还有买其它的东西回来,可惜她怎么看都看不出他还有偷藏什么玩意儿。最后,她还绕着他仔细找了一圈,这才很泄气地死了心。

    「你没有买吃的回来吗?」

    「你饿了?」

    「废话,都过晌午了耶!」乐乐赶紧提醒他。「是不是换好衣服就一起去吃?」

    没想到他却随手扔下一块碎银,「自己想办法!」随后就转身出去了。

    ㄝ?简直不敢相信,他当她是谁呀?乞儿吗?

    好半晌后,她才有气无力地在床沿坐下,开始慎重思考她到底为什么还要跟着他?这些日子来,她对他的好感还没有用光吗?最重要的是,她究竟在期待些什么呢?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房门突然又打开了,乐乐傻呵呵地看着宫震羽进来把一个油纸包放在窗边的茶几上。

    「这会儿饭铺子人还很多,你还是在这儿吃吧!」

    呜呜……老天终于开眼了!

    「还有,差点忘了告诉你,我只订了这间房,因为从现在开始,我们对外的身分是夫妻,这样才能尽量减少人家对我们的怀疑,我的行动自然也会比较方便。」

    耶?他……他说什么?

    夫妻?!

    其……其实那也是没什么啦!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出门在外只图个方便,父母、夫妻、兄妹、姊弟、母子,随便他啦!反正他高兴就好,可是……

    拜托,他行动方便,那她呢?怎么从来不替她想想,她满头疑云就没人想要替她把那堆乌云解决掉?究竟为什么人家要怀疑他们?又怀疑他们什么?他……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呀?

    「可是……」

    「你放心,我会睡在椅子上。」

    现在不是这个问题吧!反正夜里他不是都不在吗?

    「但……」

    「再有,因为我们的身分是夫妻,所以,以后你不能再叫我宫大侠,我也不会再叫你董姑娘。」

    咦?

    「那……那要叫什么?」

    「我会叫你的名字,乐乐,至于你,随便,只要不叫宫大侠就可以了。」

    「宫大爷?」

    「……」

    「好嘛,好嘛!那叫……宫大哥?不对、不对!夫妻之间有这样叫的吗?那……震宇哥?震哥?宇哥?震宇?还是相公?夫君?官人?良人?汉人?中原人?蒙古人……」

    「随便你!好,那就这样,」宫震羽蓦地转身。「没事了。」

    ㄟ?没事了?

    喂、喂!你没事,我还有事呢!

    「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是……」

    乐乐张着嘴没了声音,一脸茫然地对着再次阖上的房门,外加满肚子火和满脑袋窝囊。

    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呀?

    附注:

    蒙古人以皮衣为主,男女都穿身宽袖长的滚边长袍,喜欢用红、绿绢绸扎在腰间。腰带两端飘曳,其上挂有备用的刀子、火镰、鼻烟盒等。皮长袍的面料多为绸缎、棉布,也有穿棉长袍的,夏季衣服一般都是布制的。男人衣服的颜色喜用红、黄或深蓝;妇女的服装颜色比男服更鲜艳。牧人喜欢穿船形月牙高统靴,靴子是用牛皮制成,高及膝。

    农区或半农区的蒙古农民喜欢穿布衣,一般为开叉长袍、汉式棉衣、衬衣、衬衫等。穿的靴子,冬季为浅筒皮靴、毡靴或——,夏季为便鞋。

    蒙古族的男子多留长发。长长的头发被梳成辫子,辫梢扎红、绿色线绳,或垂在背后,或盘在头顶,并用宝石、珊瑚作为装饰。蒙古族男子还有扎耳洞的习俗,一般左耳穿耳洞,戴着大耳环或宝石小耳坠;少数有一耳戴大耳环,一耳戴小耳坠。

    蒙古族妇女喜欢戴首饰,最普遍、最受欢迎的是珊瑚和金银。出嫁时新娘戴的头饰琳琅满目,熠熠生辉,有时一套头饰便重达数公斤。妇女都留发辫,未婚女子头发从中分开扎成发辫,近发根处戴上两颗大珍珠;下垂的发梢上,用玛瑙、珊瑚、碧玉及银簪为装饰,女子出嫁后,发辫就要盘到头顶,束发为髻。妇女不论出嫁与否,普遍穿耳洞、戴耳环。

    蒙古族男人多戴蓝、黑、褐色的帽子,或用红、黄色绸布缠头;女子平时以红、粉红、蓝色头巾缠头,盛装时戴以银饰点缀的冠,冬季则戴上和男子一样的圆锥形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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