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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蓝鸟记》->正文
水晶

    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春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能可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千辛万苦,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付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这个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对你好不好?」

    「怎么说呢?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喷出一口烟。

    「别这样好不好?说得实际一点。」

    「也没什么。我的好处他欣赏不到,我的坏处他全看到,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没有第二种。」

    「你总得去适应他们。」

    「是很适应呀,你不见我去买菜吗?你不见我在怀孕,这种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吗?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见架子上那个银杯没有?你总该记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赢了瑞典组,但是有人看见它吗?没有,总有人看见我把菜给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着头。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时间与日子该怎么过,那日我去买菜,迷了路,回不来,要问路才知道家在什么方向,后来看到一个卖汽球的摊子,那个摊子美极了,各式各样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张,但是我的年纪不一样了,环境不一样了,心情不一样了,我竟似一个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来,我怎么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这么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请朋友出去吃饭。」

    「你爱他吗?」

    「谁?」她愕然问。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谁也不爱,我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爱。」

    「那么你——」

    「我无聊,我羡慕别人有个孩子。可是说不定以后就改变主意了,如今医学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没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断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开头当然好,否则又怎么会有开头呢?」

    「现在这个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着他,他就是这么一点点好处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着她的手,「水晶,你何必这样。」

    「我哪儿有家?」她反问:「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家-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个家,结果呢,没家用,那离婚算了,他以为我是千金小姐,会大把大把的钞票带回来花——这一位也是一样,表面上是故作大方,其实是天天数钞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没有缘份,差那么一点点,错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好怨的。咱们中国人自然有一千个安慰失意人的俗语:譬如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啦,「命中无时莫强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们记得以前你——」

    「那一位直叫我别提以前的事儿,英雄不提当年勇,对不对?」她说:「过去的,无论如何已经过去了,多想无益。」她按熄了烟。

    但是像水晶这样的人,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的呢?她应该住在一所堡垒里,穿著最好的衣服,开豪华的宴会,而不该这样明珠暗投,躲在这种地方做这种家务事。

    「水晶,你今年几岁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岁,」她说:「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么,心森夫人遇见爱德华八世的时候卅二岁,离过两次婚,可是皇帝为了她逊位,还不是小国呢,我的妈,那个时候的大不列颠王国可非同小可,你这么自卑干什么?」

    「人家运气好。」水晶笑。

    「天上掉下馅儿饼来的事多得很呢,你怎么知道你明天的运道不会转好一点?」

    「嘘,我听见他回来了。」水晶说。

    有人用锁匙开门进来,他果然回来了。

    他并不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一看就知道缺乏教养与修养,大概也没有受过什么上等的教育,只不过很有一种男人的味道,一双眼睛是非常漂亮的,有点摄人的味道。

    水晶并没有为我们介绍,反正是女客,她看得出来他不会介意。

    他问:「洗澡水热不热?」

    水晶只是点默头。

    水晶还管水热不热呢,水晶以前只管「菲奥路昔」出了什么新的时装。

    水晶说:「你觉得他如何?」

    「如果他爱你,那就很好。」

    「他不爱我。」她说:「在他眼中,我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那就不必把孩子养出来了,何必多一条生命呢?」

    「他说他喜欢孩子,既然有了,就生下来。」

    「你就这么听他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年头养个孩子是什么价钱,就算你自己养得起,又有没有这种必要呢?人家讲的话,你也该想一想,才相信呀。」

    她不出声,她只是沉默的坐着,默然喝一口茶,又一口。

    然后那个男人出来了,那不过是一个男孩子,廿七八岁的年纪,在女人已经迟暮了,在男人却还刚刚好,他当着我的面前换榇衫,然后拉开抽屉,数了一千新台币,对水晶说:「我出去一下。」

    水晶问:「去哪里?」

    他不答。

    「去做什么?」

    他不回答。

    「几时回来?」

    他不回答,他就这样被着外套走了,他不知道,他是在跟水晶说话,当年在学校,她要是走过,谁不回头看一眼的水晶,他竟敢对她这样。

    我看水晶。

    水晶说:「看样子你说对了,老大,我该走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听得懂吗?水晶,把孩子拿掉,我们从新开始,别担心。」

    「我没有担心,我真的没有。我只是在奇怪,女人为什么那么爱听谎话。那个时候我要离开他,因为我知道他不是我的理想对象,玩玩是可以的,他把租房子的钱放在我的面前,他说:「请你考虑一下。」我说我要到新加坡去,他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他的眼睛里的确有那么一丝仿徨,而女人的心却这么容易软下来。我还是说要走,他问:「你就这么来了,也就这么去了?」

    我不是在奇怪,老大,刚才你说得真对,为什么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呢?」

    我转过脸,不敢看水晶,眼泪淌了下来。

    「也许我老了,很久没听这种谎言了,我乐意相信,我认为居然还有人肯说这种话来骗我,简直是我的荣幸。于是想了一天,我便搬进来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老大,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他为什么要骗你?」

    「很明显。他有过些什么女朋友,我数给你听:小女明星、咖啡厅女侍、舞女、表演女郎,最后一个是电视上训练班的女学徒,他几时见过大学生?老一点也好嫩一点也好。」水晶停一停,「有什么稀奇呢?那个时候,他早上五点、六点,打电话叫我陪他到希尔顿去吃早餐在街角等我,现在他回来就是睡觉,我跟他说话,他倒过来骂我——「难道你不知道我工作累吗?」话都是他一个人说满了,说尽了。」

    「水晶,来,搬到我家去。」

    「谁的家都一样。昨天我问:「我们可以结婚了吧?」你晓得他以什么眼光看着我?他好象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滑稽话,他问:「你觉得,我跟你两个人配在一起吗?」他忘得真快,他忘了才三个月前,我不愿意跟他同居,他说可以结婚,我说他三小时内便会忘了我,他说:「我们下午便去注册。」才三个月。才三个月。」

    「水晶,来,我们出去吃饭去,散散心,别放在心上,你我日子还长远着呢,不如意事常八九,来,转个弯就可以看到新风景。」

    水晶微笑,学着他的口气:「你就这样来了,就这样去了?不要紧,把新加坡你弟弟的地址给我,我会来找你。」

    「那时候你为什么不走?」我责问她。

    「因为那个时候,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因为我觉得人是凭良心做人的。」

    「有很多人没有良心,也活得非常好。」

    我陪水晶去吃饭,胡乱选了一家馆子,吃的菜食而不知其味。

    当初吃喝嫖赌件件皆精的水晶,怎么会落到今天的地步,我真不明白。

    我说:「水晶,回去我帮你收拾了东西回家吧,好不好?」

    「别急,」她微笑,「缘份还未尽吧。我要走,自己会走的,不用你帮忙,你把地址与电话放下来,就是我的朋友了,现在我们暂时道别吧。」

    「水晶。」我实在不放心她。

    「放心,我会过得很好的,咱们总得对得起那张文凭,再落魄,咱们还是大学生。」

    我说:「那么你的号码也给我,我也很寂寞。」

    「寂寞?有谁是不寂寞的吗?如果不寂寞,舞厅里怎么会挤满了人?如果不寂寞,舞女为什么会拖了小白脸去看电影?老大,你看开点。」

    她笑,「老大,你看开一点吧,你这种人,简直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水晶——」

    「别再叫我水晶了,我还有光芒吗?」

    「你这人,别说这种丧气话。」

    水晶说:「人最忌便是年少得志,还未到中年,便直堕下坡,以后的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吃也吃过了,穿也穿过了,玩也玩过了,现在受一点折磨,也是应该的,他这样对我,我倒是不恨他,我不是可怜他的无知,也许无知是值得庆幸的,没有什么可怜。老大,天气又要热了,你是怕热的人,你多多保重。」

    她付了那笔小小的账,她站起来走了,我送她到门口,「水晶。」

    她转过头来笑一笑,仿佛还是从前那个绝不低头的模样,她还安慰我呢,她说:「人总有得意与不得意的时候,你偏偏要在我最霉的时候碰见我,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下次就不一样了。」

    她一个人走了,走路的时候微微的挺挺腰,我看她有这个孕也差不多四、五个月了。

    那日回家,我十分的伤心难遇,看着电视,直淌了一夜的眼泪,自古红颜多薄命,但那是三十年前的故事,现在的美女难道也得不到好下场吗?那我就不明白了,我不为我自己难过,我从来没有漂亮过,再迟暮我也不会惋惜自己。但是我所记得的水晶,水晶不是这样的,水晶是水晶,光芒四射,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她总是水晶,舞会里、网球场里、舞台上、试场里、男人群中、女人群中,她几时需要过买菜,即使到五十岁,她也不应该买菜煮饭,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女人应该在厨房里过一辈子,算是她们的丰功伟绩,但不是水晶。水晶不该做这些事。

    一个那样的男人。他懂得什么?他看懂了水晶的几面?他知道梵高的画吗?他知道基里曼渣路山上的狮子吗?他知道鸳鸯腿玉环步是武松的毕生绝学吗?他知道什么?他胆敢叫水晶煮饭?他有胆子对水晶那么样说话?我真服了他,我真服了他。

    我难过了很久很久,过了十天,我忍不住,依着住址去找水晶,按铃,没人开门,我以为出去了,想留一张字条,却看见好几个油漆工人拿着装修工具进门来了。

    「搬了?」我惊惶的问。

    他们无知的摇摇头。

    我头昏脑胀的奔到楼下,向管理处的一位小姐问:「小姐,十一楼搬了?」

    「搬了,昨天搬的。」

    「这么快?」

    那位小姐答得很妙,「这里的房租那么贵,地方格局又像酒店一样,男男女女,合则来,不合则去,普通得很,我们看都看惯了,小姐,没有什么稀奇的。」

    我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站了很久,凭吊似的,便走了,就这样搬走了,他知道吗?他知道水晶会背得整本唐诗吗?连水晶的姓名都没搞清楚,就认识了,就撇下了,就把她当作任何一个女人一样,任何一个女人。而水晶也就这样走了,跟着他,还是没有跟着他?她又失踪了?我又要到几时才能看得见她?当我俩头发白了的时候,也许?在街上?

    回到了家,我不住的做着梦,梦见水晶在买红汽球,一下子又梦见水晶在街上为了一角两角而讨价还价,我惊醒,流了一身汗,这当中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中发生了什么?使水晶变得这么潦倒?她可以站起来,她太有条件站起来了,她为什么不站起来?是什么使她如此郁郁不得志?是什么使一个三十岁的少妇心如蒿灰?

    我弄不明白,我只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老大,生命并不如开头所想的那样,完全不是。」

    但是她与别人不同,她还是可以从头开始的,她的前途大把,只要她振作一点,过了十年,她还有十年,现在不是别人在折磨她,而是她自己在折辱自己,为了什么原因,我并不知道。我为她哀伤着。

    过了两个月,我忽然接了一个电话。

    「喂,老大。」那边神采飞扬的叫我。

    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水晶?是你-你在哪里?」

    「出来喝咖啡,到希尔顿来,明天我就去香港了。」

    「我马上来,你这人,真是叫我担心了多久!」

    赶到希尔顿,四周一看,水晶并没有到,我在想,恐怕她的情形有好转了吧?不然不会这么精神百倍的,怀里的孩子多大了,那个男的是不是对她好一点了呢?

    正在这么想着,水晶进来了,差不多一半在座的男人都向她看过去,我都呆了。她穿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薄薄芝士布的衬衫,没有胸罩,头发比以前长了,飘飘然,就走到我的桌子前,把椅子一拉,叫声「老大,你好!」然后就点一个爱尔兰咖啡。

    我惊问:「孩子呢?水晶?」

    她微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那个男生呢?」

    她继续微笑,「自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水晶。」我握着她的手。

    「咱们每闭门吐血一次,就算是炼丹,我就快炼成千年老狐狸了。」她笑。

    她精神真是好,而且相貌上有点改变,「你——」

    「改改运气,我九月份去英国正式结婚,老大,以后又见不到了。」她也握着我的手。

    「水晶,你还是水晶。」

    她笑笑,「可是我不爱这个人,正是合了一句话:「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老大,从此别过,互相珍重。」

    「我懂得。」我说:「水晶,你长这么大了,你还是天真的,以后人家跟你说的话,你可要想一想,才相信呀。」我惋惜的说。

    水晶笑着,她始终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她侧侧头,「是吗-还有人愿意骗我吗?我都感激他,一个女人要是等到没人骗的那一天,那才惨呢。」她挤挤眼。

    这是水晶,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故事,因为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聪明,她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忙,没有空来同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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