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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蓝鸟记》->正文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与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去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见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宫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官-我也去。」

    我看着他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脸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口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宫,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账。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都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递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楼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筲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

    见得多试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萍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踢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于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说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间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

    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速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夫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水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担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那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能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担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担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咕咕笑。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耸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陈某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辈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搬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个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绵绵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能,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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