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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蓝鸟记》->正文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情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情。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性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性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情,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阴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情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后我总多话,而且硬要人陪我说话,讨厌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词里有这样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转头,但是谁也没看见,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过了一天阿九打电话来,他说看不见我了。我们七点半要走,他七点十五分来的电话,找了他三天都没找到。没有缘份就没到这样程度,听到声音还是见不到脸。

    我静了一个上午。你问为什么。我没有解释。由此可知我能见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爱,多少欢乐,多少失望,多少悲伤。我懒下来了。

    我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我害怕挂断电话的那一刻。然后你的信告诉我,你现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现在一定很热了吧?你在做什么?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选择题-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觉。你应该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总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的猜测老是对的,我说过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只到过三藩市一次,在我来说,一次已经够了,一次已经够了。

    我拿着你的信很久,我没想到你会写中文,连签名都是中文的,字写得像个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课,匆匆的交待几句。

    我折好了,放进抽屉里。

    而且地址也写错了。

    我开始怀疑你的记性与我自己的记性。

    真的。

    怎么我就这样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见不到你了。现在我回来,数看日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没有你是空白的。而你从来没有骗过我,我会记得很清楚,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等你回来,你回来之后又是什么样的?我现在在等,我怀疑我是一个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从洗手间出来,我呆了很久,我说:「不要这样做,我会爱上你的。」

    然而你说:「这根本是我的习惯。」你站起来。

    你是无处不坐的人!与我一样,地上、床上、窗框、阶梯、草地,没有一个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别,在电话里,在饭店里,在汽车里。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边吃饭,不捧饭碗,用筷子拨饭,你说:「为什么我们两个人,都这样吃饭?」我的左手永远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说:「我父亲一直骂我,叫我把手拿上来。」你说:「我爸爸一直问我另外一只手在哪里。」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时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来,我看着你的照片,我终于皱上了眉头,我的体重减轻。我想我的麻质长裤还是合身的。

    我带来了我的米色衣服,因为你喜欢米色。我带了长袖子衬衫,因为你喜欢在夏天看长袖子,我今年是怎么过的呢。三个月我与你在一起,卅五天我与你在一起,其余的时间,我只是坐着。

    我真想写信给你。但是我不要写信给你,我是一个一天写好几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愿意待你那样,与你在一起,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纯洁的人,因为你纯洁。

    在你那里,你可觉得闷?有没有人为你买一罐可口可乐消气,你可觉得开心,我想你是好开心的,我希望你开心,我喜欢看你笑,那是难得的阳光。一个妒忌的女孩子对她的爱人说:「我只希望你与我同样不快乐。」但是我却希望你快乐,忽然之间我不再小器了。

    我问你十次一天,你可喜欢我。你点头。

    我满足。

    其它算是什么呢。

    我们甚至乘公共汽车在浅水湾。多少日子我未曾乘公共汽车了,我很想把那张票子留下来,我问你有没有留过票子,你摇头。但是浅水湾一列的凤凰影树,为什么,为什么你在的时候也会总是比较有意无意的美丽?三天后再去,我没有再看见红花。我爱影树。

    我说:「当影树落叶的时候,像雨一样,浅黄深黄,纷纷得很浪漫。」你说你从来未会注意过,你说你忙,你有一个家。没有空看影树,没有空看书。你是迟早会看到那些落叶的。我相信你会,慢慢你会想起我说过的话。

    我说:「一架钢琴蒙了灰尘,要拭亮。」

    你问,隔了廿天你反问:「为什么?让琴蒙上尘,琴永远不知道,岂不是更好?」

    我不说什么,你是明白的。

    在电梯里,我跟你说话,我大概是侧着头,声音很小,电梯隔壁有一个老头子,他向我摇手指。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在低声软气的央求他。」老头笑,「继续下去,你会成功的,你求他什么?」

    我记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么?我忘记了。与我在一起?不会吧。我不会作这种要求,我一定在说别的,或者只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后在街上,我们又碰到这个老头,他说:「很好,我希望将来见到你们,你们已经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们身后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运,我逃不过什么。

    但是我喜欢握住你的手,它们暖,暖和的手。

    我们吃了最后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账。我们坐着,你低着头,我看着别的方向,不过那冰淇淋的味道实在已经不像从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对爱神的故事厌倦,一般男人还是比较喜欢听话的女人,一天三顿的饭菜,看电视,然后上床。我的生活有异于此,但是我说的故事很好,只是我要晓得你还愿不愿意听。

    我回来了,一切还是一样,我胖胖的侄女儿在旁边问我是不是写情信给谁。我说没有。这不过是一封信。一封比较长的信。我想说我的心情不一样了。对于其它我不再关心,但是我一定要写给你一封信。

    你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什么?你好象说,你好象问我:「你要什么?我送一样东西给你。」

    我看着你,我笑了,「不要这样问。」

    「为什么?是不是你要的东西我负担不起?」你说。

    「你负担得起。」我说。

    你犹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说:「我要你,把你给我。」

    你说:「我不可以那样做。」

    所以不要再问我要什么。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顶上,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不亦乐乎,天上一片云都没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难得有五天这样的三藩市,我的运气好。」

    运气。但是我的运气在哪里呢?

    我喜欢那个山顶,这样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们总是坐得很后,我可以看到你的脸反映在玻璃窗上。我开始向你诉说我的历史,一点不漏,我奇怪我怎么会告诉你这么多,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啊。

    然后你也告诉我关于你听回来的谣言。我竟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谣言飞来飞去,我不生气,我觉得我自己颇有名气,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诉你关于我的女朋友,我的蒋芸、西西,甚至是乔爱斯。我家的女佣,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么呢?我什么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我讨厌听黄色笑话,但是你说得总是很可爱,我们常常交换这样的笑话,你问我是从什么地方听回来的,我说我弟弟用打字机打给我的,你惊奇,但是我们的家人是自由的,终于有一天,我们兄弟姊妹会坐在一起看一部蓝色小电影。

    我与你在一起很快乐。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烟,好象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习惯这样,我想不是吧。

    为什么看脱衣舞的时候你总是瞌睡?你说你是看厌了。

    我要与你在一起。我在等你会回来的日子,我不介意这些日子会过得很慢。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与慢都一样。

    我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个日子。

    等你是一种享受,如果你回来得太快,我就没有时间缓缓想以前的一切,毕竟这样快乐的日子,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见了你。

    我喜欢听麦克连的歌,他是一个诗人。他写:早上来了早上去了,一点后悔都没有;只余下了回忆,不能忘记。在飞机上我们一直唱歌,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记忆,一页一页,满布着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蒋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会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子呢?这是她对我的口头禅。

    我哥哥写给我一封长信,真是长,他写:你之所以快乐少,痛苦多,是因为你完全没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爱一个人,只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我走在街上,西西会在大丸门口等我,我们将会去喝茶,这又表示什么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这么好,甚至是孙若云,她说嫁不出去也算了,我们两个人租一间屋子,然后开始养猫。

    我哥哥说:再买一套银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们会穿丝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这些主意都不坏,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你问我:乔爱斯结婚没有?

    我说没有。

    你问:为什么你的女朋友都没有结婚?

    我答:结婚如果只是为了结婚,恐怕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只是想找一个真正的……我实在难以形容。

    但是我将一辈子记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将来会把猫养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飞魄散。

    我无聊的出去买了几件衣裳。只有在香港我才买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码小。我看到一条YSL丝巾,我喜欢圣罗。丝巾是丝巾,你是你,一个人不是一条丝巾。我苦笑了。现在我一个人,我可以胡思乱想,你不会打电话来说:「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带,我想送你一条皮带,我会到诗韵去为你挑一条。鳄鱼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只康斯丹顿,我说:「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会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气。

    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

    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对答如流。

    就算你指着我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大骂一顿,我也不会说什么。不过我想告诉你,从来只有我发脾气,但是当我发一点点小脾气的时候,你就对着我做鬼脸。

    我想你。

    我喜欢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夹在一本诗里。拜伦的两章诗当中,拜伦的诗坏。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么地方好呢?我想不出来。

    当然你会回来,我会来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见你了,但是我会来看你。

    我不会说什么。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觉得风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里舒畅,我高兴,我在等。

    我常常说:「别说我傻,我有点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点笨。」

    这是一封信,印出来之后,我会寄给你,或者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记忆就是如此保存下来的,为了这个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记忆中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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