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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传奇》->正文
毕业日

    毕业礼。

    同时毕业的有伶俐,小比与我。三个中国学生。

    居然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起得极早,开车自宿舍出来,碰见的人都“恭喜、恭喜”,到了大堂,取过了礼服,对著镜子好好的穿妥了,然后依著姓名字母的次序,坐在礼堂里,椅子背上有名字。我那张椅子上写著:C.M.FANGPh.D.EnglishLit+History。我晓得我没有坐错,于是就呆呆的坐在那里。我总是早到的一个。这是习惯,并不表示我对功课有兴趣。堂里的风琴管子一排排的,座位上镶著金边,观礼的人小心翼翼走进来,并不认识我,但是说:“恭喜恭喜。”

    我微笑。我其实没有高兴。然后伶俐来了,一头黑发滑在红炮上,帽子在手中,得意洋洋的转来转去,眼睛里都是七彩的光芒,她坐在我身边。

    我看她一眼。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廿六岁,然而有博士学位,可代替青春的消逝。廿六岁,一个女孩子,将她最好的八年来读一个学位,也是一种虚荣吧。她美丽,伶俐。剑桥最美的中国女学生。

    然后每个人都进来了,偌大的礼堂,非常的挤,我坐在位子上不出声,伶俐对我挤眉弄眼,她太快乐了,她父母赶了来看她毕业,带著她的妹妹、弟弟。一家子。她家有的是钞票。

    我还是坐著。系主任出来了,仪仗队,挽旗子的小童,教授,都披著金光闪闪的袍子上台。我呆呆的看著他们,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呢?

    伶俐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裙子下的腿光滑有致,一双皮鞋是最新款式的,细细的鞋跟在木板地上打著拍子。木板地拼成人字状,打蜡打得可当镜子用,这礼堂,该有三百年了吧?我不知道。我对剑桥从来不发生兴趣,因为我在剑桥蹲了八年半。我恨剑桥。

    然后他们叫出了名字,小比溜出来,缩著身子,找到了椅子,坐下来,喘口气。小比去年追求三菱牌电器老板的女儿,那东洋女人对他没有兴趣。小比说:“我见到她,便看到钱,她是一个大$符号。”伶俐不喜欢三菱小姐,她家那些钱比起人冢,是九牛中之一毛。小比不知是怎么及格的,反正他及格了,毕业礼他也就来了,照例迟到。那辆狄若必然铲平了半片草地才停下来的。我有时候很恨他。

    我恨所有人所有东西,我是个恨者——或许不,我觉得烦闷了。

    那些学生一个个上台去拿文凭。

    小比摊开了一袋书。我瞥一眼,最新的花生漫画,我想。一定要问他借来看。

    然后轮到我,我站起来,挤挤擦擦的走出去,上台一鞠躬,我有种心酸的感觉,拿了文凭,下台鞠躬,这跟小学生有什么分别,第一荣誉,第二荣誉。八年半,以后我该怎么样呢?心里一空虚,下台差点踏了空。我连忙走回位子里,伶俐吻了我的面颊。然后伶俐上去了。

    我拿著那卷红缎带的白纸,翻来覆去的看,伶例回来了。她向父母弟妹挥著手。小比还在看他的花生漫画。我不敢相信这是最后。这是最后了。以后没有可恨的剑桥了,我在此的日子完结了,真不能置信。八年半,给我们一张纸,就叫我们走了,然后他们再去作育新的英才,我们是过时的人物了。

    仪式拖了三个半小时。我不觉得长。

    我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我一向是。

    伶俐推我一下,“喂!出来,完了,我们去草地拍照!”

    我惘然的抬起头,“完了?”

    小比起劲地拍著我的肩膀,“完了!老友,明天可回家了!哈!这下子看我老子还有什么话!”

    伶俐说:“你瞧瞧家明这傻子,呆呆的,女朋友也没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这人读书读坏,这人!”

    他们两个夹著我出草地。

    这是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说过。

    我选了一角石阶坐下来,伶俐替我拍照,一连拍了好几张。

    她问我:“你有没有去照相馆?”

    我说:“没有。”

    “一会儿去,去拍张十寸的!带回家。”

    小比说,“这里拍得不好,回了家才拍,反正礼服随身带著。”

    伶俐说:“这倒也是,我这套,你瞧,度身订做的,花了一百多镑,我才不租,不知道什么臭男人穿过的。”

    我很静默。

    小比说:“家明,你这套有点皱,没熨好。”

    我说:“我是租的。”

    小比瞪大了眼:“租的?你将来有场合穿什么?喂!”

    “穿西装。我省下那一百镑,替我母亲买了一件凯丝米大衣。”

    “你疯了。”伶俐问:“将来没这件袍,谁知道你是剑桥大学的英国文学历史博士?”

    我想了一想,坐在石阶上,以手撑头,我答:“我并不需要他们知道。”

    伶俐笑,“你这混球,你这不是真的,他今天太高兴了,昏了头了。”她对小比说。

    小比问:“你毕业后将做什么?”

    我抬头,“太阳真好。”

    伶俐说:“我家人在那边,我过去一下,你们等我!”她跳跃著过去,长发飞扬。

    我看著她的背影,我问小比:“你可有想过要追求她?”

    “没有。我比较喜欢年纪轻的女孩子,十六七岁的,比她小很多,或是比她大很多,卅六七岁的。伶俐,我从未曾真的喜欢过她,她太做作,你想想剑桥多少千金小姐,偏偏就她装个公主样,而且又要摆天真,那么一大把年纪了——女人念这种学位是一种浪费。”

    “我以为你喜欢她的。”

    “不。”小比说。

    “我蛮喜欢她。”我说。

    “那么你应该追求她。”

    我微笑,“没有到那个地步。”

    小比问:“刚才我说:毕了业,你预备做什么?”

    “做什么?找一份工作,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叫他到剑桥来读博士。”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不,是真的,不骗你。”我很认真,“可以稍微改变一下计划,让他到牛津去念博士。”

    “老天,牛津!那间屎大学,算了,你还是叫他念剑桥吧。我们有一条臭水沟,可以划船。”小比拍手拍脚的说。

    “好吧!”我淡淡的说:“就剑桥好了。”

    那是他的命运,还没有出世,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这孩子将来要来读剑桥,因为他老子读的是剑桥,他不可以比他老子差,只可以比他老子好。

    小比不出声。他是最烦的一个人,要他不出声,比什么都难。可是他此刻偏不出声。

    他问:“选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我不知道。”我说:“小比,我不知道。小比,当我想到我们在这里已经完了,我就害怕,你想想,我们在这里孵了八年多,现在要走出去了,我没有勇气,小比,外头是怎样的?”

    “不要吓我,家明,你这个人专门会吓人。”

    我说:“我是很害怕。”

    我看著满园子的博士,满园子的红炮,天啊,博士比玫瑰还多,真受不了。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我在草地上躺了下来。

    我看著蓝天。

    伶俐奔过来,“这是个好姿势!”她替我拍了一张照片。

    我躺在草地上,向她微笑。

    她问:“你几时搬家?东西理好了没有?回家还是留下来?听说校方给你一个职位?”

    我微笑。

    “我介绍妹妹给你认得,玲珑!这是家明哥哥。”

    她把一个女孩子推向前来。我看著她。她看著我。我的灵魂渐渐苏醒起来。她有很短的头发,一鼻子的雀斑,一件翻领衬衫,一条粗布裤。她的头发是那么短,像个男孩子,身裁也很细长,像个男孩子。

    她看上去给我一种雷霆的感觉。

    但是她美丽的眼睛却像她姊姊。

    伶俐耸耸肩,“她是叛徒,我对她没有办法。她连伦大入学试都不及格,事实上她没有通过任何考试——你们谈谈吧。”伶俐说完就走了。

    玲珑看著她姊姊走开。她坐在地下,不出声。很久很久,她不出声。

    “你几岁?”我问她。因为我喜欢她。

    “我没有名字,没有年岁,没有特征,没有性别,你只要记住,我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人。”她答。

    “我可没那么说过。”我吃惊的说。

    “我姊姊不是说了?”她笑,“我从不将她介绍给任何人,或者我可以说:这是我姊姊,她考什么试都及格。然而那没有什么稀奇了吧?每个人考试都及格,像你,像这园子里所有穿红袍的人。我要做得特别点,所以我不及格。”

    我看著她。

    多么奇怪的一个女孩子。她倒是很心平气和的,说话一点也不像个叛徒,这种下了决定,毫不冲动的叛徒往往是最厉害的。

    “你决心什么试都不考?”我问。

    “不考。我没有读过高中。”

    “你有什么人生乐趣?整天吃喝玩乐?”我问:“以为莎士比亚是一块蛋糕,将来到外国人的工厂去做工?伸手问你爸爸要钱?”

    她看著我:“你是一个有阶级观念,有种族歧见的小资产阶级份子!”

    “我的妈!”我掩住了眼睛。

    “我自己看书,我只是不喜欢他们看住我叫我做什么什么,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她说。

    我笑著坐起来:“理论上你说得不错,可是你了解要看的书本吗?不明白的时候,有人解释吗?你选的书本准确吗?别忘了,在学校,叫你做这些做那些的人,都是专家,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她看我一眼,闪过一丝惊异,不出声。

    过了很久,她说:“我想你是十分热衷念书的。”

    我笑,“我恨读书,我巴不得去放牛。你知道放牛?我恨剑桥大学,它毁了我的一生。”

    “那么为什么你还乖乖的念到博士?”她问。

    “我不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说:“三千年来他们说:人是要读书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知道,我很迷信,所以读到如今。”

    “你可有后悔?”

    “后悔?功课太多,没有时间后悔。”

    “你可快乐?”她问:“你这胆小鬼!”

    “你可快乐?”我反问:“你这叛徒!”

    “不。”她说:“我非常的不快乐,你呢?”

    “我也不快乐。”

    “为什么?”她吓坏了,“我以为你会快乐的,你看姊姊,她看上去像是已经得到了世界之锁。”

    “她无知。”我简单的说。

    她不说什么。

    “你呢?你不爱考试,就不考,这么随心所欲,为什么又不快乐?”我问她。

    “他们看不起我。”她说。

    我点点头。

    伶俐回来了,她说:“你们两个说些什么?两个人程度差这么远,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抬头看她。我发觉这女人是这么的刻薄。她损害妹妹像英国人喝杯茶一样,这样的女人。这些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她。只不过因为她拿了一张文凭,所有的人都得活在她影子底下,尤其是她妹妹。

    我看玲珑一下。

    她薄薄的嘴唇牵动一下,仿佛是说:你明白了?

    “我们谈得很高兴。”我淡然说:“我正想问令妹今夜可有空,我要请令妹走一走,或者吃饭,或者看戏。”

    伶俐吃惊了,她看著我,又看看她妹妹。

    “我很想去。”玲珑马上说:“我决定去,姊姊,今天我不跟你们了。”她站到我这边来。

    我向伶俐弯弯身:“请代向伯父伯母致意,我们八年同学,相信你明白我的人格,你可以放心,我在今夜十二点之前,将令妹送回。”

    伶俐几乎呆了。她一向看不起她妹妹,她没想到我会叫她妹妹出去,但是我这么做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并不同情可怜玲珑,人各有志,也许我才是可怜虫。但是她吸引我,她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即使不识字,她还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

    我把她拉走了。

    “我们做什么?”她非常兴奋。

    我白她一眼,“不做坏事。”我说:“先把礼服脱了还人,然后告诉我你几岁,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准撒谎。”

    她迟疑著,“一定要说?”

    “当然。”

    “你先说。”她不肯吃亏,也许就是因为在她姐姐手下吃亏太久了。

    “廿六。”

    “我十九。”

    “十九?”我吓坏了。这么小。

    “我看上去像九十岁?”她抢白我。

    我脱了礼服摺好,送回去,然后我跟她走到车子前。我那辆歪七缠八的小车子,我让她坐好了,关上门,再走到驾驶位前去。

    我说:“我肚子饿了,你呢。”

    “我可以吃一匹马。”她说。

    “我没那个钱,吃两只热狗好了,准你喝一罐可乐,晚上跟你去吃中国饭。”

    “我们去跳舞吗?”她问。

    “你喜欢跳?”我问。

    “我希望你会跟我跳舞。”她说。她是这么的坦白。

    “你没有跳舞衣服。”我说。

    “我可以买一件。”

    她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也许很久她没有真正的自由过了,所以她误解自由。我必须要答应她。我说:“好的,我们吃完热狗去买裙子。”

    “你真好。”她说。

    “如果我教你书,叫你读这个读那个,你会不会有反感?”我问她。

    “太迟了。我已经十九岁了,我没有读好高中,现在任何学校都不会收我了。”

    “谁告诉你的?”

    “姊姊。”

    “她是混球,她不对,不要听她的,听你爸爸的话,找个学校读。”我说:“她妒忌你,她妒忌是因为她自己也糊涂了,她在剑桥耽太久了,糊涂得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她决定她自己是好的,所以你是坏的。读书……你总要读一点的。”

    她微笑,“你不喜欢伶俐。”

    “是的,现在不喜欢,”我想起小比的话,“女人读太多书是不好的。可是不读也不行的,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吃了热狗再说吧,在这里停车,那边有间小铺子,见到没有?奔过去,买四个热狗,两罐可乐,这里是钱。”我说:“我在车里等你。”

    “我有钱——”

    “快去快去!”我把钱塞在她手中,吆喝著,“小孩子要听话!”

    她笑,拿著钱冲出去,她像一只小鹿一般,快捷得不像话,我喜欢她的长腿窄肩膀,我真的喜欢。如果她是她姊姊,我早就约了她出去了,八年半也不会就此虚渡。

    问题是她姊姊不像她。她们两姊妹完全是两码事。

    我只等了两分钟,她便回来了,抱著一大堆食物。

    我说:“现在别吃,我们赶回康河去坐著吃。”

    我飞车回去。停好了车,我们找了一张长椅,坐了下来,把东西抖出来吃。她默默的吃著,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杨柳就在她头顶。她把面包皮剥下来分给鹅与鸭子。她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今日是我毕业日。

    她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

    “美丽了几百年,美丽得有点疲倦。”我说。

    “我很明白你的看思,但是姊姊,她是不管的,她只要剑桥是剑桥,因为剑桥是剑桥。她使我作呕,每年夏天她回家总是使我作呕。”

    “她没有那么坏。”我温和的说:“你们作对太久了,不应如此。”

    “如果我开始读高中,她一样会笑我的。”

    “你为什么要理她呢?”我懒懒的喝我的可乐。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倒是对的。”

    “我们在这边走走吧。”我说。

    她蹲在河边用水洗了手。我把手绢给她。

    “你肯做我的男朋友吗?”她天真的问。

    我看著她。笑了。我不知道。骗任何人都可以,骗她就显得残忍。而且谁说没有可能呢?我不知道。我要先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是可以的。

    “你吃饱了?”我问。

    她点点头。这个问题儿童,到了我手里,倒是很听话。

    我与她到我宿舍去休息一下。我的宿舍墙壁是空空的。我还没有收拾行李,一切都很整齐,我要暑假之后才回去,不用这么快。我需要一段静默的时间,想想过去未来,然后打造一套盔甲,冲出世界去。

    她在房间里找到一盆小小的铁树。她问我在什么地方买的,我说不是买的,在垃圾箱拣的,因为有人以为它死了,扔了它,结果我拣回来,它又活了。

    然后便是几本书,如此而已。

    书桌上有纸镇,有笔,有裁纸刀,很整齐。直到有女孩子来我房间,我才发觉我有多么整齐。有点难为情的一尘不染。初初几年,他们老是笑我,甚至笑我是同性恋。他们找不到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看见我与女人出去,也没有看见女人进来。他们就笑我。

    如今她来了。一个小女孩子。

    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上。

    我微笑,这房间比起她的房间,差太远了。

    她到处摸著,看著,极感兴趣。然后她说她的一家明天去伦敦,然后再到巴黎,趁这个机会旅行一下。我们谈了一会儿。

    我去冲了两杯牛奶茶,在房间里慢慢喝了起来,还有饼乾。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了两个小时了。我们喝著下午茶。这些都完了,在剑桥这种时间是不长的。

    她要求看我的真文凭。我拿了出来给她,其实她姊姊也有,那一张运气比较好,大概是会被镶起来的,我这一张可能永远卷著。

    我说:“耶稣是个木匠,你知道吗?我有时想做木匠。”

    她点点头。

    她转过身子,“我想我还是要去学校的。”

    “是的。可是别有虚荣感。”我说:“一个人总要事事适可而止。”

    “中庸之道。”她说。

    “我们出去买衣服?”我问。

    “好的,让我再坐一下。我喜欢这房间。很静,很清清白白,像一个读书的地方。”

    我开车送她到女服装店去,在这里的女服店不多,但是也有几间,她挑衣服很高明,一条厚厚的呢裙子,镶著漂亮的边,一件小背心。然后里面是针织线衫。一直问我:“行吗?行吗?”她是这么高兴。我在一角为她付了钱,她又买了一条项链,我也为她付了钱。

    她不知道,然后谢了又谢。

    她只是一个孩子,还得等她长大。

    她在服装店里换下旧衣服,穿上新衣服,我们去中国饭店吃烧鹅饭,并不是十分好的饭店,她脸上的满足感使我也觉到快乐。我需要伴侣,正像小比所说:一个小女孩子,把新鲜带来,或是一个徐娘,把感性带来。

    她说了她在家里的反叛、吵闹。她离家出走过两次,每次平均时间是十小时。她的倔强止于她母亲的一碗杏仁豆腐,考试不及格,又补考,找了几个补习老师。她母亲要她念美术,她喜欢物理、数学,一个没有结果的努力,又再补考。她们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话,我是第一个与她说话的人。

    我从来不晓得伶俐有这么一个妹妹。她从来不说,也没有取出过妹妹的照片。是妒忌?是什么?

    我们吃完了饭,我问她住址的电话。他们住在酒店里。我打电话去关照,他们一家却出去了,大概也是去吃饭,我留了字,挂了电话。

    我依言带玲珑到唯一的小地方去跳舞,我不会跳舞,所以她教我。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我们跳著,这次轮到我享受了,我一向不会跳舞,而且不敢学,怕人笑我,因此一直不会跳,很多场合有点尴尬相,到今天方才学会跳了,因为玲珑是小孩子,我相信她,她的心与她的脸是一样的,她认真的教著我,我认真的学。我们非常的高兴。

    然后我给她喝了一杯基及斯。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毕业日呢,有一个如斯可爱的小女孩与我共渡。本来我以为典礼完毕,就得回宿舍睡觉了,所以人生真是无法预测的,转一个弯,就可以碰到意想不到的事。

    我们一直跳到十一点。

    我告诉她:“玲珑,我们要走了。”

    她叹口气,“是的,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我答应十二点之前送你回去的。明天你们到伦敦?我过了暑假,也许会回香港,到时我们可以再见。”

    “我回了香港,你就忘了我了。”她懊恼的说。

    我微笑,恐怕一回香港,她一上学,就忘了我了。

    “你可以写信给我。”我说。

    “你会回信吗?”她问。

    “当然,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她点点头。

    我送她回家。她父母姊姊弟弟都在等她。她很兴奋的诉说她一天的经历。她父亲与我谈了一下子,他是个颇有见地的男人,他很称赞我,我们两个人互相推崇虚伪了一下,便告辞了。

    伶俐斜眼看著我,说:“香港见。”

    我点点头。

    玲珑送我到酒店大堂,她说一定要写信给我。

    我拍拍她的头,她忽然带著眼泪,奔上楼去了。

    这是我的毕业日。

    后来是毕业日以后的事了。

    ***

    玲珑到了巴黎,还寄哺士卡来。到了香港,又有信来,信里充满爱慕之词,我看了很觉可爱可笑。一整个暑假,她不断写信,然后她说找到了一家寄宿学校——“那房间跟你的那间差不多,很清静,没有姊姊……”

    她在功课上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以前的基础很坏,但是她如果决定努力,相信是没有问题的。

    我因为学会了跳舞,曾经约会过两三个女孩子,成绩斐然。世界终于要出去的,我申请了一家小大学做初级教授。我不回家了。

    玲珑的信渐渐少了。因为有一个男同学,专门教她中文历史的,与她常常出去,所以没有时间了。“家明哥哥,我空馀的时间要去消遣,我们有时候去看画展,他对我很好,有时觉得几乎跟你一样好呢。我功课赶得上了,五科都不用补考了!”

    我微笑。信纸已由考究的花花绿绿转为笔记纸了,然而又有什么分别呢?不久之后,她的信便会消失,毕竟我们只见过一天。

    这个小女孩子。

    自然她是会记得我的。当她毕业那一天,她会想起我,到时可能置之一笑吧!

    这是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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