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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今夜不》->正文
年轻的时候

    这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算起来.是十二年前的一个暑假,那一年的暑假特别热特别长,我与姐姐回台北过夏季,成日听着蝉叫,泡在泳池里,晒得金星乱冒,终于瞌睡,盹着了,还是不肯自水里出来。真是最长的三个月,一天可以抵现在的三天来用。

    我认识了他。那一年他四十岁,我十七岁。他是父亲的客人,那个时候父亲的生意做得很大,也很好客,常常有朋友来住一、两个月不稀奇,他也是其中的一个。当时阳明山并没有几幢别墅,主人都是可以叫得出名字来的,父亲的屋子盖得好,全新的现代建筑物,不比当地的土屋子,四四方方一个项,白粉墙,单调而且贫乏。

    父亲的钱由祖父留下来,祖父死得迟,父亲做了大半辈子的太子,心有不甘,祖父一死,他马上花钱,尽量的花,因此我十七八岁昀时候,是家里的全盛时代,姊姊很快的觉得了,十分喜欢摆千金小姐的姿态,吃的用的穿的都是精品,挖空心思地赶排场。我与姊姊不一样,我不懂这些。

    姊姊去过一年英国,一事无成的回来,又去一年美国,也是一事无成的回来,可是人家开玩笑地说她留英留美,她却矜持地笑,笑得这样的于心无愧,我真觉得她丢脸,可是一个人的本事是如何骗倒自己,姊姊既然有这样本事,我不必替她担心。

    她是这样的人……很乐观的,没有大脑的……就像一头蚱蜢,春天的时候尽量欢乐,她没有冬天,自然也没有明年,因此也没有烦恼。

    到人台北后没多久始识得一大班人,整天不是在李家就是王家,疯疯癫癫的开舞会看电影,她喜欢把头发梳成一条马尾巴,穿各式各样的大花裙子,后来大花裙子不流行了,她又改穿袋袋装。

    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然后有一天,舞会开在我们家里,我自下午其便在房间了看武侠小说,不去打扰姐姐。姐姐进进出出的说:“……小豆,今天是中秋。”我说:“别瞎搅了,热得发昏,怎么是中秋?”姐姐说:“不骗你,佣人都在吃月饼。”我问:“那么爸爸妈妈呢?往年中秋,大家至少在一起吃顿饭。”姐姐说:“他们也许在新加坡,有什么关系呢?月饼哪一天不可以吃?你也太那个了。“

    我说:“听说发财的父母才那么忙,他们发了财吗?”

    姐姐对着镜子左顾右盼,她说:“我们家不是暴发户,咱们是一直有钱,你要记住。”她很骄傲。

    “有什么分别?”我问。

    “分别很大。”她说。

    “你暑假后干什么?”我问她。

    “何必一定要干什么?”她反问:“什么也不干!不可以?”

    “我十五号要去伦敦,今天是十号了,爸爸妈妈总会回来吧?”我问姐姐。

    “钱已经替你汇到那边银行了,飞机票全订好,又替你做了两件皮大衣,你怕什么?不敢去?”

    我说:“那感觉不好。”

    “真奇怪,咱们家里人坐飞机,都是自来自去,比不得那些小家子气,有什么人远游,全家出动,哭哭啼啼──哼!”姐姐那种神情,简直可以说是狂妄。

    我冷冷看她一眼,她长得美,她才廿一岁,我知道,可是……我拣起武侠小说,翻来翻去。

    “嗳,我告诉你一件事。”姐姐很神秘的说。

    “什么事?”我打一个呵欠,“你买了新衣服?换了新皮鞋?”

    “不,咱们家来了一个客人,早上到的。”

    “是吗?”我抬起头,“爸爸真是,有客人来,他也不在。”

    “他长得真漂亮。”姐姐压低声音。

    “是吗?”我非常的感兴趣,“多大年纪?””卅多岁──”

    “那不是老头子吗?”我又拣起武侠小说,“你别烦我,你管你打扮,做今天的皇后吧!”

    她站起来,又照了镜子,说:“不用你担心。”

    她出去的时候把我的房门带上。我马上放下小说,真是闷,还好还有几天便得离开家去闯世界。银行有那么多汇款,世界不会难闯,况且又可以先住在亲戚家中,直到找到理想的房子为止。我觉得非常的兴奋。再闷几天,我便可以自蛹内脱出,尝试蝴蝶的滋味。

    我起床,推开窗门,风吹来很凉爽,蝉声不停的晌着,初来简直睡不着觉。我顺手关掉冷气机。再躺到床上,居然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还大亮,夏天已经近尾声,夏日却还正长,时间不晓得怎样打发才好,我换了泳衣,又再跳到泳池去,游泳是最容易疲倦的,而且肚子容易饿,一个夏天的游泳、吃、睡觉,起码胖了十磅,姐姐老叫我当心我的肚子,我早已经哂得混身上下变咖啡色了。

    我在浮床上眯着眼睛,想像着伦敦的风景。妈妈甚至替我制了两件旗袍,预备我在重要的场合穿着。妈妈还是好妈妈,就是太忙了一点。

    就在这个时候,二楼的阳台的长窗被打开了,有一个人走出来,太阳刚刚落山,金光万道,因此在不清楚他的头脸,想必是那位客人。我心想,那个老头子。

    如果他是客人,我比他更像客人,我也是过几天马上要走的。

    姐姐穿了长裙子走出来,扬声问我,“喂!小豆,你参不参加我们?我叫他们不必弄晚餐,咱们在泳池旁烤肉吃,老实告诉你,你今夜可没饭吃。”

    我游到池边,抬头一看,那人已经走进去了,我说:“我不参加。”

    姊姊耸耸肩,又去忙她的。我从泳池里爬起来,这时候太阳已经完全下了山,天空有一抹蓝紫色。我上楼洗澡换衣服,姊姊又说:“你简直晒得熟了。”我穿上牛仔裤,开电视,吃苹果,不去理她。

    “喂,”姊姊低声说:“我问了他要不要参加,他也说不。但是他拒绝得很客气,一点也不叫人难堪。”

    我看姊姊一眼,“他是谁?”我问。

    “唉呀,你这个人,就是爸爸的客人呀!”姊姊说。

    “哦?”我仍然不感兴趣。

    姊姊自己的客人到了,她再也没空跟我闲谈。

    在七八点钟的时候,我接了一个长途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她在香港,叫我明天一早乘飞机回那边的家,看看该收拾什么东西,我很雀跃,她到底没忘掉我,妈妈还是妈妈。母亲接着说:“宋先生到了没有?是爸爸的朋友,叫他听听电话好吗?”我连忙找到客房,大力敲门,叫他听电话,随后我回自己房间,继续看那电视节目。

    年轻的时候,特别容易适应环境,任何事都好像在掌握之中,不会吃惊,到外国去是我渴望的。

    我不知道宋先生是几时听完电话的,可是他膈没多久便走到我房间来,坐在我身边,陪我看电视。我看他一眼,他穿了一件白衬衫,长袖子卷起一半,正在吃三文治,他并不老,头发梳得很整齐,向我笑一笑,非常有震荡感,忽然之间我明白姐姐为什么念了他一整天,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男人,男性化。我并没有男朋友,但如果要挑男朋友的话,我不会挑那些咀唇上头带点毛的男孩子,至少要有这位宋先生的可亲感觉。

    于是我说:“三文治哪里来的?”

    他马上分了一半给我,我笑笑,便照吃不误,他递一瓶啤酒过来,我喝一口还给他。

    他坐在我的藤椅里,看上去很舒适的样子,但是也很沉默,颇有点寂寞。他不像爸爸的朋友,爸爸的朋友,都是……老头子。

    电视上在演亨夫利鲍嘉的“加萨布兰加”,但是我没人说话已经有好些日子了,因此我顾不得看戏,我问:“你从哪里来?”

    “英国。”他笑了一笑。

    “真的?我隔五天就去伦敦了。”我说:“地方好吗?你为什么回来?还去不去?”

    “地方……还可以。”

    “你回来干什么?”我一直问。

    他说:“为了一个女子。”

    “哦,她在台北。”

    “不,她在英国,为了她,不得不回来。”

    “我不明白,”我说:“为了她,你应该留下来。”

    他又笑,“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长大了自然知道。”

    “大人就喜欢这样,把事情弄得很复杂。”我说。

    “说得很对,小豆,你说得很对。”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问。

    “我听见你姊姊叫你。”

    “真的?”我笑,“我姊姊喜欢你,你为什么不下去跳舞?她会很高兴。”

    他在黑暗中摇摇头。

    我开亮了一盏灯,他抬起头来,我吃一惊,他真是漂亮,眼睛十分亮,眉毛很浓,重要的是,他百份之一百像个男人,高大强壮。

    于是我说:“你是个英俊的男人。”

    他莞尔,“老的可以做你父亲。”但他有点高兴。

    “真的?你有多老?”

    “四十。”他答。

    “真的很老了。”我问:“你觉得生命如河?是失望或是满足?”我看着他。

    “你是一个很尖锐的小孩。”他微笑。

    “我不是小女孩子。”我说:“我有很好的身裁,每个人都那么说。我承认我年轻,但是我不小。”

    他笑了,他们大人都这个样子,永远不听年轻人在说什么,一直笑,只会笑,仿佛咱们说了最好笑的笑话,我斜眼看着他,很不服气。

    “年轻真是好的,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要再年轻一天。”他说。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他喝完了啤酒,站起来,走到露台上去。

    我问:“有没有萤火虫?”

    “有。”他答。

    我关了电视,也走到露台去,姊姊的客人都到了,坐在泳池旁,有说有笑,放唱片,吃烤肉。

    他问我:“那条路是通到什么地方去的?”

    “附近的一条村子。”我说,“要不要探险?可惜有蚊子咬。”

    他看看我,又微笑,他说,“夜了,不要走小路。”

    我问:“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年纪大了就会小心谨慎?”

    他说:“一点也不错,不但小心,而且明哲保身,像我,年轻的时候,脾气很坏,有一句说一句,现在越来越怕得罪人,含糊得很。”

    我笑,“那多可怕。”

    “并不可怕,年轻的一辈又成长了。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往日自己的影子。四十岁的人还能穿个牛仔裤到处跑?同样的道理,我不想再暴躁发脾气。”

    他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动人,只不过是穿着一件白衬衫、但看上去已经十分雍容,人家说男人是要到中年才会好看,恐怕一点也不假。

    “你有工作吗?”我问。

    “我是教授。”

    “真的?”我问:“教什么?”

    “物理。”

    “噢,物理,”我说:“我从没修过物理,我没兴趣。喂,别告诉我爸爸我们谈话的事情,他怪我没礼貌。”

    “我不会说。”

    “你居然肯跟我说话──你不觉得无聊吗?”我问:“妈妈说我讲话一块一块,从这里跳到那里,莫名其妙,答非所问。”我哈哈的笑。

    “不,很有趣。至少你想什么说什么。”他在露台坐下来。

    我把蚊香点上了,黑暗里看到一粒火星。

    “你来告诉我,你认为生命如何?”他问。

    “我不能说什么,简直无可奉告,我的生命要等到达伦敦才正式宣布开幕,以前的十七岁只有作废。”

    “你只有十七岁?”他问。

    我点点头,“你觉得生活得如何?”我再问。

    他说:“要忘记的事太多。”

    “那才好呢,要是活到四十岁,连一件事也没有发生过,那才痛苦。”

    “是的。”他微笑,“可是我的记性太好,忙着忘记这个那个,结果什么也忘不了,时间都糟蹋掉。”

    “你是想忘记那个女子?她一定非常的美丽,是不是?”

    他没有回答,沉吟着。

    这时候姐姐在房间外问:“小豆?你跟宋先生说话?”她走进来,瞪我一眼,很有份量,很具敌意的向着我,“你懂什么?老是烦人!”

    我冷冷的哼一声。

    姐姐马上笑着对宋说:“我们开始跳舞了,宋先生,你反正没事,参加我们,好吗?”

    宋忽然说:“好的,可是小豆能不能做我的舞伴?”

    我几乎怀疑听错话,耳朵不管用,可是他正看着我呢,我连忙答:“是,我马上换衣服。”

    姊姊很勉强的说:“小豆不会跳舞的。”

    我指着姐姐大声说:“我会,七月份才学的,三步四步全行,我会跳。”

    宋笑起来,“好,我给你十分钟。”

    我从橱里拉出裙子,马上到浴间去换,才三分钟就好,冲出来找鞋子,一抬头,姐姐已经走了,我问:“姐姐呢?气跑了?”我装个鬼脸。

    宋说:“我希望女孩子永远不会长大,永远不要长大。”他蹲下来帮我穿好鞋子。

    我是这么感激他,他为我争了这么大的一口气,又长得这么漂亮,我还能要求什么?忽然我爱上了他,因为我只得十七岁,因为我急于要恋爱。

    “好了,宝贝。”他放下我的脚。

    “现在下去?”我抬起头问他。

    他站起来是这么的高,至少有六尺一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的男人。好看的男人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好看得非常孩子气女性化的,所以女人一见就母性大发,忍不住要保护他爱他,还有一种就是像宋,大树一样的,百份之一百男性味道,使我马上觉得,我是个女人,紧紧被他吸引着,年龄不重要,我呆呆的看着他。

    “可以。“他说:“我们下去跳舞。”他把我的手放在他臂弯里。

    我是这样的高兴,好像生命中忽然出现了太阳,他是这样子了解。我与父母间从来没有如此融洽过,因为我连跟他们见面的机会都不多,不必说其他的了。真没想到第一次接触的外人会这么可爱。

    我们到了客厅,我像小狗的跟着他,我们跳了两只舞,他的舞跳得很好,我穿了两寸高的鞋子,可是才到他耳际,他并不瘦,可是看上去恰恰好。事实上我觉得他是十全十美的。十七岁的人总是这样,做事不经大脑,但这样又有什么不快活呢?

    这是一个值得记念的晚上,我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姊姊终于也参加了我们,她准我喝一点水果酒,我们坐在泳池边,我带点妒忌的问他女朋友的事。

    他很坦白的说:“她说话没有一句是真的,可是都非常的好听,她依然很浪漫,但决不流眼泪,她很美丽,但是不再年轻,主要的是,她的心不再年轻。”

    “她的样子……她可瘦?”我问。

    “很瘦,很小的腰身。”他说。

    “我希望我可以见到她。”我说。

    他微笑。

    这时候泳池旁已经没有人了,大家都在客厅里跳舞。音乐微微的传出来,忽然之间,我听见蟋蟀叫,秋天来了,大概从明天起,蝉声就要不见了。

    我说:“听,听这种尖叫,只有热带的地方才有。”

    他听着,然后说:“是的,我也多年没听到了。”

    我问:“从这里你要去哪里?”

    他说:“不知道,真是还不知道。”

    我说:“如果你来英国,你要来找我,我一会儿把地址全抄给你。”

    “我即使写信给你,你也不会看呢,”他说。

    我气红了脸,“怎么不看!一定看,最怕你不写,如果你肯写的话,我马上回,比你多写三倍。”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到外国,什么都忘得快,要吸收新的东西还来不及,真会读一个老头子的信?”

    “你不是老头子。”我没好气的说:“我不知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而且我会读你的信,回你的信,只是怕你不会记得我──你会记得我吗?”

    “当然会。”他说:“我的记性很好。”

    “那就行了,我们一言为定。”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这个人,他真的把我当作小孩子,受不了,假如我知道他会来,我或许会晚一点才去香港,书是天天可以读的,但不一定天天会碰见这么有趣的人。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个感觉,知道像他这样的人不多,所以特别留恋他。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说。

    “我知道,你父亲托我送送你。”他说。

    “你呢?”我问他:“你去不去见他?”

    “你父亲过一、二日便来找我。”他说。

    我不满的说:“你将来有家庭,可别像他这么忙。”

    “是,我听教训。”他又微笑。

    我笑,“你别这样好不好?”我把脚伸到泳池水中,打水花,鞋子脱在一边。

    他说:“我上去换泳衣,你等我等。”

    “喂,我也换,我陪你游。”

    “不好吧?”他迟疑了一下,“你看着就行。”

    我好气而又好笑,没想到他那样的人会是个大古板,我说:“不用怕,你那么老,人家不会误会的。”

    他笑,“你太聪明了。”

    我上楼把姐姐的两件头泳衣偷了出来穿,我比姐姐胖,所以绷得很紧,不过天黑黑的看不见。我回到泳池,把灯开了,一下跳进水,浮在池上看满天的星,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像水晶球一样,高高悬在天空,今天是中秋节呢。我是一个没有心事的人.只觉得心旷神怡。

    宋站在泳池边,慢慢走到水里,他游─两个圈子,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水花都没有溅起来。他没有说话,浮在我身边,也看着天空。去年我才学会游泳,差点没俺死,没想到今年会有这么异样的享受,实在太高兴了。

    这时候是深夜,水很凉,有种说不出的写意,当时虽然年轻,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可多得。人长大了,再活泼潇洒,也难免有很多心事,宋就是个例子。

    我们两个人在泳池里泡了很久,后来我把灯也关了,只有月亮的颜色,游到肚子饿才起来,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吃晚饭。我穿着毛巾衣到厨房去找吃的,舞会不知道是几时散了,客厅里散着杯子、纸巾,佣人要到明天才会收拾,我翻出罐头,与宋两个人合作火腿蛋炒饭,他很会弄,而且快,我也帮了不少的忙,一下子,就香喷喷的放在眼前,我们大吃一顿,坐在地上听音乐。

    他笑说:“没想到我找着一个忘年之交。”

    我懂得他意思。他四十岁、我十七岁,其实也差不到很远,时间对男人来说很宽裕,很多四五十岁的男人,还娶廿岁出头的老婆,我没说出来。上半夜说了太多话,现在沉默一下。

    舞会过后的客厅很有意思,不知道谁把一只口琴放在沙发上上,我拿起来吹一首民歌──

    蜜蜂本为采花死。

    梁山伯为祝英台,粱山伯为祝英台。

    学口琴也是学校教的,学校规定每个人要会一种乐器,我懒得紧,就挑一样最简单的,后来发觉也不容易,但已经上了当,十分无可奈何的学下去。

    宋反而说:“你真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子。”

    我很疲倦,不过还是感动的说:“明天你一定要送我去机场。”

    回到房间我就睡着了。第二天很晚才被姊姊叫醒,宋正在等我呢!我洗脸刷牙,随身边没有行李,胡乱套上衬衫牛仔裤,袜子也找不着,光脚穿双橡皮鞋,宋又蹲下来为我缚鞋带,我扶着他的肩膀,把我的地址偷偷塞给他。

    姊姊很生气,她数落着我:“你几时长大呢?连褡飞机都要人叫醒!偷穿我的衣服,剥肓下来就一扔,你这种人到外国去?没三个月就叫救命逃回来。”

    我嬉皮笑脸,看见宋也在笑。他在白天还要更漂亮,脸上有青色的胡髭渣。

    我轻轻问他,“那么多胡髭长在脸上,痒不痒?”

    他但笑不语。

    他送我到机场。我沉默下来。

    我说:“将来我们还要见面的,不要忘记我,跟我写信。”

    他摸摸我的头发。

    我抱住他很久。

    他是一个大好人,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女子爱他。

    我回到香港家里,见到妈妈,妈妈怪叫起来,说我太胖太胖,连忙不让我吃太多,又叫我去剪头发,又带我去买一大堆夏天衣服,才把我送到英国去。

    我的行李超重超得很厉害,有几只箱子根本没有打开过,学生生活很朴素,穿不了那许多衣服,而且一到英国人家胖,我反而瘦了下来,直到圣诞下雪的时候,才有空到处看名胜。

    我一直在等宋的来信。

    他并没有写信给我。

    我写了信回家给妈妈,问她要宋的地址。

    但是妈妈说爸爸的朋友太多,根本不晓得我指的是谁。我很失望。

    十八岁的时候,亲戚朋友们,开始为我介绍男朋友,但是这些男生都普通得很,我还是努力的在找像宋那样类型的男人,成熟、可靠、温柔。我常常记得他为我穿鞋,常常记得他的笑,但是他失踪了。

    在英国第三年,父亲的生意失败,欠下一大笔债,把一切部卖掉,只剩一点点钱过日子,姊姊连忙嫁人,生活并不好,我几乎不相信这一切是事实,台北那个游泳池──我竟不能再回去了。留学生活马上成了问题,父母叫我放弃学业,立刻回家,亲戚们看不过眼,才叫我在英国读下去,完成最后一年。那一年我的功课一落千丈,而且在什么时候都想念宋。我有种感觉,觉得如果他在我们身边,他会替我们出主意的,我与他相处只四十小时,但是我记得他很清楚,每年夏季将结束的时候,他的微笑总会涌上我的心头。

    毕业之后我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极低,还得储蓄起来还给亲戚。那年我用掉近一万港币,可真要还到头发也白了。我们一家欢乐很少,我与姐姐不再吵嘴,要把家恢复以前的样子是太难了。那么多的钱,究竟是怎么花掉的?难怪爸爸要悔恨。

    我还是没有见到宋。

    我也问过姐姐:“你记不记得那一年在阳明山?我们家来了个客人,姓宋,你记得吗?”

    姊姊黯然的说:“还提以前的事干什么?”她存心要把以前的事忘记,叫我怎么提醒她?

    她忙着过她的新生活,爸爸妈妈也是,只有我,念念不忘那一天晚上,当我年轻的时候,所碰见的一个陌生人。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现在我也老了,吃过很多苦,父母更不用说,有时候爸爸还会提提以前,都带一种不堪回首的感觉。宋今年该五十上下,可是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老的,我多么希望可以再见到他,与他说一夜话,说我们的生活,现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事可以告诉他。

    他可记得我?

    也许他记得的,像他那种人……

    我没有结婚,债还清以后,我把钱带回家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的生命并不空虚,我其实并没有长大,常常做梦,回到那个星夜,那个游泳池旁,那一夜实在比任何梦更像一个梦,永远的失去了。

    我想过很多办法,要再见宋一面,到处打听,可是没有人记得他,他彷佛是失踪了,他随着我的青春失了踪,再也见不到,碰不着。

    可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男人,都没有他好,我很固执的坚持,我与他的关系是纯洁的,跟其他的男人,就是一般的男女关系,日子久了以后,我再也不清楚我找的是一个人,还是失落的过去。

    我登了报纸,在英国登,在香港登,在台北登。广告上这么说:“宋,请写信,小豆。”附着报馆的信箱,但是没有人回答。我仍然在等,等他的电话来,告诉我,我是又聪明又伶俐的,一直等下去……希望他会看到这一篇东西,写信给我,他答应过写信的,很久很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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