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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不要放弃春天》->正文
花都故事

    随著天气暑热,一枝笔便如千斤重,提不起来,不想爬格子。

    已经在巴黎住了一个月,足够豪华。尽管写稿的人那麽多,中文书报杂志堆了一天一地,写作人普遍的收入并不好,那些中学出来的女孩子这里访问一下明星,那里主持一个专栏,赚个三五七千块,工作时间自由,又能跟进跟出,揩些油在所谓上流场合见识一下,倒是比坐刻板的写字楼好。

    但我是男人呢。

    男人不一样。

    小女孩可以当娱记,接著看试片,与明星打交道,跟着去喝杯茶,轻轻松松过一天。男人也这麽样,算什么?

    写作对男人来说,是一门自在的行业。

    弄得不好,便成为百无一用的坏鬼书生。

    这些年来,我也不是不争气的,卅一个月内出版廿一本书,平均下来几乎个多月一本,如定期刊物一般,销路也还过得去,收入也足够我跑来欧洲休息,算起来,真是本行内头三名的天之骄子。

    但是仪宝还是离开了我。

    如今的女孩子算盘多么精刮。

    她同我说得多坦白。

    "……你如今的收入的确好,但长久计又有什么安全感?总有一日江郎才尽。"

    她去嫁了个工程师。

    做创作就是这一点悲哀。

    连我自己也不能保证十年後是否尚能抓住读者的心。

    况且我的工作按件收费,手停口停,心情不好,或是生病,那就什么收入都没有,什么叫福利?什么叫双薪?听也没听说过。

    老实说,比干戏行更无保障。

    当初是为了一股热情,也有虚荣心的成份,如今三十出头,要转行已经来不及。

    我决定搞出版,看看有没有转机。

    仪宝结婚那日,我离开香港到巴黎渡假。

    如今已近一个月。

    说起来怪罪过的,什么也没做过,就在街上闲荡,美其名言吸收。

    巴黎这种地方.很容易为恋爱而恋爱。

    天气热了,我爱在室内吃午餐,选那种有玻璃天幕的小馆子,阳光透进来,照在我疲倦的面孔上,眯看双眼吃烟三文鱼与白酒。我何德何能,竟会得到这种享受,即使失恋也不那么在乎。

    我到处逛得累了,盘算一下,打算到威尼斯去。

    巴黎美得精神,威尼斯就萎糜。

    我打算再旧地重游。

    就在一个星期日,当我去买皮箱的时候,在路易维当的铺子里看见一个美丽的华籍少妇。

    一看就知道不是游客。

    廿七八年纪(过了卅就不是少妇了,除非你愿意叫她们为中年少妇),穿得很随和,平跟鞋,梳马尾巴,没有化妆,面孔不是很美,但却十分有气质。

    尤其是一口法文,轻轻说来,发音无瑕可击。

    我一向觉得法文是安琪儿所说的语言,自己断断续续学了几年,毫无成绩,如今见人说得不费吹灰之力,不禁衷心佩服。

    我多看她几眼。

    她一时并没有留意我。

    一套黑色的裤子与上衣,衬著白皙的皮肤,看上去神采飞扬。

    这时巴黎的华侨已经很多,贸贸然与人打招呼不是不可以,但若要施展"咱们是同胞"这一招,就不大新鲜。

    我犹豫一下,没有什麽举动。

    是她先与我攀谈的。

    她说,"这一只尺寸不好,不够大,那边那只起码可以多放两枝酒一条烟。"

    我很喜悦,连忙听从她的意见,虽然我不抽烟,亦不常喝酒,更不想买大箱子。

    "游客?"她问。

    我点点头。

    "上海人?"

    我又点点头。聪明的女人。

    "我是无锡人,"她说,"然而没去过无锡。"

    "我亦没到过上海。"

    她取出一枝香烟,燃着了深深吸一口,左手无名指上一粒颇大的钻石戒指,看得出是常常戴着,托子很旧了。咱们这些写作由人,观察入微的本事是有的。

    售货员替我们包好了货品,忙著去应付一队操进来的日本客。

    我刚想告别,那位小姐却问,"喝杯咖啡?"

    我诧异,打蛇随棍上?我并不希企在今时今日才尝到艳遇。

    我说,"啊,当然。什么地方?在街上喝?"

    "出去再说。"她一笑,"提著这麽多行李像私奔。"

    我又一怔,说话这麽大胆。

    "我叫许言。"我说。

    我们握了握手。

    这就自我介绍完毕。

    结果因为午餐时间到了,我们共餐。

    她的话不多,我的话也不多。

    隔了很久,她说,"你的名字对我来说似乎很熟悉。"

    "是吗?"

    "有位小说家也叫许言。"

    "你有看他的作品?"

    "有。你是他吗?"她欠一欠身。

    我微笑,"我便是他。怎么猜到的?"

    "你气质不一样。"

    "真有气质这回事?"我失笑。

    "有。"她点点头,"我很迷你的小说呢!"

    我有点腼腆。

    "不相信?随便考我,我都可以背得出来。"她闲闲的说。

    我更窘了。

    "没想到你这麽年轻,看上去似廿馀岁。"

    "有三十二岁了。"

    她呷一口白酒,用手撑著头,"我收集你的小说,家人买了寄给我。"

    "你在这里工作?进修?"我急於要改变话题。

    "我在这里住,什么也没做。"她伸个懒腰,整个人像一只猫,"我觉得每个人都应在巴黎住一阵子。"

    那种纯小布尔乔亚的姿态,自有其矜贵骄纵之处。

    她又把话题兜回来,"我喜欢你的小说,每次都舍不得看,先摆一两日,因看完就没有了。"

    我默然。

    "人物很通灵,我最怕小说中男女主角一见面就扑上去痴恋,欲仙欲死,"她抿住嘴笑:"哪有这种事?早三五十年或许,但现在的社会是条件世界,还是你写得有时代气息,合情合理。"

    "谢谢。"我不是不尴尬的。

    "从什麽地方找题材?"她问。

    "太可怕了,"我坦白,"我们别说这个好不好?换个题材,不然吃不下饭。"

    她笑不可抑。

    她长得相当漂亮,笑起来尤其色如春晓。

    我静下心来想了一想,却又没有印象,但现今很少有无名的美女,她也许是有来头的明星?歌星?

    "你住什麽地方?"我问。

    "福克大道。"

    我肃然起敬。

    "你呢?"

    "亚历山大酒店。"

    "也不赖呀!"她微微颌首。

    "我下了决心要纵坏自己。"

    "为什麽?"她略为讶异。

    "因为女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你看上去不似这麽计较的人。"

    "自尊心受创伤,面子上搁不下来!"我无奈的说,"倒不全为感情。"

    "感情?"她嘲弄的说,"你倒说说看,世上有没有爱情?"

    我诧异说,"你如果是我的读者,就当知道自一九七三年来,我的作品根本不算爱情小说。人的感情建筑在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上,什麽叫爱情?"

    她点点头,"这就是了。"

    "现代人多麽精明,感情能放能收,称得不到的欲望为'失恋'——少开玩笑了,哪有那么多情种?"

    因不熟的缘故,我不好意思说:男女之间上床玩,一方腻了,摔掉另一方,又说是失恋,别糟蹋这个'恋'字好不好。一于粗糙的人,连吃饭工作这种大前提还没做好,就巴巴的学谈恋爱,作出副柔肠千结的样子,明明是小电影版本,号称荡气回肠文艺制作,真恶心。

    "感情是有的。"她说。

    "有,绝对有。我连对一张老沙发都有感情。"

    "那还不足够?"

    "够了。"我说,"咱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

    付钞票的时候,她要请我,抢过了账单。

    我严肃的说,"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不允许女人请客。管她是否富甲一方,付账仍是男人的事。"

    她一松手,账单到我手中。

    她很感动的说,"如今这里的男人,实在不多了。"

    我点点头,"越是降格的男人,越是批评女人乏女人味,女人对牢没有男人味的男人,又如何发挥女人味?"

    "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没有安全感,怎麽叫女人死心塌地的生孩子呢?又得上班又得理家务,还得十月怀胎……那还象人吗?"我叹息一声,"男人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做你的妻子一定是很幸福的。"

    "我没有妻子。"

    "女朋友?"

    我笑笑,不愿意回答。她简直象是在采访我哩。

    饭後她邀请我,"许先生到舍下去坐坐如何?"

    老实说,我有一个写作人的好奇心,我想见见她在福克大道的公寓房子。

    我们坐她的车子前去。

    她的驾驶技术劣等。

    公寓是一等一的,女佣从香港带来,浆得笔挺的白衣黑裤,与素色的家具衬在一起,也就像是家俱之一。

    我俯身在窗品处看车如流水马如龙。

    这是个神秘的女人。

    没有一个能干的男人,一个女人永远不会达到这个地步。

    她可能会成为年薪三十万的高级职员,可能会生活得非常舒适,但她不可能成为福克大道的住客。

    这个能干的男人可能是她的父亲、丈夫或男朋友。

    我想,该丕该开口问呢?

    也许应该等她先开口。

    我在精致的客厅饮著茉莉香茶。天花板垂下一盏小小的古式水晶灯,琉璃坠上有些灰尘,春上去很含蓄,我伸手把玩璎珞。

    "你来巴黎是游玩?"她又问。

    "是的。"

    "要回去的吧?"

    "不得不如此。"我惆怅的说,"总要回去的。"

    "留下来住久了,也不过如此。"

    "也只有住久了的人,方有资格这么说吧!"我很礼貌。

    "我在此地住了三年了。"

    "哦!"

    "丈夫逝世之後,我就住这里。"

    我微微扬高一条眉,那么年轻就已经做了寡妇,几岁结的婚?对象是否一个老头子?

    "我知道你在想什麽?"她笑。

    好一个传奇人物。

    "想什麽?"我反问。

    "我把答案给你吧。廿一岁结婚,五年後先夫去世,至今三年。"她感喟的说,"悲伤已经过去,精神也再度振作,可惜人去楼空,一切都与以前大大不同。"

    "他身体一向不好?"

    "好得很,他并不是老头子,只比我大六岁。腹中生了恶性肿瘤,不治,逝世。"

    我默然。我估计错误。

    "现在的生活,你可以看得出,华丽而寂寞。"

    我说,"香港比较热闹,真的,你可以生活得比较丰富。"

    "丰富?身边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丰富?"她嘲弄说,"我领教过。一个人最终要面对的,不过是他自己。在那种闹哄哄的地方混,心灵更加空虚。"

    "在巴黎,你有没有亲人?"

    "没有。"她说,"但是年轻的女人不愁没有朋友。"

    "任何肯出钱请客吃饭的人都不愁没有朋友。"我笑。

    "你做人非常通达,这是我喜欢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说,"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欢看你的作品。"

    "谢谢。"

    "我很欣赏你的才华。"

    "谢谢。"

    "感觉上我彷佛已经认识你良久了。"她说,"所以说话间不觉对你露出亲匿之情,请原谅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释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个读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馀年,对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种程度的了解,一旦见面,当然比对普通的初相识要亲近得多。

    我太狷介。

    "如果我会写小说就好了。"她说。

    "并不是太难的事,一叠纸一枝笔,加上胡思乱想,习惯成自然之後,难以停下来。"

    "有没有灵感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时候,自然写得比较快一点。"

    "没有灵感?"

    "不大可靠。"我微笑着摇头,"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说,"如果别人问起来,我不会这么说,但见你问,坦白说一句,干艺术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我说,"缺一不可。没天份写三千年还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麽地方写小说?"她又问。

    "桌子上。"我说。

    她笑了,知道把我问得倦了。

    我告辞地说,"有空再来。"

    我犹豫一刻,没有告诉她,过一日我要离开巴黎。

    她认识我,我不认识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与她混得太熟。

    我下楼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里,我在房里看电视,电话打上来,说有人在楼下等我。

    我连行李都收拾好了,准备明天离开旅馆租车驶往意大利境。

    是谁呢?电话接机生说是一位小姐。

    我马上有些分数,穿上外套下楼。

    果然是她。

    "怎么来了?"

    "刚刚经过,想也许你会在,便顺道来看你。"

    "不,在剧院看莫里哀。"

    "可好?"

    "惨过做礼拜。闷死人。"

    我笑。"我们出去散散步。"

    来到亚历山大三世桥下,她道,"我有种感觉,巴黎是不会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满天。"

    我不响。

    她为什麽来看我?有什麽企图?

    "你明天走?"

    "是。"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询过了。

    "可不可以留下来?"她很大胆的问。

    "留下来?"

    "正是。"

    为谁,为什么?为她?我没敢接口。

    "为我留下来,可以吗?"

    "我们才是泛泛之交。"我很讶异她的大胆。

    "你不给机会,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她说,"况且你也承认,这世上已没有一见钟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赏你的才华。"她又说。

    我不响。

    "我身边有的是开销。"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这句话具侮辱性质。"

    她也笑,"如果你是个拘泥的人,我不会说,自然也不会喜欢你。"

    我点点头。对一个写作的男人来说,她是个太理想的情人:美丽、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么都不劳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缘份。"她微笑。

    "为什么选中我?"

    "也是缘份,"她轻轻送来舒适的高帽子,"闻名已久,如雷贯耳,有机会遇见,当然不想放弃机会。"

    我把双手插在口袋中,慢慢与她踱步。

    "一切听其自然吧!"我终於说。

    "听其自然?"她失声笑,"那是不是拒绝我?"

    我说,"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这三天的机会,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我与她握手为定。

    "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你已经退了房间了。"

    "可以续订。"我觉得她开始有点咄咄逼人。

    "是吗?听说满了。"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麽样?志在必得?

    我忙说,"我只是一个穷书生。"

    "钱我有。"

    "我不是一个使女人钞票的穷书生。"

    "你使你自己的钱即可,我不会逼你用女人的钱。"她笑。

    "搬到你家去,还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吗?"

    她有些腼碘,只是三秒钟,又恢复自若。

    "朋友家住数日,也属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气。"我答应下来。

    "太好了。"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会答应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见之明,什么都计算在内。

    一个聪明的女孩子,无疑。

    也许太聪明了,她到底对我有什么企图?真想把我留下来做情人?

    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这麽寂寞吗?

    我并没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进她的家门。

    外国人为了省钱,常在朋友亲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这样的习惯。

    与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并不表示有什麽蹊跷之处,相信我与她都不致於欲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来,她经过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静下来,想找一个伴。

    条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职业,但不是忙得不可开交的那种,有艺术修养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来想找个画家,後来发觉画家太脏太过任性,又决定科学家会好一点,後来知道他们很闷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认为她找对了人。

    她此举是很风雅的。

    不是为爱情也不是为归宿,只是为有个伴侣。

    我呢,刚巧感情在游离状态,并不是伤心欲绝,但多少有一丝失望,如果与她相处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浅。

    一切合情合理,单身的男人与单身的女人,在这个美丽繁忙的大都会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过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说过。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闲,光为了陪她而留下来。

    三天是可以的。

    三个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潇洒的感情发酸。日子久了,男女总为钱财担忧纷争,不会有什麽好的结果。

    我几乎已经决定了结局,一如我写小说的习惯,开始一个长篇之前,总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结局。

    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可以说是职业病。

    她很取悦我,我们整个上午坐在图画室内上天入地的闲聊,一天彷佛一世纪那麽长久,咖啡跟着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么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也许留得住你,我会看不起你。"

    "这是必然的,"我点点头,"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说。

    "这话出於一个不是没有名气的小说家。特别动听。"她问。"你会不会写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点过於平凡。"

    她颓然,"当事人认为轰烈的事,旁人眼中看来最普通不过。"笑了。

    "那是因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说,"像你与我这件事,我们认为浪漫——"

    我接上去,"别人必会认为猥琐。"

    "是,"她说,"一个寡妇去勾搭男人。"

    "而那个男人是穷书生,趁势就搬进她屋子里去了。"

    她仰头大笑。

    "所以在别人嘴里,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讨好任何人,"我说,"我行我素。"

    "在香港也可以吗?"

    "为什麽不可以?"我说,"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这不是地区的问题,这是性格的问题。"

    她恻着头,陷入沉思中.

    "但是我父母与公婆都住香港。"

    "瞧性格问题,是你天生不够开放。"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尝不是?失去这一次机会,也许会後悔一世,但碍於性格问题,我不能留下。"

    "已经决定了?"她惋惜的说。

    我点点头。

    "那为什麽还进来往?"她问。

    "喜欢与你相处几天,你不觉得我们很投机?"

    "觉得。"

    "那就好了。"我说。

    三天後,我收拾行李离开她的家,我们交换了地址。人怎麽可能真的来去如一阵风?总有踪迹留下,这个便是例子。

    "有空来看我。"她很认真的说。

    我不舍得她,拉起她的手深深吻下去。

    "你这个人!"她嗔怪我,"明明不舍得,却又要走。"

    "我回香港,想通了再来找你。"我说:"一定。"

    "不去威尼斯了?"

    我摇摇头,我仿佛又心有所寄,"我们或许可以正式开始,不必如此偷偷摸摸,你说是不是?"而威尼斯是一个最颓丧的地方,不配合我此刻的心情,我决定回香港。

    她点点头。

    "或许我不配你?"我加一句。

    她斜眼睨我,我们两人都笑了。

    "到香港来,"我说,"住我家,你会喜欢我的家。"

    我们并不是分离,我要扭转局面,反客为主,订下一次的约会。

    我俩紧紧的拥抱,期待更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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