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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蓝色都市》->正文
小读者

    在我悠长的写作岁月里,这是一件怪事。

    我记得,当年我大概三十岁左右,已经出版了好些小说,依我自己的准则,亦堪称薄有文名,只是不晓得别人怎么样想。

    有些人不看小说就是不看小说,无论是红楼梦或是战争与和平他都不看,不过,往往再本市而又喜欢看小说的一群,大抵还听过我的名字吧。

    我不是没有读者的。

    读者有时会把我认出来,有时不。

    他们比较认得倪匡,有时与老匡走在闹市中,大班读者会叫出他的名字,围在他身边嘘暖问寒,而我,总是站在一旁傻笑。

    老匡怕冷落我,总是笑着向读者介绍我……

    这是题外话?不不不,这不过是讲明,热情的老匡,读者也热情,而孤僻的我,读者也比较冷静。

    他们不大有兴趣接触我。

    所以,当编辑施小姐说,有一对读者夫妇有兴趣与我喝茶见面的时候,我深觉突兀。

    我拒绝,“他们都知道我不陪客吃饭,不会怪我。”

    “去你的,我请你喝茶不行吗?”

    “这好象是要挟。”

    “你每年要求加稿费才是要挟!”

    “什么时候?上午我要写作,晚上例不上街,只余下午,不过,只有星期四才有空。”

    施小姐倒是不见怪,“星期四下午三点半。”她说了一个好去处。

    这种应酬,能不去最好不去,没意思,穿好衣服化妆加上车程已经个多小时,浪费时间,已经过了三十,时间分外不经用,于是我一直咕哝。

    去到目的地,见到施小姐,又高兴起来,因为终于可以走出工作间轻松一下了。

    那对夫妇姓黎,先生叫黎志坚,太太叫朱秀英,约四十年纪,打扮整齐入时,是专业人士。

    施小姐也是受人所托,把他们介绍给我。

    坐了一会儿,寒暄过后,施小姐另外碰到熟人,那是一位著名歌星,把大编辑借了过去邻座。

    黎太太趁着这机会开口了,“我们有一事相求。”

    我一听,以为是想我在书上签个名字之类,立刻答:“没问题。”

    黎太太笑了,“你请把我的事听清楚。”

    “请讲。”

    “我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岁,非常喜欢看小说,特别是你的著作。”

    我的确有一班小读者,故不觉得意外。

    “小女叫黎祖儿。”

    我点点头。

    “她醉心写作。”

    嗯,大概是想投稿,为什么不交给施小姐呢?奇怪。

    这时,黎先生打开公事包,取出一叠原稿,“这是她写的其中一篇小说。”

    黎太太收敛了笑容,“实不相瞒,她为着看小说与写小说,已经荒废了学业。”

    我越听越奇,这与我有何相干?

    “祖儿立志要做作家。”

    我笑道:“作家也要先把书读好,谁说作家不用读书。”

    黎太太干笑,“可是,我们不想她做作家。”

    我一听,老脾气发作了,十分讽刺地说:“黎太太,想做,也未必做得成。”

    她并不生气,“那当然那当然。”

    黎先生接着说:“我们是建筑师世家,祖父传下来的建筑公司,干了三代,我俩又只得祖儿一个孩子,我们希望她继承父业。”

    我摊摊手,“我不明白,在这件事里,我可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这是祖儿写的小说,她很敬仰你,请你过目。”

    我拒绝,“我从来不做评判,自己还没写好,如何去批评人?”

    “请你看一遍。”

    我有点尴尬,若非碍于施小姐情面,早已拂袖而去。

    “恳请你。”黎太太快哭了。

    我大惑不解,“看了又怎么样?”

    “请你告诉她,她毫无写作天分,还是专心读书,升建筑系的好。”

    “不!”我一口拒绝,“我不可以那样做,写作又不是坏事,你若爱她,当必尊重她的意愿,何必剥夺她的乐趣。”

    “可是写流行小说——”

    我不怒反笑,“黎太太,你不是想开口侮辱我的职业吧。”

    我可能提高了生意,施小姐自邻桌回来,问道:“什么事,什么事?”

    我发牢骚,“莫名其妙!”

    立刻离开了现场。

    回到家,把手中的报纸杂志一扔,发觉有一叠原稿落下。

    真要命,把人家的习作误打误撞地带回来了。

    我顺手一翻,约四五十张纸,两万多字,真亏这小女孩,填满这些格子还真不容易。

    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施小姐。

    “你怎么搞的,脾气越来越怪。”

    “那对黎姓夫妇才怪。”

    “他们有什么要求?”

    “我说了一遍。”

    “父母爱子女之心,无微不至嘛,听说当初你家里也不赞成你从事写作。”

    我不语。

    这是真的。写作过程琐碎,文化界人事复杂,又不是赚钱的行业,熬多久才出头毫无准则,许多有才华的写作人收入不足糊口。

    当年家母极力反对我写作,一直讥笑我的志向,她又从来不看我的小说。

    我叹口气。

    “当然是做建筑师好啦,收入稳定,地位高贵,况且,家里又有则师楼。”

    真的,我是她,我也不会稿海浮沉,我忽然气馁了。

    施小姐说:“帮不到就算了,不用生气。”

    我怎么敢得罪编辑,一直唯唯喏喏。

    挂了线,拾起那叠原稿,看了起来。

    四十页很快读完,我放下那篇小说。

    我早说过我这个人不适合做评判,我主观强,偏见重,这篇小说对我来说,只可给零分。

    黎祖儿犯了抄袭的毛病,东抄一段,西抄一节,混合成一个爱情故事。

    初入行,写得坏不要紧,我至恨抄袭。

    抄抄抄,抄惯了,变成家常便饭,有谁指他抄袭,他还要骂人,理曲气壮那样地抄,抄完今人抄古人,越抄越威风……

    于是我用红笔在小说背后批了八个字:“毫无新意,毫无诚意”。

    我拨电话请施小姐派人来把原稿取回。

    去做建筑师吧,抄贝聿铭,抄怀特,抄爱历逊,都不会有人揭发。

    那天火气不知为什么那样大。

    不过,我这个人,动辄光火,已成事实。

    也许就是这把火,燃烧我心,使我有那么多的话要说,一直写了那么多年。

    接着一段日子,我忘记了这件事,继续伏案写写写。

    我写得很小心,因为这是我的营生,我尊重我的行业,渐渐有点节蓄了,对稿费不那么计较,可是仍然在写。

    当众发生许多事,谁红了,谁沉下去,谁通过人事关系得了什么奖,谁走爱国路线,谁宣传得法,谁告老还乡,我还是写。

    一年间只抽得出几个星期空间度假。

    五年前办移民,到了温哥华,有点感慨万千,一边苦中作乐,到处逛,看风景。

    经过著名的海滩路,看到广告牌上用中文写着“黎志坚建筑师地盘”,觉得这名字好熟,又想不起是什么人,只得说,“华人在温哥华很有点地位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们在一家考究的中菜馆吃饭,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那人微笑说:“还记得我吗,我是黎志坚。”

    我忙道:“人生何处不相逢。”

    原来是他,他是那个怕女儿会成为作家的人,其实他的恐惧是多余的,世上闻名的作家并不比有名的建筑师多。

    “能请你过来喝杯咖啡吗?”

    他乡无论遇到谁都算是故知了,我说不介意。

    在他桌子坐下,我问:“令千金怎么样了?”

    他笑笑,“我们还没谢你在她小说上打的评语。”

    我问:“她有没有顺利升上建筑系?”

    “她已辍学。”

    “什么?”

    “她说她对学业没有兴趣,中学毕业后决定找事做。”

    “你允许她那么放肆?”

    “不许也没法子,我们无法控制她。”

    我忐忑不安,“她仍有写作吗?”

    “有时写,有时停,”黎志坚十分无奈,“看情形她并不知道她要的是什么。”

    我深觉可惜。

    “孩子不听话,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比较看得开,她母亲则不,好几次逼得她几乎离家出走。”

    我忽然问:“这孩子在哪里?”

    “她?香港温哥华两边跑,此刻在旧金山度假。”

    我笑了,“其实这种优秀的环境最适合培育作家,不知她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黎志坚答:“上次看了你的评语,她哭了好几次。”

    我不以为然,“不可能每次都叫人赞不绝口,拙作至今仍叫人诽议,我从来没哭过。”

    黎志坚笑。

    “没屋住没饭吃才哭未迟,动辄淌眼抹泪,哪里算是好汉。”

    黎志坚困惑,“听说你不住劝女读者做好汉,这是正确的吗?”

    我立刻责问:“不然做什么,做含羞草?”

    他的嘴当然不比我厉害,即时噤声。

    “令媛几时到温哥华,请她拨电话给我。”我留下电话号码。

    人之患,好为人师,给人意见或忠告,是最最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我决定见这个女孩子一次。

    我还记得她叫黎祖儿。

    刚把房子布置好,黎祖儿的电话来了。

    我同她说:“会开车吗,要不要人接?带一篇近作上来,三点半等你。”

    她很准时,驾一辆小小红色跑车,还带着糕点,外型比我想像中秀丽,看上去,活脱似个艺术家。

    她穿一套自动打皱旧丝绒衣裤,有浪漫气质。

    见了我,语气似熟人,我所有读者都当我是老友,真幸福。

    祖儿问:“园子里是你的孩子吗?”

    “是。”

    “将来,也从事写作吗?”

    “不,”我很坦白,“最好做建筑师,在工务局找份工作,有得升就升,没得升拉倒,做人不过是一宿二餐,那么辛苦干什么。”

    “专业写作是很辛苦的吧。”

    “固然是,可是把作品卖出去换生活更加辛苦。”

    黎祖儿笑,“你说话同你文字一样。”

    我无限感慨,“可是老了。”怕老怕得不能言喻。

    黎祖儿忽然说:“我听了你的忠告,现在写小说,不再抄袭他人风格了。”

    “那多好,与其用时间精力摹仿抄袭,不如自立门户。”

    “可是有人抄完还得奖。”

    “人家幸运,各有前因莫羡人。”

    她取出一份原稿,放在桌子上。

    “你几时重返校园?”

    祖儿摇摇头,“我恐怕注定要令家人失望,我不想升建筑系,我只想成为一个作家。”

    我小心翼翼地问:“是我令你伤心?”

    “没有,你的评语中肯。”

    “你爸说你哭了。”

    “我年幼软弱。”

    “不会因此自暴自弃吧?”

    祖儿笑了,“你同我父母一样,是个大学迷,认为人不念大学简直不配讲话,可是社会上贤达有几个是大学生?”

    真的,还有人以没兴趣念大学为标榜。

    我惋惜,“可是读大学是一种享受。”

    “人各有志啦,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我与她很谈得来,可是我并没有达到目的,我本想劝她返回校园。

    送她出门的时候,我说:“祝你成功。”

    “成功的作家?”

    “无论你想做什么。”

    她笑了,驾着红色小跑车离去。

    我再次拜读她的作品,有点讶异,她好象真的开了窍,描写主角的心理状况,十分细致,可是因为生活圈子狭窄,题材受到限制,多读几年书,肯定对她的写作事业会有帮助。

    得到她的同意,我把她的原稿寄到香港刊登。

    她已经廿一岁,如果想做一个作家,就助她一臂之力吧。

    我还替她取了笔名。

    黎先生与太太知道了,也许要揍我。

    黎祖儿的写作生涯持续了大半年,忽然中止。

    编辑追了几次,听说黎氏搬了家,好象到瑞士去了,也就不了了之。

    很可惜,她没有持续苦干。

    一支笔非要练练不可,不然,多大的天才,也会湮没。

    我当然还在写,真要命,才疏志高,永远对作品感觉不满意。

    一年圣诞,正在百货公司为亲友挑礼物,忽然有人叫我。

    我抬起头,是一位年轻的时髦女性,短发,穿灰色凯斯咪大衣,提着公事包。

    我一怔,一时间没把她认出来。

    “忘了我了,是黎祖儿呀,我们去找个地方喝杯茶好吗?”

    变了,她整个变了,精神奕奕,英姿飒飒。

    “久违了,”我问:“爸妈好吗?”

    祖儿脸上一沉,“家母去年故世了。”

    我张大了嘴。

    “我们陪她在瑞士住了一年,在那段日子里,我真正长大,我不再做作家梦,自问也没有那种天份,现在我是卑诗大学建筑系一年生,已在父亲办公室打杂,请多多指教。”

    我发呆。

    我刚想说,她的一支笔会有前途。

    由此可知一个人的事业也受命运控制。

    祖儿在母亲病重之际内疚地放弃了志向,重返校园去赎罪。

    我们找到个雅致的茶座坐下详谈。

    “我的成绩不错,”祖儿告诉我,“老师认为我有前途。”

    “以后长住温埠吗?”

    “是,父亲已结束香港的生意。”

    “那我们可以多见面了。”

    祖儿点头,“是,我希望可以到你家来喝咖啡,不过,我现在已经不看小说了。”

    “不写,也不看?”

    祖儿抬起头,“那是另外一个世界,无论看同写,都会着迷,走了进去,再也不愿出来,然后,作者与读者渐渐脱离现实。”

    我笑,“那要写得很好的小说,才有这样的力量。”

    “我知道,要作者先入境,读者才会被吸引。”

    我竟与祖儿谈论起写作来。

    “作者若站在门外,象观光一样,皮笑肉不笑,那是不行的。”

    祖儿笑,用手托着腮,“此刻我已知道,我的作家梦已碎,可是,我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建筑师吗?”

    “相信我,做建筑师比较容易。”

    “可是,”祖儿还在笑,“有谁会来听建筑师的梦呓?还是做作家好。”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呵辛苦了那么多年,原来都是值得的。

    我付了帐,结束这一次谈话。

    不久,编辑施小姐来信,附着一份剪报与一张便条:“这篇小说由一位新人所写,十分精彩,请过目。”

    人写我读,不亦乐乎,我立刻看了起来。

    的确是篇好小说,气氛带淡淡的忧郁与凄清,人物突出,对白真实,情节有起有伏,不落俗套,谁,谁有这样的才情?

    笔名叫甄念慈。

    这一定不是真名字。

    是位女性写作人吧。

    我立刻请施小姐替我剪存所有关于甄念慈的作品,可是她写得不多,有时一两个月才有一篇三四万字小说。

    短篇始终是小品,若要表现写作才华,最好做一个长篇考验一支笔,在编排时间空间及情节上可证明有无能力。

    可是人家并没有问我有什么意见,我不过是一个普通读者。

    黎祖儿来我家喝咖啡,顺道走进书房,一边打量书架子,一边问:“有新书吗?”

    “问得真外行,”我笑,“该打手心,当然有新书,源源不绝,不然吃什么?”

    祖儿只是笑。

    “不是说不再看小说了吗?”

    她握着咖啡杯感慨地说:“家母生前最不喜我提到小说。”

    我叹口气,“我母亲也是,口口声声叫我不要再写,其实她对我这一行一无所知,无缘无故反对。”

    “也许,她怕我们走的路太过艰辛。”

    我抬起头,“可能。”

    祖儿黯然,“我真怀念家母,一空,坐下来,便涔然泪下。”

    “我明白,母亲故世,对女儿来说,是一个劫数。”

    “身体不知哪一部分跟着死了,感情好歹不是因素,以后,再快乐的快乐,也不再完全。”

    感情这样敏感的她,不从事写作,真是可惜。

    我不敢再说什么,扼杀她写作生命,我是首犯。

    “毕业后,是承继父业吗?”

    “是,他此刻在公司招牌上已挂上我的名字:黎与黎,第一个黎是黎志坚,第二个黎是黎祖儿。”

    “那多好。”

    “可是,那是一份枯燥沉闷的工作,成日应付业主及闲杂人等。”

    “写作也不是关起门来可以做的事,也得与老板及老总们打交道。”

    “业余写作,不计较稿酬,总可以舒服些吧。”

    “那只有你这样身份的人,才有资格只为兴趣,不问酬劳。”

    “可是,没有逼人的生活来催促一个人写得更好,又怎么会有进步呢?”

    “呵,这倒是奇怪的理论。”

    “因为生活,怕受淘汰,只得上进,不是吗?”

    我笑得绝倒,就是这样,我爱上了这位小友。

    一日比一日内疚,我当年那八个字评语使她气馁,让她放弃写作。

    写到今天的话,也应该成名了吧。

    至少有甄念慈那样的成绩。

    据说她的原稿十分抢手,可是不愿多产,她另外有份正职。

    我有点纳罕,奇怪,正职是什么,主妇、公务员、医生?

    那一个夏天特别明艳,我在露台树阴间搭了一张绳床,躺着看书,十分享受。

    一个傍晚,我读着甄念慈的小说,忽然觉得渴睡,便闭目养神,不由自主,睡着了。

    正觉无比舒畅,忽然有人叫我。

    “谁?”我抬起头来。

    是一位面目清丽的中年太太,有点面熟,正看着我笑,“好睡好睡,我来了,也不招呼我。”

    这是谁?

    “我是朱秀英,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祖儿的母亲。”

    我收敛了笑容,凝视她,已经不是这世界的人了,何故入我梦来?

    她轻轻叹口气,“打扰你,可是,解铃还需系铃人,只得再麻烦你一次。”

    我温和地说:“但说无妨。”

    “她的小说还写得不错吧。”

    我愕然。

    朱秀英指一指我手上的小说。

    哎呀,电光石火间我明白了,甄念慈即是黎祖儿!

    我脱口而出,“你早已洞悉先机。”

    朱秀英女士只是笑,“没想到瞒过了你。”

    我搔搔头皮,真是大意,竟没好好打听。

    “我只是想她把书读好,她却误会我反对他写作。”

    我看看她,“你的意思是——”

    “鼓励她多写,毕竟那是她一生所好。”

    “黎太太,你真是个好母亲。”

    朱女士笑,忽然伸手一指,“看!”

    我惊醒,睁开双眼,只见挂着的蜜水盛器不住摇摆,三四只颜色鲜艳的蜂鸟正在啄吸,再回头,哪里还有朱秀英的影踪。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太过牵记这件事了,以致梦见朱秀英。

    不过,我一早该猜到甄念慈是什么人了。

    我立刻拨电话给施小姐:“那甄念慈的正职是什么?”

    施小姐一头雾水,“听说好象是个建筑师。”

    我微笑。

    在她最新大作上,我又批了八个字: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还有:有眼不识泰山,忍不住再加一行:负荆请罪,为时未晚?

    然后,特地叫人把小说连评语送去黎氏建筑事务所。

    心头象放下一块大石一样。

    唉,几时也让我梦见家母,由她亲口同我说,她赞同写作是一个正当职业,并且,尊重我的意愿,赞我一声,写得不错。

    不过,且慢提我这一笔,我会先告诉黎祖儿:令堂终于批准你那支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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