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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曾经深爱过》->正文
第三章

    与小郭分手,我走入酒吧。

    从下午开始喝,到夜深,刚刚可以酩酊。

    胃扯住般不舒服。

    很久没胃痛。有时忘记它曾经出血。十九岁的大男孩,读六小时的书,做六小时工,重伤风也无暇看医生,只吃药房买回来的阿斯匹灵。过量服用,导致出血。

    那夜胃也是这么扯住,我怕呕吐,会引起同房不快,我们六个同学一间大房,很像一百年前被卖至金山做苦工的猪仔,有限的津贴,无穷的愁苦,妄想吃得苦中苦,好做人上人。

    我自床上挣扎到房门,想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去,在门口就眼前一黑,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事后同学告诉我,吐出来的全是血。

    也不是每个留学生都有此可怖经验。

    利家的诸表兄弟姐妹完全不是这样,他们的大学生活犹如逛花园,入冬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结冰是最大的烦恼,我与他们不大谈得来。

    我一直有点孤劳自赏,愤世嫉俗,这个毛病等婚后寻到一份很理想的工作才慢慢改过来,

    也许少年时代吃些苦,磨炼一下是有好处的,我同自己说,在厂里看着钻石轮盘顺利地切开钢抉,我安分愉快的做下去,发誓要与钻粒一般刚强。博士论文由达啤尔斯赞助,写的便是氮化硼与钻石打磨的区别;

    时间过得真快,我摸着杯底,时间过得更快。"咦?周先生。"

    我抬起头,是个脸圆圆的小姑娘,一张面孔好熟。

    "我是玉光珠宝的伊莲。"

    "是啊。"利璧迦是他们的老主顾。

    "你们还没有移民?"伊莲问。

    "移民?""是呀,周太太上个月来卖钻石,说是移民急用。"

    "啊,是,移民。"我喃喃的说。

    "我尽力给了个好价钱,"伊莲说:"当然比起入价是有段距离的。"

    我说:"谢谢你,伊莲。"

    "我要过去了。"她给我一个甜蜜的笑容。

    那边有个年轻的外国男人在等她。

    我将头埋在掌心中,过一会儿站起来结账,打道回府。

    女人要变起心来,一点办法也没有。走到冷巷,我的胃反转,伏在肮脏的墙上便朝阴沟中呕吐。我淌下眼泪,一半是因为刺激,一半是伤心。

    冷风吹上来,我略为清醒一点,伸手去截车。

    司机朝我看一跟,喃喃说:"最怕醉酒佬。"把车开走。

    我把外套拉一拉,倚在灯柱上,像个阻街男郎。

    我充满自怜,这个时候要是下起倾盆大雨来,更加能增加悲剧色彩。

    我只余下今天可以放肆地纵容自已的情感,明日我要上班,男于汉大丈夫公私要分明。拜伦说的,感情生活,只是男人生命中的一小部分。

    我长长吁出一口气,踯躅在路上。走了好些时候,才叫到一部车子回家。

    第二日我准时回到公司,卫理仁迎上来,"我整整找你两天,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如常地与她打趣:"你要排队,小姐,明年圣诞就轮到你了。"完全像个没事人。

    "要死,"她生气,"你竟同老娘说这种话。"

    总工程师叫我,"至美,这边来。"

    卫理仁拉住我,"今天陪我吃中饭。"

    "大伙一起去。"

    结果十个人一张台子,卫理仁霸我左边,右边是张晴,我很公道地替她们两个人夹菜。

    卫理仁问我:"在那种冷的地方,是不是真的一口痰吐出去,没到地上已结成一团冰?"

    我说我不知道。"我从不随地吐痰。"

    大家笑。

    如果住宿地方的设备好一点又自不同,我只住在厂房的员工宿舍里,已是最好的一层,有附属卫生设备,甚至热水龙头,但仍是冷,我上次特地带一条电毯,总算睡得比较好。

    利璧迦在过去两年也曾经提出要来看我,被我拒绝。该处根本不是旅游区,没有旅馆,没有名胜,全是工厂,天气奇寒,几乎可以碰到头顶。

    所有的工业城全是这样:雪菲尔、纽卡素,还有永恒在我记忆中的胡佛汉顿。来到这些城市我住住宾至如归,往实验室一钻如回家中。

    但这些地方不属于利璧迦。她有洁癖,下了班把整个人洗了又洗,洗了又洗,自顶至踵……

    "至美,至美。"同事叫我。

    "什么?"我如梦初醒。

    "邓博士什么时候来?"老板问我。

    "他明天会来公司报到。"我说。

    "祝你们合作愉快。"他向我举杯。

    总工程师问:"一切都安排好了?"

    "全部妥当,我与他说得很详尽,他对一切安排都很满意,我也给了他若干心理准备。""至美,辛苦你。""没什么,"我说:"我早巳习惯。"

    我们家的孩子特别倔强,永不信邪,越在艰难的时候,精力越是旺盛,誓死与环境斗争,克服困难,全凭一双手,吃苦是吃惯了的。

    有些人鼻子塞咳嗽两声便要告假三日,被上司说几句要痛哭失声,我自幼学会化悲痛为力量。秘诀?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走投无路,不由价钱不冒着风雪上路。

    我终于获得报酬,你看,公司多么重用我,年终的赏金证明我是要人,事实上利璧迦在我身边的日子,我也认为自己已经成功了。

    我苦笑。

    "至美,你很能喝哇。"有人留意到。

    "嗳,本来认为喝一点可以挡寒气。现在才知道上瘾是极容易的。"

    大家尽欢而散。

    我问秘书:"你会去接邓博士?"

    "没问题。"

    "把他送上计程车便可,酒店房间面可当?"

    "全部办妥。"

    "好,好得不得了。"

    女秘书有点犹疑。

    "你放心,"我安慰她:"邓博士德高望重,著作等身,不会对你毛手毛脚。"

    她笑出来。

    本来应当由我去接他,但是我心情不好,不想应酬,故此逃避责任。

    卫理仁拉住我,"有传说讲你与妻子分开了。"

    我拧她的面颊,"别痴心妄想。""你说呀。"她逼我。

    "没有的事。"

    她泄气,"我也知道不是真的,怎么可能,你俩结婚都有八年,一向相安无事。"

    我微笑。

    卫理仁问:"你不想知道是谁造的谣?"

    "不想。"我说,"我是一个最没好奇心的人。"

    她摇摇头,作一个"服了你"的状。

    洋妞到底是洋妞,十三四度的天气,粤女早披上厚大衣,她还穿薄丝衬衫,胸部巅巍巍,十分刺激,据我所见,公司中不少男同事已经大大起痰,呼吸困难,卫理仁的生活殊不寂寞。

    但不知如何,她还是紧缠着我。

    照说热爱东方,现在已是最好机会,很多男土会投桃报李,何必偏偏选中我。

    "马利安,"我拉拉她的金发,"我不是你要的那个人,下班后我已如残花败柳,只想梦见周公,你所要的是精力旺盛的小伙子,陪你舞至天明。"

    "周公,梦见蝴蝶?"她问。"不,那是庄周。"

    "都姓周?"

    "不,庄周姓庄。马利安,今晚我没空。"

    "你到底忙什么?"

    我既好气又好笑,"我妻子也不敢问我忙什么,我何必同你解释。"

    "至美。"她还要说什么。

    "我有事要做。"我推她出去。

    她气鼓鼓说:"请记住,我离乡别井的,也是为着你。"

    "你会有收获的,这个热闹的城市不会令你失望。"

    她终于出去了。

    如果没有她们为刻板的办公室制造情趣,我怎么活下去呢,

    我留在办公室做得很晚。

    这次北上要带的物件包括一台影印机,我要将它放在宿舍中,方便自己。

    我没有返家,直接往酒吧。

    那地方很静,比一般喝酒的地方高贵一点,价钱也自然不一样,特色是可以看到整个海港,有个黑人琴手,在有一句没一句地弹着爵士乐。

    我呆着面孔,留连忘返,不知喝了多少。

    侍者开始对我注意,怕我做出不文明的举止,但我没有。无论发生什么,我都必须自爱,我若不爱惜自已,就不会有今日。

    工专毕业,已有不少同学找到工作,甚至结婚,我心中纳罕,怎么可以这样不经挣扎就放弃。喝喜酒时,看到年轻夫妇腼腆地出来敬酒,觉得是至大的浪费。

    我有我自己的信仰。

    有时候我解嘲地想:社会上如果没有我这样努力向上爬的人,是不会有进步的。

    人人爱理不理,名士风流,吟诗作对,忠于自己,啥人去发明油水马桶以至飞上太空之卫星。

    今日我的信念摇动,因为我所赚的一切已不能为我带来快乐。

    我对待者说:"请琴师喝一杯,问他要什么。"

    琴师向我点头致意。

    这时候我留意到坐在我左边,有一位女郎,独自在喝闷酒。

    我说,"请那位小姐也喝一杯,全部记在我账上。"

    她穿件黑色的衣裳,背影苗条,侍者过去招呼她,她微微转过头来,我看到她侧脸的十分一,但觉她肤光如雪。

    我的心一跳,醉醺醺的叫出来,"利璧迦。"

    有几分像。

    我拿着酒杯过去,"利璧迦。"明知不是她,也想念这个名字数次。

    那位小姐抬起头来,目如寒星,这么清醒的眼神在这么醉的夜里,太煞风景。

    我说:"利璧迦,你为什么离我而去。"

    也许她能回答我,也许她会识破其中玄机。

    陌生的女子没有开口,很镇静的看着我。

    "怎么,没有见过醉酒汉?没有见过伤心人?你觉得我荒谬?是啊,针不刺到肉是不觉得痛的。"我站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只听得她说;"先生,你请坐。"

    我一屁股坐在她对面,仰头喝尽手中的酒。

    侍者过来问;"小姐,有没有麻烦?"

    她轻轻摆摆手。

    "麻烦;什么麻烦?"我说;"没有灵魂的人,怎么会知道有灵魂之苦。"

    女郎微笑。

    我叹息一声,"尊姓芳名?"

    她当然没有回答我。

    "好好,我叫你利璧迦。"

    她看着我。

    我说:"利璧迦是我的妻子。"

    女郎有点意外。

    是,人们很少对妻室有这么大的爱意。

    我说;"她离我而去,不再回头。所以我出来灌黄汤。本来我也是个正人君子,早已回到家里。"

    女郎静静的聆听,没有搭腔,亦无表示不耐烦。"她伤透我的心。"我伏在桌上。

    女郎不再出声,大概有点知道我的苦处。

    我说:"不爱我不要紧,为什么不说出来,叫我做个明白鬼。"

    那女郎维持缄默。

    我伏在她桌上很久很久,灵魂渐渐脱离躯壳而去,冷眼看着自己的臭皮囊摆在椅子上,面对面的女子仿佛有点着急,她叫来了领班。

    领班与我是稔熟的,他跑来推我:"周先生。周先生。

    我揉揉眼睛站起来,"不用担心,我就走了。"

    我摇摇晃晃离开酒吧回家去。

    我没有醉,我还记得付车资,到家尚记得开着闹钟。

    没有人来扶我。

    第二天清早起床时颇有点困难,闹钟哗哗的叫,整张床为之震动,我呻吟,喃喃的说:好了好了,听到了。

    这么多年来,我上班从来没有迟到过,有时候连夜赶飞机,到家洗个脸躺一下,又往写字楼跑,三十多小时不眠不休是等闲事,全凭意志力,在跳起床那一刹那对自己残忍便可。

    凡事不可以拖,从起床这件事可以看得到。

    我喝三杯黑咖啡,滴去红筋的眼药水,套上西装,尽管肉心支离破碎,外表仍然是个好汉。

    他们仍然比我早到。

    醉酒后清晨知觉有点钝,分外镇静。

    秘书对我说:"邓博士在老板房内,叫你马上去。"

    啊,他已经到了。

    我有一丝高兴,推门进去。

    总工程师也在房里,我大声说:"邓博士,欢迎欢迎。"游目一看,却不见有第四个男人。

    转过头来的是一位女士,最时髦的套装,淡妆,雪白的一张面孔,不知在什么地方见过。

    才在错愕,老板已呵呵的笑起来。

    他说:"至美是男女平等的信徒,但这次瞒得我们好惨,至美,你一直没同我们说邓博士是女性。"

    她是邓博士?

    我完全感到意外,站在那里傻笑。

    信件署名从没提过性别,只说是邓永超博士。我也只知道是流体力学博士邓永超。

    我随口说:"性别不重要,至要紧的是才学。"

    "当然,"老板说:"邓博士,也许我们也应该把至美那件事给你说一说,他当初申请加入我们公司,附来履历及一张照片,署名周至美博士,人事部经理一直以为他是女性,去信接受他申请,并称他为周女士,嘿,结果至美来一封回信,最后一段十分幽默,他说:'我想提的一句便是,如果我说我是男人,不知合同是否仍然生效?'哈哈哈哈。"

    是的,我亦记得这件往事。

    我把信给利璧迦看过,她亦觉得有趣。

    总工程师笑得弯下腰,他说:"当年我们好不兴奋,因为好久没有女性来申请这种职位,至美那张照片长头发,穿高领毛衣,活像个时髦女性,怪不得我们误会,他至今在公司有个绰号,叫周美人。"

    老板咳嗽一声,"没想到今天真的来了一位漂亮的小姐,自称邓博士,我们吓一大跳。"

    我才意外得发呆。

    这些日子来,我与邓博士几乎每个月都有书信来往,简直是一对笔友。公司聘用她,也出于我极力推荐,但我没想过她会是女人,而且是长得那么好的女人。

    她一直在听,没有开口说话,换了是卫理仁或是张晴,早已宏论滔滔。

    这种脾气有点似利璧迦。

    她是有点象利璧迦。

    慢着,我见过这位小姐,昨天,一点都不错,就是昨夜,在什么地方?唉,在丽晶酒廊,我不但请她喝酒,还在她面前倾诉我生活中之悲剧,就是她,我的笔友,我的新同事,要命,我的丑态已全部落入她眼中。

    本来我已脸无血色,但在这一刹那,急得连耳朵都涨红,我动都不敢动,唯恐她一下于把我的秘密掀出来,我便死无葬身之地。

    我用眼角朝她瞄了瞄,只见她气定神闲,也不见得对我额外留神。

    总工程师说:"至美脖子都红了,唉,我们别老针对他。来,邓博士,我给你介绍这里其他的同事,一共有二十多位……至美,别开溜,一会儿吃饭。

    我巴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邓博士站起来,她长得很高,几乎与我同样高度,面孔清丽,姿态优雅,人不如其名,也不如其职。

    她秀发如云,全部盘在脑后,耳后洁白的皮肤,如一小块细腻的汉玉,我因站在她背后,看得特别清楚。她的耳朵没有穿孔,不戴耳环。

    真实年纪若干很难猜得出,但自她的履历表,我知道她在一九五五年出生。

    我跟在他们身后在公司诸部门兜一个大圈,午饭时分,我推说头痛。

    张晴自告奋勇,陪我吃三文治。

    我捧着黑咖啡,不言不语。

    不爱讲话的女人特别可爱,可惜不容易找得到.

    "邓博士十分有型。"

    我点点头。

    "可惜年纪大一点。"

    我忍不住加一句:"不比你大很多。"

    "我才二十七。"

    张晴何其优待自己,一共才差三岁,人家老得不得了,她则"还"年轻。

    我不想与她争论,像她这种脾气的人,永不言输,无理可讲。

    张晴亦永不言倦,使旁人没有精力与她争,总而言之,你红,她肯定要比你红,不在话下。就算你黑,她也要好胜地比你更黑。比她高出十万光年的人,她也要与之乱争一番,这种性格,有人美其名曰现代豪放。

    我笑着摇头。

    张晴问:"你与邓博士结伴上鞍山?"

    "嗳。"我伸直双腿。

    "她住哪里?"

    一言惊醒梦中人。要命,一直以为她是男同志的我,竞安排她睡我隔壁房间,共用一个卫生间。

    也罢,讲享受就不必读科学,想来她也是在机器间长大的人,不会计较那么多。

    我担心她吃不了苦临阵退缩,那我就麻烦了,一时间哪里去寻新伙伴。

    下班后小姨与我联络。

    "纸包不住火,"她说:"爸妈都知道了,他们怪你呢,老婆走掉还似没事人。"

    "你认为我该怎么做?"

    "放假到处去找一找她。她心一软,也许会亮相。"

    我沉默许久,"我没有空,我有正经事等着要做。"

    小姨抱怨,"你总是将自己放第一位。"

    "我若不自爱,利璧迦当初就不会爱我。"

    "现在是非常时期。"小姨提醒我。

    "待我自鞍山回来再说,"我问:"你有没有她的消息?"

    "没有,父母很担心。"她问,"你要去多久,怎么同你联络?"

    "这次怕要一个月,地址你可问我公司要。""姐夫,你怎么似个没事人。"小姨愠怒。

    我就差没抱住人的大腿号陶痛哭,怎么见得是个没事人,但当时我只是淡淡的说:"我永远欢迎她回来。"

    小姨也十分明白,夫妻间之事,决非第三者可以有资格发言,她不再争辩。

    我一直避着邓博士。

    一次错误,足以致命,我一生人总共醉过那么一次,偏偏叫拍档看到。

    之后邓博士见到我,却一直与别的同事一样,淡淡的非常礼貌,维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反而比我们通信那段时间生疏。

    我们的信写得很热情,往往在公事之外,附张便条,倾吐心事。

    我曾问她为什么要回国工作,她答:"毕业六年,我替德国人做过事,还有英国人、美国人,甚至有一间日本公司要聘用我。我想,这也是中国人为中国做些事的时候了。"

    说得很平和,我是打那个时候决定与她深交,当然,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是她。

    我想也没想过剑桥大学的邓博士是女人。

    工业打磨与流体力学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打磨可分于湿两大类,打磨过程产生高温,如能减低温度,金属受损程度亦可减低,其中一项最有效减低温度的方式便是采用各种化学液体。邓博士是这方面的专家。

    她将与我在同一厂房工作。我拜读过她所有的著作,而她亦收过我寄出的论文,我们神交已久,合作应无问题,最坏是那天晚上,我什么不好做,偏偏摇摇晃晃醉倒在她跟前。

    她会否从此着不起我?

    且莫担心,还是收拾行李去适应摄氏零下十度的气温为妙。

    这个家还能算家吗,支离破碎,我对着行李深深叹口气。我倔强好胜的血液在沸腾,我苦涩的想,没关系,什么都会完场,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宴席,利璧迦,你走好了,以后我周至美再也不提你。我与邓博士先到北京,然后乘火车往鞍山。

    她是个异常沉默的女性,没有一句废话,与她旅行一点负担也无,她穿着合理、舒适、暖和的衣服,只带一只行李袋,随手拎着,不必托运,看上去重量不轻,由她挽起,又不觉吃重,整个人潇洒理智,没有一点负累。

    我原以为只有我可以做到这样,如此女性诚少见。

    邓博士背着的杂物袋上插着一本书,我看看封面,是坊间版本的《红楼梦》,再看仔细了,是"《红楼梦》各类游戏详解"。

    咦,有学问之人。

    我很放心,她不会缠住我叫我找外汇店,亦不会抱怨没有的士可,更不会在工余逼我陪她玩双六,据说看《红楼梦》的人都走火入魔,爱静。

    《红楼梦》说什么,我不知道。

    谁关心。空谈误国,科学救国。我用杂志遮着脸,打起瞌睡来。

    一个女人,带着三十万美金,可以走到什么地方去,可以走得多远?

    我的心又烦躁起来,一把扯下书报。

    我打破沉默:"到过北京吗?"

    "曾经旅行到此一游。"

    "东北?"

    她摇摇头。

    "听过长白山?"

    她点头,"嗯,武侠小说中,侠士遇到千年剑仙的地方。"

    提到东北,自然就会令人想到白山黑水,林海雪原等壮丽的北国风光。

    "长白山千峰竞秀,起伏连绵,纵横千里,白头山顶上岣岩瞒壁环抱一个湖,名为天池,池水碧澄,美得使人疑是蓬莱仙境。"

    邓博士微笑。

    我忽然觉得自己过分戏剧化,讪讪地耸耸肩。

    "咦,"邓博士说:"怎么不讲下去?"

    我看她一眼,她倒会打趣我。

    但她的表情一派诚恳,也许我多心了,做科学的女人多数实事求是,没有花招。

    我说下去:"松花江畔的吉林市,风景秀丽,'树挂'奇景,更是全国闻名。另一个北方名城哈尔滨在吉林市北面,十里江堤,尽是白杨绿柳。漠河是中国最北的重要市镇,也是中国的北极城,漠河的白夜奇景和绚丽多彩的北极光,遐迩知名……""呀,北极光。"邓博士兴奋的说。"你喜欢北极光?"我问。"是,自然现象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极光。""在漠河上空的北面,经常出现极光,北极光在北面天空开始出现时,是一个由小至大,颜色变幻不定的光环,色彩臻至最灿烂妍丽时,光环慢慢移向东边,由大变小,逐渐消失,这时到来观光的游人莫不翘首而望,欣赏难得一见的奇景。"她马上下决定,"我一定要去漠河。"我笑,"小姐,漠河位于五十三度半的高纬度地带。在冬季,每晚只有在子夜时分一两个钟头,天色稍微明亮一点,随后又是一片漆黑,白天变为'白夜',温度是摄氏零下三十度,你吃得消?"她反问:"你吃得消吗?""我当然可以。""你可以,我也就可以。"我们两人之间的隔膜就在这一刹那拆除,没想到德高望重的邓博士居然接受激将法。轮到我微笑。"在非洲,我接受过严厉的野外求生训练,一连六十日,背二十五公斤的袋子,在摄氏三十八度高温下与队友达到目标。"我问:"非洲,非洲何处?许多人只在美丽的摩洛哥兜个圈子,在希尔顿酒店泳池晒晒太阳,就自称到过非洲。""津巴布韦。"

    我肃然起敬,"好,你确有到过非洲。"

    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都几乎吵起架来了。

    我侧侧头,"你从来没有在信中告诉过我。"

    "小事有什么好提。"

    如果利璧迦有这么活跃……但她不好动,憧憬管憧憬,她是不会动的。

    我还有什么资格代利璧迦发言。

    现在我是她的什么人?

    她又把我当作什么人?

    我对利璧迦连最低限度的认识都没有,这八年是白过了。

    "我没想到东北是名胜区。"她说。

    "我也没想到你能把零下三十度的地方当名胜区。"

    她微笑,仿佛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她意料中,好像她故意逗我说那么多话,为的就是要使我高兴,她知我底细,她同情我,

    我偷偷看她的侧面,也许是我多心。

    我们是笔友,在通信的当儿已经很豪爽的无所不谈。

    她一管鼻子长得最像利璧迦,笔直,高鼻梁,有希腊味。

    飞机就这样到达目的地。

    大雪,我与邓博士连忙戴上帽子手套,我相信她也有寒带生活经验,不用我担心,

    我们很顺利的买到火车票。

    从飞机场到火车站还有车程,带着她却不觉负累,她给我一种"带"的感觉,一直没有喧宾夺主,但其实有时她颇为主动,尤其是付钞票的时候,我才在掏皮夹子,她已把现款搁柜台上。

    整个北京城是灰色的,她的色彩我最熟悉不过,我寒窗十载的地方,便是这种气色。

    火车站是新盖的,温度适中,我俩已进入工作紧张状态,没有说话,抓着火车票等列车来到。距离出门已超过六个钟点,我不觉得辛苦,不知邓博士如何,这与工作能力无关,女性的体力到底弱一点。

    我心念她,"还好吧?"

    "比想像中的好。"

    她是不会把真实感受告诉我的。

    利璧迦也不会:她们都是比较深沉的女子。不比张晴,大脑直通嘴巴,想什么叫什么。

    我微笑,"你一直没告诉我你是女性。"

    她问,"有分别吗?"

    我又答不上来。现在我情愿她是女性,因为她绝不矫情做作,在工作上完全中性,男人不用替她拖行李拉车门扶臂肘。

    相信我,在钢铁厂中工作,不比主客吃饭,谁也无暇服侍谁,谁坚持要得到这种琐碎的优待,还是去当歌星的好。

    所以我从来不带利璧迦来这里。

    看着我脚上的球鞋,我觉得无限安慰,你能不能想象穿高跟鞋巡视钢铁厂,一失足摔进钢锅的后果?

    但是我亦记得,邓博士柔软起来,象一片水。那夜在酒吧,我上前去向无名美女勾搭,若她欠缺那一份女性魅力,相信我不会在她跟前失态。

    我叹口气,这是我的污点。

    上火车时她轻盈刚健地飞跃上去,臃肿的衣服及行李都难不住她。

    我说:"跟瑰丽的神话式东方号快车是有点分别的。"

    她笑。

    "口渴?"

    她说:"有一点。"

    我打开手提包,取出爱维恩矿泉水递给她。我总是喝不惯庇利埃那般碳气。

    她扬扬眼眉。我们似有无限默契。

    我把手表拨好。

    她又取出那本《红楼梦》游戏书。

    我好奇的问:"在那个时候,他们玩什么?"

    她笑而不答,无意炫耀她的知识。

    我只得改变话题,"你与我,将住同一宿舍。"

    "我知道。"

    "我早知你是女性,便可另作安排。"

    "不要紧。"

    在火车轰轰声中,我渐渐入寐。我是火车怪客。在七十年代初,火车运输尚比飞机便宜得多,作为一个领奖学金的苦学生,不得不尽量节省,踏遍整个欧洲,便是利用老爷火车。

    那奇异的节奏使身子摆动,一二一二一二,很快受催眠,窗外景色飞驰而过,像人生般变幻无常,一刹时换一种光景。

    不知为什么,大陆对我来说,无限相似,无限依恋,尤其是往东北的路,同黑森林有太多的叠影,一望无际的平原,丛林矗立。

    我听到邓博士轻轻叹息一声,低声说:"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她有感触了。

    我把眼睛打开一条缝,她在吃瑞士莲巧克力。

    车子经过山海关。

    我对邓博士说:"这是长城起源地,长城东起于河北东北部渤海之滨的山海关,全长六千多公里,西这甘肃的嘉峪关。"

    她脸上略现激动的神色,随即平复下来。

    邓博士原籍河北,曾祖父南迁至上海,父亲再落籍香港,继而移民英国。

    如要写一个中国人迁居飘泊的故事,邓家便是最好例子,难怪咱们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要买房子,在无奈中抓些微的安全感。

    年前利璧迦硬要在温哥华置业,我便同她解释,无论如何,那边的公寓房子不值那个价钱,我叫银行做账目给她看:分三十五年按揭,除首期十五个巴仙外,每月要付两千多加币,而该公寓的租金却只合全部投资之四点七八仙,即是一千三百多元。为什么不把现款放银行中收利息租房子住?还有得赚。但利璧迦的脾气发作,她坚信房产会涨价,是一项超级投资。

    希望她现在已在罗布臣街买了房子,祝她安居乐业。

    我叹息一声。

    邓博士当然听到我的发泄声,但她对手中的书聚精会神,假装我不存在。

    火车到站天早已全黑,时间倒还早,才九点半。

    有一辆小轿车接我们。

    我欢喜地迎上去:"老魏。"他是我在鞍山的好拍档。

    老魏与我热情的握手,他是老资格化学工程师,当年燕京大举高材生,魏太太则来自南开大学,所以当我介绍邓博士,他没有诧异,他长期习惯女性做科学。

    "新翁滋味如何?"他儿子最近结婚。

    "你又不来吃喜酒。"

    "明年毕业了吧。"小魏亦在南开,念细菌学。

    "是。"

    "有无机会保送出国留学?"

    "要等。"

    老魏开得一手好车。

    我让邓博士坐前座,舒适点。

    天漆黑。在大都市很少有天黑的现象,霓虹灯尚未焰灭,曙光已露,不夜天。

    老魏是上海人,英俊高大,书卷气甚重,弟妹在香港,混得颇有一点眉目,他早年也到过香港,在荔湾划过艇,拍过照片留念,一句"总要有人留下来",便留下来,如今升到副厂长。

    到达宿舍,他幽默的说:"鞍山丽晶。"

    我大笑,挽起行李,这时双肩已觉酸麻。

    经过两年的努力,这层小公寓已经似摸似样:备有打字机、案头电脑,以及日常惯用的文具,厨房有各式饮品干粮,比起我从前的学校宿舍,有过之而无不及,室内暖气相当足。

    我向邓博士介绍:"这是你的房间。"

    她看一看,并没有抱怨。

    "明天开始工作?""是。"

    待我冲好咖啡回来,她已经取出电毯子铺上,一切有备而来,井井有条,何用提醒她插头对不对,瓦数对不对。

    学识对于女人太重要。没有学问的男人不会呱呱,但粗浅女人的喉咙就有杀伤力。

    我站在门框以外,扬声问;"有什么要我出力?""有,晚饭。"

    "魏太太一会儿送卤肉面来。"

    邓博士的眼睛发亮。

    一个可爱的女人,毫无疑问。

    她取过浴巾问:"有热水吗?"

    "我们有热水器,但在这里,同英国一样,大多数人不会天天洗头,或是洗澡。"她点点头,"我明白。"

    "如果你觉得我太噜苏,对不起。"

    "没有的事。"她笑一笑。

    邓博士在浴间的时候,魏大嫂送食物过来。

    她笑盈盈的问:"那是你爱人?"

    我摇摇头,"同事。"

    "小周,你太太呢,怎么老不见你太太?应该带她上来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这两年来,你在此地的时间比在香港多。"

    我不响。

    "她不愿意来?"

    魏大嫂尚存有旧时的温情,不比现代城市人,各扫门前雪,隔壁有人跳楼也视若无睹,但她的热忱却使我难堪。

    我傻笑。

    "怕她不习惯是不是?"

    我连忙点点头。

    "快吃,面凉了。"

    我把碗拉到面前来,也不等邓博士,呼噜呼噜吃起来。

    魏大嫂说:"老魏有你一半爽快就好了,他才挑嘴呢。"

    话没说完,邓博士出来,一见到卤肉,抢过筷子先挑起咬一大口,五花肉精的少肥的多,她也顾不得汁水嘀下,一言不发,埋头苦吃。

    魏大嫂轻笑,"怎么会有这种事,都说香港人最挑嘴,什么鱼翅都拿来淘饭,你们两个倒真正平民化。"

    我对魏大嫂说:"有这碗面连贵族也不做了。"

    邓博士亦说:"没吃过这么好味道的猪肉。"

    我俩同时擦擦嘴,满意得要命。魏家要是出去开面档,肯定会成为万元户。

    但利璧迦不吃肉。把肉类夹在她碗中,她会认真恼怒,并且说:"至美,你到今日还不知道我不爱吃肉。"立刻拨到桌上,使我很不开心,她食物以蔬果为主,偶而也加一些海鲜,像一只小动物似的食量便维持生命,所以身体非常的差,没有抵抗力,长年防风。

    但是我爱她,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世上甚至没有十全十美的钻石.放大数千倍之后,都不过是一堆化学分子。

    利璧迦娇贵、孤僻、脆弱、敏感的气质正是我梦寐以求的。

    在我孩提的世界里,女人是要做苦工的,母亲钻在小小幽暗的厨房里,为十块钱小菜钿团团转,她身体长期发散着油腻味,疲倦的神色,老穿着一条旧衣服改的围裙,就这样埋葬一生,做不完的功夫,买回来洗,洗完炒,吃完了再洗,孩子多,碗筷叠得比山高,脏衣服脱下来一盆一盆,偏偏又都是不破够安份守己的孩子,发哲要出人头地,与她没有共鸣,放了学还用功,并不参予她的苦难,对家务视若无睹,因为我们坚信不会一生一世屈居人下。

    我心目中的女人,要似一只天鹅.不必实用。

    我见到了利璧迦。

    年轻的我不知是爱上自已的理想还是爱上了她。反正她是天鹅。

    得到她是我毕生最大成就之一。

    我们周家,终于有资格娶-个高贵美丽的媳妇,打破传统,扬眉吐气,周家的男人不必叫女人煮饭洗衣,做老妈子。我至高至大的虚荣心得以满足。

    但是她离开了我。

    我怔怔的抬起头,魏大嫂已经告辞,邓博士开了灯,正在做功课。

    我默然上床睡。

    我梦见妈妈对我说:至美,不要去英国,至美,留在我身边,太古洋行肯用工专毕业生,九百多元一个月,你瞧你父做了一辈子也不过是这个薪水,留在妈妈身边。

    她并不需要一个博士儿子,那种荣誉太遥远太陌生,她接触不到。

    我没有留下来。

    飞机往英伦飞去,那是我第一次乘搭飞机,那是我开始进化的第一步。

    十年后带着利璧迦回来,妈的眼神告诉我,她己不认得我。

    半睡半醒间,有人叫我:"时间差不多,要起床了。"

    是邓博士的声音。

    我睁开双眼,她已穿戴整齐。

    原来我忘记按闹钟,连忙跳起来,"谢谢你。"其余的十二小时,不消细说,在工作中度过。

    我们的实验室在阁楼,介于厂的一楼与二楼之间,用钢架搭成,通往一楼,是条透空的走火梯,上二楼,亦是同样的设备,非常惊险,但十分实用。

    邓博士会说非常标准的国语,什么术语都用中文,交通方面毫无困难。

    那天晚上由她到市集买菜回来,我帮手做饭。她问我:"老魏说你就快完工。"

    "是的,硼轮盘装置好,切开第一块高速钢的时候,我就可以回家,两年来的工作告一段落。"

    "你很高兴吧。"

    我承认,"是,实验成功,是我们至大的成就。"

    她看我一眼,深湛的眼神像是在问:以你的婚姻为代价也值得?

    我低下头。

    我们两人朝汐相对,非得肝胆相照不可,况且她这个人绝对值得相信,我何必装没事人。

    我摊摊手,尽在不言中。

    她说,"什么都要付出代价。"

    我问:"是否因我冷落了她?"

    这种事外人一时也答不上来,她比小郭深沉、多虑,自然不会如一个九流侦探般跳进结论去。

    终于她说:"从你信中,我知道这两年来,氮化硼是你的生命。"

    "不,应当这么说,在这间钢铁厂内安装氮化硼打磨轮盘是我毕生最大的愿望。"

    邓博士微笑,"你比很多人幸运,第一:你有至大的愿望,第二: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你还有什么遗憾呢。"

    她说得很对。

    但是,我缓缓地、辛酸而牵动的说:"我们曾经深爱过。"

    她没有再回答。

    厨房传出菜饭的特有香味,我还加了腊肉及虾米,更加引人垂涎。

    我们需要三大碗饭来补充体力。

    邓博士对我说:"手艺很好。"

    "每个留学生都会做几味菜。"

    她会心微笑,"尤其是海南鸡饭,从马来亚籍学生护士处学得。"

    我说:"她们凭这一道手势俘虏多少博士。"

    我却一直煮给利璧迦吃,我更厉害。

    利璧迦被我几道大菜征服。

    我做的叉烧与利璧迦的水准不相上下。还有,时常到肉食店门口笑嘻喀同店主说;"有没有猪前蹄?我家有小狗。"好心而爱动物的店主通常免费送我一大包,费用来做猪脚姜。利璧迦就是那只小狗。

    当然她从来不知底蕴。

    我又深呼吸一下。

    邓博士盛出饭来。

    我说;"在家吃腻了,可以到饭堂去。"

    她说:"我对饭堂,一向有恐惧感。"

    这也是寄宿生的通病。

    "很闷是不是?"我说:"吃完饭也该休息,为第二天工作作好准备。"

    "我的生活一向这样,"邓博士说:"我对夜夜笙歌没有兴趣。"

    "可是,"我微笑,"我见过你在酒吧喝酒。"

    她也微笑,"自从那次遇到醉汉以后,也不再去那种地方了。"

    我红了双颊,讪讪地笑。隔很久我说:"对不起。"

    "独坐而有异性来搭腔,也可以算是荣耀。"

    她很会说话,是个很成熟体贴的女子。

    "在这里,我们一星期做七天。"

    "我知道,不过可以放例假。"

    我原想建议散步,但在这种天气之下,说也多余。

    我坐到书桌前去做功课。

    没到一会儿,听到录音机播出邓丽君的情歌。

    我很喜欢邓的歌曲,她有一把异常清丽的嗓子,脆而嘹冤,动人心弦。在静寂的时间听来,更加丝丝入扣,二十余岁的时候,我最喜欢她,巴不得能够见到她,向她一吐倾慕之情。

    后来也淡了下来。过了那种岁数,什么都会淡下来,什么都可有可无,什么都看将开,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一笑置之,或者只除出健康是最重要的。

    邓丽君的歌唤起回亿,想到才不久之前,无知青年人一边听她的录音带,一边面红耳办地握着拳头宣布宏愿。

    屁,哪有这么容易。

    一部博士论文都被无良的导师占了一半去。

    他硬说与我共著这本报告,而且排名在我之前,因他姓亚当斯,我姓周,字母排列前后有别。

    这老头涎着脸同我说,他许久许久没有作品发表,恐怕地位不保,不过,如果我不与他合作,他还足有足够的能力整死我,使我不能毕业。

    年轻的我气得发抖,抖了二十多小时,拿茶杯手抖,吸香烟嘴唇抖,站着大腿也抖。

    等不再发抖的时候,我心胸明澄一片,自动把亚当斯的那一份加上名字好让他去交差。啊,排名在周至美之前,当然,无论他姓什么,总不能屈居一个黄种人学生之后。

    这就是纯洁的大学生涯的片断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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