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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玫瑰的故事》->正文
第一部 玫瑰(2)

    我搬出来那日,玫瑰怔怔地站在门口看我整理箱子,我余气未消,把她当透明人,不去理她。母亲听见我大条道理,也没有反对我搬家,这次行动很顺利。

    父亲对老妈说:“男人过了三十,不结婚也得另立门户,跟家里住反而显得怪相。”

    母亲还含笑解释,“也许他快要结婚了。”老怀大慰。

    我记得周士辉太太来找我的时候,是七月。我丝毫没有惊异,她迟早要来的,我一直有心理准备。

    她大腹便便,穿着件松身衣服,打扮得很整齐,“振华,我这次来找你,是私事。”

    “请说,我尽量帮你。”东窗事发了。

    她很镇静,“振华,自从今年五月份起,亦即是我们结婚后第三个月,士辉整个人变了,他暴躁不安,早出夜归,什么话也不肯跟我说……”

    歇了一会,周士辉太太说:“我每次问他,他都跟我吵,上周未他一回来,便提出要与我离婚,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不再爱我了。”

    我羞愧得抬不起头来,一额头汗。

    “振华,你们是十多年来的同学,又是朋友,且还是公司的拍档,或许你可以问问他,究竟是为了什么事闹得这么大,孩子就快要出生了,我受不起刺激,我们结婚虽然只有半年,但从认识到结合,足足八年有余,他一直待我很好,从来没有大声责怪过我一次……”她的眼睛红了。

    我默默地低着头。

    周太太很仿惶地问我:“他为什么要跟我离婚呢?”她停一停,“是不是外头有了人?”

    我抬起头,看着窗外。啊,天底下不快乐的人何其多。

    “振华,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她问。

    我站起来,“我明白你的处境,这些日子,我也不大见到他……我替你劝他,你安心在家等待生养,不要担心什么。”

    她感激地握住我的手。

    “周太太,我送你回去,有空打电话给我。”我说。

    那日,我回到办公室去守在那里,等士辉回来。

    他最近一直疏忽公事,一些业务由我顶着,我警告过他,但是他不理会。周士辉前后判若两人,玫瑰已把他整个人摧毁了。

    或者这是他自己愿意的。除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外,没有人能把我的事业摧毁。

    他终于回来了,在早上十一时半。

    我冷冷地问他:“你去了哪里?”

    士辉把双腿搁在茶几上,闭上眼睛,“浅水湾。”

    “下大雨,到浅水湾?”我质问他。

    “与玫瑰在浅水湾吃早餐。”他答。我不作声。他已绝望,没救了。

    “玫瑰介绍我读张爱玲的小说,”他说,“有一个故事是在浅水湾酒店发生的。在树影的翠绿火红下,我与玫瑰凝视着海上的岛屿,濡湿的空气,使我们化入了小说之中。”

    我一言打破他的好梦,“你太太方才来找我。”

    “我可以猜想,她最近四出找人挽救我们的婚姻。”

    “你恬不知耻。”

    “或许,我晓得我对不起她。可是振华,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真正的自己!原来我并不喜欢工作,原来,我是一个闲散的人。我也发现了这个世界,原来看小说打发时间是这么有趣,下雨天散步有这么诗意。”他挥挥手,“在我面前有一整个新的境界,我以前竟不知道有彩虹与蝴蝶。”他迫切地拉住我的手,“振华,不要为我好,我不愿意再回头,前半辈子我对着功课与文件度过,后半辈子让我做一个浪子,我只能活一次,不要劝我回头。”

    我呆呆地看着他一会儿,他很憔悴,但是双眼发着异样的光彩。

    “你快乐吗?”

    “我非常地快乐。”

    “你能快乐多久?”我又问。

    士辉看着我说:“振华,我原以为你是懂得思想的一个人,你怎么会问这种问题?快乐怎么会永恒呢?”

    我仰天浩叹。

    “振华,你把这间公司做得有声有色,我想把股份出让,你有没有野心独资?”

    我说:“士辉,你已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当心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我打算到巴哈马群岛去,”他兴奋地说下去,“玫瑰答应与我同去。”

    “她不能与你去巴哈马。士辉,你醒一醒,她只有十六岁,尚未有自主权。”我说,“香港有保护妇孺法例。”

    他不响了,但我未能把他说服。

    没隔多久,士辉坚持退股,不再做下去,我只好另外寻合伙人,颇喧嚷了一阵子。

    当士辉的写字台被搬走的时候,苏更生也在场。

    惋惜之余,她说:“我并不怪他,一个人在一生之中能够恋爱一次,未尝不是好事,况且玫瑰那种美丽,令人心悸,足以使人心甘情愿地犯罪。”

    我不以为然。

    “但你与士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苏忽然不悦道,“你的算盘太精括上算,你是一等聪明的人,而士辉……他是个罗曼蒂克的傻子。”

    “你说什么?”我责问苏,“你说什么?”

    “你瞒不过我,”苏更生看着我,有点难过,“振华,别人会以为你温文尔雅、能干,又什么都懂得一点,实际上你太为自己着想,太理智机灵……”

    我愤慨,“我们相处半年,你对我的印象就若此?男人不一定都得不爱江山爱美人,我没有为你死也并不表示不爱你,你的思想恁地幼稚,苏更生,我们已经离开了做梦的年龄,诚然,我不会为任何女人做无谓的牺牲,因为我自爱,只有自爱的人才有资格爱人,如果我不符合你的标准,请你自便。”

    苏更生不出声。

    “你想看到我为你倾家荡产?”我问,“你忍心?”

    “对不起。”她拉开门走了。

    我伤心。一个人理智点有何不可?我的女友却因此不原谅我,因玫瑰牵涉到我,多么不公平。

    玫瑰与士辉的事,终于给爸妈知道了。

    士辉的妻不肯罢休,她是个勇敢的小妇人,挺着大肚子到父亲处去告状,揭发丈夫的隐私。

    我赶到家的时候,玫瑰脸上已经吃了妈妈两记耳光,五条手指印横在面颊上,她坐在一角不出声。

    父母的面孔铁青,连我都不打算放过。

    妈妈当着周太太,冷笑着问我:“听说你这个做大哥的,早知道有这件事?”

    我缓缓地说:“你问小妹,我求过她,也求过土辉,他们根本当我是死人,我已经尽了我的力。”

    老妈问我:“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

    我依言直说:“我怕你受刺激。”

    老爸说:“人家周太太下个月要生养了,你妹妹却打算明日跟周先生到巴哈马去度假,你觉得这件事应该怎么办?”

    我说:“把玫瑰锁起来,人家周氏夫妇的事我们管不着,可是玫瑰一定要严办。”

    玫瑰抬起头,不发一言,眼光至为怨毒。我恼怒地说,“玫瑰,你今年才十六岁半,你也有朝一日会结婚生子,你若不能替周太太着想而离开周士辉,你就不要怨我们。”

    玫瑰站起来,要回房去。

    “站住!”父亲喝住她。

    玫瑰转过头来,倔强地问道:“还要怎么样?”

    “向周太太道歉!”父亲说。

    玫瑰大笑起来,“天下的蠢女人那么多,我若要逐个向她们道歉,我岂不大忙特忙?”

    父亲忍无可忍,顺手抄起一只杯子向玫瑰摔过去,茶溅了一墙,碎片一地。

    我也动了真气,冷笑说:“摔死也活该哩!留着你也是丢人!”

    玫瑰大声反问:“我做锗了什么?我又没有爱上这个人,是他要来接送我上学放学,是他说要离了婚来跟我好,我又未曾指使过他做任何事,现在却把罪名都推在我身上!”她哭,“你们治死了我也不管用,天下的女孩子多着,你们有本事应该去锁住周士辉,而不是我!”

    她奔回房间,大力地关上门。i

    我跟周大太说:“我们已经尽了力,你看到了。”

    “是……”她哺喃地说。

    妈妈跟她说:“周太太,这件事太不幸,但我们可以保证,黄玫瑰以后不会再见周先生。”周太太颤抖地说:“为什么?为什么?她甚至不爱士辉,而士辉却抛弃了一切去追求她,为什么?”

    我说:“士辉脑筋有点糊涂,过一会就会好的,我送你回家吧。”

    周太太由我扶着送回去。

    她当夜动了胎气,士辉并不在家,由我陪到医院进了产房,遍寻士辉不获,周太太在半夜两点半生产下一对孪生儿,两个都是女孩子。

    看到婴儿小小的红脸蛋,我很高兴,忍不住亲她们的脸,但周太太一直哭。

    士辉赶来的时候,我骂:“王八蛋。”

    他看见孪生女儿,也哭了,一家四口哭成一团,我觉得独自无法收拾残局,只好把苏更生也叫了来。

    把他们一家安抚完毕,我送更生回家。

    我说:“好了,破镜重圆。”

    更生不答我。

    “还在生我气?”我轻声问。

    “不,不生气。”

    我握住她的手,“真不生气?”

    “振华,你们对玫瑰也太严了一点,把她锁到几时呢?她要上课的呀。”

    “放暑假不要紧,”我说,“也可以收敛她的野性。”

    “连你都觉得这样做是对的?”更生愕然问道。

    我问:“你觉得不对?”

    “物必自腐然后虫生,你真相信天底下有破镜重圆这件事?”

    我不敢出声。

    “你以为‘第三者’一跑掉,周氏夫妇拿万能胶粘一粘就可以和好如初?不会%,我看周士辉是不会再回头的了。”

    “那么怎么办?他置妻女不顾?”我惊问。

    “我也不知道,”她说,“我要去见玫瑰,振华,你只有这个妹妹,尝试了解她。”

    “你肯定这件事不是她的错?”我问。

    “振华,当然不是她的错,你自己也说过,换了是你,你是决不会为一个女人牺牲的。”她说,“这是周士辉性格上的弱点。”

    我沉默。

    玫瑰被锁在房中,不断吵闹,老妈以这件事为奇耻大辱,决心要教训她,说什么都不肯放她出来。

    玫瑰一说要报警,电话线都被剪断,她喊救命喊得喉咙都哑了,眼睛哭得胡桃般。

    我们推门进去,玫瑰破口大骂。

    更生安抚她。

    玫瑰叫我滚出去。

    更生示意我先避开。

    我皱着眉头跟母亲说:“事情怎么会弄到这种地步的?”

    “固执。”母亲叹口气,“我与她都一样固执。”

    然后我也想到我自己的牛脾气,作不了声。

    我静静地走到玫瑰房门口,看更生怎么料理这件事。

    我听见更生问:“……你爱他吗?”

    “我从来没有爱过他。”玫瑰答。

    “那么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更生很温和。

    “我寂寞,而他对我好。”玫瑰说。

    “你怎么会寂寞?不是有那么多同学吗?功课也够你忙的。”更生有点诧异,“大哥说你老不在家。”

    “是的,但没有人知道我很寂寞,没有人真正地关心我。”

    “我与大哥都关心你。”更生耐心地说。

    “大哥与爸妈都喜欢我听话,我一不听话,他们就不再爱我,但是照足他们的心意去做事,我像木偶一样,实在受不了。”

    “你是否愿意搬来与我同住?”更生忽然问。

    “与你住?”玫瑰问,“他们会不肯的。”

    “我试与‘他们’说。”更生说。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玫瑰问。

    更生静一会儿,“我也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母亲比我大三十六岁,走在街上,人们永远以为她是我外婆,然而她对我却并不慈祥。”

    更生说:“母亲尽一生的力强逼我走一条她认为是正确的路……可以说是懂得你的苦处,如何?理由充分没有?”

    “够了。”玫瑰的语气是同情的。我决定为玫瑰争取这个自由。

    我跟母亲保证玫瑰的行为将由我负责。

    “你呀,”老妈瞪我一眼,“你自身难保。”过一会她说:“我相信更生多过相信你。”母亲把玫瑰交给了更生。玫瑰搬家那日冷笑说:“老妈本想生我下来玩,发觉我并不是洋娃娃,便转送给了别人。”更生很难过,她将玫瑰拥在怀中。玫瑰在更生那里得到温暖。更生比母亲忙十倍,并无时间与玫瑰作对,挑剔她的错处,因此玫瑰过得很轻松。她像是已经忘了周士辉,但周士辉并没有忘记玫瑰。

    他找到我写字楼来,质问我:“你们把玫瑰藏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打量他,厌恶地问:“你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他满脸胡子碴,双眼布满红筋,衣冠不整。

    认识他十多年,从没发觉他这般狼狈过。

    我说:“士辉,快四十岁的人,不要太放纵自己。”

    “放玫瑰出来!”他咆哮。

    “玫瑰并不爱你,你该比我们更清楚,她现在生活愉快,早就忘了你。”

    “我不相信。”

    我不耐烦,“当然你不相信的,你为恋爱而恋爱,现在尝到苦果了,玫瑰乳臭未干,她可不懂爱情,新玩意儿如过眼云烟一般,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要亲耳听见她对我说,我才相信。”他叫,“要亲耳听见她说不爱我。”

    我说:“士辉,你花了三十年建立事业家庭,现在你看一看,你看看你一手搅成什么样子!”

    “你让我去见玫瑰!”

    “士辉,你的孩子与妻子怎样了?”我大声喝他。

    “我们已经签了分居书,孩子归芝芝。她终于答应与我分手,她已经知道,留得住我的人,也留不往我的心。”

    我呆在那里。

    我对更生说,玫瑰始终是罪人。

    更生说:“可是你看玫瑰,昨天我才陪她去买球鞋预备开学,今年她念会考班,她还对我说,要好好地考进港大,向大哥看齐,她提都没提过周士辉,看样子她心中根本没有这个人。”

    “那么你叫她亲口跟周士辉说一声,好叫他死了这条心。”

    “好,我跟玫瑰说一声。”她答应。

    我问更生:“说实在的,玫瑰住在你那儿,是否给你很大的麻烦?”

    “没有%,你知道我家那个老房了,有四五间空房,家中反正用着佣人……我反而多了个伴。”

    “更生,”我乘机说,“你对我,不比以前了。”

    “我觉得我们还需要更深切的了解。”她简单地说。

    她把玫瑰约出来,而我叫了周士辉。

    我们四个人在一间幽静的咖啡店见面。

    周士辉见了玫瑰欢喜若狂,玫瑰却很冷淡。

    我说:“有什么话,当面说清楚吧。”

    周士辉对玫瑰说:“你不要怕家庭的压力,一切有我担当——”

    玫瑰冷冷地说:“我不明白你讲些什么,你给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他们恐吓你,你不要害怕!”

    “没有人恐吓我,”玫瑰说,“你害我与爸妈起冲突,造成我生活不愉快,我以后都不再相信你,我不要再见到你。”

    士辉的脸色转得煞白,“玫瑰——”

    “我不爱你,”玫瑰嚷,“你可否停止骚扰我?”

    士辉的表情像看到世界末日,我心中实在可怜他,拍着他肩膀。

    士辉的嘴唇颤抖着,看着我,一个字说不出来。

    更生低声问:“玫瑰,你会好好地读书,是不是?”

    “当然,我只有十六岁半,凭什么要放弃家庭与学业跟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玫瑰站起来,“如果我考不到港大,老妈一辈子不原谅我,我已经为这件事受足了气,甚至挨了两记耳光,够了!”

    我问:“你现在又去哪里?”

    “买书,约了同学买下学期的课本。”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咖啡店。

    周士辉整个人抖得像一片深秋将落的树叶,过了一阵,他忽然大叫一声,逃出去。

    我与更生尾随在后,只看见他发足狂奔,一下子不见了影踪。

    “可怜的人。”

    “他可怜?”更生叹口气,“他的孩子们才可怜呢,刚出生动不见了父亲。”

    我担心地向:“他会不会伤害玫瑰?”

    “玫瑰?不会,他生命中的女神将永远是玫瑰,尤其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她。”更生叹息。

    “多么可惜,如此一个有为青年——我盼望他再建立事业,回到妻子身边。”我说。

    更生又看我一眼。

    对于这件事,母亲的观点是:“玫瑰迟早要遭到报应的。”

    周士辉没多久便启程到英国去了,临走与我通一个电话。

    我问他去干什么。

    他说去读书。

    我原本可以幽默他几句,想想不忍,祝他顺风。

    玫瑰益发出落得标致,而且一变常态,非常听话,但到底因为周士辉这件事,我无法像以前那样爱她。

    有时候她主动接近我,渴望我对她关注。

    我总是淡淡地。

    更生说:“就算这是她错,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错过一次,而完全不原谅她。”

    “她已经长大了,”我说,“再也不能把她背着走上一里路去看花车游行,兄弟姐妹长大了总要各散东西。”我停一停,“你又不肯做她的大嫂,她一直住你家也不成话,最好叫她搬回去住,要不我这里也有空房间。”

    “你真是公事公办。”更生的语气带点讽刺。

    更生有时候不可理喻,我不知道她有什么不满,但似乎她一直想与我拖下去,尽管快三十岁了,并未想与我论到婚嫁。好,如果老姑婆不急,我恶作剧地想,我也不担心。

    只是母亲老催催催的。

    更生生辰那天,老妈送了厚礼,一只古老的钻戒上有三颗一卡拉的钻石,连我都“哇”一声叫,更生脸涨红了,结结巴巴要退还。

    老妈不悦:“你也不是那种小家子的人,平日也很大方,怎么现在忽然鬼祟起来,告诉你,石头是黄的,不值很多,放心收着吧,不是卖身契。”

    更生讪讪地套在手指上,我向她挤挤眼。

    玫瑰很羡慕,探头过来看,“哟,”她说,“真不错。”

    老妈瞪她一眼,她不出声了。

    我笑说:“这是孙猴子的紧札箍,你少羡慕。”

    老妈说:“你几时嫁入我家的门,我还有些好东西,收了几十年了,送给个可靠的人,也好放心。”

    老妈近来的身子不大好,她爱看中医,吃药吃得满屋子香,但是咳嗽并没有缓和多少。

    玫瑰说:中医是巫道。老妈骂得她臭死。

    她与母亲的年龄实在相差太远,两个人的想法差得天跟地似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玫瑰的稚气渐渐脱除。她瘦了,脸模子小了一圈,下巴尖尖,眼睛益发水灵灵地扑闪,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而事实不是这样,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她毫无思想,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

    作为她的哥哥,看惯了她的五官,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但是旁人骤见玫瑰,莫不惊艳。一位男同事说:“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

    是吗?他们并不知道真的玫瑰。这样子捧着一个女孩子,只因为她的美貌,是非常危险的事,对玫瑰本人也不公道。,

    就算我们与玫瑰吃茶,坐在咖啡厅里,也遇见星探,想游说她做明星,拍广告、上电视。

    那种贼头狗脑,拿着照相机的年轻人,放下一张卡片,跟玫瑰说道:“小姐,我们公司有把握将你捧作明日之星。”

    玫瑰说:“我不喜欢做明星。”

    我跟着喝道:“听见没有?她不喜欢做明星。”

    这样子赶走了不知道多少癞哈蟆。

    更生问玫瑰:“长得像你这样,是否很烦恼?”

    玫瑰耸耸肩:“习惯了,人们一见我便瞪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开了花,我只好一笑置之。”

    我觉得很恶心,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

    更生说:“振华,你是唯一不觉玫瑰美貌的人。”

    我说:“我是个成熟的男人,我看女人,不止看眼睛鼻子大腿腰身,我注重内心世界。”

    “你可明白我的内心世界?”更生问。

    “你的内心世界犹如万花筒,百看不厌——对了,玫瑰现在与什么人交往?”

    “邻校全体男生。”更生笑。

    “有没有什么固定的人?”

    “不知道,大概没有。”

    我说:“最近她头发又直了,好现象,溜冰鞋终于脱下来了,也是好现象。”

    “她会考考九科。”更生提醒我,“好学生。”

    “每个学生都起码考九科,不必紧张——还有,她现在衣服的颜色也素净得多了。”更生微笑:“你的语气像个父亲。”

    “可不是。”我说,“兄兼父职。”

    “有没有士辉的信?”

    “没有。”

    “士辉的太太呢?有无跟你联络?”

    “我不敢去看她,她也没有找我。”我苦笑道。

    “士辉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更生说。

    “这句话呢,我像明白,又像不懂。”我笑。

    我再到更生家去,在幽暗的大厅中看到一幅巨型的彩色照片,是玫瑰穿一件白裙子,站在影树下。细碎的金光透过影树羽状的叶子洒在她身上,火红的花朵聚在树顶,这张照片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杰作。

    谁拍的?

    “雅历斯。”玫瑰说道。

    “总有个中文名字吧?”我问。

    “不知道。”

    “你的男朋友?”

    “不是,我只跟他学壁球。”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干什么的?”

    “不干什么,他是港大历史系学生,体育健将。”

    “你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不知道。”

    我心想:港大生,体育健将。不会有大错,上帝保佑那可怜的人。

    更生问:“见过那男孩子没有?非常英俊,与玫瑰在一起,金童玉女一般。”

    “哦!”

    近日来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看玫瑰的男朋友,见了一个,见不了十个,也见不了一百个。

    不过有那个时间的话,我得叫她搬了回来才是,老住在苏家不是办法。

    玫瑰叫那个雅历斯帮她搬家。

    她一边-嗦,一边指手划脚地叫那个男孩子挥着汗干活,我摇摇头,真有这么多的男人爱做女人的奴隶。

    人各有志。

    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高大英俊,与玫瑰很般配。

    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要求我替她买新衫,我再高兴没有,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

    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

    她恨恨地说:“蠢相!”

    我既好气又好笑,“罢哟,玫瑰,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你也修修福。”

    “这年头,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她说。

    “市面上那么多男人,你简直可以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但你,你是黄玫瑰啊!”

    “大哥,别取笑我了。”她没精打采。

    “看中了谁?你主动去俘虏他啊?”

    “那么容易?”她反问。

    “啊哈!”我跳起来,“别告诉我,你也碰到定头货了。”

    “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她白我一眼,“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像你就是。”

    “胡说,我才不是铁石心肠。”

    “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

    “她呀,”我说,“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我说:“覆煦对于爱情,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她不肯嫁给我。”

    “去说服她啊。”

    “她大有主张,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

    “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

    “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

    “你应该多多尊重她。”

    “是,是,可是你别尽教训我,玫瑰,考完试打算如何?”

    “入港大。”她简单地说。

    “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我说,“发乎情,止乎礼。”

    “放心,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她说。

    我拍拍她肩膀,“在我这里住,规矩点,别丢了老哥的脸,知道不?”

    “知道了。”

    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

    但话未说完,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

    雅历斯有一项绝技,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拍得出神入化。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大的小的,七彩的黑白的,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每次他们出去玩,他都替玫瑰拍照。

    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贴完一张又一张,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一叠叠放抽屉里。

    苏更生很有兴趣,挑了些特别精彩的,她说:“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

    我说:“你都是老女人了,还有这种情怀。”

    玫瑰说:“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

    母亲咳嗽着问玫瑰:“你在谈恋爱了?”

    玫瑰吓得不敢作答,她就是怕母亲。

    “暖,”我说,“对方是个大学生,不错的。”

    母亲说:“你妹子掉根头发,我都跟你算账。”

    “是,”我直应,“是!”

    我坦白地问玫瑰:“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向老妈交代一下。”

    “不必。”玫瑰说。

    “你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你对他不认真。”

    “他这个人幼稚,我不过跟他学滑水。”

    我说:“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

    “是。”玫瑰大笑,“学完壁球学滑水,还有剑击、骑马、开飞机,三年满师,一声再见,各奔前程。”

    “十三点。”我骂。

    “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他除了玩,什么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还懂什么?”

    她强词夺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么歪理,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学干什么?”我问。

    “大学不能不念,面子问题。”

    “嘿,没出息。”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她躺在沙发上,长发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手指纤长,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

    玫瑰额角有细发,不知几时,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软了,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觉如何。

    她转过头来:“大哥——你在想什么?”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样子,到了三十岁四十岁,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叹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

    过不久,下班回家,就发觉雅历斯林在门口等。

    我叹为观止。

    “雅历斯,没有用的,玫瑰已不住在这里了,你回去吧,别浪费时间。”

    他说:“我情愿在这里等。”

    “我不会请你进屋的。”我说。

    “我知道。”

    “告诉我,玫瑰有些什么好处?”我问,“为什么不去约会其他的女孩子?雅历斯,我相信有很多女同学愿意陪你。”

    他疲倦地靠在墙上,英姿荡然无存,“玫瑰是一朵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以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了一个上午。”

    “我爱她。”他说。

    “你们这么年轻,懂得啥子叫爱情?”我问,“进来喝杯酒吧。”

    “谢谢你。”

    我斟一杯威士忌给他,加冰块。

    “放弃玫瑰。”

    “可否代我劝劝她?”他问。

    “没有可能,她的感情问题我无法干涉,跟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是没有幸福的。”

    “但她令我这么快乐——”

    “那么你应该高兴庆幸,曾经一度,你快乐过。雅历斯,情场如战场,失败不要紧,输要输得漂亮,你是体育家,怎么没有体育精神呢?”

    “以前我根本不把女人看在眼内——”

    “你也风流倜傥过,是不是?”我微笑,“你也令不少女孩子伤心落泪,雅历斯,回家去,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起来,约会其他女郎。”

    他抬头来看我,目光涣散,终于站起来走了,我送他到门口。

    我很庆幸他没有碰见玫瑰。

    玫瑰那夜很晚才回来,我在听音乐。

    她探头进书房,吓得我——

    “你剃光了头!”我叫。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哥,”她笑,“老为小妹的头发怪叫。”

    我脱下耳机。

    “但是你有那么漂亮的长发。”我惋惜,“现在却剪得只剩一寸了。”

    “倦了,换个样子。”她说道,“头发很快就长出来,你叫嚷什么?”

    “没规矩!”我喝道。

    “雅历斯林来找过你?”她问。

    “你怎么知道?”我反问。

    “大哥,别责怪我——”

    “算了算了,”我说,“我要是怪你,怪不胜怪。”

    “我会打发他。”玫瑰说,“他不会再麻烦你。”

    “快点把他消灭掉,”我说。

    “遵命!”她笑着敬一个礼。

    你看,谈恋爱也跟所有的事一样,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玫瑰一点也没有把雅历斯林放在心上,若无其事地吃喝玩乐。

    她现在约会另外一个男孩子,常常去听音乐与观剧。玫瑰蛮喜欢艺术,就像她喜欢时下流行的手袋、皮鞋、发型,很粗糙的一种感情。

    她对什么都不认真。

    她的新男朋友是个混血儿,长得并不算好看。混血儿要深色头发与浅色皮肤才漂亮,但这位仁兄头发是一种暧昧的黄色,皮肤也泥浆兮兮,不过谈吐不俗,人很聪明。混血儿多数古怪,要不太开朗,活了今天没有明天的样子,要不就很沉郁,像这一位,玫瑰说他时常一小时也不说半句话。

    我也并不喜欢他这一任男朋友,想没多久又要换人的。但对于雅历斯林的痴心,我的估计可是大低了。那天在办公室,玫瑰一个电话来找我,说是在派出所,叫我马上去一次。

    我的心几乎跳出胸腔,忙问:“你怎么了?告诉我,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雅历斯打了人,抓在这里,我是证人。”

    “他打的是那个混血儿?”我问。

    玫瑰不出声。

    我赶到警察局,铁青着脸,觉得很吃力。玫瑰不停地惹事,添增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骂她也骂疲了,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她。事情是这样的:混血儿去接玫瑰,雅历斯在校门守了好多天,两男见面,一言不合,在校门口撕打起来,被校役报了警,扭到派出所。

    结果是两人都失去了玫瑰,因为玫瑰为了这件事被校方记了一个大过,生气了,两个都不要。

    校长召了我去,叫我管教小妹,我还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爸妈。

    我对雅历斯林说:“一个人要懂得适可而止,你越这样,玫瑰越讨厌你,将来连个好的记忆都没有。”

    他瘦了很多,头歪在一边,眼泪随着脸颊淌下来。

    我摇摇头,“真是现世,有什么事,国家还指望你站起来去革命呢,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他呜咽地说:“黄先生,你这样子说,不外是因为你运气特别好,还未曾爱过恨过。”

    我一怔。

    我不相信,我冷笑着,我何尝不爱苏更生,她是我寻觅了半生的好对象,但我俩理智、平和、愉快。

    爱得像他们那样痛苦,那还不如不爱。

    “保重。”我说。

    他痛哭起来。

    当夜他就自杀了。

    玫瑰并没有出去,她在房中温习功课,我在书房拟一份合同。

    林家的人气急败坏地要找玫瑰,我说我是她大哥,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于是他们找上门来。

    林老太歇斯底里地拉着我,几乎没跪下来,“求求你,黄先生,我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躺了在医院里,他口口声声要见黄玫瑰,求求你,你们就去看看他吧。”

    我看着这可怜的母亲,心中却并不同情她,只想打发她走。

    “你先去,我们跟着就来。”我把她推出大门。

    玫瑰吓得脸都白了。

    我说:“叫更生来陪你。不是你的错,与你无关,不要怕,他能叫得出你的名字,就死不了。”

    “你呢,大哥?”她问。

    “我到医院去转一个圈。”我说,“这种懦夫。”

    雅历斯林死不了,他吞了三五颗安眠药,闹得天翻地覆,被送到急症室,洗了胃,躺在床上休息,他母亲在一旁哭得天昏地黑,一家人都仿佛很具演剧天才,够戏剧化。我尽快离开了医院回家,更生在书房里陪玫瑰。

    我说:“幸亏老妈不知道这事,否则,咱们又得去配锁把玫瑰软禁。”

    更生白我一眼,“亏你还如此幽默。”

    “怎办呢?”我摊摊手,“玫瑰没有见这个人已经超过三个月,如果他坚持要殉情,我们也只好幽默一点。”

    更生笑,“这次你倒明白了。”

    我瞪了玫瑰一眼。“我明白什么?这些狂蜂浪蝶又不是傻子,你不跟人家撒娇撤痴,人家会为你自杀?”

    玫瑰冷笑,“我偏偏一点好脸色都没给过他们。”

    “你有本事连搭讪都不屑,我就服你!”我咆哮。

    “对不起,大哥。”她低下头。

    “我劝你别见那个混血儿了,那个也不是什么好人。让我的耳根清静一下,老妈的身体近来很差,我也够担心的了。”

    “是。”玫瑰答。

    更生说:“去睡吧,明天都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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