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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玫瑰的故事》->正文
第二部 玫瑰盛放(3)

    天亮了,我终于绝望地抬起头来。黄太太是对的,我目前最好是住在这里。

    稍后……稍后我或许可以回加拿大去,我有那边的护照,离开香港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我洗个脸,坐在厨房不动。

    黄振华起床了,“家敏,你怎么了?你的屁股粘在了这里?”他在厨房门口张望一下。

    我跟黄太太说:“我想见一个人,你要帮我忙。”

    黄太太凝视我,“我知道,我已经叫了她来。”

    “什么时候?”我一惊。

    “现在就到了。”

    啊,黄太太真令我感动。

    她的话还没说完,门铃已经响起来。

    女佣人边扣钮子边去开门,咪咪站在门外。

    我上一步趋向前。

    咪咪有点憔悴,她眼睛略为红肿,一张脸却显得更清秀,因为她更瘦削了。

    我悲从中来,她是这样的爱我,有机会也不摆我架子,毫无保留地爱我。我把她拥在怀内,脸埋在她秀发里,嗅到我往日熟悉的香水,我哽咽地说:“咪咪,我求你原谅我,并且嫁我为妻。”

    咪咪哭了,她说:“好好,家敏,我答应你。”

    我禁不住她的宽宏大量,羞愧得要命,我说:“咪咪,你不会以我为耻,我会做一个好丈夫。”

    黄太太说:“不用解释了。”她的双臂围住我们俩个人。

    我说:“我得找房子住,还有装修、家具,我们要去度蜜月——”

    “最重要是买婚戒。”黄振华说。

    咪咪什么也不说,只是抱着我的腰,头靠在我胸前。

    我说:“黄太太,烦你通知我大哥一声,我订婚了。”

    “放你一星期假,”黄振华说,“更生,你还站着干什么,快快开车送我上班。”

    他们夫妻俩恩爱地走开。

    我对着咪咪,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天气已经转凉,颇有秋意。我忽然怀念我寒窗十载的地方。

    我握着咪咪的手说:“让我们到魁北克度蜜月,那里雪下得很大,我们穿得厚厚,到公园走,在湖上溜冰,我们会生活得很快乐。夏天再来的时候,我们可以租一间大房子,前后有花园那种,我们要生很多孩子,因孩子有生存的权利,你管家,我赚钱。咪咪,我们不回来了,你说好不好?”

    “好。”

    “我们在这里结了婚就走。”我说。

    “好。”

    “我们不再开摩根跑车,我们买一辆实际的旅行车,好不好?”

    “好。”

    “我们会很幸福。”可是我心中没有幸福感,我已是一个死人,幸福与我无关,只剩无边无涯的荒凉。

    我与咪咪絮絮说了整个上午的话,留学时期最细微的小事都拿出来告诉她。

    其实我们认识很久了,这一些她都应该听过,应该记得,但我愿她再知道一次。

    有咪咪的家人与黄太太帮忙,一切进行得飞快,日子定好,酒席订下来,衣服都办齐,我的表现并不比一般新郎差。

    咪咪对于我忽然决定娶她为妻的经过,一言不提,一句不问,娶妻娶德,夫复何求。

    大哥问我:“你这个婚结得很匆忙。”

    我正在家收拾冬天的衣物要往魁北克,听他这么说,连忙装出一个笑容。“那里,我跟咪咪在一起,日子不浅,你是知道的。”

    “可是——玫瑰呢?”大哥含有深意地问。

    我心如被尖刀刺了一下,“玫瑰怎么样?她结过婚,又有孩子,我最怕这种麻烦,况且她那个丈夫又夹缠不清,她本人又只会叫人服侍着——累都累死,黄振华又不喜欢人家碰她,我就觉得吃不消。”

    大哥微笑,笑容里很有内容。

    我把毛衣一件件折叠好,收进皮箱里。

    “你可知道,最近我在约会玫瑰?”大哥低声问。

    我连忙作一个诧异的表情,“是吗,她?”

    “是的。”

    “她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说。

    “我记得你曾经对她颠倒不已,家敏。”

    我拼命地笑,“大哥,颠倒是一回事,结婚又是另外一件事,我可不是艺术家、浪漫的傻子,放着会服侍我的女人不要,虚无缥缈的去追求一个叫我服侍的女人,这不是老寿星找砒霜吃?”

    大哥凝视我。

    我耸耸肩,“你知道我,爱玩的脾气是不改变的,老不肯为爱情牺牲,如今咪咪的家人不放过我——”

    我说:“喂,大哥,我养九个孩子,你可是要负责替他们取名字的。”

    “九个?”大哥的注意力被转移,皱皱眉头,“真的那么多?”

    “不多了,”我拍拍大哥的肩膀,“以前的人都生这么多,人口爆炸也不在乎我这几名,聪明人可以多生孩子,笨人就不必。”

    大哥笑着摇头。

    “这样就成家立室了。”我说道,“香港多少独身女郎要暗暗落泪。”

    “你少吹牛。”大哥笑。

    “真的,你也快快拉拢天窗吧。”我闲闲地说。

    大哥犹豫片刻说:“我也正与玫瑰商量这件事。”

    我晴暗想:那我是做对了,不由我不退出。

    大哥说:“可是那个方协文实在是难缠,他现在索性住在香港,也不回纽约,天天跟在玫瑰身后,非常麻烦。”

    “暂时避开他,你们上巴黎,不见得他也跟到巴黎去。”我说。

    “但他是孩子的父亲,玫瑰并不肯把孩子还给他。”

    “婚是离了是不是?”我问,“他终于答应离婚?”

    “就因他终于愿意离婚,玫瑰反而不忍对他太苛。”

    “他这个人就是麻烦而已,是个很窝囊的家伙,不见得有危险。”

    大哥转变话题,“我们不说这些事,你也好久没见玫瑰了,她一向待你如兄弟的,你就把新弟妇带出来见一见她。”

    待我如兄弟?我沉默,大哥,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

    “家敏?”

    “是,就明天中午好了。”我说。

    我提起皮箱打道回黄府,黄太太代我检查,她问:“怎么全是毛衣没裤子?”

    我那可怜的头靠在窗口不出声。

    无线电中又在播老好洛史超域的曲子:

    coc1我不欲谈及

    你如何粉碎了我的心

    我的心

    我的老心——coc2

    我轻轻地问:“谁开了无线电?”

    “我。”黄太太放下毛衣。

    第二天中午,黄家全家、我们两兄弟,以及咪咪一起午饭。

    咪咪大方镇静得令我佩服,淡淡地、一派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模样,直至她看到玫瑰,她与我一般地呆住了。

    玫瑰已不再戴孝,化妆得容光焕发,金紫色的眼盖,玫瑰红的唇,头发编成时下最流行的小辫子,辫脚坠着一颗颗金色的珠子。配一条蔷蔽色缎裤,白色麻纱灯笼袖衬衫,手腕上一大串玻璃镯子,叮叮作响。

    一千零一夜的女主角自画片中举步出来。

    而大哥一贯地白衬衣黑西装,以不变应万变的玫瑰。

    我的牺牲是有价值的,他俩是一对壁人,应该早认识十年。我的心痛苦地牵动。

    黄振华皱眉,“小妹,你出来吃个三文治,也得打扮得嘉年华会似的,真受不了。”

    玫瑰说:“我只会打扮,这是我唯一的本事,学会了不用挺可惜。”笑得如盛放的玫瑰。

    黄振华看大哥一眼,“你本事不只这样,尚有溶解冰人的能耐。”

    大哥微微赔笑。

    “玫瑰,溥家明是你一生中所认为的男人最好的一个,好自为之。”黄振华说。

    “是,大哥。”玫瑰说着侧侧头,情深地看着我大哥。

    我慌忙低下头。

    “还有你,家敏,”黄振华说:“你要善待咪咪。”

    黄太太来解围,“振华,你别倚老卖老了,-哩-嗦,没完没了,才喝了杯茶就装出发酒疯的样儿来。”

    黄振华歉意地拍拍妻子的手。

    玫瑰说:“恭喜你,家敏。”

    “不必客气。”我强装镇静。

    她又跟咪咪说:“我跟家敏,真像姐弟似的,他成家立室,我自然是高兴的。”她自手袋中取出一串闪闪生光的钻石项链,要替咪咪戴上,“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黄太太笑说道:“光天白日,戴什么这个,脖子上挂着电灯泡似的。”

    玫瑰却带种稚气的固执,非要咪咪戴上它不可。

    咪咪居然并不反对,于是就戴上了。

    我只能说:“很好看。”吻咪咪的脸一下。

    那天下午,我们去取机票途中,咪咪很沉默,用手指逐一拨动钻石,然后她说:“她是那么美丽,连女人都受不了她的诱惑,铁人都溶解下来。”停了停又说道,“她那种美,是令人心甘情愿为她犯罪的。”

    我心烦躁,因而说:“这与我俩有什么关系?”

    “她与溥家明是天生一对,两个人都不似活在这世界里的人:谪仙记。”

    我们终于取到机票,一星期后动身往加拿大了。

    我们累得半死,婚宴请了一千位客人,近五百位女客都比不上玫瑰的艳光。

    她那件紫玫瑰色的露背短纱裙令全场人士瞩目,倚偎在大哥身边,整晚两个人都手拉着手。

    黄振华对我笑说:“我一直以为溥家明是铁石心肠,”非常言若有憾,心实喜之,“原来以前是时辰未到。”

    礼成后送客,搅到半夜三更,回到酒店,还没脱衣就睡着了。

    半夜醒来,发觉咪咪已替我脱了皮鞋,她自己总算换过睡衣,在床上憩睡。

    我觉得无限的空虚清凄。

    呵,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心灰意冷,走到床边躺下。咪咪转一个身,我抱住她,忍不住哭泣起来。

    我的老心。

    第二天下午,我们就往加拿大去。

    咪咪说她一到那边,就要睡个够,她说她吃不消了。

    实事上她在飞机上就已经熟睡,头枕在我的肩膀上。

    我于是像所有的丈夫们一样,为妻子盖上一条薄毯子,开始看新闻杂志。

    做一个好丈夫并不需要天才,我会使咪咪生活愉快,而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懂得世上最幸福的人便是知足的人。

    在魁北克郊区咪咪与我去找房子,咪咪说着她流利的法语,与房屋经纪讨价还价。

    屋价比香港便宜得很,我看不出有什么可讲价的,但我乐意有一个精明的妻子。

    我们看中一幢有五间房间的平房。房子的两旁都是橡树,红色松鼠跳进跳出,简直就似世外桃源。

    我说:“买下来吧。”一年来一次都值得。

    “九个孩子。”咪咪笑,“最好肚子上装根拉链。”

    “辛苦你了。”

    “你养得起?”她笑问。

    “结婚是需要钱的,”我说,“没有这样的能力,就不必娶妻。”

    “可是孩子们历劫一生的生老病死呢?”她问。

    “我尽我的能力供养关怀他们,若他们还不满足,或受感情折磨,或为成败得失痛苦,那是他们的烦恼。”

    咪咪抱紧我的腰笑起来。

    一个月的蜜月我们过得畅快舒服,咪咪对我无微不至,天天早上连咖啡都递到我面前,我还有什么埋怨呢,心情渐渐开朗,生命有点复活。

    每天早上我都问她同一的问题:“你怀孕了没有?”

    她每天都笑骂我:“神经病。”

    我俩乐不思蜀,不想再回香港去。

    我又不想发财,胡乱在哪里找一份工作,都能活下来,咪咪也不是那种好出风头争名利的女人,她会迁就我,我们就此隐居吧,回香港作甚。

    此念一发不可收拾,我便写一封信回家,告诉大哥我的去向。

    信放进邮筒时我想,他毕竟是我的大哥,世上唯一与我有血缘的人,我千怪万怪,也不能怪到他的身上。

    一个明媚的早上,我与咪咪在公园中散步。

    她问我:“你快乐吗?”

    我答道:“我很高兴。”

    “你快乐吗?”咪咪固执起来,犹如一条牛。

    “不,”我说,“我不快乐,快乐是很深奥的事。”

    “你爱我吗?”

    我拍拍额角,“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问这种问题,你喜欢听到什么样的答案呢?说声我爱你又不费吹灰之力,你何必坚持要听见?”

    咪咪笑而不语。

    “黄振华从来没有疯狂地爱过苏更生,可是你能说他们不是一对好夫妻吗?谁说我们不是好夫妻。”

    咪咪不出声。

    “女人们都希望男人为她而死,是不是?”我笑,“如果我死了,你又有什么快乐呢?”

    咪咪抬起头看蓝天白云的天空,她微笑。我最怕她这样微笑,像是洞穿了无限世事,翻过无数筋斗,天凉好个秋的样子——一切都无所谓了,她已经认命了。我叹口气。

    我情愿她骂我、撒娇、闹小性子——女人太成熟懂事,与男人就像两兄弟,缺少那一份温馨,作为一个朋友,咪咪与黄太太自然是理想中人,但终身伴侣……我看了看咪咪。

    《红楼梦》中有句话叫做“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我现在明白这句话了。

    于是我也像咪咪般凄凉地笑起来。

    两夫妻这么了解地相对而笑,你说是悲还是喜。

    我握紧了她的手。

    “你留在这种不毛之地——怕是一种逃避罢。”咪咪说。

    “是。”我说,“求求你,别再问下去。”

    “好,家敏,我答应你,我永远不再问问题。”

    咪咪说:“你明知说一两句谎言可以令我高兴,但你坚持要与我坦诚相见,因为我受得住。”

    “不,”我答,“因你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女人,我在你背后做什么都瞒不过你。”

    “我为聪明误一生?”她又笑。

    “本来是。”我说,“我们都为聪明误了一生。”

    能与妻子如此畅谈,未尝不是快事。

    回到家,桌面搁一封电报,电报上说:“急事,乞返,黄振华。”

    我问:“什么事?”

    咪咪想了一想:“黄振华本人是绝对不会出事的,他原是个精打细算、四平八稳的人。”

    “那么是玫瑰的事,”我说,“玫瑰跟我还有什么关系?”

    “亦不会是玫瑰的事。”咪咪说,“黄振华做事极有分寸,他不见得会拿玫瑰的事来麻烦你。”

    “推理专家,那么是谁的事?”

    “是你大哥的事。”咪咪说。

    我的血一凝。可不是!

    “大哥?”我反问,“大哥有什么事?”

    “接一个电话回去!快。”咪咪说。

    我连这一着都忘了做,多亏咪咪在我身边。

    电话接通,来听的是黄太太。

    我问:“我大哥怎么了?”

    “你大哥想见你。”

    “出了什么事?”

    “你赶回来吧,事情在电话中怎么讲得通呢?”

    “大哥有没有事?”

    “他——”

    “谁有事?”我停一停,“玫瑰可有事?”

    “玫瑰没事,家敏,我心乱,你们俩尽快赶回来好不好?你大哥需要你在身旁。”

    我与咪咪面面相觑,不知葫芦里卖什么药,咪咪接过电话:“黄太太,我们马上回来。”她挂上话筒。

    咪咪取过手袋与大衣。

    “你做什么?”

    “买飞机票回香港。”

    “我不回去。谁也没出事,吞吞吐吐,我回去干吗?”

    “有人不对劲。”咪咪说,“我有种感觉他们大大的不妥。”

    “谁不妥?”

    “回去就知道了。”

    “我不回去,死了人也不关我事。”我赌咒。

    咪咪静默。

    我说:“好好,这不是闹意气的时候,我跟你一起走,可是我刚刚预备开始的新生命——”

    咪咪抬起头问:“你的旧生命如何了?”语气异常辛酸。

    我搂一搂她的肩膀,“我们一起走。”

    订好飞机票我们再与黄太太联络,她在那头饮泣。

    我觉得事情非常不妥,心突突的跳。

    黄太太是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人物,即使黄振华有外遇给她碰上,她也只会点点头说“你好”,倘若她的情绪有那么大的变化,事情非同小可。

    在飞机上我觉得反胃,吃不下东西,心中像坠着一块铅。

    咪咪也有同感,我们两个人四只手冷冰冰的。二十四小时的航程不易度过。

    我说:“我只有这个大哥,……”断断续续。

    咪咪不出声。

    “大哥要是有什么事——”我说不下去。

    我用手托着头,一路未睡,双眼金星乱冒,越接近香港,越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终于到了飞机场,我们并没有行李,箭步冲出去,看到黄振华两夫妻面无人色地站在候机室。

    我的心几乎自胸腔内跳出来。

    我厉声问:“我大哥呢?”

    黄太太说:“你要镇静——”

    “他在哪里?”我抓住黄太太问说,“你说他没事,你说他没事的——”

    黄振华暴躁地大喝一声,“你稍安毋躁好不好?从来没看见你镇静过,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没读过书,一点点事又哭又叫!”

    “振华——”黄太太劝阻他。

    咪咪挡住我,“我们准备好了,黄太太,无论什么坏消息,你快说吧。”

    “家敏,你大哥有病,他只能活三个月。”黄振华说。

    咪咪退后三步,撞在我身上,“不!”

    我只觉全身的血都冲到脑袋上去,站都站不稳,耳畔“嗡嗡”作响。

    隔了很久很久,我向前走一步,脚步浮动。我听见自己问:“大哥,有病?只能活三个月?”

    黄太太垂下泪来,“是真的。”

    “什么病?我怎么一点不知道?”我双腿发软。

    “他没告诉你,他一直没告诉你。”黄太太说,“现在人人都知道了,可是玫瑰硬是要与他结婚。”

    “大哥在哪儿?”我颤声问。

    “在家。”黄振华说道。

    “玫瑰呢?”我说。

    “在我们家。”黄振华说。

    咪咪说:“我们回去再说,走。”

    坐在车子中,我唇焦舌燥,想到大哥种种心灰意冷的所作所为,我忽然全部明白了。

    他早知自己有病。

    但是他没对我说,他只叫我赶快结婚生十个八个儿子,他就有交代了。

    我将头伏在臂弯里,欲哭无泪。

    黄太太呜咽说:“到底癌是什么东西,无端端夺去我们至爱的人的性命?”

    黄振华喃喃地说:“现在我们要救的是两个人,玫瑰与家明。”

    我也不顾得咪咪多心,心碎地问:“玫瑰怎么了?”

    “她无论如何要嫁给家明,她已把小玫瑰还给方协文,方协文已与她离婚,带着女儿回美国去了。”

    我呆呆地问道:“她竟为大哥舍弃了小玫瑰?”

    “是,然而家明不肯娶她,”黄太太说,“家明只想见你,可是你与咪咪一离开香港,我们简直已失去你俩的踪迹,直至你们来了一封信,才得到地址。”黄太太累得站不直,“你回来就好了,家敏,我发烧已经一星期了。现在医生一天到我们家来两三次。”

    到达黄家,我顾不得咪咪想什么,先找玫瑰去。

    推开房门,她像一尊石像似地坐在窗前,泥雕木塑似,动也不动。面色苍白,脸颊上深陷下去,不似人形。

    “玫瑰!”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见是我,站了起来,“家敏!”她向我奔来,撞倒一张茶几,跌在地上。

    “玫瑰!”我过去扶起她。

    她紧紧拥抱我,也哭不出来,“家敏。”

    我按住她的头,我的眼睛看向天空,带一种控诉,喉咙里发出一种野兽受伤似的声音。

    咪咪别转了头,黄振华两夫妻呆若木鸡似地看着我们两人。

    我说:“玫瑰,你好好的在这里,我去找大哥,务必叫他见你,你放心,我只有他,他只有我,他一定得听我的话。”

    玫瑰眼中全是绝望,握着我的手不放。

    “你先休息一下,”我说,“我马上回家去找他。”

    玫瑰仰起头,轻轻与我说,“我爱他,即使是三个月也不打紧,我爱他。”

    我心如刀割,“是,我知道,我知道。”

    黄太太说:“玫瑰,你去躺一会儿,别叫家敏担心。”

    玫瑰的魂魄像是已离开她的躯壳,她“噢”了一声,由得黄太太抱着她。

    黄振华向我使一个眼色,我跟着他出去。

    他说:“我们去找溥家明。”

    我喉咙里像嵌了一大块铅,一手拉着咪咪不放。

    咪咪眼泪不住地淌下来。

    我反反复复地说:“我只有这个大哥——”

    到家我用锁匙开了门,女佣人马上迎出来,“二少爷,大少爷不见客。”

    “我是他兄弟!”

    “大少爷请二少爷进去,客人一概不见。”老佣人要强硬起来,就跟家主婆一样。

    我说:“这也是外人?这是二少奶!”

    咪咪连忙说:“我在这里等好了。”

    我既悲凉又气愤,随佣人迸书房。

    大哥坐在书桌前在调整梵哑铃的弦线,他看上去神色平静。

    “大哥!”我去到他面前。

    他并没有抬起头来。“你也知道消息了?”

    “大哥,你何必瞒着我?”我几乎要吐血。

    “以你那种性格,”他莞尔说,“告诉你行吗?”

    “大哥——”

    “后来玫瑰终于还是查出来了,她是一个细心的女子。”大哥说,“瞒不过她。”

    “你还能活多久?”

    “三个月。”他很镇静,“或许更快,谁知道。”

    “可是玫瑰——”

    “所以你要跟玫瑰说:有什么必要举行婚礼?如果她愿意伴我到我去的那一日,我不介意,可是结婚,那就不必了。”

    “她爱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烟,“我也爱她。我们在这种时间遇见了,她给我带来生命中最后的光辉,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抢过来。家敏,你以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岁,我会做这种事吗?”

    “你早知道了。”我说。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爱她。家敏,但我想你会原谅我。”他若无其事地说。

    “医生说了些什么?”我伤痛地问。

    他拉开抽屉,“资料都在这里,你自己取去看,我不想多说了。”

    “玫瑰想见你。”

    “我不会跟她结婚的。”

    “她很爱你,她愿意与你结婚。”

    “她的脑筋转不过来,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个月之后,我真的会死,她真的会成为一个寡妇。”大哥说。

    我说:“我想她不至于有这么幼稚,你不应轻视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头,“她迟早会忘了我,家敏,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大哥——”

    “回去告诉玫瑰,我们的时间太短,不要再逼我结婚。”大哥说。

    “大哥——”

    “别多说了,家敏,你应当为我高兴,人生三十不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闭上眼睛,眼泪如泉般涌出来。

    “家敏,”大哥说,“你那爱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么不如意就淌眼抹泪的,把咪咪叫进来,我有话跟她说。”

    咪咪应声就进来,双眼哭得红肿。

    大哥诧异,“我还没死,你们就这个样子!”

    “大哥!”咪咪过去搂住他,索性号陶大哭起来,一边叫着,“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却仍然不动容。

    我用手托着头,黄振华低声跟我说:“家敏,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说:“家明需要的是过一段安宁的日子,我们总要成全他。回去设法说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个月,”黄振华摆摆手,“他一切还不是为了玫瑰。”

    我说:“两人在这种时间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泪。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们身后,“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见了她,我是多么幸运。”

    我受不住,“你还笑,大哥,你还笑!”

    “人总是要死的,”他很温和,“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总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他紧紧地拥抱。

    他比许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长,他说得对,他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也爱他,实已胜却人间无数了。

    我们一家人从此要压抑自己,不提死亡这个名词。

    我与玫瑰谈了一个通宵。

    她几乎要发疯了。

    “我找了他半辈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却只剩下三个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辈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学。

    “我爱他。”

    “我们都知道。”我说。

    “我很爱他很爱他。”她说。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说:“我知道。”

    “我也爱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爱你如爱我自己,我爱家明,却甚于爱我自己。”

    “我知道。”

    “如果他坚持为我好,不肯与我结婚,我也没法子,我仍然爱他,我愿意陪伴他这一段日子。”

    我说:“我大哥实在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

    玫瑰勇敢地说:“你们也许不明白我对家明的感情,实际上我认识他不止这些日子。第一次见他,我就有种感觉:我知道这个人已经长远了,他是我的心上人。家敏明白吗?心上的人,他存在已经很久了。”

    心上人。我凄凉地想:玫瑰玫瑰,你何尝不是我心上人。

    “明天我将搬进去与他同往,”玫瑰说,“你们也不会反对吧。”

    我摇摇头。

    “也许你不知道,”玫瑰说,“我会煮很好的菜式,我也会打毛衣,我会服侍家明,使他舒适安逸。我们其实很幸福,我们只有三个月,我们不会有时间吵架,也不会有机会反脸,我们享有情侣的一切欢愉,却没有他们的烦恼,”玫瑰忽然乐观起来,“家敏,鼓励我。”

    我将她抱在怀中,“我祝福你。”

    玫瑰搬进大哥的房子。

    那日,大哥倚在书房门边欢迎她,她看见大哥双眼中充满爱怜与仰慕,嘴角有一个美丽的微笑,她仍然瘦削苍白,一副饱受折磨的模样,但依旧漂亮得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因此脸上添上一股圣洁的光辉。大哥握住她的双手摇了摇,笑说:“你终于屈服了?”

    他俩的世界再也没有旁人,我与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说:“我们只是凡人。”

    我看着咪咪说:“我们是要白头偕老的,我要你为我生许多孩子,女儿不计分,起码三个儿子,我没有那么伟大,我知道生命多灾多难,可是我喜欢看到孩子们奔来奔去。咪咪,你马上怀孕吧。”

    咪咪点点头,“好,就让我们做件最俗气的事,身为知识分子而拼命生养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里哪里,家敏,也许我永远没有机会证明我对你的爱,但我也确实爱你多于自己。”

    我说:“咪咪,这件事早已获得证实了。”

    我们从来没有对时间更为敏感。

    天天太阳升上来,我会感叹,又是一天,这是家明剩余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阳下山,我又会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无时无刻我不是心中绞痛。

    因无法集中精神工作,我与黄振华都处于半休息状态。

    玫瑰表现了她无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个没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宁静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样,我们邀他俩出来,多数不成功,他们的理由简单而真实:“没有时间。”

    我往往在下午带着咪咪去探访大哥与玫瑰,看他俩打情骂俏,过着仿佛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练他的梵哑铃,玫瑰故意提高她的声音,又装得悄悄地说:“那琴声,实与杀鸡杀鸭无异,当时为了追求他,不得不装成知音人的样子,现在日子久了,真与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高声说:“活该!”

    我说:“你可以学我,大力踢他书房的门,叫他停止。”

    玫瑰无奈地说道:“我怕,他说过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会,他会——”

    “他会如何?”咪咪诧异问:“打人?”

    “他会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里全是泪水。

    为什么这样一对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谁都有资格活下去,玫瑰比谁都有资格为他生孩子。

    黄昏,玫瑰亲自下厨做精致的小菜,重质不重量,通常只两三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着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咪咪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着,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咪咪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咪咪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着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我在心中叹气。

    我说:“我们幸运,可以在感情领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单为三餐,从早做到晚,大雨滂沦时挤在密不通风的公路车上,他们更加不能找到机会将伟大的人格发扬光大……”

    我说:“咪咪,人与人是不能比较的,上帝并不公平,生命是一种幻觉,我唯一的年轻有为的兄弟要离我而去了,我束手无策,而公司左侧街角的那个老乞丐,他将继续蹲在灰尘中三十年,求路人施舍一个角子,你能解释这种现象吗?”

    咪咪别转头,不出声。

    隔了很久,她说:“家敏,我有孕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将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肠百结中看到一线曙光,“六月,咪咪,如果是女孩子,我们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问我。

    “叫小明,小小一点像家明就够了。”我说道。

    咪咪微笑,“非常好,我们的孩子也不必太聪明,稍微一点点聪明就够了。”

    “在小处着眼有什么不好呢?”我说,“做小人物才快乐呢。”

    黄振华夫人显然不这么想,玫瑰与家明离开后三天,她便向黄振华提出分居的要求。

    黄振华没料到有这一着,他震惊至精神极度紧张,无法应付工作,不住地问:“为什么?为什么?”

    黄太太维持缄默。

    黄振华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与你搂在一起死,以便证明我对你的爱?”

    黄太太收拾一只小衣箱要离开。

    黄振华崩溃下来,“更生,求你不要离开我,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黄太太苍白地说:“你不明白,振华,你始终不会明白。”

    我与咪咪为了做中间人,跑去坐在那里听人家夫妻相吵相骂,无限难过。

    “我知道,你要我对你无微不至,你在开头的时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没有那么做,你就记恨,我没有在约会的地方等你一小时,你就——”

    黄太太抬起头,看着黄振华,黄振华忽然不说了,他叹口气,“我在大事上总是照顾你的。”

    “大事?”黄太太说,“几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会带着我逃难。可是振华,这十年来,上班我一个人去,下班我一个人回来,中饭你没有空,晚上你有应酬,生了病我自己找医生。振华,在不打仗没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我要见你的面也难。”

    我低下头。

    黄太太说:“我仍然是一个寂寞的女人,你的阳光太高太远,照不到我身上。黄振华,我配不起你,你另觅佳丽去吧。”

    黄振华说:“更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黄太太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振华。”

    黄振华说:“更生,我劝你三思,如果我们都要分开——”

    黄太太不再言语。

    黄振华叹口气,站起来离去。

    走到门口,他转过身子来,跟我们无限悲凉地说:“我活得太长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黄太太仍然不说话。

    直至他走,她不再说话。

    她显然是下定了决心。

    我只觉失望,他俩甚至不是早婚的两夫妇,这样的一对还要分开,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头偕老。

    咪咪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说:“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饭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头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关系破裂了,有一种特制的夫妻牌万能胶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担心呢,满街都是恩爱夫妻,孩子们不停地被生下来加强他们的关系。你少担心,家敏,我们就是最好的榜样。”

    咪咪哭了。

    那是因为我变心之后她并无勇气离开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绝我之后做到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境界。

    千疮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与玫瑰在三星期后回港。

    玫瑰走出来,大哥用担架抬出来。

    玫瑰脸色很坏,但是坚强镇定,眼睛有一丝空洞,她握紧我的手。

    在车子里她对我低声说:“他说他爱我,他说他很快乐。”

    我点点头。

    大哥没有再开口说话,他一直处在休克的状态。

    在医院病房中我们两夫妻与黄振华三人轮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里。

    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穿件宽大的白衬衫,一条褪色牛仔裤,常常捧着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静,很少说话。

    我们知道溥家明不会再开口与我们说话,他的生命已走向终点。

    本来我已经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恒静对我们起了良好的作用,我们也能够合理地商讨家明的身后事。

    星期日深夜,我们奉医生之命,赶到医院去见大哥最后一面。

    玫瑰已经有好几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头,握着大哥的手,将他的手贴在脸边,一往情深在看着他。

    她没有哭。

    这时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开始腐败,每一下呼吸都传出难闻的臭味,他长时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现一种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现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髅无异。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风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丝毫不以为意,轻轻地吻着他的手。

    咪咪的眼睛早已濡湿。

    医生替他注射,告诉我们,他会有一刻的清醒。

    这就是俗语的所谓回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头,见到我们,她说:“他也真累,应该去了,拖着无益。”语气并不伤心,也不激动。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饮泣。

    大哥缓缓睁开眼睛,蠕动嘴唇,想说话。我们趋向前,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健康的人断不会知道说一句话也要这么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们身上缓缓转动,终于落在玫瑰的脸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玫瑰再说一遍。

    咪咪泣不成声。

    然后大哥的喉咙咯咯作响,我抓紧着他的手渐渐冷却,他吁出最后一口气,我知道他的灵魂已经离开,我暴戾地大声狂叫起来,声音串不成句子,护士斥责我,咪咪用双臂抱着我,号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们本愿,人生到底为苦为乐。

    玫瑰抬起头来,放好大哥双手,护士替他的脸盖上白布,从此这个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笔勾销,太阳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别难过,别难过。”

    这时黄振华与苏更生一前一后也赶到了。

    黄振华双目红肿,他的分居妻子永远穿着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犹如接受她生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我们走吧。”她建议,“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觉。”

    咪咪说:“我们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说:“我不会有事的,你们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黄振华说:“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绪不甚稳定,不宜开车。”

    玫瑰说:“这里最适宜开车的人是我。”

    “别这么说。”

    我开车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阴暗华丽,仿佛那日我第一次见她,天在下雨,忘了带伞,她来替我开门,我一心一意地惊艳,到此刻仿佛已隔一个世纪了。

    她说:“你们请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问:“你打算做些什么?”

    “先好好睡一觉。”玫瑰说。

    “睡醒了呢?”咪咪问道。

    “吃一顿很饱的饭。”

    “然后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诧异地问道,“你们不相信我会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嗫嚅地说:“家明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经不在,”玫瑰说,“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会学习,”她说,“为了家明。”

    她推开书房的门。

    她对这间旧书房有莫大的偏爱。

    “你们请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烟。”她说,“有女佣人在,你们可以放心,可以随时打电话来查。”

    我们只好告辞。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转头去。

    “家敏,不要太伤心。”她说。

    我麻木地与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们几乎溃不成军,咪咪说我一连几夜叫唤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从此不在了。

    黄振华少了苏更生,什么事都办不成。苏更生总算念着旧情,常回来帮我们。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给了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许多,徘徊在老房子的书房内,不大出去交际应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又开始吸烟,本来已经戒掉,现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与她过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荐陪伴她,她却婉辞。

    她说:“我现在这个年纪,总得学习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养,你的时间应全归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难而退。

    家明的葬礼之后,我们家静下来。

    再也没有他的琴声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怀孕的身体渐渐不便,她很坚强,仍然工作,有时极度疲倦,我劝她辞职,她又不肯,照样撑着上班,家事交给佣人。

    我劝过几次,便省得麻烦,对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对玫瑰那般火里来火里去。

    我与咪咪是一辈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来留待后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个月间变成一个标准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万念俱灰,回家脱了皮鞋便高声问:“拖鞋呢?”

    女佣人倒一杯暧昧的绿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种,我也将就着喝了。书房内有数幅莫名其妙的画,我也挂了,也无所谓。

    摊开报纸,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时,头也不抬起来。渐渐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说,一个叫卫斯理的人,写他的科幻小说,告诉我们,生命实在是一个幻觉,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佣人说开饭,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对菜式也不挑剔,比较喜欢白切鸡这些简单易入口的肉类,很快就在肚上长了一圈肉,裤头都有点紧,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经放弃了。

    四月份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产房门口等,我也不大紧张。

    孩子顺产,强壮,是个女孩子,我有点高兴,拍拍咪咪的肩膊,半开玩笑地说:“同志仍须努力。”

    我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吧。

    我的一生与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却还早呢。

    我们有时也看见她。她永远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丽、优雅、沉默,脸容犹如一块宝石,转动时闪烁着异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我问她:“你快乐吗?”

    “自然快乐,”她说道,“我干吗要不快乐?”

    当时在她的书房中,我们喝着不知年的白兰地谈天,咪咪与孩子在客厅玩,黄振华带着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么?”她莞尔,抬头看着壁上悬着的一只小提琴,“因为家明的缘故我就应不快乐吗?我想起家明,诚然黯然,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既然要什么有什么,就应当快乐。家敏,你亦应当快乐,就算是更生姐,我也这样劝她,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低下头,她迅速改变话题。

    “刚才我跟咪咪说,如今你轻松了,孩子生下来真可以松一下气,你猜她怎么说?她说:‘我又有了’。”

    玫瑰笑,“我认为她有资格投资购买荷斯顿的孕妇装,反正要生七个,一穿七年,再贵的衣服也值得。”

    我微笑。

    “一个女人若爱她丈夫爱到生七个孩子的地步,真是……”她温和地说。

    我说:“我知道她爱我。”

    玫瑰说:“你现在身为人父,感觉如何?”

    “责任重大。”我据实。

    “大哥与更生姐这件事……”玫瑰说,“他俩现在成了好朋友,时常见面。”

    “他不是有新女友吗?”我不以为然。

    玫瑰笑,“那些女人哪能满足他?他现在对更生姐好得很呢,一次他同我去妮娜莉兹店,就买了好几件白衣服,叫人送了去给更生姐,以前他哪肯这样?以前他根本不理这些细节的。”

    “有复合的可能吗?”我说。

    “照我看,可能性大得很,他也该约会一下其他的女子,这样更能使他发觉更生姐的优点。”

    “你呢?”

    “我?”她笑着伸一个懒腰,“我还是照老样子吃喝玩乐。你知道,家敏,我除了这四味,什么也不会。”

    “小玫瑰呢?”我问,“想她吗?”

    “小玫瑰住在纽约,常跟我通讯,在纽约长大的孩子气派是不一样的。”她微微仰起她精致的下巴。

    我心中轻轻地说:玫瑰,我还是这样的爱你,永永远远毫无条件地爱你。

    “家敏,家敏。”她总喜欢如此一叠声地唤我,叫得我心神摇曳。

    “什么事?”这真是一个使人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女人。

    “答应我,你要高高兴兴地生活。”

    “我没有不高兴呀。”我说。

    “这句话就已经说得够赌气的了。”她说。

    “我会高兴,我答应你。”

    “我要淋浴换衣服了,”她说,“今晚要参加一个盛宴,我添了一件圣罗兰的长裙,那设计真是美丽——”她伸一个懒腰,笑了,“我真永远不会长大,到今天还为了一件裙子一个宴会而雀跃,多么幼稚无聊。”

    然而她在我眼中并无不妥之处,我觉得一个女人要似一个女人,而玫瑰正是一个像玫瑰花般的女人。

    “与谁赴宴?”我问。

    “罗德庆爵士。”玫瑰答。

    呵,溥家明的一章已经翻过,至情至圣的人应当豁达。

    “呵,他,”我诧异了,“他在追求你?”

    “是呀,他们都这么说,”玫瑰天真地答。

    “他们?”我问,“你是当事人,你岂不知道?”

    玫瑰耸耸肩,“当局者迷。”又微笑,那点眼泪痣闪闪生光。

    世间有什么男人挡得住她娇慵的这一笑。

    我叹息了。

    “我老了,家敏,”她把脸趋到我身边,“你看,都是皱纹。”

    笑起来的确有鱼尾纹了,然而又怎么样呢?她仍然是罕见的美女,内美外美,无所不美。

    “我们告辞了。”我说。

    “有空来探我。”她说。

    我双手插在口袋中不置可否。

    咪咪抱着孩子进来,我自她手中接过孩子。

    玫瑰扬了扬头发,站起身送客。

    黄振华与我们相偕离去。

    在车中咪咪又沉默起来。

    每次见完玫瑰,她老有这种间歇性的沉默。

    我知道为什么。

    我说:“香港这地方,只适合赚钱与花钱,大人辛苦点倒也罢了,苦只苦了孩子们,在香港念书,根本不合情理——”

    咪咪抬起头,眼睛发出了希望的光辉。

    “咪咪,我们在加拿大还有一层房子,记得吗?我们回去那里住,生活是比较清苦一点,你或许一辈子没有劳斯莱斯坐,但是我们一家几口会生活得很舒舒服服,你说如何?”

    她紧紧拥抱我,孩子在车子后坐轻轻哭泣起来。

    玫瑰说过,她叫我要活得高兴。

    “我会开设一间小公司,只要四五个同事,喜欢的工程才接下来做。我们会过得很好,只在暑假回来看看亲戚。咪咪,我们回去就收拾行李如何?”

    咪咪在我怀中热泪不止,她拼命点头。

    我抚摸着咪咪的头发。只有最平凡朴实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玫瑰,玫瑰是不一样的。

    再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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