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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玫瑰的故事》->正文
第四部 玫瑰再见(4)

    父亲认为我精神恍惚,非常诧异,我再也没有话说,便告退了。

    玫瑰吃得很少,她说是累。

    回到庄的公寓,我打开门进去,看到他女友脸色铁青地走出来。

    她并不睬我,一别头就走掉。庄在看电视。

    “怎么了?”我问。

    庄的眼睛仍然留在七彩卡通上,正轰轰烈烈地在演大力水手。

    “庄,”我说,“怎么了?”

    庄说:“我告诉她,我从来没爱过她。我爱的,一直是另外一个人。”

    “你不是改头换面,要做个新人吗?”

    “我错了,她仍然控制我的灵魂。”庄简单地说。

    说完他就全神贯注地看大力水手,不再出声。他紧闭着嘴唇,脸色非常坏,但一双眼睛却闪亮得像一头野兽,我觉得奇怪,但自顾不暇,顾不得那么多。

    我说:“我还是去巴黎,听你的劝告。”

    他不再回答我。

    我收拾衣物,提起只轻便的箱子,摸摸袋中,余款无多,因此在老庄抽屉中,取了叠钞票。

    我临出门跟他说:“我借了你三百磅,现在就搭夜船去巴黎,我看我俩难兄难弟,分头腐烂比较好些。”

    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说些什么。

    我开了那辆随时会散的福士坐气垫船到宝龙,然后南下巴黎。

    到巴黎时天快亮了。我跑到圣母院去祈祷。

    如果在香港,你的心能碎成一百片,那么在巴黎晨曦中的圣母院,你的心可以碎成一千片了。

    我租了旅馆,就住在那里,专等爹爹与玫瑰走。每日早上坐在塞纳河的“新桥”边发呆,听金发女郎们的絮絮细语。

    钱花光了,打电话给姐姐们求救,她大声叫道:“罗震中!你在地球哪一个角落?”

    我说:“巴黎。而且我的钱花光了,花都的花也不再芬芳了。”

    “爹找你,请快回来。”小姐姐说。

    “他还没走?”我意外。

    “有点意外,留下来了。你快回来,有要事。”

    “那么多要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罗家都有要事,我才不信。”

    “罗震中,你敢不回来!”

    “好,我回,我回。”

    我又开着那辆老爷车回到伦敦。

    大船经过多佛海峡,风呜呜地吹,深紫色的天空,海鸥哑哑地低鸣,我几乎想连人带车一齐驶下黑色的海水,从此消失在世界上。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没有勇气。

    我回到伦敦,站在父亲的面前,做他的乖儿子。

    父亲果然有要事寻我。

    他开门见山地说:“震中,我有要事得回香港,我要你照顾你继母。”

    我抬起了头。

    父亲咳嗽一声,“震中——”仿佛有难言之隐。

    “什么事?”我忍不住,“为什么你俩不是一起回去?”她早早离了我跟前,我好安居乐业。

    “她不肯回香港。”父亲说到此地为止,叹口气,站起来走开。

    我问大姐:“怎么回事?他俩吵架?”

    “不是吵架,她跟你好友庄国栋有点暧昧。”大姐跌足说。

    “什么?”我两只耳朵几乎掉了下来。

    “庄国栋,”大姐说,“他们俩个天天都约会。”

    “他疯了。”

    “我也这么想。”大姐姐说,“他要找女朋友,一卡车一卡车的随他挑,怎么会发生这种事?父亲再也不能与后生小辈去谈判,你去把这件事弄清楚。”

    “我?”我退后了一步。

    “你怎么样?”大姐姐恼怒地说,“你父亲养了你千日,用在一朝,你不愿出力,还-嗦?”

    “好好,我与他去说,他现在住哪儿?玫瑰又住哪?”

    “玫瑰住夏惠,他住老公寓。”

    “我马上去。”

    “你去了说些什么?当心把事情弄僵,我早知会有这样的事。古人说娶妻娶德,色字头上一把刀,这话儿不会有错。”

    “你老了,大姐。”

    我出门去找老庄。

    我在写字楼把他找到了。

    老庄精神奕奕,神采飞扬,整个人散发着无上的活力,是什么令他这么愉快?简直不能置信。

    我冷冷地,将手臂叠在胸前,斜眼睨着他,“老庄,君子不夺人之所好。”

    他并不介意,笑笑问:“你的所好,还是你爹的所好?”

    “我警告你,庄国栋,做人不要大绝!”我提高声音。

    “是。”他说,“你生气了,震中,但是我认为你应该听我的解释。”

    “你还有什么话说?你还有胆子在这里工作?”我竖起双眉,“朋友妻,不可戏,你听过没有?”

    “但是我认识她的时候,”庄以清晰冷静的声音说道,“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她只有十七岁。”

    “十七岁——”我呆住,“庄,庄……”

    “就是她,黄玫瑰。震中,咱们爱的是同一个人,为之黯然伤神的,亦是同一个人,想爱而不敢爱的,也是同一个人。世界上根本没有第二个黄玫瑰,我们早应该知道了。”

    我震惊。

    “我已失去她一次,震中,我不打算再失去她。”他补上一句,“命中注定,震中,命中注定的,你难道还不相信命运?我结识了你,就是为了要与她重逢,冥冥中一切自有安排的。”

    我镇定下来以后说:“我不能让你破坏我家庭的幸福。”

    “震中,”他似洞悉我的心事,“我太明白你,你自己不能爱她,可是,把她留在罗家,看看也是好的,是不是——”

    我一记左钩拳出手,把他打得飞出去,撞在小型文件柜上,哗啦啦犹如大厦倾,压塌了柜子,倒在地上,乱成一堆,女职员们像刺激电影中的女角那样尖叫起来。

    老庄跌在地上,他苦笑,摸一摸嘴角的血,他并不说什么么。

    我指着他说:“你让我见到你与她在一起,我打死你。”

    我转头走了。

    我去找玫瑰。

    还没到夏惠酒店,我的拳头已经肿得像一只拳击手套,又青又紫。

    到了酒店大堂,打电话上楼,找到她,因为激动过度,说话打结。

    她五分钟后下来大堂见我。

    春天到了。

    她穿极薄的丝衣服,飘飘欲仙。

    “震中!”她横我一眼,坐下来。

    我心酸地看着她。

    “你打架了。”

    我问:“你信我,还是信他?”

    “你们有话好说,怎么老打架?”

    我心中倒翻了五味架。“老打架?我知道你在这一生中,为你打破了头的男人不计其数,但是刚才,我不是为自己与庄国栋打架。”

    “是为你爹?”

    “是。”

    她沉默。

    “回去香港吧,玫瑰。”

    她对我说:“我加件外套,与你找个好地方说话去。”

    我等她披件白色薄呢大衣,一同散步到附近的公园去。

    我们在长凳坐下。

    公园中情侣们散步拥吻,年老的公公婆婆以隔夜面包喂白鸽,气氛温馨宁静。

    她细细地说:“他是我第一个爱人。”

    “那已是近二十年之前的事。”我说。

    “为了在他那里受的创伤,我嫁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达十年之久……”玫瑰的声音越来越低。

    “可是你离了婚,你现在是我爹的夫人,你要忠于他!你不是想告诉我,你嫁他只是为了求个归宿吧?”

    她不响,凝视远方的人工湖。

    我咆哮:“你难道不爱罗德庆?”

    “我爱。”

    “那么跟他回香港吧。”

    “我要想一想。”

    “想什么?”

    “震中,请不要对着我吼叫,”她心虚,“震中——”

    “你这一辈子伤了多少人的心?”我眼睛红了,鼻子发酸,“黄玫瑰,你跟本不懂得爱情,你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就好比你,你得尽了所有人的爱,但是你并不感激。”

    “不。”她倔强地看向我,双眼闪着泪光,明亮得犹如两颗宝石,但她并没有流下眼泪,“不,每个人爱我,我都感激。”

    我不置信地瞪着她。

    “震中,”她静静地说,“即使你爱我,我也感激。”

    我呆住了,头顶像被人浇了一盆冷水,透心凉。

    她早知道了。

    我怎么可以低估她。

    “震中,我不是那种人,我非常重视感情,我……”

    “我知道,我在气头上故意侮辱你,我晓得你,你活在世界上,不外是为了感情。”我垂头丧气。

    “我是爱过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全心全意,我也爱你父亲。”玫瑰说,“你不要诬告我了。”

    “对不起。”我说。

    “我与庄国栋……我想好好看看他,我爱了他这么多年……”

    “这么一段幻觉,你们当时都年轻,相识才短短一段时间,而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我就是想清楚这是不是事实,他这个人存在我心底已经十多年,有时候越是模糊的印象越是美丽。”

    “如果你发觉你爱的确实是庄国栋,你打算牺牲我的父亲?”

    她美丽的眼睛看着远方,“我相信随缘。”

    “你相信不负责任。”我赌气。

    “震中,”她苍白着脸,“我知道你不原谅我。”

    “我爱我父亲,”我说,“我不忍看他伤心,”我加一句,“我也爱庄国栋,我亦不想看到他再一次碎心,”我仰起头,“还有我自己,我们这些人,都欠你良多,为你伤神,玫瑰玫瑰,我还能说些什么?”

    她垂下眼睛,掉了一串眼泪。

    我说:“有选择的爱便不是爱,玫瑰,承认吧,承认你并不爱罗德庆爵士,你欣赏他尊重他崇拜他,但并不爱他。”我咄咄逼人。

    她呜咽:“如果家明还在……”

    她“霍”地站起来,要走回酒店。我连忙轻轻拉住她。

    “求求你,”我说,“疏远庄国栋,为他好,也为了你自己好。”

    她紧紧抿着嘴唇。

    “过去的事已过去,”我说,“你看过费丝哲罗的《大享小传》没有?”

    我说:“你们两个人并无能力挽时间的狂澜。我知道你们的事,你们在夏日相遇,燠热的夏日夜晚,薰风下你们为恋爱而恋爱,你才十七八岁,一朵花都能引起无限的喜悦,他离开你的时候,你认为地球从此停止转动……可是玫瑰,你现在长大了呀,玫瑰,你听我说,你必需帮助你自己,自这个魔咒解脱出来。”

    她闭上眼睛,又一串眼泪。

    我只好递过去手帕,不忍心再说下去。

    送她到酒店的一段路,才短短十分钟,我看出她内心矛盾反复地挣扎。

    我伸过手去,扶住她肩膀,她向我投来感激的眼光。

    我轻轻地说:“让我来帮助你,搬到大姐家住。”

    她软弱地点点头。

    我替她略为收拾,便接她到大姐家。

    大姐见到玫瑰,非常安慰,连忙报告父亲,大家对玫瑰,以爱护以忍耐。

    我并不是小人,庄国栋来找我的时候,我坦白告诉他,玫瑰在我的监护下,不打算再见他的面。

    老庄嘴角挨了我一拳,犹自青肿着,他瞪着我,良久不语。

    “我的心情与你一样坏,老庄,咱们哥俩别说二话,我胸中像是塞满砂石,天天吃不下东西,晚上双眼红涩,像火在燃烧,但闭上眼皮,又睡不着,转眼又到天亮,又是一日,嘴巴苦涩、发酸,脑子发涨,除出玫瑰两个字,心中没有其他人,其他的事——你想想,老庄,这种日子,我是怎么过的?我是怎么挨的?我根本不是活着。”

    老庄不出声。

    “我当然晓得你不好过,这话你劝过我:请你控制你自己。”

    老庄背转身。

    “你都几乎成功了,你不是要结婚生子吗?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我回头,你呢?”他仍然背着我。

    “我?”我想了一想,缓缓说,“我去做和尚。”自己都觉得语气凝重凄酸,不像在开玩笑。

    “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儿子,你去做和尚?”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你劝得了我,为何不劝你自己?”他问。

    “事情不临到自己,是不知道的。”

    “震中,”他的声音非常温婉,“我与你,我与你竟是同样的命运。”

    “你是宿命论者,老庄,我现在明白了。”

    “我仍然要争取她,无论如何,我要争取她,你与你父亲,即使再加上一支军队,也不能阻止我。”

    他转头走了。

    我紧紧守护着玫瑰。

    庄国栋真疯了,他的行为,与一个十多岁热恋中的孩子没有分别,他开始重新追求玫瑰。他辞去业务,日夜在我们家外徘徊、敲门。

    雪融光了,花园里各色花卉开放,庄国栋英俊地、憔悴地、苦笑着,毫无怨言,一次又一次,要求让他进屋子来见玫瑰,他双眼燃烧着炽热的恋火,低声下气地恳求。

    大姐心早就为他溶成一堆,如果他追求的是大姐,大姐早就背夫弃子,收拾包袱与他私奔。

    她开导他,他耐心听,最后那句话永远永远是:“让我见一见玫瑰。”

    当年他折磨过她,不待来生,他就来偿还这第债。

    玫瑰将自己锁在房内,吃饭也不出来。

    她仍然美得动人心魄,纯象牙白色的皮肤,漆黑的眼睛,成熟的风韵,整个人散发着蜜之香味。美丽的玫瑰,我们都如在弦之箭,等她做出最后的抉择。

    待完了这件事,我就远远离开,永别此地。

    一个晚上,我听见玻璃窗上发出敲打声音,开头以为是风雨声,心才想着明早起来可观赏落红,抬头却望到一轮明月。

    声音是小石子碰到玻璃所发出的。

    我连忙自床上跳起来,我明白这是什么,这是咱们中学时期唤小朋友出来玩的记号。那时大家还住着老房子,最高不过三层。石子敲在玻璃窗上,既不会吵醒别人,但又响亮。

    我轻轻撩开窗帘,看到老庄站在窗下,果然是他。

    他抬着头,英俊的脸充满了炽热的神情,两眼闪闪生光,身上的那套西装恐怕已有一个月没更换了,十分皱旧。但对老庄挺拔的身段并无影响,他仍然是个人见人爱的俊男。

    他的石子自然不是掷到我窗上,他要的是玫瑰。

    我推开了窗,玫瑰的声音在我隔壁响起。

    “走开。”她的声音充满矛盾与感情。

    换了是我,听到她的声音,我也不会走开。

    果然庄国栋问:“你为何逃避我?”

    玫瑰仍然说:“走开。”

    “我不会走开。”他说,“好不容易爬墙进来。”

    明天我就养两条杜布曼,咬死他。

    玫瑰仍然说:“走开,我要关窗了。”

    我实在忍无可忍,大力推开窗,大声嚷:“庄国栋,我警告你,三十秒钟内你不走开,我就报警。”

    玫瑰被我吓了一跳,她走过来敲我的房门。

    我拾起地上的拖鞋向他扔下去,他闪开,也不生气,“玫瑰。”

    我大吼:“滚你妈的蛋!”我提起床头的水晶花瓶,连水带花向他头上摔去,我简直想杀了他。

    瓶子掉在石卵小路上,碎成一片片,亮晶晶在月光底下溅开。

    “玫瑰,”老庄仍然叫她的名子。

    玫瑰推门进来拉住我的手臂,她的手犹如有千斤之力,我怎忍心摔开她。

    “欺人太甚!”我愤然道。

    “随他去,不要跟他计较。”玫瑰恳求我。

    我悲苦地看着她,只要她开口,我怎么能够推却?

    她伏在窗口上对庄国栋说:“你走吧。”

    庄国栋说:“你知道我就走了,明天还是要回来的。”

    我叫:“你死了这条心吧。”

    他回答我:“我人死了,这条心未必死。”

    我跟玫瑰说:“告诉他,叫他不用在这儿充罗密欧,叫他去死。”

    玫瑰哭了。

    我顿时静下来。

    她哭了。

    她挽在头顶的秀发松了下来,披散在肩膀上,穿着件白色缎子小夹祆,脚上并没有穿着拖鞋。

    在那一刹那,我原谅了庄国栋,我原谅全世界爱玫瑰的男人,因为我是他们其中一分子。

    我再看出窗去,他已经走了。

    我坐下来求玫瑰,“你回香港去吧。”我疲乏地说,“我们都累了。”

    她伸出手来掩住了脸孔。

    我看到她戴着一只玉镯雪白,只有一斑翠绿。这只玉镯好不熟悉,这正是不久之前,我陪庄国栋在玉器市场买的东西。

    我的心狂跳,我万念俱灰,我放弃。

    我说:“玫瑰,你自己决定吧,你如果打算跟他走,快点决定,如果要回香港,罗德庆爵士永远在等待你,也请快点,这里痛苦的不止三个人,是四个。”

    玫瑰说:“原谅我。”

    “你这一声‘原谅我’,带来多少人的痛苦?”

    “原谅我。”她抬起头来。

    月色下她的脸色是象牙白的,大眼睛黑漆漆的神秘而美艳。

    我平静地告诉她:“像你这样的女人,应该被绑在柴堆上活活烧死。”

    她听了一怔,急急地夺门而出。

    我睡不着,就在睡衣上加一件皮大衣,开动跑车出去,我也不知道何去何从。

    我跑到一间酒馆,坐下来,叫了威士忌加冰,就此喝起来。

    我也不知喝了多少,只听得酒保敲起小钟,表示酒馆要打烊了。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只见一个华籍女郎走过来,拍我的肩膀。

    我看着她,“好面熟,贵姓大名?”

    “你忘了我?我是庄国栋的前度女友。”

    “啊,是,”我醉态可掬,“久仰。”

    “我叫小曼。”

    “你可姓陆?”我傻笑,“我可不姓徐。”

    “我姓薛。”她皱上眉头。

    “啊,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你说什么?”她皱眉问,“你喝醉了?”

    “是,我是喝醉了。”我靠在墙上,“你呢?”

    她苦笑。

    我醉眼看仔细她,她仍是那么时髦,珊瑚色唇膏,绿眼盖,我叹口气说:“庄国栋不要你了?”

    她耸耸肩,“是。”也不见得特别伤怀。

    “你不难过?”我问她。

    “有什么办法?”她说,“哭死也没有用的。”

    我好不羡慕,“你已获得金刚不坏身了,你太难得,你什么都不怕?”

    “你少讽刺人。”她说。

    我怔怔地问她:“同样是失恋,为什么有些人寝食不安?”

    “谁?准会为爱情寝食不安?”她诧异地问道。

    “算了,你既已练得刀枪不入,就不必理会咱们这些可怜虫了。”

    “先生,”酒保上来说,“咱们打烊了。”

    我跟薛小曼说:“走吧。”

    “走到什么地方去?”她问。

    “我不知道,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你从哪里来?”她又问。

    “家里来。”

    “那么回家里去。”

    我点点头,与她走出酒馆,她扶着我。

    “喂,”她问我,“你为谁喝成这样?”

    我哈哈笑,笑完又哭,“我为玫瑰,我为的是玫瑰。”

    她问:“谁是玫瑰呢?”

    我唱着:“蝴蝶本为采花死,梁山伯为祝英台。”

    我找到了车子。

    “你这个情况,不适宜开车。”她扶住我。

    “不妨。”我说,“你放心。”

    我推开她,上车,发动引擎。

    我说:“有空约会你,喂,你的电话号码呢?”

    她给我一张卡片,塞在我上衣口袋里。

    我开动车子,向前驶去。

    我大声唱着歌,又叫这辆老福士切勿辜负了我。

    我驶着之字路,缓缓地格隆格隆向家驶去。我不能死,我告诉自己,罗震中,男子汉大丈夫不能找点借口就去死,你必需安全到家。

    家门在望了,我欢呼一声,开了铁闸,驶进门去,不知道怎地,我竟煞不住车子,一直朝游泳池冲过去。

    我大声尖叫:“救命,救命!”

    泳池里不知道有没有水,完了,完了,我这次完了。

    我急急推开车门,车子轰地跌进池内,水大力压进车箱,我几乎窒息。

    “救命!”我吞着水,“救命。”

    我拼命地游向池边,怕得要死,那一点酒醒了大半。

    家人显然发觉闯了祸,开亮了所有的射灯,司机跳进池中来打捞我。

    我抓紧司机的手不放,痛得他怪叫起来,“三少爷,不妨,不妨,你松松手,我这就拉你上来了。”

    我冷得颤抖起来,震惊过度,不住地抽筋。

    小姐姐说:“叫医生来,快叫医生!”

    玫瑰提着厚毯子出来,抢着盖在我身上。

    我哭起来。

    小姐姐见我无事,顿时破口大骂,“罗震中,我胆子都被你吓破,你疯了?把车子驶进泳池来冲凉,你黄汤灌饱了是不是?”

    我只是哭。

    玫瑰说:“扶他进房,让他休息。”

    小姐姐顿足,“我一辈子也不要再见到这样窝囊的男人。”她回房去了。

    司机与园丁将我扶到房间去。

    我伤透了心,不肯换上干的衣服。

    “你会伤风的,”玫瑰说,“快听我话。”

    我惨叫:“妈妈,妈妈。”这世界上,只剩下妈妈爱我,只有她不舍得我。

    恍惚间看到母亲向我走来,长脸蛋充满戚容,微褐色皮肤依旧,手放在我背上,说道:“震中,你又不听话了。”

    “妈妈,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我嚎叫。

    司机强脱了我的衣裳。

    母亲叹口气,“震中,妈妈抱歉不能照顾你一辈子,妈妈实是身不由己。”她仍是那么温柔。

    我饮泣。

    医生一来,母亲便冉冉消失在我眼前,他替我打了针,要我多休息。

    我却发了高热。

    一忽儿见到玫瑰结婚了,新郎是庄国栋,父亲和我去将玫瑰抢回来,但她对我嗤着鼻,老庄对我摇头叹息,嘴角挂着一个冷笑。

    随后我又来到一个有牌楼的仙境,云雾重重,我大声叫玫瑰。

    玫瑰出来了,但父亲挡在她身前,父亲看着我:“震中,你想恁地?”她震怒,提起金光闪闪的宝剑要砍杀我。

    我大嚷:“爹爹,爹爹,我不敢!我生是罗家的人,死是罗家的鬼。”

    我最爱的是父亲。

    待我自恶梦中醒来,己是三天以后的事了。

    小姐姐见我醒来,松口气、犹自赌气道:“呸!才一百零二度,就发梦魔,乱喊乱叫,叫人不得好睡,轮班服侍你。”

    我虚弱地微笑。

    “你都做些什么梦?”小姐姐问。

    我说:“爹拿剑砍我,”犹有余怖。

    “叫你别上唐人街看武侠片午夜场!”她白我一眼。

    同父同母生的姐弟,我这两个姐姐仿佛生少了一些零件长少了几条筋,她俩的思维简单得多,生活得丰足愉快。在她们眼中,我无异是个自寻烦恼的家伙,不值得同情。

    我别转了脸。

    “大姐也在这里呢。”她说。

    我不出声。

    “这一阵子你可是交了苦运了?我倒情愿你恢复以前那种无忧无虑,做一个大快活。”

    大姐推门进来问她:“你手里是什么?”

    “参汤。”小姐姐说。

    “我告诉过你,这种东西是巫道,年纪轻轻的男人,喝喝就坏了,好好的西药是医生开出来的,混在一起吃,他的病不会好。”

    “你懂什么?”

    两个女人在我病塌前吵了起来。

    我问:“玫瑰呢?”

    “昨夜她守在你床前,如今睡觉去了。”大姐说。

    我不响。

    “喝了这碗参汤,好有点气力。”小姐姐说道。

    大姐光火,“他只是你弟弟,要这般好气力干嘛?”

    小姐姐脸都涨红,“你这个泼妇的一张贱嘴,总没些长进,不住地说些不三不四的疯话。”她抓住大姐的手臂。

    两人扭打着走出我房间。

    但凡三妻四妾的男人,想必是老寿星找砒霜吃,活得不耐烦了。

    她们离开之后,我将盛参汤的那只碗转过来,又转过去。

    我应该怎么办呢?我茫然想。

    “震中。”

    我抬起头,看见玫瑰站在我床头。

    我淡淡地说:“因我病劳驾你了。”

    “你那辆福士报销了。”

    我一震:“呵!”

    “开了很久吧?一定有感情。”她说。

    呵,那辆福士,我颇心如刀割,它伴我月夕共花朝,足足七八个年头。

    只有玫瑰明白我心,两个姐姐巴不得破车有这个结局。

    但我一向不要什么簇新的跑车。

    玫瑰说:“那日其实很危险。”

    我说:“是,我知道,很容易淹死。”

    她沉默。

    “你仍不回香港?”

    她不出声,脸上已瘦下一圈来。

    我叹口气,“我已洗手不理这件事了,”我说,“你自己想清楚吧,我要搬出去。”

    “你搬哪儿去?”她急。

    “我不理你,你也别理我。”我说。

    “你姐姐们恐怕也不肯。”

    “哼,她们不肯有什么用,”我说,“我懒得对牢你日夜操心——吹皱一池春水,与我何干?”

    玫瑰抬起头来,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

    “对,我知道,你从来未要我操过心,我是狗拿耗子。”

    “你说话很善用成语。”她笑。

    我心都碎了,她尚若无其事,恶毒的女人。

    她说:“这是你湿衣服口袋中取出的一张卡片。”搁下她就走出去了。

    我看那张卡片:薛小曼,老庄的旧欢。

    那是一个强壮的女郎,她永远不会知道啥子叫惆怅旧欢如梦,真是她的幸福。

    我放下了卡片去找老庄。

    我还很虚弱,坐在公路车上,活脱脱像个三期肺病患者,都夏天了,还穿着厚夹克。

    我到老庄的公寓去按铃。

    他来开门,白衣白裤,精神奕奕。

    他很诧异,“你,震中?”

    我颓然说:“老庄,我没有理由恨你,你认识她,比我早了十七年。”

    “啊,震中,我太高兴了,你的思想终于搞通了。”他迎我入内。

    我躺在他的沙发上。“咖啡!”我说。

    “你精神好一点了没有?”

    我无精打采,“没有。”

    “打算怎么样?”

    “做和尚去。”

    “别开玩笑,披上袈裟事更多,”他将咖啡给我。

    “你与玫瑰呢?”

    “我根本见不到她。”

    “啊?”我很意外。

    “她很谨慎,她只答应我,她会考虑。而且老弟,且慢臭美,这并不是你从中作梗的结果,有没有你,她都会这么做。”老庄说。

    我明白了,自始至未,我都不过在扮演一个小丑的角色。

    刹那间我大彻大悟,头顶上如被浇了一盆冷水,由顶至踵,苦不堪言。

    我反而静下来。

    “你打算娶她?”我问。

    “如果她答应嫁我,那自然。”他答得快。

    我点点头。

    “震中,你为何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我思想搞通了。”

    “不,定有其他的原因。”

    我微笑,改变话题:“我碰见小曼。”

    “谁?”他抬抬眉毛问。

    “小曼,”我没好气,“忘了?”

    “哦,她。”他恍然大悟。

    “是。”我问,“你不反对我约会她吧?”

    “当然不反对,但为什么是她呢?”庄国栋大惑不解,“像她那样的女人也很多的,你可以从头开始。”

    “我看中她的铁石心肠:失恋就失恋,第二天又爬起来做人,多么好。”我禁不住的艳羡她。

    老庄苦笑,“是的,这确是她的优点,她注射过感情防疫针。”

    “我可不想人家为我要生要死的。”

    庄笑,“你真会做梦,有人会为你要生要死?你有这样的福气?”

    自然没有。

    “你呢?”我问,“你打算如何?”

    “我待玫瑰发落。”他说。

    “你有几成希望?”

    “我不知道,我很乐观。”

    我问:“为什么我们要待玫瑰发落?”

    他很诧异,“我不知道,我是她不二之臣,我从来不想叛变她,侍候她是我唯一的乐趣。”

    “他妈的,叫人恶心、肉麻。”我骂。

    “你呀,你连被她发落的资格都没有。”庄笑嘻嘻地。

    这也是实话。

    “我不再在乎。”我说。

    “不在乎是一件事,你忘得了她?”老庄又一支飞箭射过来。

    “陪我出去走走。”我说。

    “我要等她的电话。”他愉快地说。

    “她要找你,总会再找来。”我说。

    “哈哈,我才不听你的鬼话,”他摇头。

    我说不服他,只好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薛小曼,轻而易举获得约会,这女郎大方,不会叫男人痛苦。

    老庄凝视我,“你以前不是这么随便的,以前你守身如玉,又不怕寂寞。”

    我微笑:“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我已失了身,无所谓。”

    老庄忽然发怒,“这又有什么好笑?你嘴角为什么老挂一个白痴式的笑?”

    “笑也不让我笑?”我还在笑。

    “你变成这样,可不是我害的。”他喘息。

    “我没说你害过我,我们仍是好友。”我太清楚了,即使没有庄国栋,玫瑰也不会在千万人中挑中我。

    “你为什么有万念俱灰的感觉?”他摇我手臂。

    “我不应万念俱灰吗?”我问。

    “玫瑰战争的伤亡名单又多了一个名字。”他喃喃道。

    我呵哈呵哈的干笑起来,拍拍屁股就走了。

    到了约定的时间,小曼站在西区一间小酒馆门口等我。

    她打扮得非常出色,鲜红线织的小外套,窄牛仔裤,平底鞋,我温和地吹一声口哨。

    我说:“喜欢到什么地方去?”

    她说:“月底了,我已破产,如果大爷你有钞票,就请我吃顿好的。”

    “没问题。”

    我们选了间意大利小馆子,气氛随便,但食物精美。小曼仿佛真的很饿,据案大嚼起来。

    我问她:“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西区肯肯舞女郎。”她边吃边抬起头来。

    “不要说笑。”

    “我是药剂师。”

    我肃然起敬,“啊。”

    她笑,“三千多磅一年,又得交重税,有什么值得‘啊’的。”

    “为什么不回香港?”我问。

    “香港又有什么在等我?”她反问。

    我不知如何回答她。

    “告诉你,”她叹口气,“你们这些纨-子弟永远不会明白,大学文凭实在只是美丽的装饰品,毫无实际用途。我只希望快快寻张饭票,嫁掉算数,胜过永永世世沦落异乡,足够温饱。”

    我忽然问:“我这张饭票如何?”

    她一怔,“别开玩笑。”

    “真的,小曼,你看我如何?”

    她笑,“喂,我们是好友,别乱说话。”

    “我念法律出身,父亲是罗德庆爵士,你如嫁给我,罗家不会亏待你,以你这般身材相貌,打扮起来可不会差,何苦再独自挨下去?”

    小曼凝视我。

    “嫁我胜过嫁庄国栋,他是穷光蛋。我不是说人要拜金,但我们确实是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她说:“我要一杯咖啡。”

    我叫咖啡给她。

    “如果婚后你不满意我,可以马上离婚。”

    “像好莱坞电影呢,”她冷笑,“为什么要急急结婚。”

    我无可奈何地说:“我腹中块肉不能再等,总得找个人认了才是,你就包涵包涵吧。”她笑得喷酒,“为什么挑我?”

    “为什么不挑你?”我反问,“你适龄,又想结婚,聪明伶俐开朗,又有学识,家底清白——为什么不?”

    “我吃饱了,你少胡闹,走吧。”

    八十年代的女性也尚有她们的矜持,可怜的女人们,我一生之中,见过无数的女人,只有玫瑰是胜利者。

    “我送你回去。”

    “啊,你买了新车。”

    “是的,我的老车死了。”

    她微笑。

    她随我上车,我驾驶术流利,一边向她落嘴头,“你看,你老公多好,有人管接管送,不必挤地车。嫁了我,你也不必朝九晚五地去受洋人气,给不三不四的男人吊膀子,两餐有着落,又少不了你四季衣裳,年年有新皮裘穿,在家养儿育女,不亦乐乎?”

    她不响,默默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女人不外是一朵花,总归有谢落的一天,我看你也挺得差不多了,是不是?二十七八岁年纪,正是结婚的年龄,嫁了我,跟我回香港,包你在亲友间吐气扬眉。”

    “我有什么不好?我会爱护你照顾你,咱们都是成年人,婚姻不必有太多的幻想,咱们到巴黎度蜜月,以后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你想一想。”

    小曼用手掩住了脸,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她的眼泪自指缝间流出。

    我温和地说:“你到家了,不请我进内喝杯茶吗?”我递了手帕给她。

    她静静抹干眼泪,“我想早点睡。”

    我说:“小曼,明天我来接你上班,八点半?”

    她想一想,“八点正。”

    我点点头。

    她进屋去了。

    当夜我回到小姐姐那里,找她商量大事。

    她问我:“什么事呢?”

    “你保险箱里有什么像样点的钻戒?”我问她。

    “你要钻戒干什么?”她愕然。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戴在这里,流行着呢。”

    小姐姐气道:“你倒是恢复得快,一下子没事了,调皮过以前。”

    “小姐姐,生命总得继续下去。”我摊开手。

    “你要戒指干嘛?还没回答我。”

    “送给我女朋友。”

    “啊!”她先是一怔,然后明白过来,非常洋派兼戏剧化地拥抱我,把我挟得透不过气。身子上那阵狄奥小姐的香味更是刺鼻而来,我忍受不住,猛地咳嗽起来。

    “死相。”她骂我。

    “我要订婚了。”我说。

    “跟谁?”

    “一个女人。”

    “很好,我情愿忍受你这种腔调,胜过你先一阵子的神不守舍。”

    “戒指呢?”我说。

    “我手上这只好不好?”她伸出右手。

    我看一看,“不要这种破铜烂铁。告诉你,别小气,将来还不是由罗德庆爵士归还于你。”

    “我抽屉里倒是刚镶好一只方钻……”她迟疑。

    小姐姐终于把那只戒指交予我。

    我还觉得满意,就放在口袋,她心疼,叫我收好些,又嘟哝着说不知谁家女儿好福气,一下子就混得上了青云等等。

    我说:“小姐姐,天下的福气都叫你一人享了去不成。”

    我回到房间,也不想什么,心中其实没有深切的悲哀。我的心已死,我的心已碎,但是不知恁地,我的眼泪汩汩而下,我哭出声来,像一只受伤的猪猡,呵呵嚎叫。

    我怕她们听见,用被蒙住了头。

    但我知道,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哭。

    正如庄国栋所说,一切都是注定的,谁是谁非,不必多说。

    至少在这整件事的过程中,我搭救了薛小曼。第二天一早,闹钟把我惊醒,我摸摸口袋中的戒指盒子,摸出门口去。

    小曼坐在她公寓楼下吃三文治,见了我,乍惊还喜,神情复杂。

    我自门口花圃采下一枝玫瑰花交予她手中,取出指环,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

    我说:“我们在伦敦结婚,回香港请喜酒,你今天到公司辞职吧。”大功告成。

    她呆呆地看着我。

    过了很久她说:“我以前是庄国栋的女朋友。”

    我拍拍小曼肩膀:“如果你不是老庄的女友,也是其他人的女友,过去的事,谁关心呢?小曼,今天起,你是我的未婚妻。”

    我接她上车,送她到公司,把车匙交在她手中,“你自己开车回家,当心点。”

    她点点头。

    “别担心,你会爱上我的。”我挤挤眼。

    她拉住我的手,想说话又说不出口。

    我安慰她:“我早在夏惠吃饭那夜,就看中了你,当时苦无机会。小曼,现在真是皆大欢喜。”

    我向她招招手,踏上计程车。

    其实不过因为她是最近最方便的一个,然则有什么分别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我乘车到市区的大时装店,叫女店员取出十号的衣裳,一挑就一大堆,都送给小曼。

    我有大量的爱,我要将我的爱送予乐于接受的女人。我不想再在玫瑰身上锦上添花。

    我签出了支票,走出店铺。这倒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罕见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将双手插在口袋里,踯躅在街头。

    我失去的只是一颗心,旁人不会觉察到。我解嘲地想,总比失去一只眼睛或一管鼻子好得多。

    一个乞丐走来问我要钱,“先生,一杯咖啡。”

    我说:“拿去买一瓶威士忌。”给他一张大额纸币。

    他震惊地站在那里。

    我不再守住自己。

    回到家里,我大嚷:“来人哪,三少爷要茶要水。”

    大姐苍白着脸出来,“震中!”她递过来一张电报。

    我接过,上面写着:罗爵士病重,请即返。署名的是他的家庭医生。

    “什么病?”我失声怪叫。

    “我已订了六张飞机票,”大姐说,“马上回去。”

    “六张?哪来六个人?”

    小姐姐抢着说:“咱们两对,玫瑰与你,不是六个?”

    我冷笑,“我还以为回去分家产呢,原来是趁墟,敢情好,原来孝顺儿孙古来多!”

    小姐姐气结:“罗震中。”

    “我与我未婚妻一起走,”我气愤地说,“我可不管你们。”

    我拨电话给小曼,她已经回到公寓。

    我命令她:“马上订两张机票回香港,愈快愈好,我父亲病重,我们回去看他。”

    她一连串的“是。”

    娶妻总得娶大学生,办事能力都高一些。

    我放下电话,走向偏厅,玫瑰坐在窗前。

    我淡淡地说:“你如了愿了,是不是?”

    玫瑰抬起头来,嘴角倔强,她什么都不说,眼神闪过一丝轻蔑。

    她看不起我,是因为我乘人之危,说话叫她难受。

    我长叹一声,“你打算恁地?”

    她仍然一语不发,抱住手在窗前,背着我。我说:“玫瑰——”

    她忽然发火了,“你走开好不好?”她急促地道。

    我退后一步。

    她的长发披在肩上,大眼睛分外的乌黑闪亮,嘴唇特别的薄,脸色罩满阴霾,威仪有加,她沉着声音说:“走开。”

    我顿时觉得自己像一只苍蝇,我转头便走出偏厅。

    我有什么资格骚扰了她这许久的日子?一切是她与罗德庆之间的事,她是他妻子。

    我枉作了小人。

    我驾车去接小曼。

    时装公司已把我买的衣物送到她处,堆满了桌子,她将脸埋在七彩缤纷的绫-%绸缎之中,并不出声。

    “小曼,”我叫她。

    她跳起来,“票子已经订好了,今夜起飞了。”

    “我们一起回去吧。”我说。

    “你爸爸不会有事吧?”

    “应该无事吧,五十多岁,正当盛年。他身体一向很好,但也很难说,许多朋友,才三十岁左右,洗一个澡就死在浴缸里,无名肿毒,查也没得查。”

    “震中。”她叫我一声。

    我握住了她的手。

    “谢谢你。”她说。

    “什么话。”我很温和。

    小曼的脸很秀丽,她实是一个出色的女子,我们婚姻的客观条件是这样好,简直是培养感情的最佳温床,包管能够相敬相爱,白头偕老的。

    我环顾她简单的小公寓说:“这地方太潮湿,我们还有四五个小时,你收拾一下,我替你找一间较好的公寓。”

    “我在这里住了四五年了。”

    “难怪你身体那么差。”我笑,“这简直是蜗居。”

    “反正回香港,也不必搬了吧?”她试探着,语气出奇的温婉。

    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给她们机会,她们就回复本来面貌。我有种感觉,小曼将放弃她那女强人本色,回到厨房厅堂去做一个好妻子。

    我们会很幸福。

    为什么我每说完一句话,都仿佛听见回音,在我脑中响起,如此空洞虚无?

    我不敢再想下去。

    小曼问我:“你喝什么?我尚未知道你习惯喝什么?”

    “别担心,盲婚有盲婚的好处,慢慢发现对方的优劣,兴致盈盈。”我笑。

    “我始终觉得这么快订婚是不对的。”她别转脸。

    “别再犹豫。”我叹气,“现在我需要你。”

    “你可担心你父亲吗?”

    “心急如焚。”

    “你控制得很好,”小曼说。

    “我在别的事上,一向控制得很好。”

    电话铃响起来,小曼将铃声拨得很低,只发出一阵沙哑的呜呜声,像一个人在哭。

    她取起话筒,听了三分钟,尴尬地将话筒交予我,“是庄国栋找你。”

    “跟他说,他们的事与我无关。”我淡然说。小曼很服从,“他说你们的事与他无关。”她放下电话。

    我又说:“给我一杯威士忌加冰。”

    小曼进厨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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