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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蔷薇泡沫》->正文
第二章

    休息室里并没有走出一个怪物。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

    棕色头发,浅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穿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丝领带,他双眼长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浑身有股说不出的高贵威仪,温文可亲,他一走出来,气氛立刻缓和了下来。

    我说下去:“你们轰走奥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来,“再见。”

    那年轻男人走过来,“马小姐?”他伸出手来。

    “是。”我答应:“史篾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马小姐,你必需要与我们工作。”他的语气坚决但温和。

    我对他颇具好感,因此笑问:“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们会除去奥哈拉,你请放心。”他流利地说:“升你坐那个位置,如何?”

    我缓缓说:“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说:“放你两个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来,“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会详细考虑。”

    他微笑,他的脸给我一丝熟悉感,我犹疑了一刻,但他们外国人的面孔看起来完全一样。

    我说:“我先走一步,”我站起来,“两位再见。”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开门,一边问:“马小姐,你可有开车来?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钟数。”他仍然和蔼温文地建议。

    我失笑,“但我从来不与外国人吃茶。”

    他马上说:“不可以破例吗?”双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礼。

    我完全不晓得应该如何推辞他,只好耸耸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尔,非常有度量的样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见得多,相信我,外国小子的尾巴动一动,我便知道他们的脑袋想些什么,但是这一个,这一个却使我疑惑。

    在休息室里,阿嬷替我们倒来了茶。我俩静静的坐在那里。

    他有重要的话要说,我知道,我觉察得到。

    什么话?我并不认识他。

    他开口,头一句话竟是:“马小姐,你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子。”

    我怔住。

    他的语气是那么具感情够诚恳,以致我没来得及出言讽刺他。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感觉你象上帝派下来的天使。”他丝毫不带夸张说出这样夸张的话。

    我缓缓说:“史篾夫先生,我们从未见过面。”

    “不,我们见过面。马小姐,想一想,今年初春,在英国湖区的事。”

    “我在湖区度假,”我疑心大起,“可是我清清楚楚记得,我没有见过你,我的记性极好,不可能忘记一张面孔。”

    “当时发生了一宗意外……记得吗?”

    我陡然站起来。

    意外、湖区、爆炸、一艘游艇……。

    “你是……”我有意外的惊喜。

    “我是那个伤者,”他再度伸出手来,“占姆士史篾夫。”

    我由衷的握住他的手,“真好,你完全康复了吗?”我上下打量着他。

    “谢谢你救命之恩。”他低声而热情的说。

    “我可没有救你。”我笑说:“你自己游过来抓住码头的。”

    “可是我又摔下水中,要不是你跃下水来托住我的头,只要吸进一口水,我就完蛋了。”他有点激动说。

    “任何人都会那么做,别放在心中。”我说着伸手去拍他的肩膀。

    他说:“我特地来谢你的。”

    我斜眼看着他:“你如何找到我的?”心中一大团困惑。

    “我有地位很高的朋友。”他微笑。

    我一拳打在他右肩膀,哈哈笑,“别胡说,香港有几百万人,快老老实实说,你如何把我查出来。”

    他笑着退后一步,也还击我一拳,“宝琳,你象个男生。”

    我坐下来,“所以你出力挽留我在你的机构做下去是不是?所以该死的奥哈拉遭了殃,原来我出路遇见了贵人。”

    “你会留下来的,是不是?”

    “不会,”我摇摇头,“我是真有工作能力的,不必靠你的关系,他们早应升我职。”

    他轻轻叹口气。

    我说:“占姆士,你是一个神秘的角色,但我想问太多的问题是不礼貌的。”譬如说那只“莉莉白”号为何爆炸,他如何晓得我已回到香港,并且会得来到公司等我出现等等。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他坦率地说:“那天在火海中你伸出手来拉我,我只当你是上帝的使者。”

    “你用词太浮夸,情操太古老,都过时了,”我拿起手袋,“我是一个普通的白领女子,朝九晚五,做一份苦工……现在还失业了。”

    他仍然笑。

    我看着他,“你的面孔真熟,我一定在某处见过你,或许是你的高鼻子——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整形医生?”我开玩笑。

    “我的鼻子?”他摸摸鼻子,“斗胆的女郎,竟批评我的鼻子。”他半恼怒地说。

    我假装大吃一惊,“对不起,先生,我一时无意得罪你了……”

    他静下来凝视我,“天呀,你是这么淘气的一个女郎。”

    我浩叹一声,伸伸腰,“占姆士,见到你真好,但我还是决定嫁人退休了,昨夜我寄出一封长达数页的电报,让我男朋友回来商量大事。”

    “你的男朋友?那个住云德米尔湖的家伙?”他懊恼地问。

    “慢一慢,你仿佛什么都知道呢。”我指着他的鼻子。

    “你在湖区卡美尔警局作的供,起码有十个警员听见。”他笑说。

    我颓然,拍一拍大腿,“啊是。”还以为抓到他小辫子呢。

    我有抓起手袋。

    “下次到香港来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跟他说。

    他坐在会议桌子一角,摊摊手问:“我不能约你去吃饭吗?今夜你没空?”

    “我不喜与洋人上街。”我拒绝说。

    “思想开放点,”看不出他也顶幽默的,“是八十年代了。”

    我拉开门,又转头说:“你的面孔真熟,大概是你的招风耳——”

    他在我身后怪叫,“招风耳,她现在又讽刺我的耳朵!”

    我在走廊遇见南施。

    她拉住我,“听说你坚决不做了?”

    “咦,我自己也是刚知道,消息传得真快。”

    “死相。”她说:“老板赔了奥哈拉六个月薪水,叫他明天不用上班。”

    “大姐,”我呆一呆,“你有没有听说咱们董事中有一个占姆士史篾夫的人?”

    她闭上眼睛,象电脑在计数寻找资料,然后睁开眼睛说:“没有。”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大鼻子招风耳?他就是史篾夫。史篾夫,象个假名字。”我咕哝。

    南施笑答:“反正不做了,你还理那么多干什么?我替你查了告诉你。”

    我推她一下,“你听见我不做了,仿佛很高兴呵。”

    她坦白地说:“自然,少一个劲敌,你跑得那么快,谁晓得你什么时候追上来?”

    我也笑了。

    “回家干什么?”

    “等史提芬的电话,看武侠小说。”我走了。

    我仍觉得寂寞,买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站在衣料店橱窗处看风景,花团锦簇的布料,缝成一套套的衣裳,都适合新娘子穿,我终于要结婚了,改天出来光顾这一家店子。在路上踌躇半晌,还是回到公寓。女佣已经来过,公寓十分洁净,我站在露台嚼口香糖,天气非常温暖潮湿。

    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呢?史提芬是否会立刻赶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吗?我只觉得无聊。结婚事女人的最终避难所,不错,但至少两人之间还得有爱情——我可爱史提芬?

    电话铃响了,我过去听,心头难免有点紧张。

    英国长途电话。

    “史提芬?”我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是他朋友,昨天你寄来的电报,我怕是急事,拆开来看过了,史提芬放假,他到撒哈拉去了,要下个月才回来,我会设法联络他。”

    我顿时啼笑皆非,“撒哈拉!”他为什么不去地狱!

    “喂喂?”

    “我明白了,”我只好说:“麻烦你尽快联络他。”

    那边说,“是。”挂断了。

    求婚信都让不相干的人看过了,真倒霉。

    下个月才回来,好小子,下个月我又不嫁他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伊竟够胆错过,我气苦,伊以为伊是令狐冲,我还等他一辈子呢,谁要当这个任盈盈。

    我跌左在沙发里,几乎没有放声痛哭,我还以为老史在明天早晨就会赶到香港,出现在我公寓里,让我靠在他的肩膀诉苦呢。

    该死的男人,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不在身旁。

    撒哈拉!愿沙漠毒蝎送他上天堂。

    我丧气得不得了,一点斗志都没有,上惯了班的人,一旦闲在家,苦不堪言。

    贱骨头。

    也许可以替仙人掌们转个盆,但它们会不会因此暴毙呢?我犹疑着,如此潮湿天气已经对它们无益。

    拿了铁铲出来,门铃响了三下。

    我连忙去开门,即使是抄电表的人也好,可以说几句话。

    打开门——“占姆士!”我欢呼,“你呀。”

    占姆士意外,朝身后看看,奇道:“你态度大不同呀。怎么对我亲密起来?”他手中还拿着花束呢。

    我赶快开门,“我闷死了。”

    他笑着进门来。

    “请坐,哪一阵风把你吹来?”

    “我诚心来约你。”他奉上鲜花。

    那是一大束白玫瑰与满天星,漂亮得叫我侧目。

    “呵,占姆士,你是个好人,”我说:“我没收花已有多年了。”

    “多年来你不肯做女人,哪个男人敢送花给男人呢?”

    “你真幽默。”我白他一眼。

    他双手收在背后,打量我的公寓,“地方很不错,布置得很清雅。”

    “谢谢你。”我给他做茶。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朝他眨眨眼,“星期一至五是一个人,周末两个人,有时开性派对。”

    “哦,上帝。”他笑道。

    “好了,占姆士,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我把双脚搁在茶几上。

    “我不知道,”他滑头的说:“你又不让我接近你,我如何忠告你呢?”

    我用手撑着头,“你先说,你是谁?”

    “我是占姆士史篾夫。”

    “这我知道。”我换一个姿势坐。

    “我在剑桥念大学。”

    “什么程度?”我咻咻嘴。

    “学士。”

    “蹩脚。什么科目?”我一点面子都不给。

    “历史。”他尴尬得要命。

    “嘿!”我装个闷样,“那么大块头的男人,什么不好读,去读历史,你的时间用在什么野地方去了?平常有嗜好吗?”

    他反问:“你说话怎么唇枪舌剑的?”

    我抿住嘴笑。

    “难为人家还说‘中国娃娃’呢,”他嘲笑,“你哪一点象娃娃呢?”

    他说中了我的烦恼,是,众人眼里,我是一个最最精明、永不出错的女人,视男人如芥草,一开话盒子机关枪就把他们扫在地下,可是我也有七情六欲,社会一方面嚷着要女人独立能干,一方面又要求我们痴憨如娃娃,这真是……。

    我露出顾忌彷徨的神色来。也许真该嫁史提芬,只有他有接纳我真人真面孔的量度。

    占姆士探身前来问:“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装个鬼脸。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与我说清楚,我来帮你。”

    “我并没有具体的烦恼。”

    “那么我们出去走走。”他建议说。

    “你以前到过香港?”

    “一次。”他说。

    “有什么印象?”我问。

    他犹有余怖,“吃过蛇肉。”

    我微笑,“你看过功夫电影没有?”

    “电视上看过。”他说。

    我诧异,“你也算是个有钱的公子爷,干吗晚上坐电视机前面?”

    “哪里约会去?”他说:“你又不肯跟我走。”

    “没有女朋友?”

    “最近订婚了。”他说:“情况比较好一点。”

    “啊,恭喜恭喜,”我说:“那为什么你尚有这副无聊相,这头婚事不理想?”

    他沉吟一会儿,“也不算不理想。”

    我笑,真吞吐。“那么就算是理想的了。”

    “是家人安排的,”他说:“我老子说:再挑下去,就找不到老婆了。”

    我哈哈大笑,“你老子倒也幽默,来,占姆士,我破例与你出去散散心,我瞧你也跟我一般寂寞。”

    占姆士站起来就预备走,我说:“下次任凭你是主子,也得洗了自己的杯子才准走,第一次当你是客人,算了吧。”

    他呆住了。

    可怜的洋小子。

    我驾车与他到郊外,在倒后镜看到一辆黑色的宾利钉着我们良久,便问他:“认得后面这辆车子吗?”

    他看一看,“是我的车与司机。”

    “怎么……”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放心我?怕我非礼你?”

    他斜斜看我一眼,不作声。

    “我仍觉得你面熟,”我说:“现在很少年轻人仍坚持穿西装了,你不觉得拘谨?头发那么短,象纪律人员……”

    他忽然扼住我的脖子,我尖叫了起来。

    “你这小妞,别以为你救过我一次就可以尽情糟蹋我,我受够了呀。”

    我大叫:“兄弟,你镇静点,我在驾车啊。”车子大走之字路。

    后边的宾利吓得连忙响号。

    “混球!”我骂他。

    “从来没有人敢骂我混球。”他气。

    “你家里人把你宠坏了,可怜,”我看他一眼,“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呢?”

    他用手撑着头,“大企业。”

    “你是承继人?”我问。

    “是。”并不起劲。

    我把车停在近沙滩的山坡,“看。”

    他一看之下马上赞叹,低声地说:“啊,这真太美了。”他打开了车门要下去走走。

    我不忍扫他的兴,陪着他。

    他说:“我可还没见过这么美的沙滩。”

    “这叫浅水湾,”我告诉他,“当年在这里打过仗的,Repules舰就在这里被击沉。”

    我靠着车窗,“这是我最心爱的沙滩,走遍全世界,没有一处更美丽,早晨下雨的时候,在那边的酒店长露台吃早晨,坐一两个小时,常令我觉得,活着还是好的,我向每一个人推荐此处。”

    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却问我道:“特别是男朋友?”

    我笑答:“是,特别是男朋友。”

    他栗色的短发被风吹起,背影看上去相当寂寞。

    “从来不曾有人带我到这种地方来过。”他惋惜的说。

    “每个人都可以来。”

    “那种大红花的树叫什么?”

    “影树。”

    “这是我理想中的东方情调:艳红的花,深绿草地,晴空万里,捕鱼的女郎有蜜黄色的皮肤与你这样的面孔。”他仍没有转过头来,声音里却充满了渴望。

    我不出声。

    海水滔滔的卷上沙滩,远远传来人们寂寥的嘻笑声。

    “但我来过香港,失望的是人们英语说得太好太做作,市容过份繁荣整齐匆忙……”

    我既好气又好笑,“向往洋人们心中落后的中国……你太离谱了。”

    “你难得不向往以前的日子?”他转过头来,眼珠是灰蓝色的,“宁静动人。”

    “想是想的,但我不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我说。

    他叹口气。

    “你这次住什么酒店?”我问。

    “朋友家。”

    我吸进一口气,空气润湿而美丽。

    他家的司机自宾利走出来,与他轻轻率了几句话,他点点头。

    “有事吗,占姆士?”

    他说:“有一个宴会,要回去准备一下。”

    “别客气,那你先走好了。”我说。

    “我不想去这种宴会。”他懊恼地说:“我情愿与你闲谈,我觉得你是唯一会对我说真话的人。”

    “别孩子气,”我微笑,“来,一起走吧。”

    他上了司机的车子,我自己开车,我们在叉路上分手,我恶作剧地给他几个飞吻。

    回到公寓,煮了即食面吃,南施来看我。

    今天真累的筋疲力倦,我简直乏力招呼她,任她在一旁发表意见,我只捧着碗吃面看电视。

    电视新闻报告:“王子今次途径香港作非正式访问,将居留数天,随即返国……”

    南施随即扭熄了电视,“真无聊,有什么好看?”

    我白她一眼,干涉我自由。

    “我跟你说话,你听不听?”

    我三扒两拨,吃完了面。“我累了。”

    “叫你好好的做人。”她说。

    我打个呵欠,“你查到那个招风耳是什么人没有?”

    “明天再说,”南施放弃。

    “多谢你关心我。”

    “宝琳。”

    “什么?”我眼睛都睁不开。

    “你少与那个大鼻子上街,这些洋人没安着好心。”

    “哼,”我冷笑,“你放心,外国人想在握身上拣便宜,没这么容易!”

    “我是怕史提芬知道。”她说。

    史提芬,我忽然想起超现实主义名家鲁梭的画,棕色的色调,一个女人躺睡在沙漠中,身边一条狗也在睡。史提芬会不会睡在沙漠中,抑或在摩洛哥看肚皮舞?这傻蛋,他什么都做得出。他没想到的是,虽然他等了我九年,此刻我却在等他。

    “他会明白的。”我说。

    “别当他太大方。”南施警告说道。

    “知道了。”

    南施说:“睡前听一首‘热情的沙漠’吧。”

    在我的白眼中南施走了。

    女佣人却打电话来说:“马小姐,明天我家有点事,我不来了,后天替你补回钟数。”

    屎!我心想。我最畏惧的时刻终于来临,没有什么比佣人请假更能震撼现代女人的心。

    但郝思嘉说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我蒙头昏迷在床上。

    门铃大作的时候,我睁开眼睛一看,九点半,一心以为女佣回心转意,大乐,连忙跳起来,连拖鞋也补给穿,就赶去开门。

    一拉开门。

    “你呀,招风耳。”我失望。

    “你以为是谁?魅力王子?”他笑问。

    “这么早!”我擦眼。

    “嘿,你没化妆,看上去小了十年。”他很愉快。

    “这种恭维,我受不了,”我问:“你来干吗?天天来,要不要替你在这里放一张办公桌?”

    他递上花,我接过,打个呵欠,“人家会以为你追求我。”

    他看着我,“你穿布睡衣别饶风味,有点象娃娃了。”

    “你会不会做咖啡?厨房有工具,请动手,还有,佣人告假,你把那些隔夜杯碟给洗一洗。”我又打一个呵欠。

    “喂!”他嚷。

    “嚷什么嚷的?”我凶霸霸的说:“到朋友家,不帮忙,行吗?”

    “那你有做些什么?”他不服气。

    “我?我要洗头洗澡,一会儿熨衣服——干吗?”我没那么好气。

    “嘿!”他走进厨房。

    我开了热水莲蓬头大淋一番,啊,活着还是好的,多么舒服。

    我换好衣服到厨房去探访占姆士,只见他满头大汗,卷起袖子在那里操作,咖啡香喷喷地在炉上。

    我倒了一杯喝。“不错呵,奴隶,加把劲。”

    他不怒反笑,“要不要拖地板?”他问。

    “咦,换了运动装?正好熨衣服是最佳运动,没做过家务是不是??你真好福气。”我拍拍他肩膀。

    他摇摇头,拿我没折。

    当我熨衣服的时候,他坐在一边凉风扇。“嘘。”他边喝咖啡边说:“真辛苦。”

    我笑,“流过汗的咖啡特别香。”

    “所言不谬。”

    我大笑。

    “你是多么自由。”他忽然说。

    “并不见得,”我说:“我有我的束缚,我是名利的奴隶。”

    他不响。

    “你也相当自由呀,”我说:“未婚妻并不管你,你可以天天带花来探访我低三下四的东方女郎,可恨我不是捕鱼的蛋家女人。”

    他很困惑,“都说东方女人有传统的温柔美德。”

    “失传了,抱歉。”

    “那也不必屡屡羞辱我。”

    “我说的都是事实,你还向往咱们在唐人街开洗衣店的日子?随地吐痰,提防小手,当经过跳板时应小心——是不是?”

    “牙尖嘴利。”

    “那是小女子的看家本领,不使将出来会不舒服。”我答。

    占姆士白我一眼。虽然这个人洗几只杯子可以搞得满头大汗,但是他很高贵威仪,大方活泼,我很喜欢他。

    “占姆士老友,”我温和的说:“你做人放松点,就知道我的幽默感实是我最佳质素之一。”

    “我不知道,”他作其放弃状,“不理你那么多了。伴游女郎,今天我们上哪里?”

    “他妈的,竟对我无礼!”我骂,“好,今天我们去看舞狮子,完了在太白海鲜舫吃饭,再到湾仔请酒吧喝酒,满意了没有?说你是混球,简直没有错。”我狠狠踢他一脚。

    他呵呵笑,笑得那个样儿!

    该死的招风耳。

    “好,你自作孽,你别想我再陪你出去,闷死你。”我挂好衣服,“不睬你。”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贴在他脸边,嘴角带着微笑。

    我悻悻的说:“如此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他轻吻我的手心。

    我觉得不安,心中一动,连忙淘气地说:“光吻手就叫我饶恕你?不行,要不吻我的脚背。”

    “啊,你这个俏皮女郎。”他说。

    “占姆士,你还要在这里留多久?”我问他。

    “我是为你而来的。”他说。

    “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我说:“你不枉此行。”

    “没有恋爱的机会?”他也很滑头。

    “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我说:“你少胡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晓得爱情是什么回事。”

    他放开我的手说:“不晓得也罢了,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毫不相干。”

    “咦,”我第一次为他所说的话感动,“你倒不是蠢材,你倒是个明白人。”

    他瞪我一眼,“敢叫我蠢材的人还真不多。”

    “我知道你那种生活。”我说:“可以想象得到,祖先大概搞点生意做,工业复兴时期封过爵,时下虽然经济衰退了,百足之虫,虽死不僵,死撑着场面,家里婢仆如云,‘是先生,是先生’地称呼你,大概还是独子吧,因此很惟我独尊,自小被培养着,如温室中的花,不知外界气温如何……是不是?”

    “错了。”他说:“你并不了解内情。”

    我说下去:“这样看来,我男朋友本领比你强得多,至少他可以混得一个教席,维持清高的生活……”

    我想多赞史提芬几句,但想来想去,这人如此乏味,竟不知从何说起,我叹口气。“他是个好人。”

    “这世界上好人是很多的。”占姆士提醒我。

    “别扫兴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决定结婚了。”

    “你爱他吗?”占姆士问。

    我改变话题,“在家他们叫你什么?占美?占姆?弟弟?小宝?”

    他想一想,“塞尔斯。”

    “塞尔斯?”我诧异,“为什么?”

    “我的家在塞尔斯。”他微笑。

    “啊,多么奇怪的称呼。”我说:“改明儿让朋友叫我半山马。”

    他说:“宝琳,你也算是外国留学生,太老土了,啥规矩都不懂,就会说笑胡扯。”竟带点责备的语气。

    我顿时委曲起来,“生活这么紧张,”我说:“叫我怎么正经得起来?谁要对着个愁眉苦脸的老姑婆?我一张嘴就对你诉苦,你受得了吗?你真相信我是个卡通人物?”

    他不出声。

    “我不比你,有人铺好了路等你走,我要自己伐木挖山开路的。”

    他说:“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你有自主权,爱做什么可以做什么。”

    “占姆士,哭丧着脸有什么用?如果你真的认为没有自由,脱离你的家庭,跑出来找工作,靠双手努力。”

    “我表兄便做得到。”他叹口气。

    “我看我们还是说些风花雪月的事儿吧,”我气,“我与你同病相怜,生活上都有解不开的结,多说无益,一下子就反脸。”

    “你觉得我这个人如何?”

    “绝对不会令女人一见倾心。”

    “公平点好不好?”

    “我已经很公平了。”

    “怎么样的男人才令女人一见倾心?”他问。

    我说:“成熟、风趣、英俊、有风度、有学识、有钱、体贴、细心。”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我看出他闷闷不乐,安慰他,“不要紧,占姆士,至少你有风度,你也很有钱。”

    “谢谢你。”他白我一眼。

    我坐在帆布椅上,喝冰冻啤酒,真没想到与洋人交上了朋友,三山五岳人马我都结交齐了,幸亏史提芬这些年来不在香港,否则他敢娶我才怪。

    电话铃响了,我去接听。英国长途电话,“史提芬?”我急问。

    “不,我不是史提芬,马小姐,我想告诉你,史提芬寄回名信片,他在卡萨布兰加,我没把他联络到,恐怕要待他回来才能给你回信了。”

    我气的噎住,“你跟他说,叫他不用回来了。”

    那边只是笑。

    我啪地摔了电话。

    我不怕,我怕什么?今天晚上我请占姆士去看戏吃饭跳舞,我不信他不去。

    我用手捧着头,思考良久,终于抬起头来,深深吸进一口气,勇气,马宝琳,勇气,必须提起勇气来。

    我站起来,走到客厅,看见占姆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这小子。

    我喝完啤酒,打开武侠小说,用垫子垫着头,埋头苦读。初夏温暖的天气,身体容易劳累,事事提不起劲来,躺一下就不如索性进入梦乡,我转个身,竟然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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