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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蔷薇泡沫》->正文
第五章

    回到公寓,倒了威士忌,边喝边看电视新闻——

    不再有占姆士的新闻。

    我那老友明天就该打道回府了。我摊开报纸,翻到聘人版,五花八门的职位空缺,式式俱备,种类繁多,不怕没事做。骨子里都一样:穿戴整齐了卷着舌头去说洋话,不是不肯受委曲,不是不听话,不是不肯敷衍人,不是没有真才实学,不是不愿吹捧拍来陪着他们混,不是不肯苦干,却还得看大爷眼睛鼻子做人,爷们喜欢你,你的真本领才有了着落,否则就冷板上坐十年八载……

    捱到大学毕业,也并没有获得世界之匙,我苦笑了,愿白领们都来同声一哭。

    我取过一只枕头,压住了脸,培养睡觉的情绪。

    电话铃呜呜地响,我去接听。

    “宝琳?”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是。”我有气无力,“哪一位?”

    “我呀。”

    “你是谁?”

    “天,我是史提芬,宝琳,你连你未婚夫的声音都不认得了?”他好兴奋。

    我跳起来,“霍”地坐直,“史提芬?”忽然听到他的声音,却犹如陌生人一般。

    “骂我吧,骂吧,宝琳,我明天立刻去买飞机票回来接你。”他雀跃万分。“在撒哈拉我看到了最美丽的蜃楼,人家都说会给我带来好运,果然,一回家便读到了你的电报。”

    一个月前的电报。

    我问:“你现在在家里?”

    “宝琳,真抱歉,我离开了那么久——”

    “你去摩洛哥干什么?”

    “一份地理杂志邀我去拍点照片……这是题外话,宝琳,廿四小时之后我们可以见面了。”

    “你记得我家地址吗?”我提醒他。

    “当然记得,”史提芬说:“不来,我会对你好,你是不会后悔的。”

    但是我却只觉得他的人很遥远很遥远,声音亦很遥远很遥远,他并没有给我一丝一毫的安全感或是归属感。

    “等我来!”他说:“宝琳,我爱你,你知道我是一直爱你的,再见。”

    我缓缓放下听筒。

    我可以想象得到的孩子气的面孔,胀的通红的脖子,一夜睡不好,订了飞机票赶来看我……但是我不爱他,此刻我需要结婚,但是我不爱他。

    结婚与恋爱是两回事,这我知道,但自小到大,我有信心,我本人可以把这两宗大事联系在一起,如今忽然发觉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要为结婚而结婚了,忽然悲从中来,震惊得不敢落泪。

    我一个人坐着,窗外的暮色渐渐罩笼,我也没有开灯,天竟黑了。

    我如住在五里雾中,不知身在何处。

    那夜我躺在床上至鼻酸眼涩,方才入睡。

    夜里做梦,人没有老,样子没变,只是自己厚厚的一头白发,梦中慌忙的想:怎么办呢,要不要染?一事无成,头发竟白了……

    门铃大响,我悚然而惊醒。

    一睁眼只觉得双目刺痛,红日艳艳,不管我的头发是否雪白,我心是否创痛,太阳照样的升起来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着占姆士。

    在白天,我做人是很有一套的,连忙将慌乱镇压下来,挂上一个叫欢容的面具,跟他说:“占姆士,这么早,不是说下午三点吗?我都没洗脸,一开口,口气都熏死人。”

    他静静看我一眼,进屋子坐下。

    占姆士又换上他深色的西装,理过头发,一双黑皮鞋擦得光可鉴人的。

    我笑道:“听说你们小时候,绑鞋带都由佣人蹲着服务,可是真的?”

    他凝视我。

    我说:“铁定几时动身?我给你买了一件好东西,供你旅途消闷的。”

    他开口:“宝琳,你说话太多惊叹号,太夸张浮躁,小说家下史葛费斯哲罗说的:‘文章中惊叹号象是对自己说的笑话大笑。’实是非常浅薄不入格的作风,你几时改一改。”

    我心如被利剑刺了一下,却死硬派的撑着不理,我把礼物盒子取出来。

    “看,这是什么?”我拆开盒子,“这是一副电脑国际象棋,不但会与你对弈,而且会说话,对每一着棋的得失,都发表评语,最适合象你这么寂寞的人用,喜欢不喜欢?所费不菲呢。”

    他望着我。

    忽然之间我的声音变得很刺耳,“喜欢不喜欢?”我追问。

    占姆士以平静的语气问:“你为什么哭?”

    “哭?”我一怔,反问。

    我抬头看向墙壁的镜子,可不是,镜子中照出我的面孔,一脸都是眼泪。

    我跌坐下来,再也忍不住,浑身簌簌的颤抖起来。

    占姆士说:“命中注定我要认识你,你摆脱不了我,我来不是道别,而是接你与我同行。”

    我瞪着他。

    “何必隐瞒自己的感情?你骗了自己,但骗不了我,宝琳,收拾一下,跟我走吧。”

    他轻轻握住我的手。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标不要问我任何问题,能够恋爱的时候,多享一下,跟着我走。”

    我并没有再多作挣扎。

    将门匙挂号寄出给南施,我只提了只小皮箱,便跟占姆士上了他的邮船。

    在船上,我习惯了他的旧式烟囱泳裤,皇室特用牙膏的怪味儿,天天早餐的油腻烟肉,下午茶的华而不实。

    他们的享受与平民不同——差太多了。市面上一般流行的玩意儿,他们根本就接触不到,我带着几副电视游戏,他为“太空火鸟”着迷,一边与垫子游戏争分数,一边怪叫:“太棒了,太棒了。”他只能打到百余分,而我不费吹灰之力,一下子就五千余分。

    他叫我“神射手宝琳”。他不知道我已经苦练了半年,那时候日日下班,左手拿一杯威士忌,右手就按钮,这也是松弛精神的好方法,练熟了之后完全知道“火鸟”有几个排列。

    但是占姆士不同,他好此不疲。我倒是喜欢躺甲板上晒太阳。各人只珍惜生活中欠缺的东西,任何幸福如排山倒海般来临时,就不值一文;独身女人的自由,王孙公子的权势,太太们的安全感,无论得到什么,我们还是不快乐不满足。

    此刻我的心也戚然,这不过是一个短暂的假期,时间总要过去的,我会还原,回到我往日生活的茫茫大海中去,脱离王子,独自生存,回忆将化为蔷薇泡沫,消失在紫色的天空中。

    占姆士在甲板上蹲下,“你在想什么?”

    我微笑。

    “你皮肤越来越棕色了。”他温柔的说。

    “你父亲可有情人?”我问他。

    “我不清楚,谣传在我未出生之前,有一位柏坚臣太太,自幼与他青梅竹马,柏太太生下儿子,欧洲有小报传是父亲的私生子,后来父亲接受柏太太的请求,成为那孩子的教父。父亲大婚时只邀请柏太太的母亲。”

    我想起来,“我读过这位柏坚臣太太的自传。”

    占姆士微笑,“将来你可会写自传?”

    “当我山穷水尽的时候……”

    他断然说:“有我活一日,你就不会有那种日子。”

    “你未婚妻听了有什么感想?”

    他不答。

    过了一会儿他说:“父亲与母亲结婚不久,也发生感情危机,当时父亲离家出走,乘的就是这艘船,从欧洲到澳洲,再往北美,在船上渡过四个半月。”

    我聆听着。

    “他们也是人。”他轻抚我的头发。

    我握住他的手。

    “当时他在船上有一位女秘书相随,据说他俩到处参加疯狂派对,船终于到家,母亲逼女秘书辞职,父亲至今引为憾事。”

    “他们是否相爱?”

    “母亲爱父亲,那自然,”他停一停,“至于父亲本人,他毫无选择,那时我国政乱,需要母亲的帮助来重振声威,镇定经济。玛丽公主带来的威势的确非同小可……”

    “对于你的行为,她怎么想?”

    “你不必问太多了,这是我与母亲之间的事。”占姆士说。

    我模仿他的口气,“这个不用问,那个是我自家的事,男人自有分寸,你不必理那么多……”

    “你这个女人,”他摇摇头,“只有你能征服我的心。”

    我说:“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去真正认识一个女人,偶然玩一次火,便觉得不能克制的兴奋。”

    “玩火……”他说:“我母亲也曾用过这两个字。”

    “是不是?”我笑:“英雄之见略相同。”

    “她说不怕你将来写自传,怕是怕你以前的男朋友也写起自传来。”

    我仰起头哈哈哈地笑。

    我也有快乐的时刻。

    打长途电话给南施,她什么也不问,只说史提芬人在香港,问她要去了门匙,天天哭丧着脸坐在握公寓内等我的消息,与那具会说话的电脑象棋游戏作伴,倒是益了他。

    “几时回来?”她终于忍不住。

    “等他结婚后,我不回来也得回来。”

    “几时?九月?”

    “是。”

    南施不响,隔了很久她问:“我想这一切还是值得的,是不是?”

    我不响。

    “但是旁的吸引力那么多,你怎么知道你们之间尚有感情存在?”

    “世界上的女人那么多,他未必要选中我。”

    大姐轻笑数声,“现在跟你多说无益,人在恋爱中,或自以为在恋爱中,连一团乌云的下雨天都变成深紫色的苍穹,无穷的风,啪啪打动原野的心……”

    “歪诗人!”我苦笑。

    “祝你快乐。”她轻轻说。

    “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假期。”我也轻轻说。

    我与大姐常常轻轻地说这种电话,我也象所有的女人一般,不能保全秘密。

    我多多少少要找个好对象倾诉一番,多年来这个人是大姐,说不定她会出卖我,但我不在乎。

    船经过南太平洋的时候,我已经晒得深棕色,一双手反转来看,手心与手背黑白分明,占姆士往往为这个笑半天。

    我们故意绕着圈子,船上四五个随从及下人一直不发一言,但他们双眼出卖了他们心中的好奇。

    到达地中海的时候,直布罗陀海峡著名的白垩峭壁宏伟美观,海鸥成群在壁上回转,我俩抬头观赏良久。

    占姆士说:“甚至是皇帝,也不过只能活短短的一段日子,只有大自然永恒的存在。”

    我吟道:“皇杖与冠冕,皆必需崩跌,在尘土中平等地,与贫穷的镰刀与锄头共处。”

    他微笑,“你的英国文学尚过得去呀。”

    我忽然讥讽他说:“不是每个女人中学毕业后,都只懂念一年家政然后去当保姆的,这世界上有许多医生律师甚至政客都是女人,记得一两句诗算什么?”

    他反而高兴起来,“咦,指桑骂槐,仿佛有点醋意,这表示什么?你爱上了我吗?”

    我只好笑。我立刻问及到了他的地方,他会如何安排我的居留。

    我没有维持这种风度,费时不自在,我不想与他隔膜顿生,我喜欢发问。

    象“我住在哪儿?你家的马房?”

    象“老娘身上没钱,一个子儿也没有,你有没有信用卡?我在百货公司能否挂帐?”——

    “船上这些侍从是否会把谣言传出去?不如杀他们灭口——推下海去喂大白鲨。”——

    “到了家你就没有空陪我了,大概是要把我养在深宫里的,我能否捧戏子观剧去消磨沉闷的时刻?”

    他会假装生气,“你为什么不对我表示惧怕,象其他的女人们?”

    我忍俊不住,“她们也不见得怕你,她们只是与你陌生疏远。”我指出。

    他消沉:“我没有朋友。”

    “你至少有弟妹。”我说:“可以互相诉苦。”

    “哼。”

    “据说你与妹夫不和?”我问。

    “我管他叫‘雾’。”

    “咦?”

    “又湿又厚。”

    我微笑,厚作蠢解。我说:“可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也不见得找到朋友,我时常怀疑世上油若干名词是人类虚设来自我安慰,对短暂虚无痛苦的生命作一点调剂——象朋友、爱情、希望这些术语,不外是骗我们好活下去。”我非常悲哀。

    “可是我是爱你的。”他说得那样真挚,老成的面孔第一次发出稚气的光辉。

    “我们相爱如一对好友,”我温和的说:“我可以确定我一辈子不会忘记你,但这还不是爱情。”

    “什么是爱情?”他微愠。

    “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件事。”我说:“我觉得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够好了。”

    他只好涩笑。

    他将我安置在高级住宅区一所美丽的公寓中。一应俱有,给我零用钱,一个电话号码,大事可以找他。

    我喜欢公寓的厨房,宽大舒适,我可以一展身手。

    对于自己的前途,我非常乐观——这是我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我有信心,当这一切过去,我可以回家从头开始再做马宝琳,一个事业女性。

    我是个乐天派,无拘无束,对于生活中不如意的洪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有办法渡过难关。

    最主要是我对占姆士毫无奢求,他给我的,我坦然接受,不论多少,都不伤我自尊。

    占姆士不能给我的,我也不苛求,我们是……老朋友。

    我并不寂寞,驾小车子到处去逛,可以做的事很多,城里名胜古迹特多,博物院、美术馆,到处风景如画,我有种真正度假的感觉,因为我这次真正能够放下屠刀,做个无业游民。

    尤其喜欢逛古董街,一整条街上都有十九世纪廿世纪初不值钱的小货色——一个笔座,一盏台灯,照片本子,一件绣花背心……。

    这些店都叫我留恋,占姆士如果不来找我,我就往那里钻。

    我也计算过占姆士大婚的日子,不远了,我感喟的想,这一切就要化为蔷薇泡沫了,怎么样的来,怎么样的去,王子终于要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

    但是我竟这样的愉快。

    星期三,我出去买作料做占姆士喜欢的烟三文鱼加炒蛋,预备等他回来吃。

    一出门就觉得有人盯我的梢。

    我省觉,头一个感觉是记者。

    但这人不象,伊开一辆小跑车,盯了我几条街,我到肉店,他也到肉店,我买花,他车子停在花档,我朝他看去,他也不避忌,向着我笑。

    我捧着食物与其他的东西向他那边走去,他居然连忙下车,礼貌地对我说:“小姐,允许我帮你忙。”他替我捧过大包小包,但是稍欠风度,目不转睛的看牢我。

    我心头灵光一闪,微笑问:“你是亨利?”

    “不,”他笑,“我是爱德华。”

    “啊,你是那个有罗拔烈福面孔的弟弟。”我说。

    他面孔忽然红了。

    “你盯着我作甚?”我问。

    “我想看看占姆士的女友。”他坦白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住哪儿?”

    “妈妈大发脾气,与占姆士起冲突时我在旁听见的。”爱德华说。

    “你母亲雷霆大作?”我心头一震。

    “是。”他仍然笑嘻嘻地。

    我不禁有点担心起来,“占姆士应付得来吗?”

    “你请我吃茶,我就告诉你。”

    “你这个人,贼秃兮兮,不是好货色。”我骂他道。

    “你果然是个美丽的女郎。”他欠欠身,“我非常谅解占姆士。”

    “谢谢你,”我非常喜悦:“你太夸奖了,很会说话。”

    “茶呢?”

    “我又不是开茶店的。”我说。

    “至少让我替你送货。”他说。

    我笑了,上了车。

    他在一旁说:“占姆士说得对,你的确与一般女子大有不同。”

    “少说废话哩,跟着来吧。”我说。

    他嘻嘻的笑,车子跟在我后面。

    我招呼他进屋子,问他要喝什么。我说:“你哥哥最喜欢牛奶与沙滤水,否则来一个马天尼也好,最不喜欢咖啡或茶——你呢?”

    爱德华好奇地打量着公寓,他并不回答我。

    “喂,”我既好气又好笑,“瞧够了没有?”

    他向我挤挤眼睛,“你清楚我大哥,倒是比我大嫂更透剔。”

    “告诉我,你未来大嫂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好奇。

    “一个稍遇刺激,便咯咯乱叫拍起翅膀的小母鸡。”

    我一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实在太年轻无知,而大哥实在太老成持重,站在一起,非常可笑,上星期合家去参加表弟的婚礼,在教堂门外,大哥站得似一尊石像,而她却不停东张西望,按帽子拨裙子,母亲立刻皱起了眉头……”爱德华说得活龙活现。

    我笑说:“瞧,堂堂一个女勋爵,在你们嘴里尚被诋毁得这样,啧啧啧,将来说起我,还不知道不堪如何呢?”

    “谁敢说你坏话?”爱德华讲得诚心诚意,“女勋爵不过是世袭的,又不需要品德学问,就象我,说不定时个坏小子。”

    我看住他,只好笑。

    “大哥年薪才二十九万美金,据说在香港,做小生意也不止赚这个钱,你既不是为他的财,那一定是喜欢他的人,是不是?”

    我不答。

    “但是他这个人是出名的讨厌,没有人喜欢他,你为什么是例外?”

    我笑吟吟说:“你打听这些,不是想得了消息出卖给小报吧?”

    “毫无疑问,你是个漂亮的女郎,连母亲都说,你的美貌使她不忍太过责怪占姆士……”

    “你的话真多。”但不讨厌,“而且夸张。”

    “我则喜欢你的肤色。”他凝视我。

    “皇室婚礼进行得如火如荼了吧。”我问他。

    他装一个鬼脸,“真象做一场戏,我发誓当我结婚时,要娶个我所爱的女子。”

    我不响。过一会儿我说:“那个被你所爱的女子,不一定是幸运者。”

    “告诉我,你如何会喜欢占姆士,他是那种每朝七时三十分起床,夜夜不过十二点便上床的人。”这小子不肯放过我。

    我拒绝回答。

    “他的嗜好是阅读、看电视、作水彩画与烹饪,你听见过没有?多么乏味。”爱德华作一个晕厥状,“他的车子是爱斯顿马田与福特,多么老土——你真的想清楚了?”

    就在这时候,占姆士推开大门进来,我惊喜,而爱德华却没有发觉,犹自滔滔说下去。

    我强忍着笑,知道立刻有好戏看。

    “他最喜欢的作者不过是亚历山大苏森尼律,他最心爱的玩具是一具电视录映机,他说话前先举起食指,上唇不动,笑得象气喘,时常挂住虚伪的微笑,神经质地握紧双手,又松开双手,右手常伸入左手袖口,象是在摸索一条不存在的魔术师手帕。”爱德华说得眉飞色舞。

    冷不防占姆士暴喝一声,从他身后扑向前,捏住他脖子死命摇晃。

    “扼死你,扼死你。”占姆士大叫。

    爱德华呛咳,死命挣扎,两人滚在地下。

    我笑嚷:“宫庭大惨案,喂,谋朝篡位,不得了,救命,来人,救命。”

    他俩站起来,占姆士犹自不放过他老弟。

    “你想怎地?在我女人面前说我的坏话。”

    “这些全是事实。”爱德华不服帖。

    我说:“你们两个都给我坐下。”

    占姆士犹自问:“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爱德华辩。

    “爱德华,我有重要的事跟宝琳商量,你快回去,当心母亲剥你的皮。”

    爱德华反唇相稽,“不知道是谁的皮就快要挂在大厅墙上做装饰呢。”

    我说:“爱德华,你别尽打岔,占姆士真有话跟我说,我们改天再见。”

    爱德华默默站起,他对我说:“宝琳,我知道大哥喜欢你的原因:只有你把我们当人看待。”

    他转身走开。

    隔了许久,占姆士说:“爱德华这话骤然听来好笑,实则上无限辛酸。”

    我斟给他一杯占酒加苏打水。“可是要叫我走了?”

    “宝琳。”他紧紧握住我的手。

    “你母亲震怒了?”我轻问。

    “我连保护一个女人的力量都没有。”

    “不是没有,”我说:“代价太大了,何必呢。”

    “我会送你走。”他低头。

    “很好,你随时通知我,我只需要十五分钟收拾杂物。”

    “宝琳——”他抬起头来。

    “什么?”我说:“我们还是好友,你有话尽说无妨。”

    “宝琳——你竟没有怨言?”

    “生活中充满了失望,我已经成习惯,我从来不是一个任性的人,好胜与倔强或许,但从不任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占姆士,从头到尾,我们的关系建立在友谊上,是不是?”我的手按在他肩上,不知怎地,心中非常心酸。

    “后来我向父亲求情——”

    这是意外,我抬起头。

    “父亲出乎意料的同情我,我们尚有两个星期时间。”

    “占姆士,我想我还是早两个星期走的好,”我温和的说:“不见得你尚会邀请我参加你的婚礼。”

    “再施舍一点点快乐给我,”我忽然恳求,“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彷徨。”

    我连忙说:“但是占姆士,我也一直很喜欢你这个伴,清别说到‘施舍’这两个字,若你只是普通一个富家子,说不定我就嫁予你,乖乖地在家享福,但现在这种情况,为了保护我自己,我不得不替自己留有余地。”

    “我只是一个懦夫。”

    “大勇若怯,”我说:“大智若愚。你的情意我心领了,难怪你母亲要生气,我并没有守诺言,她大概也猜到我是故作大方,根本没有可能实行这个诺言,你立即送我走吧。”

    “我办不到。”

    我既欢喜又伤感,怔怔的看牢他。正如爱德华所说:他是一个极度乏味与古板的男人,但因他真正的喜欢我,我在他身上发掘到其他的好处,我因此回报他以同等样的感情。

    “我得回去了,你若觉得烦闷,我叫爱德华来陪你。”占姆士说。

    “没有这种事,”我说:“我不能再惹麻烦。”

    “你为什么要控制自己?连我都没打算这样做了。”他责备我。

    我哀伤的说:“因为我不能一整天躲在马球场过日子,因为我打算好好的活到八十岁。”

    “你与我吵嘴!”他忽然怒不可遏,“你从来没有服从过我,处处讥笑我……”他站起来走了。

    我担心他,他的情绪是那么不平稳,从窗口看出去,他开着吉普车飞一般的驶开。

    占姆士占姆士,我喃喃的说:正因为我俩时日无多,才应该心平气和,快快活活,何必浮躁不安。然而,他在毫无挫折的情况下长大,稍遇一点点不如意,立刻痛不欲生……伊实在不是一个理想的丈夫,男人应该懂得克服困境,活得如一个鲁宾逊,不应象他那样,一辈子住在井底下,拥住皇杖皇袍做人。占姆士是那么无助……我真正的开始同情他,原来在高贵的仪表之下,他痛苦的细胞比我更多。

    纵然如此,我也不能宠坏他,正如对其他的好友一般,对他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惋惜,但是爱莫能助。

    明儿他脾气好转,我会跟他出去玩一天,庆祝我们两个人的感情结束。

    现在我要收拾行李。

    我也佩服自己的冷静,历年来的性格训练,发生了大事情懂得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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