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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璧人》->正文
女人三十

    认识思安的时候,我还跟林医生在一起。

    那天下午,我预备与林医生去一个宴会,穿上丝袜,发觉袜子上一个大洞,笑着拉起裙子,出去给他看。

    林医生在书房里,但是我没想到他有客。

    思安坐在那里,我看见陌生人,马上放下裙子,涨红了脸。

    林医生说:“这是思安,我的远房侄子。”

    他是一个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脸上有一种温柔的神色,当时他抿着嘴淡淡的一笑。

    林说:“我们今天不出去了,留思安吃饭,一会儿思安的女朋友也来。”

    “好呀。”我说。

    我们留在家吃饭,菜式照例很好,思安的女友是一个胖胖的小女孩,还没定型,但非常可爱,我们享受了一个热闹的晚上。

    当夜我想:我小时候,从来没遇见过这么好的男孩子。然而也没有感慨很久,他们就告辞了。

    思安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少见那么有气质的男孩子。

    我再见他的时候,已经与林医生分开了。

    在渡海轮中见到他,我迟疑一下,不知道是否应该与他打招呼,他却温柔地走过来,与我问好。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一想,掠掠头发,忽然说:“我与林医生已经分开了。”

    “我知道,”他很平静。

    由于他的态度这样和善,我马上放下了心。

    我坐在他旁边,笑笑说:“我现在十分潦倒。”

    “是吗?”他看我一眼。

    “我现在上班,”我看着自己的手,“赚五六千块一个月,非常的受气。”

    “可是每个人都得受点气,”他笑,“林医生的脾气并不见得好。”

    我看着海,不出声。

    我又说:“我现在很寂寞。”

    “因为你生活习惯忽然之间起了变化,自然不惯。”

    我笑了,他很懂得安慰人。

    我问:“你那胖胖的女朋友蚜?”

    “她在美国,谢谢你的问候。”

    渡轮到岸,我们道别,我并没有留下电话号码给他,萍水之交,要适可而止。

    我那天晚上又想:我年轻的时候,从来没遇见过思安那么好的男孩子。

    我从没获得跟任何人白头偕老的机会,这真是非常凄凉的一件事。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总会有点感情,有一种踏实的安全感,我半辈子都觉得彷徨,并不是生活出了毛病,而是感情这方面不愉快。

    林之后,我并没有急急找男朋友,在这种时候,因寂寞的缘故,很容易搭上不理想的男人,比寂寞更顺,有些男人不但乏味,而且危险,于是心不安理不得地的坐在家看电视。

    我也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对象,这次我决定要结婚,好歹养个可爱的孩子,那男人要摔掉我,也不舍得孩子。

    自古以来,孩子便是巩固女人地位的工具,是世人所认可的,我为什么要那么清高?只要他能够供养我,能够照顾孩子就可以。

    可是什么样的男人呢?

    年纪大一点的,成熟的,有经济基础的,我叹口气,可是他们都结了婚或者是结过婚,他们未必想娶我这样的女人。

    我有点自卑,在同事面前却依然是活泼泼的,心中很沉重,我相当喜欢上班,大家闹哄哄,一天很快过去,做看简单的工作、根本不必动脑筋,大把功夫看报纸、聊天、讲电话,收入又勉强够生活费用,除了担心脑筋生锈之外,没有其他的烦恼。

    闲时我也去看看“一九八○机场”、“月宫宝盒”这种影片,同事们对我极好,又迁就我,日子过得很舒服。

    但是我又遇见了思安。

    过年在一间日本小馆子里,我遇见他与那个胖胖的女孩子,我替他们付了账,思安老给我一种小孩子的感觉,替他付账也是很应该的。

    他们过来谢我,我问:“你从美国回来了吗?”

    那女孩说:“是,回来了。”

    我点点头。

    思安仍然只是斯文的笑笑,不出声。

    然后我觉得他很冷淡,也许觉得我是一个麻烦的女人,应该敬鬼神而远之。

    于是我也容客气气的向他说再见。

    他年纪还轻,有很多事是不会明白的,我也不想得到他的谅解。

    于是他们走了。

    我淡而无味的吃完我的炸虾饭,叫了米酒喝,也并没有喝醉。

    我的车子早已还给林医生,自己扬手叫街车。

    回到家并没有感慨,生命像流水,这些不快的事总要过去,如果注定一辈子要这么过,再不开心也没有用。

    我睡了。

    半夜电话响起来,惊醒的时候一身汗,迷蒙间也不知身在何处,我起身听电话。

    那边叫我的名字,“我是思安,你睡了吗?”

    “什么时候了?现在几点钟?”我糊涂地问。

    “现在才十点钟,这么早就睡?”他问:“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没关系。”我整个人像做梦似的。

    “我想明天来看你。”他说。

    “好,什么时候?”

    “你肯定明天没约会?”

    “下了班就回家。”

    “好,那么明天来找你。”

    “再见。”我说。

    我只觉得人像虚脱般的吃力,回房倒在床上,马上又睡着了,做了许多恶梦。

    第二天上班,跟同事说:“身体很虚,梦很多,要买点妇女强身补药回来补一补。”

    他们笑,“一上班,忙个半死,就啥子梦也没有了。”

    我也说:“幸亏有这份工作。”不由得叹一口气。

    那天下了班,我到超级市场去买罐头食品,回家刚在掏锁匙,有人在我背后“喂”的一声,吓得我跳起来,罐头摔了一地。

    “天啊,”我叫,“谁?”

    我转身,看见思安对牢我喜孜孜的笑。

    “你!”我诧异,“你是怎么来的?”

    “你约我呀──,‘下了班就回家’,我可在你门外等了半小时了。”他说。

    “你几时约我的?你怎么晓得我的地址?”

    他一边帮我捡罐头,一边说:“你,糊涂了,昨夜你睡到一半,我把你叫醒的,怎么?忘了?”

    “哦,那真是你。”我怔怔的说。

    “开门让我进去坐吧。”他催我。

    这么一揽,我与他之间的身份已经消除了,我一边开门一边说:“你这个孩子……”

    他笑一笑。

    “喝什么?”我取出啤酒,“啤酒好吗?”

    我尽量把自己的声调装得轻松愉快,他是林的亲戚,我总要点面子,不想他那面的人以为我离开了他马上变得很落魄。

    但是思安很镇静的春着我,像是知道我的思想。

    我问他:“你那个胖胖的女朋友好吗?”

    “你为什么老问我的女朋友?”

    “你要我问什么?”我反问:“难道要问你是否快乐,这难免太复杂深奥了。”

    “你快乐吗?”

    “当然不。”

    “是因为林医生?”他问。

    “不全部,小部份是因为他,他也是我生活中不愉快经验的一部份。”

    “事实上你是一个可爱的女人。”他说。

    “你真的那么想?”我有点高兴,“不骗人?”

    “是的,你很当心自己,这是好事。”他说:“所以你比其他的女人可爱,其他的女人在失意的时候就会自暴自弃。”

    我苦笑。“我明白你指什么,她们又吵又闹,倒不是想男人回心转意,而是想把其他的女人吓走,多数成功的。”我停一停,“而男人多数非常柏寂寞,于是乎破镜重圆,白头偕老。”

    “你呢,你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我摇摇头,“我计算过,我是那种一辈子记恨的人,我不会原谅男人的不忠,再重头开始也不会有幸福。”

    他点点头,“真是悲剧。”

    我仰起头笑了。悲剧呵。

    “来,我们出去吃晚饭吧。”

    “什么?你请我,不如我请你。”我说。

    “我也有正当职业,是个赚钱的人,为何不准我请客?”

    我看着他。如果我由他请我,我们就成了约会的男女了,我不想使他有这样的感觉。

    他说:“我已经廿六岁,你不能说廿六的男人尚未成长吧?”

    “啊,”我说:“现在许多廿五六岁的女人还把自己当小孩子,妈妈不准她迟返家呢。”

    他笑,“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

    “那胖胖的女孩子呢?”

    “她?她还在美国念书,等她毕业真是一件疲倦的事,大学教育把青年人的成熟期拉后了足足六年,一切要待二年预科与四年文凭试之后才能开始,也难怪她们以为人生在廿四岁才开始。”

    我“啧啧啧”地说:“真能批评,于是乎把胖小妞给抛弃了。”

    “不能说抛弃。”他说:“来,我们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陪我聊天,很亲切关心,如果不是我认识他已有一段日子,一定会以为他想在成熟女性身上找经验。

    “为什么约我?”我问。

    “在日本馆子见你独自坐在那里吃饭,铁板烧的烟雾笼罩着脸,脸上一种非常落寞的神情,在农历年的时分居然如此孤单与不在乎,实在是引人入胜的,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我长辈的女友,于情于理都不能约会你,后来你与林医生分手,可是遇见我总是冷冷的,我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子,一定很多情人。”

    “是很多,”我笑,“但过年全回家陪妻子了。”

    他也笑。“你会不会跟年轻的男人在一起?”

    忽然之间我面孔涨红了。过一会儿我才问:“什么叫做在一起?”

    他说:“就是在一起。”

    我说:“从来没试过,老觉得跟年纪小的男人来往,好像占他们的便宜,有义务照顾他们起居饮食,这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我不敢做。”

    “那不是理由。”

    我抬起头想一想:“是,还有其他理由,我有自卑感,我的过去在一般人眼中是一团糟的烂摊子,谁来收拾呢?我不能欺骗一个年幼无知的少年。”

    “那些人可以置之不理。”

    我点点头,“是。”

    “你可以光理我,”他很温和的说。

    “我喜欢与你说话。”我承认,“但如果再进一步,对你不公平,外头有很多好的女孩子。”

    “我们可以做朋友。”他说:“行不行?”

    “我很荣幸。”我说。

    他温文地笑。

    我忽然之间很冲动的说:“我三十岁了。”

    “我知道。”

    “我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说。

    他说:“当然你是知道的,你只是没有机会发挥你的所长。”

    “不,我连哭泣也不知道了。”我说。

    他说:“你只是在冬眠。”

    我很感动,低下了头。

    我们以后常常有约会,多数我都是等他的电话,不去骚扰他,我不是要维持那一点点的尊严,而是不想缠着他。

    这样的关系,久了也是很麻烦的,感情滋长在不知不觉之间,不过男女要是不涉及肉欲,到底还是清纯点,我不大在家中接见他,就是不想制造这种机会。

    那日清晨我听到按门铃的声音,蓬头垢面的去开门,以为门外站着的是思安,我马上惊惕地拉好睡衣,打开了门,看见林医生。

    “你?”我呆住了。

    “你在等别人吗?”他问。

    “不关你的事。”我不让他进门。

    “我有事跟你说。”

    “说什么?”

    “你让我进来。”

    “不,我们之间已经完了。”

    “别这样。”

    我要关上门,可是他不肯。

    “一小时后,我去半岛咖啡店等你,”我说:“有话那时候说,这是我自己的屋子,你不能进来。”

    他退后,我关上门。

    换好衣服梳好头,下楼,原来他坐在汽车中在楼下等我。

    司机为我开车门。

    “有什么好说的?”我问他。

    “没有什么,很简单,我要你离开思安。”

    我马上打开车门,“办不到!你少放屁!”我要走。

    他拉住我,“等等。”他说:“你听我说。”

    “说什么?”我怒说:“别拉拉扯扯的。”

    “不要这样。”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是我与他之间的事,跟你没有关系,你要最惹得我火起,给你两个巴掌。”我用力关上车门,上楼。

    我并没有生气,我已不懂得生气了。

    我点上一枝烟,对着电视机吸完了,然后喝一点酒,把脚搁在茶几上。

    门铃又响了。

    我决定不开门。

    门铃又响了好久。

    我决定不理。

    门外有人叫我的名字,“是我,”他是:“我是思安。”

    我还是不去开门。、

    “我知道你在屋里,快开门,我知道你生气了。”

    他这么说,我再不开门,仿佛真是生气,他们一家人若能使我生气,未免把他们看得太重要,于是我去开门。

    我说:“我在浴间。”

    他说:“请不要生气。”

    “我不是茶花女,”我不耐烦的说:“我生什么气!香港像你这种男孩子有十万个,人人使我生气,我岂不是忙死?”

    他不响,只是微微抿着嘴一笑,他说:“你既然生气,说出来也是好的。”

    我也只好笑了,坐下来再燃一枝烟,缓缓的说:“他若拿金银珠宝来收买我,我也就服了,可是他既想跟我套交情,又想威胁我,我才不受他那一套。”

    “我不信你受金银珠宝。”他笑。

    “受,怎么不受?”

    “那你为什么不把林医生招呼得舒舒服服呢?他应该是一个最好的情人!有钱,又舍得花。”

    “我花得累了。”我啪一声扭开无线电,不想跟他说下去。

    无线电中莲达朗斯达在哀怨缠绵地唱……

    ──我会爱你,长久长久的一段日子……

    我黯然,我也希望可以再度堕入爱河,尽心尽意,痛苦地爱一个人──但谁呢?这年头找一个恋爱的对象并不容易。

    诚然,我的青春已经消失,可是我的头发还没有白,我的体力还没有衰退,我仍有精力好好的恋爱数次,我的身裁仍然漂亮,林曾经称赞说过:‘你除下衣裳后,就像裸女杂志中的图片人物。”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独自坐在家中发呆?

    我按熄了香烟。

    “思安──”我抬起头。

    “你别难过,”他说:“我知道我并不符合你的理想──”。

    我说:“思安,让我抱你一下。”

    我抱住他的腰,把头搁在他胸前,良久我哭了。

    那夜思安没有走。

    我想我被伤害到极点,也寂寞到极点,既然如此,何必再爱惜与控制自己。

    第二天清晨,我惊醒,转身,发觉思安睡得像个孩子,我起床,倒了一大杯冷牛奶,扭开无线电。

    思安的声音在我身边晌起,“你醒了?”他说。

    我点点头。

    他说:“你怎么老听这架老爷无线电?”

    “浪漫,因为它不是身历声,它的声线简单沙哑,又多杂音,却又播放看情歌,像人们在种种不如意的环境下追求理想,我喜欢这架旧无线电多过一切四声道。”

    “我明白。”

    我看他一眼,我把这个理由说过给林医生听,林说我思想有毛病,他说我像美国那种十三四岁的孩子,把小型无线电贴在耳边做人,他不明白我很寂寞。

    呵,他有钱但是他不明白我。

    思安明白,但是我怎么跟思安去挤公路车?

    “你在想什么?”思安问。

    “没什么。”我说:“一会儿我要到画廊去取几幅货。”

    “我陪你去。”

    “不用,我从来不需要人陪。”我说:“你别跟着我,我不喜欢。”

    他很吃惊,年轻人老以为男女一上床,终身大事就定了,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我要一个男孩子跟在身边做什么?一不能付贩二不能结婚。

    我说:“你回家吧。”

    “你──叫我走?”

    我诧异,“不走,难道你想把行李搬进来住?”

    他变了色,穿好衣服,就走了。

    我不打算办托儿所。

    他走了以后,我跟自己说:又损失一个朋友。

    男女之间根本没有友谊可言,抑或人与人之间没有友谊?

    我与思安此于此。

    我自然没有到画廊去,我坐在家中听音乐。

    然后林医生又来了。

    他说:“我很妒忌。”

    我牵牵嘴。

    “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可是你的麻烦既不适合做妻子,又不适合做情妇。”

    我反问:“做妻子要什么条件?做情妇倒还得拿点真本事出来,你少挑剔我”

    “如果我叫你回来,需要什么条件?”

    “我不想再回来。”我说。

    “你且说说你的条件,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

    我说:“我一直希望住石澳。”

    他迟疑一下,“可以。”

    “一部摩根跑车。”

    “可以。”

    “蒲昔拉幕的珠宝。”

    “也可以。”

    “与日常开销,预支两年费用──我不相信你,你随时想把我解雇。”

    “这将是一笔天文数字,你有没有去查查石澳的屋子什么价钱?”

    “有,我阅过报纸。”

    “太贵了。”

    “你可以不买,外面有的是新鲜货色。”我站起来。

    “我这就去办。”他说:“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

    “离开思安。”

    我想说:我早就离开他了,我们根本没有在一起过。

    “就为他?”我问。

    “不,因为我妒忌地。”林说:“他有秀美的面孔,他年轻,他懂得艺术,他会讨好你,你跟谁也不能跟他。”

    “你怕我嫁给他,然后齐齐到你府上替你拜年?”我笑。

    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我说:“你三天内给我答覆。”

    “像做买卖。”

    “是。”我说:“根本是。”

    搬进石澳那一日,我的确非常高兴,那间屋子十分美丽,家俱装修都出于我的本意,我开心得在客厅中直打转。

    “如何?”林医生问。

    “谢谢你。”

    “你其实可有一点喜欢我?”

    “我想有,你不会以为我会跟每一个阔佬发生这种关系吧。”

    他想一想:“我不知道。”

    我搬了进去住,开着摩根跑车到处跑,拿看林医生无限止的信用卡去购物,非常快乐。

    林医生对我的态度也有改善,他陪我的时间很多,多得他引起疑问:“我是否爱上了你?”他问我。

    这样下去,我们或许会结婚的。

    那天我在一个画展中遇见思安,我先与他打招呼,他不睬我,他身边站看那个胖胖的女孩子。

    那小女孩对我愉快的说:“我已经毕业了。”

    “啊。”我点点头。

    她把手臂挂在思安的臂别中。

    我走开,思安却又走过来。

    他愤慨的说:“你利用了我!”

    我想了一会儿答:“我不是故意的。”

    “我恨你。”他骂我。

    “对不起。”

    “你根本不值得尊重。”

    “思安,你再尊重我也养不活我,三十岁的女人再跟看你去挤公路车煮饭洗衣,一下子就憔悴了,到那个时候你也不会再爱我,现在有什么不好?那胖胖的女孩子又回到你身边,而我,我在年轻的时候,从来就没有遇见过像你这么好的男孩子,现在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老了。”

    他低下头,想了很久,终于说:“你是一个理智而可怕的女人。”

    然后他就带看那个胖胖的女孩子走了。?。

    林医生问我:“你有没有爱过思安?”

    “没有。”我很快的答。

    “为什么?”他不相信。

    我笑,没有回答。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最需要学习爱护自己,而不是去爱别人。

    连林医生这样精明的人都不知道这是我的座右铭。

    春天到的时候,林太太忍无可忍,与林医生离了婚。

    林医生对我说:“我不认为你会嫁给我。”

    “你错了。”我说。

    他有意外的喜悦:“什么,你肯?”

    “是的,我肯,可以先订婚,等离婚手续完全办妥了,再结婚。”

    他凝视我艮久,然后说:“假使你早点答应我,我们就不必等这么久。”

    “早答应你,你永还不会珍惜我。”我简单的说。

    我觉得我做法是对的,BYHOOKORBYCROOK,我终于得到了归宿,成则为王,其他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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