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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独身女人》->正文
第八章

    我说:“不必急。”

    “爹想见你。”她说道,“爹叫你允许他见你。”

    “我长着三只眼睛?有什么好见?”我问。

    “你不想见他?”

    我心里念头一转,好久没到嘉蒂斯吃饭,敲他一笔也不错。我说:“嘉蒂斯吃饭?”

    “好!”掌珠乐得要死。

    她倒是很起劲。我看着她。

    可怜的女孩子。“令堂去世多久了?”

    “我出生的时候,她难产。”掌珠说。

    “你才十六岁。十六年前医学已经非常昌明,哪有难产说去就去的?”

    “我不知道。”

    我耸耸肩。“清明可有去扫墓?”

    “她不是葬在香港。”

    “你是香港出生的,不是吗?”我觉得稀奇。

    “是,母亲的骨灰被运回美国加州,她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

    “嗯。”

    到嘉蒂斯吃饭,坐下我便点了三种最好的酒。

    何德璋说:“林小姐,我们之间有误会,我希望消除这个误会。”

    我说:“先让我吃完这一顿,然后我再决定是否原谅你。”

    “原谅我?”何德璋愕然。

    “自然,否则还要你原谅我不成?”我指指鼻子。

    掌珠在一旁急得什么似的。

    “你对我的成见很深,林小姐。”

    “哈哈哈,何先生,你抚心自问,你的所作所为。德性品行,算不算上等人?”

    他很生气,“一切都是误会。”

    “一场战争发动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也是误会。”

    海龙王汤被送上来,我举案大喝大嚼。

    何德璋食不下咽,说道:“林小姐,我发觉你这个人是活脱脱的理论派,什么都要讲道理。”

    掌珠忍不住,“爹,最喜欢讲歪理的是你。”

    “大胆!”他朝掌珠瞪眼。

    “你就会骂我!你从来不了解我!”掌珠说。

    何德璋说:“掌珠,近年来你令我非常失望。”

    他转向我。

    “她受了我的坏影响。”我说道。

    侍者撤去汤,递上蜗牛,我换杯“堡多”红酒。喝得起劲。我一点也不生气,真的不气,我把愤怒都溺毙在食物中。难得吃一顿冤家——现在我没有冤家。又没有朋友。我是一个再平和不过的人。

    掌珠用手支着下巴,她根本吃不下面前的食物,她说:“蜜丝林,我从没见过你吃这么多东西。”

    我把半打蜗牛解决掉,抹抹嘴唇。

    掌珠问:“第三道菜是什么?”

    “烧小牛肉,蔬菜沙拉,煮茄子。”我说。

    何德璋说:“我可以解释钱小姐那件事。”

    “我不感兴趣,”我说着喝一口酒,“那是你家的事。你运气好,最近我性情好,否则大家在法庭上对答。”

    “你无法消除你的成见?”他问。

    “没法子。”我放下杯子。

    “我很难原谅你这样的人,况且你何必要我原谅你?我对你的生活没有丝毫的影响作用。”我说。掌珠叫侍者把她的食物拿走。

    我继续“吃”的伟大事业。

    何德璋瞪着我很久。

    我以为他又有什么话要说。

    谁知他忽然说:“老天,我从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人!”

    我回瞪他,忽然忍不住笑,一口红酒全呛在喉咙里,咳嗽起来,用餐巾掩住嘴。

    “上帝,”他说,“你吃得像头猪了!”

    “现在你说我像头猪!”我骂。

    “你还没有叫甜品,要什么甜品?千万不要客气。”他居然懂得讽刺人。

    掌珠说:“唉,你们两个人像孩子。”

    我说:“我要苏珊班戟。”

    “你一定要吃完!”他朝我瞪眼。

    “放心。”我说,“吃不完是你孙子。”

    “你教书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吧?”他很怀疑的说。

    “不,我是独眼J。你知道扑克牌中的J?有一张是侧面的,永远只看到他一只眼睛,另外一面没人知道。我就是独眼J。”

    “蜜丝林——”掌珠几乎想哭。

    何德璋看着我很久很久。

    我没他那么好气,吩咐侍者:“苏珊班戟,爱尔兰咖啡——一匙羹糖,一个XO拨兰地。”

    “蜜丝林——”

    “就那么多。”我说。

    “所以你不打算原谅我——”他说,“我这一顿饭是白请了。”

    我微笑。活该。他准备一千元付帐吧。

    “不过我与掌珠都很感激你,林小姐。”他说道。

    “不必客气。”我说。

    我想我有点醉,酒喝得大多,大多种类混在一起。

    他伸出手,我不与他握。

    “仍然生气?”他问。

    “我为什么要生你气?你对我来说一点价值都没有,你是个小人,专门骚扰我的生活,令我不安,如果你可以停止这些无聊的动作,我已经感激不浅。”我说。

    “你歧视我,林小姐。”何德璋说。

    “你完全说对了。”我说。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说。

    “你一上来就喝醉了,我不相信你的车子到得了家。”

    “别小觑人。”

    我们在楼下分手。我走到停车场去取车子。被凤一吹,酒气上涌,心头闷得难受,忽然有一丝后悔喝得大多。

    电梯中有两个小阿飞,眼睛不停的向我飞来。我很气。

    男女再平等,女人还是得视这种色迷迷的眼色为戒——如果没有看的时候,哭也来不及。

    这时小阿飞甲向小阿飞乙施一个眼色,趋向前来问我:“喝多了吗?”

    我不出声,到了停车场四楼,他们跟我走出去,我就知道事情不妙。我当时并不害怕,一直向前走,停车场里一个人也没有,阿飞甲把一只手放在我肩膀,我“霍”地转过头去,他们两人反而吓了一跳,松掉手。

    我厉声问:“想干什么?”

    阿飞乙自怀内拿出一把小刀。

    “这把刀?”我冷笑一声,“切牛排还嫌钝。”这时我已知道腕上的手表可能要不保了。

    身后忽然又伸出一只怪手搁在我肩膀上,我马上心头一凉。

    我身后的人发话了:“滚!给我滚!否则就揍死你们!”

    我如逢大赦:“何德璋!”

    我身后那人是何德璋!

    小阿飞放脚便跑,其中一个因地上汽油滑,还摔了一跤。

    我说:“为什么不把他们扭往警局?”

    “我也没有把握打赢这两个人。”他问,“你没有吓着吧?”

    “没有,刚在发冷,你便出现了。”我说。

    “你也大意,这两个小阿飞一直尾随你,你还不知道。”

    “我喝醉了。”我承认。

    “我开车送你回去。”

    “掌珠呢?”我问。

    “在车里,”他说。

    “你怎么会跟着来的?”我问。

    “普通常识。”他说道,“你今天打扮得这个模样,又戴着金表,无论劫财劫色都是上乘之选。”

    “多谢。”我瞪起眼睛。

    他替我拉开车门。

    掌珠说:“蜜丝林,你没事吧?我让你坐前面。”

    “不,我坐后面。”我扬手阻止。

    “为什么?”

    后面安全。

    掌珠把地址告诉她父亲。

    我靠在后面的座位上闭眼休息。坐后面最好,不必管闲事,到家便下车。坐后座的人永远是无关痛痒的陌生人,何尝不是逃避的方式?只有苦命人才开一辈子的车,命好的都有司机。

    掌珠悄声道:“蜜丝林,到了。”

    我睁开眼睛,“呵,谢谢。”我说。

    何德璋说:“我送你上楼。”

    我没有拒绝,跟他上楼,他沉默地看着我用锁匙开了门。

    我忽然笑道:“如果现在那位钱小姐看到这种情形,我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他不出声。

    我说:“再见。”关上门。

    我觉得寂寞。如果一天到晚不出去,反而死心塌地坐在家中看电视,现在热闹了半日,独自回家,非常有曲终人散的感觉,所以我也喜聚不喜散——贾宝玉脾气。

    我把手袋扔在一角,脱下身上“柏可罗宝”的裙子,倒在沙发上。我撩撩头发,取一面镜子来照。左脸颊上一个泡,唇膏早已溶掉,粉糊成为一块一块,我合上镜子大笑,这个样子——恐怕那两个阿飞只是谋我腕上的金表,我还有色可供人来劫?别自视过高了。

    我洗完脸去睡觉。

    许久都没事。

    何德璋在掌珠生日那天下帖子请我。

    我问掌珠:“有很多小朋友去?”

    “没有。我跟同学不和,就是我与父亲,还有……男朋友。”

    “是不是好男孩儿?”

    “还不知道。”她说,“不到要紧关头,看不出真面目。”

    这种论调已有点像我。

    “毕业后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考港大。”她说。

    “港大如今不大吃香。我看你还是去考考牛津剑桥,读一门狗屎垃圾科,什么地理。历史这种不相干的功课,多么风流。要不考美国史蔑夫,卫斯理、沙拉劳伦斯这几间——你父亲会替你办。”

    “那样做我会快乐吗?”掌珠问。

    “不会。”我说,“但是你会自傲。”

    “我想要快乐。”

    我微笑。

    掌珠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她穿贝壳粉红的纱衣。

    “父亲买给我的。婀蒂。”她说。

    “很好看。”我说,“很美,”我是由衷的。

    何德璋与我握手,请我坐下。

    我说:“难得你这么忙也会替女儿庆祝生日。”他笑笑,不与我争吵。我很佩服他这一次。

    掌珠走过来。“你们两个还在吵架?”她说,“你们两个怎么会这样?如果你恨她,你就不会下帖请她,如果你恨他,你就不会应约而来,到底搅什么鬼?”

    我与何德璋同时说:“不得无礼。”

    我涨红了脸,我说:“你懂什么。”

    她说:“呵,我的朋友来了。”

    我连忙抬起头看她的男朋友。

    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穿着套过时的西装——领子太宽,腰身太窄,裤管还是喇叭的,衬衫领子也太大,领带倒是够狭的,不过颜色太复杂,一双鞋子底厚,且是高跟,我顿时没有胃口。

    随即我发觉对年轻的朋友要求不应太高,他总不能穿九百元一双的巴利。

    “在哪里读书?”我与他握手时间。

    掌珠抢着答:“他在做事。”

    哦,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这种年纪他应该在读硕士。

    掌珠在哪里认识一个这样的人。

    他坐下来。我发觉何德璋忽然变得这么潇洒。中年人的魅力四射,我很诧异,我一直认为青春是最原始的本钱,现在要修正观念了。

    我说道:“我好像听见要开饭了。”

    “来。”掌珠跟那个男孩子说,“我们到那边去。”

    菜很坏,何家的厨师简直在混饭吃,但是何德璋没有批评。

    饭后我问掌珠,“你在什么地方认识这个男孩子?他有什么好处?”

    “他听话。”

    我微笑。“有钱人家的小姐多数喜欢听话的男人。可是你父亲不过是小康,你不该惹上这种习气,丈夫要有上进心与男人气概。”

    掌珠冷漠的说,“他不会成为我的丈夫。”

    经过上一次创伤,她人变了。

    何德璋说:“我与她之间仿佛隔了一个大峡谷。”

    “隔了一个宇宙黑洞。”我说。

    没多久兰心与凌奕凯宣布订婚。

    我出外买订婚礼物,硬是不给凌奕凯有任何机会占便宜,我买了一条足金项链,坠子上说:花好月圆。

    我说:“兰心,祝你快乐。”

    “你不看好这件事是不是?”她问。

    “我看不看好这件事,有什么重要性?”我反问。

    兰心尖声骂:“你这个人老是这样子!用这种口气说话!叫人心都淡了。”

    我笑,“是,我是很可恶,我知道,是否我应以三姑六婆的姿态出现?请多多指教。”

    兰心说,“你应该替我高兴。”

    “我很替你高兴。”我说。

    “讲得有诚意一点。”她抗议。

    “我很替你高兴。”我说,自己都觉得声音很空洞。

    现在这两个人可以往在一起了,合租一层小公寓,下班买菜回家煮了吃,吃完看电视长剧。

    我知道我患了什么症,我患了高度讽刺症。

    凌奕凯也单独见我,跟我说:“听说你有男朋友?”

    “谁说的?”我咤异的问。

    “张太说的!你为他辞职,为他跟歌女打架,上警局,现在又重修旧好。”奕凯说,“他是一个学生的家长。”

    “谢谢你告诉我,谢谢张太替我宣传。”

    “翘,你知道我对你怎么样的。”

    “我不知道。”我说。

    “你为什么要逃避我?”他问。

    “你说得不错,我是在逃避你。”我说。

    “为什么不愿意与我接近?”

    “因为事情发展下去,最终结局是结婚,我不想嫁你这样的人。”

    “我有什么不好?”奕凯问。

    “你与兰心订婚,何必再问这种问题?”我心平气和的说。

    “我想知道,那么好死心。”他坚持。

    我说:“你不是我心目中那种类型。”

    “我赚得不够,是不是?”他问。

    “你为什么不说:你各方面——包括收入在内——都比我弱?光说到‘收入’,对我不公平,仿佛我是个头号虚荣的女人。你们男人就是这样会保护自己。”

    他不响。

    “你的知识学识与常识全不够,不只是你的收入,你的品格性情也不合我胃口,总而言之,我们两人合不来!而且既然你已向兰心求婚,心中不该有旁骛,要不就耐心等待更好的。”

    “我死心了。”凌奕凯说。

    “你会很适合兰心,但不是我,我不打算为你在一层两房一厅的公寓中煮三十年的饭。”

    他苦笑:“你的骄傲将会有苦果。”

    “那是我的事,你放心,我自己会料理。我只想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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