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况寰安这样性能力强又有感情洁癖的怪咖,如果一直「在室」就算了,一旦让他知道情欲滋味,被他盯上的家伙就等着倒大楣。
而那个「被盯上的倒楣家伙」,真的就是我吗?
到现在,我每天睡觉醒来,忍着腰酸腿疼茫然呆看天花板,都依然觉得不敢相信。
两天练习过去,一直到HBL准决赛正式开打,我脚还是有点酸软,抬不太起来。反正头两场比赛我也因为被罚禁赛不能上场,只好干瞪眼坐在旁边,边揉着腿边看其他队友在场上奔跑取分。
切,越看越闷……
「赵永夜,你又要跑去哪了?」邹老头一双火眼金睛马上逮到准备开溜的我。
「侦察敌情啦!」
我背起装着V8摄影机和脚架的大黑袋,跑到体育馆三楼另一个比赛场地,正好遇上协扬和滨中的比赛即将开打,两边球员正在休息区做准备。
况寰安也已经换好球衣,和他队友们围成一圈听教练交代事情。
我在四楼的观赛台角落架好摄影机,对准球场,就看着他发起呆来。
以前不管是看录影带或在现场观赛,我都只注意球员在场上的球技表现和战术运用,很少去管其他东东。直到最近,我开始会注意一些小地方,也因而发现不少事情。
况寰安管教学弟的方式,出乎我意料的严格,比对我凶的时候还要凶。以前他曾经训我「篮球场不是你家」,那时板起的严肃脸孔,我想他学弟们一定不陌生,因为天天都可以在练习或比赛中看到。
不过当学弟有好表现时,他也会主动大力赞美,用动作和笑容给他们打气,或是请大家喝饮料。我看协扬的一、二年级们,几乎个个都对他们的队长死心塌地。枫淮的学弟们也很服从林柏的「管教」,但两者的感觉又完全不同。
况寰安和几个同年级队友的好交情,就更不用说了,想到他居然把我们的事都说给那对「夫妻」听,我就忍不住火大。
他和教练的关系也很好,常常代替他宣布事情或下决定。
对球迷,他的态度反而谨慎很多。听说就算那个「假经理」不在场,他也很少会答应其他女生要求合照或签名的要求,总是以一句「我只是打球的学生」来打发,让很多球迷失望而回。
这家伙究竟是温和,还是冷酷?
我支着下巴,看见「假经理」递了一瓶水给他,他摇头,回头指指球员席和远方的饮料箱,似乎是要她去把饮料搬过来分给队员们。她沉着脸,甩甩长发转身就跑开了。
「喂,人家好歹是正妹,你也怜香惜玉一点吧……」我喃喃说。
平常连一块饼也要一片片亲自剥给我吃,结果现在连帮「经理」搬个饮料都不肯……
我绝对不承认我看到正妹吃瘪,心里其实有那么一点点的爽。
可以确定的是,这家伙就算不是会攻击人的老虎,也绝对不是一只温驯家猫。
第二天比赛,协扬高中对上枫淮家商。
宿敌再一次对决,枫淮的一号控卫却悲惨的没办法上场,反倒是协扬的当家控卫焦人妖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居然不顾纪攸茗也在,从头到尾打完全场。
据说是这几天两校「合宿」,两人终于说开了什么的样子。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就是枫淮再一次输了。八强赛到目前为止,战绩一胜一败。
这场比赛看得我胸中一股闷气无处发,剩下最后一分钟时终于坐不住,转身走出体育馆。
比赛在晚上进行,我边踢着石子,边往另一头黑蒙蒙的树丛走过去。本来想绕过树丛就走回来,没想到……
「悦琳,不要这样,你这样想不开,会让你爸爸和我都很为难……」
「为什么为难?我有哪点不好?你不是也喜欢我吗?就因为我还未成年,还是你上司的女儿,所以你就为难了?」
哇靠,这是在演哪一出戏?
我整个傻眼,躲在树丛后拉开一些枝叶往里头瞧。
助理教练石翔影和那个恰查某邹悦琳?
天啊!他们……应该不是在练习演话剧吧?
只见两人又拉拉扯扯的说了几句,邹悦琳忽然蹲下来掩脸哭泣。有预感再待下去不妙,我悄悄转身,正想蹑步开溜,没想到一不小心踩到枯枝滑了下,石翔影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了。
「谁?」皮鞋击地声传来。「……赵永夜?」
我只好又回过身,尴尬的朝一脸僵硬的他「嗨」了一声。
「呃……我刚好在这附近散步……」
「抱歉,让你看到这些事情。」石翔影很快恢复镇定,叹了口气。
「请你帮忙保密一下,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还有永夜,可以麻烦你帮我送她回宿舍吗?我得先回体育馆去,邹教练那边我会去说一声的。不好意思,谢谢你了……」
「这……好啦。」他都这样请求了,我也只好答应下来,硬着头皮接下这烫手山芋。
目送他离开,我搔搔头,无奈走到邹悦琳旁边,拍了她肩膀两下。
「好了啦!别哭了。起来!我带你回宿舍。」
她又抽噎几下,才站起来垂着脸跟在我后面,一路上都不说话。
没看过她这个样子,我翻了下白眼,头皮一阵发麻,还是比较习惯她平常那副毒舌辣椒样。
「石翔影都三十几岁了,你没事干嘛看上那种老头啊?」我忍不住说。
「像你这样的小鬼我才看不上咧。」她也低着头回了一句。
靠,这女人说什么?我当场一把火飙上来。
「我们同年纪,我是小鬼,那你又算啥?」
「也是小鬼啊。」她没有声音起伏的冷冷说:「所以他才没把我当回事,在他眼中我只是小孩子。」
「是喔……那叫人给你开个苞,就可以转大人啦。」我嘿嘿一笑,随便提个馊主意。
「有啊,我试过了。我要他抱我,结果被他赶了出去。」
啥?如果我嘴巴有水,一定当场喷出来。
「拜托,你想害他犯罪喔?当然不是叫你找他!你可以找其他更有经验的,不然做做样子也好,看他会不会生气,就知道他对你到底有没有那个意思啦!」
邹悦琳沉默一会儿,抬起头看着我说:「赵永夜,没想到你脑袋有时也满中用的嘛。」
「好说。」
我额上青筋一跳,勉强大人有大量的把她这句话当作赞美收下来。
「那就麻烦你了。等球赛结束以后,我会过去找你。我想要来真的,不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啥?」我慢半拍,才听懂她在说啥,吓得倒退三步,「干嘛找我?你疯了喔!」
「你不是女人经验很丰富?而且反正我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我交的朋友都很单纯,没有符合条件的,想来想去就你最适合。」
更!开什么玩笑!
「-可以去找林柏啊,他的经验绝对比我更丰富!」我再次把林柏端出来当挡箭牌。
「林柏熏?」邹悦琳皱眉,啐了一声。「才不要,我讨厌他。而且他很精的,太麻烦的对象他不玩,我是教练女儿,他才不会碰我。」
「那、那你也别来找我!我也不想碰-!」我连连摇手,像在挥瘟神。
这女人真可怕,都把我吓出口吃来了。就算要乱搞,我也宁愿去跟小婕搞,邹悦琳这难养查某我才不想碰。
「为什么?只要不是丑女,你以前不是都来者不拒的吗?我好歹也是校花票选前三名,又不会要你负责,你还有什么不满?难道说……你有交往的女朋友了?」
「没……没啦!」我一口否认,差点咬到舌头。
「那你干嘛变得这么胆小?还是你年纪轻轻就得了早泄或不举,不敢给人知道?」
「邹、悦、琳!」我一字一顿大吼。
「干嘛?我又没耳聋,喊那么大声做什么?被我猜中,所以你心虚了?」她叉着腰斜眼睨我。
妈的……这臭女人实在有够欠揍!也只有她敢这样惹我!
「好啊,你也不要光出一张嘴,有种就来找我,只要你自动自发脱光衣服张开腿躺在床上,拎背就上到你爽!」
***
「赵永夜?」
我抬起整颗埋进手臂里的头,无力瞄去一眼。
况寰安正提着运动背袋,从体育馆的方向走回来,看到我独自坐在宿舍门口旁边的石头上,一脸惊讶的走近。
「你怎么了?」
「没啦,不小心说了蠢话,有点后悔而已。」我闷闷的说。
不过……也好啦!反正把话说这么绝,邹悦琳那女人应该就吓跑了,不会再来烦我。
「啊?」
「没事、没事。」
我拍拍屁股站起来,忽然想到刚才的比赛,立刻沉下脸。
「哼!走开!刚把我们球队打败的家伙,我暂时不想看见。」
「什么,原来你在气这个?」况寰安一愣,摇头笑了起来。
眼角瞄见他的队友们也从后头陆续跟上,我正想扭头走人,他突然俯身,在我耳边低声说了句话。
我咬牙瞪他。「我不会去的!」
「我会一直等。」他微笑着我。
可恶!厚脸皮!
我恨恨横他一眼,转身跑进宿舍。
***
十点在宿舍屋顶见面……
即使回到房间,温柔的声音仍在脑中反复回响。忽然有一种非常真实的正在跟这人频繁幽会的心悸感,明明比赛正打得紧张,我却……
那句话的热度仿佛从耳垂、耳根、脸颊,一路感染到全脸,我偶然瞥见桌上小立镜里映出的那个家伙,陌生得简直连我自己都快不认识,立刻火大的用力把它放倒,整个人忿忿躺平在床上。
哼……不知道那没羞耻心的混蛋又要对我做什么,也不知道屋顶够不够隐蔽……
我胡思乱想着,蓦地感觉那热度又从脸沿着胸部,一路往肚子下烧,连忙从床上跳起来,抓了衣服就往浴室冲去。
***
只要隔天有比赛,况寰安就保证不会做到最后,也保留了我的体力。
不过就算我拒绝用嘴巴帮他服务,他还是可以花招百出的,用我身体其他部分解决他那坚强到不象话的欲望,不禁让我严重怀疑,这家伙真的是才刚破十八年在室之身的前任纯种处男吗?
总之,自从我禁赛令解除后,多了我的枫淮也立刻恢复原来的雄风(这绝对不是我在臭屁),一路连胜到底,最后就以六胜一负的成绩,和七战全胜的协扬一起进入最后的四强决赛。
枫淮篮球队原本预计比赛后在高雄多停留一天的,不过我先脱队,比完第七天赛程的当晚就和况寰安搭火车回台北,先去医院看过妈,然后再一起回到我家。
老头得知老妈身体有好转,就又回大陆去了,这天也没排佣人上班,所以整间屋子都是空的。
从一进门,我就被他压倒在客厅沙发上,一路做到浴室,又做回房间床上,像疯了一样,我数不清他在我体内体外释放了几次,更记不清我自己的,直到他把我放进注好热水的浴缸里清洗,我都还迷迷糊糊,连我自己是不是还活着都不太确定。
「你这个不知道节制的混蛋……再这样搞下去……我会被你搞到短命……」
我背靠着浴缸双腿打开,闭着眼喘息,任由他将手伸入水面下,在那个吃了他一堆东西的地方来回掏弄。
「对不起……因为连续比赛七天,都没办法进去嘛。」
他慢吞吞的说,把我下面清理干净后,又倒了洗发精在我头上,十指轻轻搓揉。
「头转个方向。」
他低声说着,让我头靠倒在浴缸边缘,用调小的莲蓬头热水慢慢冲掉我满头泡泡,不沾半点到我眼睛或脸上。
妈的,简直舒服得不象话,那些把我抓得哇哇叫的发廊小姐都该去跳楼了……
「不过接下来就要开学了,是该收敛一点。」
真的?我抬起千斤重眼皮,非常怀疑的瞄他一眼,然后就在他轻柔的手劲动作下,不知不觉沉入梦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