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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云妮的父亲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去世,那时她母亲离开他们已十一年。她病逝在某个外国——她母亲到处旅行,没有人确知她的行踪。宣布她已死亡的信被转了好几次,让云妮和她父亲只知道西西林侯爵夫人因肺炎于非洲、印度或中国死亡。

    云妮被一群家庭教师和成天忙于工作的父亲扶养长大——虽然她知道他深爱着自己。他是一位很有才华的语言学家,去世之前写了上百篇论文和两本教科书。他是大英帝国正统英语理论家的先驱。正统英语指的是由上流阶级所说出来的英语,这些音是如何发出来的、又是如何让人理解,经由公立学校教给普罗大众时,又产生了什么样细微的改变。

    当包莱诺——也就是包教授,以及第四代阿雷斯公爵唯一的儿子西西林侯爵——去世的时候,每个人都以为他遗下的孤女会由他的堂叔包福德收留。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当包福德继承了侯爵的爵位——他不只继承了云娜父亲的头衔,还包括了她家的一切,金钱、财物、地产——他并不欢迎她进入他的家中。云妮一开始并不理解这个暗示,直到另一场灾难降临。

    精神矍铄而亲切的阿雷斯公爵,也就是云妮的祖父,以及唯一可以要求福德资助她至少参加一个社交季的人,在外出散步时,被闪电击中,当场死亡。才不过三天,他就跟着儿子进了坟墓。福德于一个星期之内,不只继承了西西林侯爵丰厚的家产,接连着又得到了阿雷斯公爵的头衔,承继了一连串的殊荣:第五代阿雷斯公爵,西西林侯爵,格林威克伯爵,贝尔威克子爵——噢,后面还有很多;她甚至无法记得全部。

    就在这个时候,福德相当坦白地告诉十七岁的云妮,她不只是不能留在他的屋子里,而且——“我也没有理由资助你进入伦敦的社交季,亲爱的。你根本就不可能结婚,你没有拿得出来的家产,长得也不漂亮。如果这些还不够,你像你父亲那样沉迷于人们说话的方式,也毁掉了你最后的一点女人味。”

    这是他用她的嫁妆买了一辆饰有纹章、配有八匹棕马的四轮马车,以及身穿制服的仆役及车夫的借口。

    把她的行李装上这辆马车,将她送走的那一天,他还补上一句:“你实在应该生为一个男人。”

    她若真是个男人,她的继承顺位就在他的前面了。

    然而她却是个女孩,一个长相可笑的女孩,一个对于同时失去父亲和祖父毫无准备的伤心女孩。她确信不管是祖父或父亲都没有想到,一位叔公会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照顾她。就连他亲口说他不会的时候,她都还不相信。直到她和她的管家弥顿坐上马车,前往他姊姊的家。天啊,是管家的姊姊的家。

    当然,就阿雷斯的标准,他有照顾她:一年半之后,当内政部听说了她的情况(看来福德的所做所为并不合法),并表示他必须归还嫁妆——他已卖掉的地产,还有已经花掉的钱——他交出了唯一一样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东西:她父亲钻研人类语言的书房,以及这间书房所在的房子,也就是侯爵位于伦敦骑士桥区的房子。

    阿雷斯是个什么样的人?崔先生曾问。除了贪婪之外?年老,但是精力充沛。继承了整个世界的时候,福德已快八十岁。从她有生以来,他就自我中心地屹立在她的家族中。一个聪明的人,让所有的人高兴,举行许多舞会,拥有许多朋友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他热爱权力和影响力,也将它们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喜欢受人崇拜,而事实上也是。

    云娜甚至曾经崇拜他。她一直绕着父亲这颗行星转——一位漂浮在学术穹苍之中的父亲——敬畏她那位更加开朗、更喜欢热闹的远房堂亲。父亲就像围绕福德这个太阳转的不起眼的宁静月亮。

    她利用学自父亲的知识,以一种父亲无法想象的方式维持收支的平衡。包莱诺完全没有生意头脑;他也不需要,因为他有个公爵父亲,以及其它前任的西西林侯爵,他们是整个英国里最富有的家族之一。然而云娜还是撑过来了;她对自己感到十分骄傲。工作的时候也就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她热爱自己所做的事。

    纵然如此,她还是对包福德怀着一股恨意,以及一种奇怪的羞愧感。

    她的第一批学生当中,一个明白内情的人说道:“噢,或许这样反而更好,这种事常有的。”这句话的原意是为了安慰,然而云娜却忍不住觉得恐怖。

    反而更好?好像如果能够选择,她应该希望这种灾难降临到自己身上?

    不,她个人以为包福德若不存在,她会过得更好。

    奇怪的是,当公爵刚把云娜赶出家门的时候,这名学生的双亲还感到震怒。其实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很愤怒。渐渐地,他们不再生气了,日子仍得继续下去。大概一年多之后,每个人又开始去拜访福德与他的夫人,寻求他的资助,要他捐钱给教会、邀他投资他们的计划,而且年年参加他的年度舞会。

    一场云娜自己从未参加过的舞会——以前是太小,后来则不能。他不会邀她去他的家,而她也不想去。这情况让她多少觉得有些孤独无助,就像随波逐流的小船。她有能力让其它的小船航行在英国上流社会的大海上,她可以教导她们如何掌舵,自信而优雅地在海面上遨游,她自己却只能逆风而行。

    第二大早上,明克刮过了下巴和两颊上的胡子,唯独留下上唇的部分没有动。才过了一夜,他的嘴唇上方已经有了黑色点点的胡渣子。他扭动嘴角,用手指拉紧脸颊上的皮肤,如同往常一样地刮着胡子;两边脸颊、下巴,除了鼻子底下的地方。

    他洗了把脸,站直身体,盯着镜子擦干自己的脸。嘴唇上方的胡渣子看起来像是煤灰,剃干净的脸其实是比较好看的。但再过几天就好了,他想,回复原来的他。可是这个新的他站在那里,一副喝了黑啤酒后忘记抹嘴的样子。

    我到底该做哪一个自己?他问。

    这个问题令他感到不安。

    哪一个自己?并不会有两个他啊!

    别想这些了,别让事情太复杂。云妮比较喜欢他没有胡子的样子,任何让她想到自己是男性的事物,都会引起她的警觉心。好,他会温柔地待她,他要成为一个她所见过最具有绅士风范的绅士。她所有那些高贵的规矩都是垃圾,可是他已经可以开始理解绅士们为什么愿意忍受。

    他瞪着镜子,转动头部。上星期来了个理发师,拿剃刀修了他的头发。他的发尾和衣领交界的地方有了清楚的一条线,再没有东西搔着他的脖子,一切都整整齐齐的。他的衬衫衣领束着脖子,有时候令他几乎要窒息。弥顿教了他如何打领结,可是他今天弄得一团糟。

    它皱巴巴地从脖子的两侧垂挂到胸前。

    他的外表已经愈来愈像——他们要他当个什么?子爵?可是内心里他仍然觉得自己还是那个来自康瓦耳的明克,住在伦敦魏斯特市场旁的一家鞋店里。

    云妮喜欢这个结果,这使得部分的他——下身部分——想要继续下去。为了接近喜爱的女人,更疯狂的事他都做过。然而另一部分的他,却迟疑不定。

    他说话的方式愈来愈不一样,行为举止也大不相同。但奇怪的是,最近有些时候他连想法都不同了。可恶,他会担心该用形容词或副词,但这有何差别?他干么要在意?

    他会想着,有个像包云妮这样可敬的女人不是很好吗?可是他要做的事会使云妮不再可敬。不,不,他纠正自己,不是包云妮,他不要她;他得不到她,而是……噢,或许是个裁缝师的助手,但她要像包云妮,善良、聪慧、工作勤奋,而且忠诚。他所认识的那些出身高贵的女人,个个全都结了婚。可是云妮……一个像云妮那样的女人会是忠诚的,对人和事都忠诚。例如昨天,即使几小时前才几乎被他吓掉了半条魂,下午便又立刻开始教训他。因为她要把事情做好。所以,她也很有勇气。

    他再度拿起刮胡刀,对着镜子里的那个家伙说话,故意把每个音节都说得清清楚楚。“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把胡子刮掉,老家伙。”

    笨蛋,但他懂得喜欢干爽的房间。住在鞋匠的地下室时。只要下雨,就有水从墙壁渗进来。他也喜欢一天终了的时候没有累得半死。规律的食用好的食物优点也很多。还有新的字——尤其是学到新的字,特别一点的字,并且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感觉真的很好。

    让人听得懂自己在说些什么,那种感觉真是出乎意外的好——有所感觉,有能力将它说出来,并且让他人知道地想表达的是什么。轻易地表达自己,让他卸下了一种之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的紧张。让别人理解自己要的是什么,十分有用。弥顿最近已经听得懂他的话了。李茉莉也因为他的玩笑而哈哈大笑。有用而且有趣。当他下一次站在某个正经八百的管家面前,说明他不是上门来乞讨,而是来帮她解决伦敦长久以来的问题,将大有帮助。

    有用。明克低头看着锐利的刮胡刀,还有它的珍珠手柄。这是他所拿过最平整的刀片,他喜欢它滑过皮肤的感觉。它把胡子刮得很干净。

    他看着握住把柄的手,上面一点伤疤也没有,没有抓伤,也没有咬伤的痕迹,因为这只手从没有伸进老鼠洞里过。小心翼翼的人才会有双什么事也不做的绅士的手,有时间思考的手——问题是他也没想什么好事。拿心爱的胡子换来看一眼那双他根本就不该碰的美腿,生在一个他无法拥有的女人身上。

    然而最愚蠢的部分是,他又拿起刷子在装了肥皂泡的杯子里搅着,然后涂在嘴唇上方。他刮掉了那些该死的胡渣子,为了云妮而刮。因为他想再看该死的、没有意义的一眼。

    讽刺的是,走廊的另一端,云妮也站在一面镜子前。不过有点不一样的是,她离镜子十尺,正望着全身上下一丝不挂的自己。

    她从不曾在白天脱掉衣裳,只为了看看自己。然而今天早上,在她脱去睡衣套上衣服前,她回到了镜子前面审视自己。

    她的身体。她立刻就对自己修长的腿大感惊讶,她从未想过这一点。但,是的,它们十分修长,肌肉结实而均匀,看起来很漂亮。这是她第一次真心地喜欢自己身上的某个部分。它们总是被遮盖起来,她从不曾仔细瞧过。

    她身上其余的部分——噢,她的胸脯像是胸前的两个漏斗;腰很细,但是臀部削减了这项优点。它们过于丰满,让她像颗梨子。

    她的目光落在两腿之间的三角地带上。那儿的毛发浓密、鬈曲,呈现出深樱桃棕,只比她的发色要浅一些。云妮摸了摸,它很硬,就像——

    就像男人嘴上的胡髭。

    她想象着崔明克这个部位的样子,但是想不出来。她在天使的画像上见过的,婴儿的生殖器(哇,她想着这个字眼!)看起来像是十分脆弱。她总以为天使的男性象征看起来就像是没了壳的蜗牛——一个绝对不适合用在崔先生身上的想法。成人的雕像有无花果叶子遮住私处,她肯定那是错误的,只会留给人无限的想象。

    还有那个字眼。她无声地念着,私处,唇型看起来就像是抛了个飞吻。那儿会是什么样子?还有毛发。私处上留了胡髭吗?

    她发现自己感到不安、愚蠢、怪异——吃吃地笑着穿上白天的服装。就在她整理着头发的时候,门上传来了敲啄声。

    她心虚地跳了起来,然后又想着,噢,老天,崔先生真积极。他就站在外面的起居室里,敲打着她卧室的房门。

    然而当她打开门时,看到的却是弥顿。“我可以进来吗,小姐?”他的面色凝重。

    “当然可以。发生了什么事吗?”

    他皱起眉头,讲话吞吞吐吐的。“我——呃,是的——”他终于说道,“我已经为您的家人工作了——”他清了清喉咙,“很长一段时间,而我从来没有干预过什么事,小姐。”她等着他继续说下去,这花了他好一会儿。“从您出生的那一夜我就在了。”

    “是的,弥顿。你的重点是什么?什么事让你不安?”

    “嗯。”他挺起瘦小的身躯,嘴角坚定起来。“嗯,”他重复道,“李太太和我讨论了这件事,我们认为——”他一口气说出其余的话。“我们认为崔先生最好搬到楼下和我一块儿住。”

    云娜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眼睛直瞪着他。“为什么?”

    他皱起眉头。“小姐,您和一个男人待在楼上——呃,他是个——我们不认为——没有人觉得——可是,嗯,现在——他显然发现您——”

    “你们觉得让他留在楼上,他的房间和我的同在一层楼不妥吗?”

    “是的,小姐。”

    天啊,弥顿竟然会有这种想法,他对她向来很宽大的。云妮点点头,表示她了解。

    “楼下还有八个房间,”他继续说下去。“崔先生可以住其中任何一间。我可以替他准备房间,告诉他,帮他搬下去——”

    “不,”她迅速摇摇头。“我来告诉他。”

    弥顿当然是对的,她不能让一个……一位绅士住在她的屋檐下.就他们俩在楼上。她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她又重复了一遍:“我来告诉他,我会跟他解释。”她望着弥顿,这个她最忠心的家人。“我很感激,”她说道。“谢谢你告诉我。”

    他点点头。“为了您好,”他喃喃道。“我看着您长大,成为一位淑女,包小姐。”他继续说下去:“为您工作我很骄傲,我不想见到您——”他又迟疑了一下。“为了他而不快乐。我会陪在您身旁,那并不会——”

    啊,他并不是为了礼俗而要崔先生搬下楼去的,也不是为了怕产生流言蜚语,而是怕她会禁不起诱惑而毁了一切。

    “这——”他继续道。“呃,我真的觉得,如果崔先生搬到楼下我的房间隔壁,那样会比较好。”

    “是的,那样比较好。”她再度点点头,然后又说了一次。“我会告诉他的。”

    云妮决定快刀斩乱麻。她要下楼去,找到崔先生,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她会解释说他已经变成一个——什么?一个男人。对她和周遭的人来说,他是个男人。

    多可怕啊,她不能这么说,那他以前是个什么?

    上帝知道。她只知道他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一个捕鼠人是否住了她最好的房间并无所谓,可是如果明克离她只有一墙之隔,尤其是最近她常看着一丝不挂的自己,心里还想着他的时候。

    她会说这就很有关系了。

    然后她又开始闪避,从楼梯底下往她的工作室走去。她坐在里面茫然地盯着笔记本,努力思索要如何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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