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湄,我有种感觉,我觉得佟烈崴一辈子也不会爱我!”
邬晶遥此刻正在自己的香闺里,刚泡完香喷喷的花瓣浴,现在正意兴阑珊的趴在柔软的床垫上,任由方湄用顶级的保加利亚玫瑰精油,替她按摩紧绷的四肢。
想到下午在酒吧发生的那件事,她还心有余悸。
她从没想过,居然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想强拉她离开,而最可怕的是——周遭的人全冷眼旁观,没有人出面解救她们,就连她一心指望的佟烈崴,也视若无睹的走开,完全不理会她的死活。
幸好后来樊翼等人,出面打跑那两个下流的混混,并且送她离开,但她的心已经受伤了。
她知道佟烈崴一直对她很冷漠,从来也不理睬她,但她一直坚信,只要她用全部的爱与耐心,总有一天他一定能够明白她的用情,并且爱上她。
但是……经过这件事,她忽然有种深深的恐惧,或许佟烈崴一辈子也不可能爱上她,她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全是白费心思!
“不会的!小姐,您这么美、又这么聪明善良,除非佟先生是个瞎子、聋子兼智能不足,否则他一定会了解您的好。”方湄一边使力推开指端的精油,一边柔声安慰。
“别叫我小姐!”邬晶遥微侧过脸,噘着红唇咕哝。“你又不是我的佣人,干嘛叫我小姐?”
方湄只是温顺的笑笑,继续移动灵巧的双手,替她按摩背部,没有回答。
“真受不了你!”邬晶遥转头再度将脸埋进枕头里,兀自生闷气。
她气方湄为何每次都要矮化自己,将自己当成邬家的小女佣,对她来说,方湄就等于她的姊妹呀!自从父亲在她十四岁那年,领着长她一岁的方湄,来到她面前的时候,她就决定要和方湄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姊妹。
邬晶遥的父亲,是邬氏企业前董事长邬榕光,他年过六十,膝下却只有这个漂亮、聪慧的掌上明珠,因此他与妻子疼爱万分,舍不得她受一点苦。
听说邬晶遥在十四岁那年,曾被有心人士绑架,幸好很快就被平安救回,不过邬家两老吓坏了,不久就到台北近郊一间育幼院里,领养了长邬晶遥一岁,乖巧懂事的方湄。
他们提供方湄和邬晶遥同等级的待遇,住同一栋房子、吃同样的食物、念同一所学校,而他们对方湄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她必须寸步不离的跟着邬晶遥,他们不容许,女儿落单而被绑架的事情再度发生!
为了能够和邬晶遥念同一班,方湄甚至自愿降级一年,好时时刻刻照顾她。
多年来,邬晶遥与方湄的关系一直相当亲密融洽,邬晶遥会告诉她自己所有的心事,而且肯定她绝对不会说出去。
虽然方湄老是抢着做女佣的工作,矮化了自己的身分,但在邬晶遥的心目中,她是自己终生的好姊妹。多年来多亏方湄陪她,否则这段艰辛的暗恋之路,她可能无法支撑到现在。
尤其在几年前,父亲卸下邬氏企业董事长的重责大任,将棒子交给下一代——由她的堂哥继任董事长,她则担任副董事长,然后就与她母亲两人双双飞往瑞士定居,久久才回国一趟。
她知道他们一直很希望她到瑞士去,陪他们一起住在那儿,但她还是狠心拒绝了。
佟烈崴在台湾,而她只想留在离他最近的地方,所以也只能跟父母说抱歉了。
“小姐,好了!”
方湄按摩完毕,随即抽出纸巾拭净自己的双手,然后轻巧地走到衣帽间,拉开下层的抽屉,替邬晶遥取出轻薄柔软的蚕丝内衣裤,顺道从衣橱里勾出一件漂亮的低胸洋装,一起放在邬晶遥的枕头边。
“来,快换衣服吧!”
“为何要换衣服?我哪儿也不去,我再也不想出门了!”邬晶遥继续将俏脸蒙在枕头里。
她的世界毁灭了,就让她躲在家中舔舐悲伤吧!
“根据梵先生给我们的情报,今晚佟先生会出席一场庆祝酒会,您要是再不准备,就来不及-!”方湄像没听到她的话,再次转身钻进衣帽间,找寻适合搭配的鞋子。
梵天易是举世闻名的情报头子,无论你想请他调查任何事,都没有办不到的道理,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价钱贵得太离谱!
梵天易死要钱是人人皆知,他要价之高,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邬晶遥却长期聘请他,提供她有关佟烈崴的动态与消息。
为了佟烈崴,她不在乎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
“今晚我不想见到他。”邬晶遥闷闷地回答。
“听梵先生说,今晚的那场酒会,是为了庆祝市中心一栋商业大楼启用而举行的。”方湄的声音从衣帽间传出来。
“喔!”邬晶遥懒懒地应了声。
“听说佟先生买下了其中两层,好像是为了权充佟氏保全最新的办公大楼才买的。”
方湄找到合适的鞋子,从衣帽间拎出来,又忙着打开邬晶遥的首饰盒,帮她寻找合搭的首饰。
“新的办公大楼?”邬晶遥睁开一只眼睛,总算开始感兴趣了。
“是啊!佟先生要搬家了。小姐难道不想去看看吗?”
“我……”她当然想呀!问题是——她还是有点介意下午那件事……
“庆祝酒会已经开始,我想佟先生应该早就到会场了。现在他可能正在与人谈话,或是正在喝酒、或是吃东西,也或许此刻他身旁正粘着一大堆蝴蝶蜜蜂,嗡嗡乱叫哪!男人长得好看,实在很麻烦呢,尤其佟先生又是那么性格挺拔,我相信他绝对很有女人缘。”方湄悄悄抬起眼皮,偷觑了邬晶遥一眼。
很好!她小嘴嘟起、双目圆睁、俏脸发红,一副气呼呼的模样。
“还是小姐真的不想去……”方湄故意停止动作,装出迟疑的模样。
“我当然要去!”邬晶遥倏然从床上跳起来,抓起放在枕边的衣物,飞快穿戴起来。
开玩笑!要她放弃佟烈崴,把他拱手让人,她怎么也做不到。她已经爱了他那么多年,绝不会在这时候宣告放弃。
她穿好衣服,宛如一阵小台风刮进衣帽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另一件式样保守的小礼服。
“你也快换上吧,否则要来不及了!”她将小礼服扔给方湄,自己则在梳妆台前坐下,忙着装扮起来。
“不用了,小姐。”方湄用力摇头。“您忘了吗?我有衣服的,都是很漂亮的洋装喔!”
不但邬晶遥经常送衣服给她,就连邬晶遥的母亲,每次回国时带给她的礼物,也全是衣服,这些衣服她都很珍惜的留着,一次也没穿过。
“别跟我争这个!这件衣服适合你,干脆送给你好了。”
一件十几万的洋装,她说得像路边摊两百九的衣服似的,摆摆手就慷慨的送人了。
“小姐,您已经送我太多衣服,我不能再要了!”
“说什么傻话?我没送你多少衣服呀!”邬晶遥开始抹口红。
没有才怪!她房间里的衣橱,塞的全是她大小姐给的衣服,方湄心想,如果哪天她真的落魄了,光靠卖那些衣服就足够她温饱十年。
“小姐——”
“好啦!你刚才自己也说,酒会已经开始,说不定已经有女人缠上佟烈崴了,要是你耽搁了,害他被别的女人拐走,休怪我……”邬晶遥眯起美丽的杏眸,装出威胁的表情。
“好嘛!我马上去换衣服。”
方湄抓起小礼服,飞快闪进衣帽室更衣,邬晶遥见她听话了,这才噗哧一笑,回头继续末完的妆。
即便佟烈崴总是冷脸对她,而且从来吝于给她一丝笑容,但她还是无法自拔的爱他!
她也知道,大家都把她视为社交圈的一大笑柄,在她背后窃窃私语,骂她不知羞,但她不在乎!
只要能得到他的爱,她不在乎怎么被人嘲笑。
十年前的一个意外,早已将他们的命运紧紧纠缠在一起。
早在十四岁那年,她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此生只会属于一个男人——
那就是佟烈崴!
十四岁那年,邬晶遥第一次见到佟烈崴,缘自于一场可怕的绑架案。
那时,邬晶遥就读台北近郊一所贵族女校的中学部,平日由司机接送上下课。
那天,因为老师身体不舒服早退了,所以提早放学,她打了电话回家,请司机来接她,然后就站在校门前等司机来。
从她家到这儿,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没想到这短短的等候时问,却让觊觎已久的绑匪有机可乘。
他们假意请邬晶遥帮忙,将她骗到学校旁的小巷内,然后迅速打开箱型车门,又拉又拖的,将邬晶遥强拉上车。
幸好,一个在附近公立高中念书的少年经过,看见这一幕,立即迈开长腿,自后头追赶那辆箱型车。
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呼救,由于他正好是学校田径队的长跑选手、及跆拳道社的社长,所以体力相当不错。
他一路追着箱型车跑过几条街,直到它被红灯的车阵困住,这才冲上前,自外猛力拉开车门,将里头的绑匪拉下车。
“你们给我下来!”义愤填膺的少年大喝。
“哎!”坐在后头的绑匪一时没防备,竟被他扯了下来,跌落在地上。
“妈的,你找死是下是?!”
那名绑匪勃然大怒,抡起拳头就想揍人。谁晓得才一出手,就被一双闪电般的快手攫住,反手扭到身后。
“啊——好——好痛!”刚才还横眉竖眼、满脸恶相的绑匪,这会儿是痛苦地不断哀哀大叫。
“阿标!”另一名绑匪跳下车,举脚就朝少年的门面踢去,但少年轻松一个闪身,就躲开这致命的一踢。
绑匪不甘心,再度扑上前,这回少年送他一脚,硬生生踢掉他的门牙。
“啊——”那名绑匪发出杀猪般的哀嚎声,再也无力反抗。
“你要不要紧?”少年跨上箱型车,将已被绑上绳索、并用胶带贴住嘴的邬晶遥拉下车,解除她身上的束缚。
“一不……”邬晶遥雪嫩的脸颊上,浮现羞怯的红晕。
那时她本来已经绝望,以为自己会这么被抓走,没想到却有人出面拯救了她,她感激之余,不由得深深崇拜起这名少年。
在她眼中,这名少年是如此英勇、性格,她的少女芳心,很快遗落在他身上。
此时,开车的绑匪见苗头不对,踩下油门想逃逸,但警察已接获民众报案,迅速赶抵现场,将三名出师不利的绑匪一网打尽。
少年不喜出风头,见警方赶到,便捡起扔在地上的书包,拍去灰尘背回身上,毫不留恋的转身走开。
“请——等一等!”鄢晶遥鼓起勇气喊住他。
“什么事?”少年冷冷转过头,有些不耐地皱起眉头瞧她。
“我想请问你的……名字,好谢……谢谢你。”她红着脸,嗫嚅开口问。
“不必了。”
少年说完,连瞧都没瞧她一眼,便扭头迳自走开。
他救她可不是为了获得她的感激,今天不管是谁被掳,他都不会见死不救。
邬晶遥没勇气再留住他,只能眼睁睁的目送他离去,但她始终没有忘记这一天发生的事。
她想报答这名少年,也想再见见他,但她唯一所知的,只有他的书包上书写的校名。
正巧,她的父亲与那所公立高中的校长交情不错,于是她便央请父亲出面,调出所有在校男同学的资料及相片,这才查出那名少年的身分。
原来他叫佟烈崴,是高三的学生,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目前由寄宿家庭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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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常同情佟烈崴的际遇,很想帮助他,却又不敢让他知道,于是拜托父亲开立各项名目,颁与他多项奖学金,直到他顺利念完大学。
父亲疼爱她,也欣赏佟烈崴的傲骨与上进心,便同意她的请求。
佟烈崴能顺利完成学业,他们所提供的那些奖学金,助益不小。
她喜欢佟烈崴,然而刚开始的时候,害羞的她并不敢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意,她甚至不敢出现在他面前,只敢从暗处偷偷的望着他,因此多年下来,他不但不知道她的心意,甚至早就忘了她这个人。
那场意外的小插曲,没在他的心头留下任何记忆,只有她始终将这件事放在心头,日日夜夜反覆回味,点点滴滴的爱意,汇流成波澜壮阔的海洋,从此她的心中再也容不下别人——只有他一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时光的转移,邬晶遥逐渐发现,如果自己永远躲在暗处,默默地喜欢他,那么陪他度过一生的伴侣,绝对不可能是她,于是她从暗处走出,试着接近他的生活。
大二那年,她要求父亲以保镳的名义,聘请他陪她与方湄到关岛度假,原以为这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开端,但是——她错了!
生性冷淡的佟烈崴,对于她种种友好的表示,完全没有任何反应,总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冷凛面孔,一个月下来,不但两人的感情没有任何进展,甚至连旅游都不尽兴。
邬晶遥虽然丧气,却并不灰心,她已逐渐了解他的个性,明白想令一颗寒冰融化,必定得多付出些耐性与心血。然而又过了几年,她都大学毕业了,他对她依然是那副不理不睬的冰冷模样,说真的,她真的很失望。
这些年来,她对佟烈崴的关怀,足以令顽石点头,但他——依然连一丝感动也没有,每回见了她总像见到陌生人似的,水远是那么冷淡、疏离。
于是她明白,自己又用错了方法。
在大学毕业之后,为了掳获佟烈崴的心,她再度改变策略,开始采取紧迫盯人的方式。他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她不在乎大家把她当成不知羞耻的女人,她只知道,她爱佟烈崴。
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包括她的名誉!
但——直到目前为止,成效依然不彰,他见到她依然避如蛇蝎,她不禁要问:
究竟要她怎么做,他才肯由衷的接纳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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