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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花心有罪》->正文
第一章

    沙沙沙……

    炭笔擦在纸张上发出的声响。

    沙沙沙……

    纱窗外风吹动树叶的声响。

    沙沙沙……

    一条手臂粗的蛇滑过草丛的摩擦声。

    沙沙沙沙……

    飞砂走石,即将掀起狂风暴雨的声浪。

    沙沙沙……

    「啊~吵死了,明明已经窝到比坟墓还静的鬼地方,为什麽还有这麽多烦死人的杂音,想把我逼到脑袋爆浆,直接躺进棺材里入敛吗?」

    一盏白光灼人的立式台灯下,一坨一坨被揉成团的纸张堆成小山,随着窗外吹进的风摇摇晃晃,要掉不掉地卡在灯座旁。

    坐在桌前肠思枯竭的女人,姑且称为女人吧,她一身过长的恤,宽大的骷髅头盖住腰身,完全看不出她身为女人的体态。

    而下身更是邋遢得教人不敢领教,一条原本长度及踝的花裙子因她不雅的坐姿而撩高至大腿。

    恤配花长裙,怎麽看怎麽怪,根本是随手套上的,毫无一丝时尚美感。

    反正也不会有人敢在附近走动,她穿什麽有何关系,这是宅女丁晓君的想法,她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和「活人」打交道。

    所以她是鬼喽?

    NO!NO!NO!她绝对是有血有肉的人,不吃不喝三天也会饿死,只不过有人的地方就很吵,而她是喜欢安静的人。

    但是她对静的要求又高於常人的标准,最好连呼吸声也能免就免,她想要的是全然的静谧,彷佛世界上只剩下她一个人。

    所以,她离群索居,独自一人住在大到吓人的荒芜农庄,每日与蛇鼠为伍,朋友更是少得可怜,五根手指头就数得完。

    可是,这就是她想过的生活,无人干扰的最高品质。

    「画不出来,画不出来,为什麽我会画不出来?是谁偷走了我的才华?谁把我的灵感藏起来?我要画画画……画出令人惊叹、目瞪口呆的佳作,我要画!」

    说真的,午夜十二点过後突然有女人的尖厉声发出,而且是来自草木繁盛、阴气森森的树林後头,没人会不毛骨悚然。

    尤其这样的情形不是偶尔,几乎每隔两、三天,甚至有时是连续好几天都会发生。

    久而久之,住得近的人纷纷搬走,加上没人敢在入夜後行经怪声频起的区域。原有的一条产业道路逐渐淹没在荒草间,四周的树木和野草也越长越高,形成一道绿色荒墙,将土地内的唯一建筑物包在其中。

    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块闲置已久的荒地,原主人过世後便不再整顿、种植,任由原本的肥沃荣景慢慢地沦为野鸟群居的荒林。

    一甲地,近三千坪的空地全搁在那里荒废,一幢百来坪的平房就盖在土地的左後方,靠近水圳出口的堤防旁,地势略高堤防三公尺,不怕淹水。

    不过正门因年久失修,也少出入,铁门早就生锈了,加上藤蔓植物蔓延,顶多看得出是门,想要推开恐怕得费一番工夫。

    丁晓君搬进来住那一天起,後门才是她平时进出的地方,正门反而变成後门,她采自然栽种法撒了一些种子,让它们混在杂草堆中,看它们能不能发芽,长出果实。

    「两点了,而我一张也画不出来,三天後的截稿日我要拿什麽交给杀人不见血的编辑,啊~我要疯了,我快疯了!」

    不远处似乎传来重物落地声,因她的凄厉哀嚎而惊骇万分。

    凌乱的鸡窝头已经被她抓得快像十天没洗头的疯婆子,丁晓君的刘海长到覆住双眼,她用眼镜隔开眼睛和头发。

    也就是说,她刘海覆盖住眼镜,黑又直的发丝成了帘子,只瞧得见鼻孔以下的容貌。

    苍白又缺乏血色的半张脸。

    「啊~我不要画了,插画的工作不是人干的,我要回归本业,做我最拿手,人人尊敬的……」她又狂吼了,歇斯底里,充份表现出精神异常的迹象。

    丁晓君算是业界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今年二十五岁,可是从事这一行却有八年,从她十七岁便开始涂涂抹抹,自食其力。

    说来也好笑,她不缺钱,却常常处於无钱可用的境地,光看她继承的这一片土地,市价少说有四、五亿台币,可是她宁可年年挤钱缴税也不卖,空着养蚊子,顺便当她的隐世居所。

    一个别人眼中的怪女人。

    「唉!肚子呀,你别叫了,我知道你很饿,可唇亡齿寒,我们要同舟共济,没把这几张图赶出来,惨无人道的编辑会拿刀砍我们的……」振作振作,不能再恍恍惚惚了。

    饥肠辘辘的腹鸣声不断地扬起,思路堵塞的丁晓君一面跟肚子喊话,一面拿起桌上的胚芽饼乾,配着减肥用的蔬菜一起克难食用。

    不是她不想吃得饱饱的,冰箱里也塞了满满的食物,但是她这人有个要不得的毛病,那就是一旦吃饱了就想睡,睡意一来,什麽急如星火的工作,她一古脑往後抛。

    歹命人呀!必须在半饥饿状态才能画出东西来。

    「嗯!吃点泡面应该没关系,小小碗的,三口见底……」

    实在饿得受不了,执画笔的手微微发抖,怕血糖降得太低的丁晓君决定先祭祭五脏庙,休息一下再来和画稿奋战。

    基本上,她是相当宠爱自己的人,很容易就和口腹之慾妥协,吃是她人生中最难抵抗的诱惑。

    她拉开塞满杂粮的橱柜,拿出一碗快过期的泡面,心情颇为愉快的哼着不成调的曲子,撕开包装和调味料,冲入开水。

    「唔……是有台风吗?这风吹得有点大,雨势好像在转大中……」不知道屋顶会不会被掀掉。

    赤着脚,丁晓君随心所欲的端了泡面走出屋子,蹲姿难看地窝在风雨淋不到的檐廊下,长长的走廊采日式风格,离地三尺舖上防水的桧木,即使时日已久仍有淡淡的木头香气。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时间到,她愉快地掀起覆着的纸,筷子搅拌了两下,嘴巴一张,大吸一口……

    「哇!好吃、好吃,真好吃,肚子饿的时候什麽都好吃……咦!那是什麽?」是熊吗?

    一道黑影一闪而过,刚吃第二口面的丁晓君顿了下,微眯起三百多度的近视眼看清楚,想确定是不是自己眼花了。

    她不怕鬼,但最痛恨宵小,明明是穷乡僻壤也来偷,简直太没道德了。

    不过呀!她真要同情小偷的不长眼,哪里不去偏往她这儿来,真要有个三长两短也怨不得她,人人处处有意外,这里特别多。

    她呵呵地低笑,呼噜地吃她汤多料少的补给品,享受着风狂雨骤的时光。

    说穿了,这是丁晓君个人的恶趣味,只有她晓得住家四周暗藏了多少陷阱,并非刻意制造,而是在经年累月自然形成,若对进出路径不熟的人,下场通常悲惨不已。

    尤其是下了三个多小时的雨。多年前建的排水系统,如今是鱼虾栖息的生态区,雨水一涨满沟渠,那惨况可想而知。

    更别提偶尔穿梭的毒蛇、小兽,若有人踩坏牠们避雨的窝,那就……有趣了。

    正当她喝完最後一口汤,打算回屋继续奋斗时,耳边清楚地听见男人低沉的诅咒声,以及陷入泥地里,猛拔脚的扑通扑通声。

    真的与她无关,一切咎由自取。

    嘴角微扬,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丁晓君无事人般地转过身,打算在周公找上她前先画好一、两张图。

    「等……等一下……」

    等一下

    吓!这年头做贼都这麽大胆吗?出师不利还敢叫住屋主。

    丁晓君抱着一丝好奇回过头,一头乱发盖住大半张脸。

    「我……我的车子抛锚了,想跟你借……借电话……噢!我的脚……」又陷住了。

    黑影才拔起右脚,左脚又被烂泥巴拖住,他还没说完就先跌一跤,整个人狼狈地跌坐枯草和泥水里,非常笨拙地挥动双臂。

    「需—要—我—拉—你—一—把—吗—」丁晓君故意一字一字的拉长音,装神弄鬼。

    为了遏止不时来探头探脑的路人,这一招十分管用。

    尤其是屋里只有点一盏台灯,从内而外透出的光线并不明亮,站在檐廊下的她背着光,一抹暗影隐隐约约,形成鬼魅错觉。

    明显的,男子微僵四肢,求援的声音稍弱,迟疑了半天才开口。

    「你……你这里有电话吧?」他迫切离开这个又脏又乱的鬼地方。

    「有—十—几—支。你—要—拨—给—上—帝?还—是—阎—王—殿—当—差—的—小—鬼?」天堂和地狱随他选择。

    瞳孔一缩,男子勉强扶着树干起身。「你是人是鬼?」

    「呵呵,在—这—种—地—方—会—有—人—吗?」呵,快破梗了,难得看到没被吓得屁滚尿流的人。

    丁晓君玩上瘾了,笑声特别愉悦。

    他定住,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不论你是人是鬼,先告诉我要怎麽走出这片林子。」

    「我—有—什—麽—好—处?」有求於人还高高在上,可见这人习惯於上位,应该不是贼。

    那是迷路喽?

    「你要好处……」他吐出一片飞进嘴巴的树叶,神色多了一丝阴黯。「我烧一车冥纸给你,再送你一对金童玉女伺候……」

    「呸!呸!呸!晦气,你留着自个用吧!我家的人死得差不多了,用不着你的毒言诅咒。」真是的,玩到自己了。

    「你是人?」他狐疑地皱起眉。

    「至少肯定没躺过棺材,肚子饿了还是得吃东西才不会饿死。」她扬扬手中的泡面空碗。

    「你住在这儿?」他的语气是难以置信。

    「不行吗?人各有志,钟鼎山林各有所爱。」没人来吵她就是乐园。「对了,踩着树根走过来,本人皮肉娇贵,吹不得风,淋不得雨,自个自力救济。」

    话一落下,丁晓君也不理会身後的男人有没有跟上,一派潇洒地走回屋里,一盏台灯依旧故我,并未因迷路客而光芒大作。

    突地,又一重物砰的落地,她没回头,藉着玻璃窗的倒影瞧见落地趴伏的「乌龟」,忍不住的,轻笑出声。

    好个台风天,逗趣的事还真不少。

    画面拉到三十分钟前。

    一个俊逸男子正热吻着一名艳丽佳人,手也没闲着,挑弄身下热情如火的半裸娇胴,时重时轻地揉捻丰腴双峰,口吐赞美之词。

    车外的风雨越来越剧,不妨碍车内正在进行的男欢女爱。

    或者该说,在这个时候,除了肉体的欢愉,那个男人还有心思在意外头发生什麽事,天崩地裂、洪水来袭也浇不熄节节升高的体热。

    偏偏男女想法并不相同,在这一刻,性感美女在献出自己的同时,也要求了一件男人不愿,也不肯给的承诺。

    「彻,我们几时结婚?我迫不及待想成为你的唯一。」涂满蔻丹的十指紧抓男人的背,抓出鲜明的指痕。

    「结婚」他蓦地一顿,神色怪异的一瞟。「茱蒂,你是不是搞错了,一开始我们就言明是玩乐的伴,不涉及婚姻,你别开这种玩笑。」

    她是他众多女友之一,也知晓他的桃花天性,不可能为一个女人定下来,在这节骨眼上她犯什麽傻,存心打坏他的兴致。

    「可在一起久了自然有感情,光看你对我的火热需索,我就不信你一点也不爱我。」她睁着一双情慾氤氲的大眼,一副等着他开口求婚的希冀模样。

    火热……一提到他忌讳的话题,他哪还热得起来,脸色微冷地拉下环在颈背的藕白双臂。「我喜欢你的懂事、你的落落大方、你的风情万种,在某些方面,你是很棒的伴,不过,说到爱就太沉重了。」

    「你这句话是什麽意思,你是说你不爱我?」美得带刺的女人刷的变脸,目光带上杀气。

    「呃,不是不爱,而是不到你要的程度,宝贝,春宵苦短,我们何须浪费宝贵的时间讨论无意义的小事,来,张开你的小嘴让我……」他们身体一向契合,说真的,他并不想因为她一时想不开而搞坏彼此关系,他希望她「迷途知返」。

    的一巴掌响起,男人的耐性告罄。

    「该死的风间彻,你想玩女人去找鸡,别想拿我当发泄工具。」枉她还傻傻地爱上他,以为她将是浪子的最终。

    「茱蒂,当初是你情我愿,玩不起就不要玩,别事情未照你的计画走就恼羞成怒,我曾说过七年内不结婚,如果你想等就慢慢等,或许等久会有希望。」他接住她挥来的第二记巴掌,以肘顶住她肩胛压向半倾的椅垫。

    难以想像这对男女刚才还乾柴烈火的,因为此刻他们眼中的慾望之火早就不复见,只有越来越陌生的目光,以及疏离。

    爱在两人之间是不存在的,至少某一方是不爱的,风间彻要的是短暂的快乐,他乐於周旋众女之间,半点不沾身的游戏其中。

    也许他爱过少数几个吧!可那萤火般的爱恋不足以令他燃烧,不安定的灵魂始终追逐着一道又一道美丽的彩虹。

    不过相对他的用情不专,用尽心机想成为他妻子的茱蒂是真的动了情,她以肉体为饵换来他的宠爱,自以为两人一旦发生关系,他便是她逃也逃不掉的掌中物。

    「这算什麽,难道你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对你的感情?」她忿忿地说道,一脸不甘。

    俊雅面容浮出怜惜笑意,好声呵护,「你不是第一个爱上我的人,也不会是最後一个,要是我一一回应,你想我身边的位置还容得下你吗?」

    他笑得柔情,却说出世上最残酷的话。

    他的人、他的心不属於任何一个女人。

    婚姻,太遥远了,谁会为了一朵随手可撷的花而放弃整园争艳的娇蕊。

    不过,就是有些被女人宠坏了,甜头吃多了忘了苦味,他认为眼前的女伴只是一时头脑不清楚,只要「晓以大义」就还有救。

    他错估了女人对爱的执着,结果是—

    「茱蒂,看看你干了什麽好事,这辆车上个月才由德国运来,我开不到一百公里……」而今却毁在她手上。

    看着前轮卡在水沟,车身一边高一边低的冒起白烟,脸黑了一半的风间彻气急败坏的下车,人站在风雨中查看爱车。

    他怎麽也没想到茱蒂为了报复他,居然发狠地松开手煞车,让停在路边的限量跑车滑向一旁的田地,整辆车砰的卡死。

    更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她转身奔向刚好路过的喜美,头也不回地搭顺风车离开,临走前还将车钥匙丢进野草杂生的深处。

    完全傻眼的风间彻根本来不及阻止,他呆立足足一分钟,直到无情的雨淋湿头发才骤然清醒,忍不住咒骂了一句。

    风很凉,他打个哆嗦。

    头一次被女人恶整,他心里有说不出的窝囊,但是当务之急是找回车钥匙,说不定还能发动车子,利用後轮的转速慢慢拉回前轮,趁雨势尚未转大前开至附近的修理厂修理,顺便避避风雨。

    只是不熟悉地形的他一靠近草木繁盛的区域,一只脚不知道是绊到什麽,没法站稳的往前扑倒。

    好不容易站起身,才刚跨出一大步,满是腐草的地面竟是水深及腰的坑洼,他扑通一声跌入坑里,不小心喝了好几口脏水,迈力划动双臂才逃出生天。

    等他再回头一看,入目的是密密麻麻的长草和交错的树木,他根本不晓得身处何地,连车子在哪也瞧不见,黑压压的一片。

    这下子他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地望向骤雨直落的上空,被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阴暗丛林。

    苦笑着,他只得向前走,心想着保持直线前进,总会走出这片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鬼林子吧。

    谁知他想得太天真了,平时疏於整理的荒林处处是危机,有时是积淤的蓄水池,有时是高出地面的土堆,有时是造景用的废弃池塘和大石头,有时是自然形成的湿地,他不只一次跌入陷阱中,咒骂声不曾间断。

    蓦地,他眼尖地瞧见前方有微亮灯光,心中大石微微放下,虽然举步维艰,走三步跌两步,满身是泥泞,狼狈不堪,他还是拖着湿漉漉的笨重身躯朝光源处走去。

    但是,这是什麽鬼玩意?

    冷抽一口气的风间彻不觉自问,有几分迟疑。眼前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形体是何物,不会什麽倒楣事都让他撞上了吧!

    「你是人?」

    十分钟後,他确定鬼气森森的「女人」是活人。

    呃,是女人没错……吧?

    除了声音像,有双雪白透皙的美足外,他实在不敢想像有人能邋遢到这种地步,完全没有身为女性的自觉,流浪汉说不定都穿得比她体面。

    身为创造出「美」的整体造型师,他真的无法接受她的自我糟蹋,十根手指头发痒地想替她烫直那一头杂草,修剪刘海,换掉阿嬷时代的古董眼镜,修眉理容上彩妆,脱掉冲击视觉的丑恤和花长裙……

    「垂涎我的美色请放在心里,不要视奸我。」这男人的眼光……唉,太露骨了。

    闻言,他一怔,随即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哪来的美色,一只史前变形虫,我就算瞎了也不会……」

    「看上你」三个字没能说出口,一只保丽龙空碗从天而降,正好罩住他脑门,活似西瓜帽。

    「人在屋檐下要斟酌言语,你知道外面在刮风下雨吧!」丁晓君笑得和蔼可亲,提醒他自身处境。

    面对一个只看得见半张脸的女人,风间彻识相地收回诸多想法。「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你有看到你以外的第三人,麻烦通知我一声。」她要贴符驱鬼。

    「你不怕?」就算不是引人注目的美女,独居仍有危险。

    她推了推镜框,噘唇吹起过长的刘海。「怕呀!尤其是不请自来的客人,我怕死了他们赖在这儿不走。」

    「我不是游民……」他试图解释。

    「等一下,先生,进屋先脱鞋,我可不想有两排泥脚印。」她今天没有打扫屋子的时间。

    一脚在外,一脚举高正在进入,风间彻定住了。「这是义大利进口小牛皮鞋,一双要价五万元。」

    「可是它泡水了,一文不值。」她哈的一声,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你……」他忍恼地踢开浸水的昂贵皮鞋,将臭袜子丢在屋外廊角,光着脚丫子走进木板舖地的室内。「我可以借电话吗?」

    风间彻从西装口袋掏出湿漉漉的手机,很明显它泡过水了,不能再使用。

    「向後转,角落的茶几上。」她一比,很有待客之道。

    「角落……」手拨式的,现在还有人用这种过时的电话?

    「啊!对了,我忘了缴费,它被断线快半个月了。」她太忙了,忙得没时间做些不重要的事。

    「……」手持电话筒,耳边传来嘟嘟嘟的声音,那张大受女人欢迎的俊颜变得非常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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