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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情锁蓝蛇》->正文
第一章

    “魔镜啊,魔镜,谁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咦?用错词句了,应该是——珍妮啊,珍妮,你有全世界最伶俐的舌头,你会说、听中国的语言,你是个语言天才……”

    在中正国际机场的女厕里,有一个白皙美艳的金发女子,不停地对着镜子反复的进行自我催眠。

    如此念了不下百来次,她的耳中传来陌生又渴求的言语,似乎脑神经中枢开始接受此种语言的洗礼。

    “好可怜哦!长得这么漂亮居然是个‘那个’。”一名空服员惋惜地比比脑部。

    “要不要找些专业医务人员,你看她口中念念有辞,好像病情挺严重。”一位女老师同情地轻晃着头。

    突然一个欧巴桑用台湾国语说道:“偶看这个阿都仔查某八成中邪啦,给她叫师公来喷两口口水就没事。”

    听到这些“人士”的关心语,珍妮咧开一张大嘴狂笑,来势之凶猛令人错愕,当场傻了眼。

    “夭寿啊!一定素被魔神仔附身,赶快找王爷公驱邪。”欧巴桑拉出脖子上的香火袋默念佛语。

    “我看要找机场地勤人员来处理,要不然会出事的。”说完,空服员急急忙忙地离开。

    女老师生怕珍妮会做出不利于己的事,赶紧拉着欧巴桑走出女厕,免得疯子下一步要砍人。

    “一群没胆子的中国女人……呃!中文?哇!太棒了,我终于会说中国话了,看谁还敢说我是语言白痴。”珍妮神气地抬高下颚,经过近千次的失败后,她恢复了原本的自信心。

    从日内瓦总部跳上飞机,一路上对着机上厕所里的镜子,她不断地对自己进行深层催眠,机上的乘客都憋得想把她抛出机舱外。

    幸好她深谙催眠术及狐媚之术,一个秋波巧笑就迷得全机老少晕头转向,忘了要开口责斥。

    由于机上的乘客及空服员全中了催眠术,以致令她觉得没理由用到自己身上就不行,所以从空中到地面,她才猛对着镜子反复着同一段话。

    所谓失败为成功之母,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胜利的果实尝起来特别香甜,她击垮心魔,洗刷语言白痴的臭名,终于可以摆脱“舌头先天机能障碍”的耻辱了。

    “噢,台湾,水晶兰的故乡,我来了。”

    当机场的地勤人员及武警到达女厕时,只看到一位扎着两条辫子的土女孩,鼻梁上架着只有老阿嬷会戴的黑框厚眼镜,身上的衣服只能用一个字形容——耸。

    “人呢?那位精神不稳定的金发女子哪去了?”武警在土女孩错身而过时问道,“你有没有看到一位金发的外国女子?”

    土女孩推推快掉落的镜架,一副莫名其妙的偏斜着头,“什么金头发?我都没有看见耶!”

    女性地勤人员进入女厕查看一番,确实没有空服员口中精神异常的金发女子,因此众人把搜索范围扩大,怕此一女子会危及机场安全。

    当众人神色紧张地向四周分散开来,土女孩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窝,因为她就是乔装易容过后的金发女子。

    金发及腰的波浪鬈发喷上特殊染剂,立即黑如乌羽般暗沉,碧绿色的瞳眸里有两片轻薄的有色隐形镜片,黑框眼镜是挡住慑人心魂的勾魂眸光。惟独白皙的肤色她舍不得染色,所以才在眼眶下方及鼻粱四周点上棕色“雀斑”。

    如此国际上赫赫有名的蓝蛇,一反平日美艳的装扮,成为道地的土产“国货”。但她的得意只维持到出了机场。

    “小姐,你要到哪?”一位年轻的“运将”先生如是问。

    到哪?!珍妮脸上有三秒钟空白,她只知道水晶兰生长在台湾,却不知该往哪边找,应该先要老鼠去挖挖土、探探路才是。

    “小姐?”司机温和地再唤一声。

    “这……台湾我不熟,你可不可以载我到有花的地方?”岂止不熟,她的方向感只比伊恩好一点。她心虚的垂下头。

    虽然数月前曾奉命来台湾保护周氏企业的总裁,但那次纯粹是工作,根本无暇分心其他,所以有来等于没来,她仍旧是路归路、街属街,一眼望去全是柏油大道。

    “有花?!”司机一点即通地驶往建国花市。“小姐是菲律宾人吧!”他觉得她看起来像菲佣。

    “菲律宾?!不是。”珍妮低头看看自己的“巧思”,不解他为何认为她是菲律宾人。

    “那一定是大陆来探亲的喽?”觉得她腔调有些怪,但他听不出是何地乡音。

    “不是。”奇怪,自己这身打扮像是同志吗?她暗忖。

    司机拉拉杂杂地和她哈拉一堆垃圾问题,珍妮是有些懂却不甚了解地微笑点头,觉得自己反正只是一名过客。

    车行至熙来攘往的建国花市,拥挤的人群令人烦躁,尽管各式美丽的花卉争妍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但珍妮的眉头却不由得打了好几个结。

    花杂则显不出优雅,群摆则闻不出味道。她小心翼翼地问:“这里是……”

    “小姐,这里是台北最有名的花市,是花卉种类最多的集合场,你可以买到各式各样的鲜花。”

    嗄?!花市?她只是语言能力稍微逊色了点,没想到连文字逻辑的排列组合也退步?珍妮急忙解释,“我不是要买花。”

    在经过一番有“深度”的沟通下,司机终于了解她的意思,直接载她到全省兰花协会大门口。

    KKK※※※

    南投县数野山庄

    和风徐徐,吹来淡淡的青草香,混杂些成熟的苹果味道,时值收成的季节。

    依着山势有座简朴的建筑物,顺着山坡斜度盖了一幢ㄇ字型的两楼民宿,平日只接受预约住宿,不以营利为生,除非遇着旺季或受风雨阻困的旅人,否则没有例外。

    东边是主屋,一共有十个房间,除去办公室和书房外,楼下是员工宿舍,楼上则是山庄主人的天地,若未经邀请不得擅入。

    中间的房舍是接待室、联谊厅及餐厅,有时会出借给一些机关团体或学生庆生及办活动所用。

    西边沿着溪涧风光的房子则是客居,也就是一般的民宿,大约只有十二个房间,所以和以赚钱为主的商业旅舍大为不同。

    屋后是男女有别的浴池,采天然温泉式的泡浴法,只在上面加盖些遮蔽物,以免失了客人的隐私。

    由于是淡季,再加上采收期近了,山庄挪不出人手来招待预约赏景的旅人,所以对外宣布整修内部,暂不开放寄宿。

    空出来的房间是让临时帮忙的工人休息用的,一到用餐时间他们就会像一群小老鼠从朽木窜出,横扫所有能吃的食物,每每都令掌厨的张妈头大。

    “你们的吃相稍微收敛点吧!我不想让外人以为我在养猪。”张妈手叉着腰,没好气地指着眼前的一群饿死鬼。

    真是的!吃没吃相,活像七月半出闸抢抓的孤魂野鬼,一点人样都没有,教她不禁要怀疑他们是不是人?

    “大妈,我们饿了嘛!”黑黑壮壮的大汉囫囵吞枣地猛塞食物。

    “对呀!大妈,我们正在发育期,需要‘猪’饲料来补充养分。”

    年轻小伙子一开口,马上引来众人的嘘声和取笑。

    张妈是个福福态态的原住民,早年因受不住爱喝酒的丈夫的凌虐,所以带着儿子离开,改嫁一位大她二十岁左右的退休荣民。

    老夫总是疼少妻,因此再婚的张妈很幸福,见人就笑眯眯地拉着足以当她父亲的丈夫炫耀,后来还生了一个人人称羡的漂亮女娃儿,一家四口过得挺和乐的。

    几年后,有位城里来的大男孩,看中附近的山坡地,有意要长期居住,她秉持着原住民热情乐观的天性,自愿帮他打点些琐事。

    由于大男孩太过于热爱这片山野,所以又买下附近的果岭,除了种植些四季果树外,还聘请园艺系出身的大学教授来鉴定山坡地土壤的酸碱质,以便广植高山蔬菜及花卉。

    这些年来大男孩长大成熟了,而他的果园、蔬菜产销量以及花卉输出数已成为北部的果菜大亨,所以他建造了一幢符合山野情趣的数野山庄。

    当然功不可没的张妈自然就成为数野山庄的管家,一切大大小小的家务都由她一手包办,比十个大男人还要能干,附近的人家都喊她大妈。

    而后在此寄宿的旅客也跟着大伙喊她大妈,因为她老像只母鸡一样爱咯咯叫。

    “你们喔!快快把碗篮里的饭菜给我舔干净好上工,你们这群不讨喜的小兔崽子。”张妈佯装不悦,但她宠溺的口气却不自觉泄了底。

    大伙儿只是一径的笑笑,知道和善的她最软心肠,是标准的刀子口豆腐心,一个老好人。

    不过上工的时间快到了,他们也顾不得满嘴油渍,很快的填饱肚子,想再小睡片刻,所以才一下子的工夫人已走了大半,只剩下小猫两三只。

    “静蝶,你怎么还在吃?你不用上班吗?女孩子太贪吃可找不到好婆家喔。”张妈叹了口气。唉!胃口真好。

    名唤静蝶的漂亮女孩抬起头,对她露出调皮的笑脸,“妈,你在虐侍女儿啊!”

    这名美丽的女孩是张妈和第二任丈夫所生的女儿,全名是朱静蝶。人如其名的她是一只色彩斑斓却安静的蝴蝶,她有原住民深邃明亮的五官、高挑健美的古铜色肌肤,笑起来像春天的铃兰花般动人而雅丽。

    也许融合山地及平地血统,她出落得比一般女孩更加妍美,举止有山林间的灵气,狂放自然的清净气息,带着点野性美及纯真天性。

    她是数野山庄最美的“活”招牌,不少长期寄宿的旅客都是冲着她的美貌而来,更是附近出名的山地之花,美丽无人能及。但她的乐观态度却和母亲同出一辙,是个开朗、大方、没有心机的二十岁女孩。

    张妈解下围裙,轻轻地用铲柄敲了她脑袋一下,“我是怕人家在背后说我藏私,把好料的全留给女儿。”

    “哪有?你看我都吃他们的剩菜残羹,女儿我好可怜哦!”她故作哀怨地瞅着母亲瞧。

    女儿是自己生养的,张妈早瞧出她的小小心思。“别想撒娇,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老妈我不是二十四小时无休的便利商店,休想要我再下厨。”

    “小气妈妈!”朱静蝶小声的抱怨着。其实她已吃饱了,只是想留下来帮妈收拾碗筷,没想到母女一点都不连心,还当她是贪吃鬼。

    张妈眼尖地看到她蠕动两片唇,“你说什?”这小丫头八成在埋怨。张妈暗忖。

    “我哪敢说什么?你手握‘凶器’,女儿胆子再大也不敢惹恼‘掌厨人’,不然我就得挨饿了。”朱静蝶指指母亲手中高举的锅铲,装出十分害怕的眼神,双手故意握拳放在下颚,不时抖颤两下,表示她胆子真的很小。

    “你喔!都这么大的人还玩小孩子游戏,我在你这个年纪都做妈了。”她不由得感慨岁月不留人。

    早婚是原住民的习俗,张妈想到自己十五岁嫁为人妻,十六岁为人母,二十多岁离婚再嫁,如今快五十岁了,却连半个孙子也没抱到。

    和她同村的手帕交都已当了好几任奶奶、外婆,只有她愁白了发还搞不定一双儿女。

    “噢,拜托,妈,你不要老拿你们那个时代的尺加在我身上,我还年轻。”她这种年纪有些人还在念书呢!

    张妈用着取笑的口吻说道:“是呀!年轻,我看你巴不得多长几岁,好和老板……”

    “妈,你不要胡说。”心虚的朱静蝶慌乱地捂住母亲的嘴,“要是给旁人听到多不好意思。”

    她不否认对老板秦日阳深有好感,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就被他阳光般的笑脸所吸引,恨不得课能不上的跟在他后头转。

    及笈之后,她知道自己是山里最漂亮的女孩,再加上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所以才毅然决然地放弃上大学的机会,甘心地窝在他身旁当个小会计。

    她相信长久相处下来,他会看见她的付出而接纳她的感情,不再当她是个相差十四岁的小妹妹。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全镇的人都知道你暗恋老板。”张妈拿开她的手,大嗓门地说着众所皆知的事实。

    她是十分看好女儿和老板秦日阳之间,觉得男的尔雅挺拔,女的娇媚俏美,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连镇上的居民都说他们有夫妻脸。

    最重要的是他们都爱这片土地,不像某个爱做作的娇娇女,仗着有个多金的父亲,三不五时就上山来骚扰一番,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骄纵样。

    说来说去,张妈还是认为女儿跟秦日阳最登对,而且年纪大又稳重的男人才会疼老婆,这是她的经验谈。

    “妈。”朱静蝶不由得脸色酡红。

    “不用喊妈了,早点把自己嫁掉,免得我每天看天花板数星星。”她的意思是自己常忧心得睡不着觉。

    她吐了一口气,翻翻白眼,“天花板是灰蓝色的墙壁,看不到半颗星星的。”妈每次想逼婚就来这一套,不是她不想嫁,而是那个人没开口呀!总不能要自己捧着玫瑰花和忽忘我去向他求婚吧!

    “大白天应该看不到星星吧!”

    沉稳低柔的磁性声音蓦然响起,朱静蝶用眼神暗示母亲不要揭她的底。

    张妈当然了解女儿害羞的心态,自然也回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老板,你怎么有空来?用过餐了没,要不要大妈再去炒两个菜?”她知道这个时候他大多在果园吃便当了事。

    “不用了,大妈,我刚吃过,顺道来问一声需不需要我带什么上山?”

    每个月月初是发饷的日子,所以秦日阳得下山提款,好支付手底下人的薪水。他对于张妈一向很敬重,当她是自己亲人,所以每回下山总是会不厌其烦的问上一句。

    张妈想了一下才说道:“酿梅子的罐子没了,你顺便带几个上山吧!”她想起上回被砸坏了几个,怕今年会不够装甜梅酿。

    数野山庄的四周植满了红桃、白梅,每当季节一到总有吃不完的鲜美猴儿桃和梅子,所以她常会酿些桃子酒、梅酒的,再腌渍些小女生爱吃的酸梅子,一入秋便可食用。

    “对了,老板,我家静蝶许久未曾下山,可不可以带她下山玩玩。免得老待在山上闷坏了。”张妈脑筋转得快,马上替女儿找机会,心想,这一下一上少说得花四、五个钟头,正好可以用来培养感情。

    秦日阳看看一脸企望的朱静蝶,明显感受到她眼底不加掩饰的爱慕,再瞧见张妈意图撮合的举动,真教他着实为难。

    他承认静蝶是自己见过最自然纯真的美女,若换一个场景见面,也许他会兴起追求之念,只是自己对她无男女之欲,纯粹只有欣赏。

    何况她虽然体态已趋成熟娇艳,但毕竟是个小女孩,在他眼底她永远是那个提着花篮摘花的小丫头而已。

    多一份希望便是多一份伤害,他不想她受到创伤。“静蝶,你想下山去玩吗?”

    “想呀!秦大哥。”朱静蝶连忙点头。在旁人面前,她一向喜欢唤他秦大哥而非老板,好像这样子两人的关系亲近多了。

    另有打算的秦日阳直接的用另一种方式打消她的去意,“上个月的薪资表你做完了吗?”

    “这……”她马上绞着手指支支吾吾的。

    “你也知道这两天要发薪水,你的薪资表若没能及时完成,可是会被那些缺钱的大哥哥们怨死哦!别忘了这是你的工作。”他特意加重“工作”两字。

    延迟一天发薪水其实不会怎样,但他之所以刻意要提醒她的职责,是不想她陷得太深。

    收起发光的小脸,朱静蝶失望地垂着头,“秦大哥,你早去早回,一路小心。”早知道赶通宵也要将薪资报表完成,现在就可以和秦大哥下山玩。她有些懊恼没事先做好准备。

    “好了,小丫头,垂头丧气不像可爱的小蝶儿,秦大哥会顺路买些你爱吃的零食回来。”

    “我不是小丫头。”她倏然的抬起头,脸上满布不满地控诉,“而且我也不吃零食。”她觉得只有小孩子才吃零食。

    秦日阳会心一笑,瞧着她口是心非的噘着小嘴,“好、好,你是不吃零食的大丫头。”

    张妈暗地里叹息,她这个女儿在别人面前,口齿可伶俐得很,偏偏在心爱的人眼前反而口拙,失了平日的活泼机灵,毕竟年纪有点距离,人生阅历不如老板丰富,三、两句话就被他堵得无语以驳。

    “老板,早点下山好早点回来,最近的天气反复无常,你还是快快办事去。”张妈催促他。

    他看看腕中的时间知道的确是该走了。“我下山了。”临行他在朱静蝶头上轻点,“虽然你是不吃零食的大丫头,我还是会买零食回来的。”

    “秦大哥。”望着他离去的高大背影,她羞赧地跺跺脚。

    KKK※※※

    山上暮色来得早,四点左右

    就蒙上一片岚气,淡淡的薄雾并不阻碍视线,平添一抹余霞的神秘感。

    日落的阳光穿透白云,金色的光芒反射在雾气上,显得十分炫目彩丽,像极了人间仙境的错觉,丝毫不沾惹半丝尘俗。秦日阳开着小货车,沿着上山惟一的路线驶着,还能偷个空欣赏山侧的秋色。

    他已经在山上生活了十年,但仍被山中四季变化莫测的景致感动,深深地佩服造物者的巧手,竟能打造出如此一片详和的宁静世界。

    他从不后悔放弃都市里的虚华享受,甘做一个平凡人,种种果树、养养花,花些时间栽培高山蔬菜以应市场需求,他已觉得很满足。

    想想以前的生活虽然富裕无缺,但总是不快乐,老觉得自己像个被设定的机械人,没有自己的思想,只知使心机、耍手段去获得别人眼中的成功、战利品。

    所以他聪明的逃离那个家,那个争权夺利、手足互相较劲的变态家庭,至今他仍无法摆脱那个紧紧缠绕着自己的恶梦。

    由于秦日阳一向很留心四周的环境,生怕小林间的小动物冒然冲入产业道路,所以才注意看到在山坡转弯处有辆银白色跑车在“休息”。

    “该死的烂车、该死的烂地图、该死的烂协会,还有这座该死的山!”不太文雅的诅咒声,有着非常轻柔甜软的法语夹杂着英语及一、两个字的中文,是由一位有些狼狈的黑发女子口中吐出。

    扎着辫子的发丝因不安分的山风而凌乱,有色的隐形眼镜有些脱落,形成一黑一绿的可笑画面,幸好有厚框眼镜片挡住,才不至于显得可笑,而灰尘使得她原本“上色”的雀斑更加阴沉,活像被一阵沙拂过似的。

    “什么叫台湾人民有人情味?去他的象大便,根本以外表来表现‘亲和力’嘛!”珍妮轻蔑地噘着嘴。

    全怪养兰协会的敷衍态度,随便拿张地图说个县就要她自行前往,根本是打发意味浓厚嘛。

    若是以往她以真实面目相对的话,自告奋勇的护花使者多得可用铁达尼号沉没的速度来形容,誓死不休呀!

    现在她只是改变一个装扮,就遭到史无前例的歧视对待,自己实在不能平衡,尤其是连一张地图也要欺负她这个外来客。

    原因无他,地图上标示得很清楚,每个地名、每条街都白纸黑字的印上铅字,可惜……白痴的她只会听和说,不会“看”中文,所以……她是活该。

    “小姐,你的车出了什么事?”

    救援之声仿佛从天上来。

    坐在地上的石板上的珍妮不耐地抬抬眼皮,跃入目中的是一张诚恳黝黑的大脸,她仔细打量了片刻,决定把他归入无害的范围。

    “没油了。”她拍拍屁股站起来。

    当她一站起身时,赫然发现对方居然高了她一个头,以她一七五公分的身高而言,他真是变种的中国人。

    而秦日阳眼中也闪了闪,除了外国女孩外,他很少看见东方女孩有如此的高度,几乎到了他的下巴,当然在台湾自己这将近一九○的身高也不多见。

    “你是来玩还是来度假?”他看那辆跑车价值不菲,却和她身上的衣着十分不搭轧。

    “你查户口呀?”珍妮看见他眼中的怀疑,不自觉地想把今天的乌气发泄在他身上。

    她既不是来玩更不是度假,完全是冲着那株晶白如玉的水晶兰,所以放着大好的日子不过,跑到深山野岭来采幽寻秘,徒惹一身气。

    这辆银白色的跑车是她从周大总裁的车库“暂借”借出来的,心想这些有钱人,应该有专人养车,至少会把油箱装满,谁知会偷……“借”到一辆“病车”,才开不到几里路就罢工,实在有负它的高身价。

    但珍妮所谓的几里路,可是从台北一路沿着省道往南开,其中包括走错路又绕回来,该下交流道不下,不该上交流道她硬要往上开的路程。

    所以算算油程,这辆跑车才是真正受委屈的苦主,因为它得承受驾驶者莫名的怒气,动辄都得挨踢。

    秦日阳好脾气地取下车上的汽油,“我是关心你一个人在山里会迷路,不是有意要探你隐私的。”

    “我看起来像是会迷路的笨蛋吗?”一说出口,珍妮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根,心想,自己就是那个迷路的大笨蛋,所以才在一座“小”山中兜来兜去,兜不出个正确方向。

    “不是笨蛋是迷糊,山里一入夜是很危险的。”他旋开跑车的油盖头,将汽油用油压管送入她的油箱。

    危险?!不知是谁比较危险?她转移话题,“你住在这附近?”看在他及时“解救”的份上,原谅他无礼的字眼,出手不打笑脸人,人家这么和气的对待,她也不好意思给人脸色看。

    “对。”他简单的点点头。

    是吗?这下换珍妮要怀疑他,多年和恐怖分子对峙的经验,以及自幼在法社交圈的直觉,他绝非泛泛之辈,尤其是眉宇之间所散发的气质,只有在富贵中成长的小孩才有的领袖锋芒,她是过来人,所以深知其中的差异点。

    不过人有权选择他要过的生活,她也不便去点破。“对了,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饭店或旅馆吗?”

    秦日阳抽张货车上的面巾拭手,将汽油桶放回后座,“据我所知没有。”

    “没有?!”珍妮推推滑落的镜框不解的问:“可是协会的人说有什么野店还是野庄的?”

    “数野山庄。”他苦笑着,几时数野山庄成为别人口中的“野店”?

    “噢!数野山庄,干么取个拗口的名字?这间山庄的主人有病。”她为白己的忘性找借口。

    有……有病?秦日阳真的是欲哭无泪,好好的一个山庄名字经她口一诵,好像变得有些不伦不类,似乎怪异了些。“对、对不起。”

    “你为什么要道歉?”珍妮斜睨着他茫然的神色。

    对喔!他为什么要道歉?秦日阳局促的笑笑,“我就是数野山庄的主人。”

    “什么?”她脸一哂,不知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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