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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抢婚花花女》->正文
第三章

    「认识我让你付出什麽代价?」

    没有目标,不顾一切,向来三思而後谋动的郑夕问有了行动,让感情凌驾於理智之上,当著众人的面前「绑架」于弄晴。

    曾经,他们是令人称羡的一对,足迹踏遍东北角每一个风景地点,留下无数美丽的记忆和亲吻。

    数过小野柳的岩石,上八斗子烤肉、露营,漫步沙滩打著水仗,她霸道地要他捡拾十二个贝壳,扯著他去看情侣们的欧欧私语,要他学著点。

    植物园里荷花正盛,人家是去赏荷,而她却是怂恿他去偷摘荷,还笑著一脚将他踹下荷花池,大喊有人要偷抓鱼,引来市民围观。

    情人双双到庙来,不求儿女不求财,神前跪下起重誓,谁先变心谁先埋。这是北投的情人庙中所题的诗;而她轻啐著誓言不值钱,满山满谷都是负心人。

    他虽没起誓却对她说:我不是贪心人。

    当时记得她俏皮的扮个鬼脸,做了那小鸟飞走的动作,她说人不能太天真,说不定她会是负心人。

    一语成忏。

    在他们正式交往的第三个月她飞走了,他手中那只小文鸟飞向广阔的天边,遥远而陌生。

    或许是他们对神明不敬吧!情人庙前不说情话和誓言,轻蔑地嘲笑爱情无常所受的惩罚。

    他母亲的介入只是让他们提早走向分离之路,怪她怨她恨自己,到头来如镜花水月一般,见不著心痛,见著了心酸,近在咫尺,遥如天涯。

    她欠他一声再见。

    「告诉我,认识我让你付出什麽代价,一千万还不够吗?」她才是那个背离爱情的人。

    她瑟缩了一下。「我为什麽要告诉你,过去的事永远也无法改变。」

    「你很任性。」她一向我行我素,不管道德的规范,年少轻狂的时候,她进出警察局的次数多不可数。

    「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打从我一出生就叛逆到现在。」二十七年不算短,遇上她是他的不幸。

    她标准的回答。幽然一叹,郑夕问嘲笑著自己自找苦吃。「离开我之後过得好吗?」

    「你不恨我?」她讶异地转头看向他。

    从被他硬塞进豪华宽敞的宾士车前座,她先是愤怒不已地想跳车,不愿如他所愿,继而害怕与他独处,仿佛会再一次失去什麽。

    在许多许多年之後,她才知道十年前的伤害对她而言是场梦魇,无时无刻地纠缠她,叫她更加的想让自己快乐,拥有她想要的一切。

    她渴望爱情,谈过一场又一场的恋爱,一个城市一个情人的流浪著。

    可是,她总是碰到不对的男人错放感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到头来心里牵挂的,是最初的那一段青涩岁月,那一段属於十七岁女孩的爱情故事。

    问她後悔吗?

    答案是不。

    如果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她仍会毫不犹豫的走出去,负心的人没有权利回头看。

    「你又恨我吗?」是他造成她的出走。

    她的表情是一片错愣。「我没理由恨你呀!放弃爱情的人是我。」

    该骂的人是她。

    「因为我没有给你足够的爱,我并未尽到保护你的责任。」那时,他正如她所言的天真,以为相爱容易。

    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家世。

    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出身是否为名门之後,可是活跃於上流社会的父母却是十分重视门第观念,他们绝不会容许他和个名声壤到众所皆知的女孩来往。

    与其说她放弃了爱情,不如说爱情放弃了他俩,只因他的爱不够深刻到足以留下她。

    或者,她根本不知道他爱她。

    「问,你别这样啦!我自私又无赖你是晓得的,你要骂就骂吧!我保证绝不还嘴。」她轻轻扯著他的手,一副十七岁女孩的表情。

    怕挨骂,很无辜。

    「笨蛋。」

    「哇!你这家伙未免太小气了吧!真记恨到现在,我随便说说你还当真呀!」她哪里笨,于问晴都说她是聪明妈咪。

    当然接下来的话省略,像是鲁莽啦、好胜、贪睡之类。

    他的眼底有丝丝笑意。「我有指名道姓吗?」

    「你是说我笨得自动对号入座喽!等等,你好奸诈,让我自己承认笨。」啊!怎麽连说两个笨,被他拐了。

    奸商、奸商,无奸不成商,出了社会是有差,以前那个呆呆拙拙很好骗的大男孩变狡猾了,现在和大野狼简直像是亲戚。

    吃人不吐骨头。

    「你不笨,只是欠骂。」他这麽说,以她的个性怕不找人拚命才怪。

    除了外表成熟,她的行为和思考模式仍停留在十七岁不见「进化」。

    果然——

    「喂喂喂!你给我客气些,我行得正,坐得端,哪里欠骂了?」他分明是抹黑她高尚的人格。

    如果她记得收藏在哪一个柜子的话。

    「你抛弃我。」他一针见血的道。

    这下于弄晴说话可不敢盛气凌人了。「过去的事何必提起,往事如流水,一去不回头。」

    「没想到你还懂得安慰人,做错事的人还有胆说往事如流水,你想一笔勾销吗?」他语气轻柔却扎得人心痛。

    「我……我哪有做错事,我是为了你的家庭和谐才忍痛牺牲。」开始气弱,说到最後她反倒理直气壮了起来。

    「死不认错。」缺点之一。

    「郑夕问你别逼人太甚,我干麽要在这里接受你的审问?我要下车!」该死的中控锁,什麽烂设计嘛!

    分明增加受害者的机率,让人逃无可逃的就义。

    「要不要我借你一根扳手,一把敲碎车窗好爬出去?」真怕车把被她扭断。

    她恼怒的坐正。「我是淑女不爬窗子,但是你要借我不会拒绝。」

    「喔!在後车箱,你只要打开车门就可以到後面拿。」很方便,几步路而已。

    「好,谢谢……」手一靠近车把她才意识到,他这样说不是在讲废话吗?转过头来,她愤怒的指著他鼻子,「你竟然敢耍我——」

    她要下得了车何必借扳手。

    「有吗?借人东西不犯法吧!」好人难为,他有十足的诚意。

    「少装了,我看见你在笑,你真是卑鄙、无耻、下流、没头发。」她气得十指大张。

    「没头发?」他不解的挑高左眉。

    她不会再受骗了。「我要拔光你的头发,一根一根的塞入你的胃。」

    「那你会很辛苦,麻烦你了。」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任人摆布。

    车流走得很慢,适逢下课下班人潮,在十步一红绿灯的市区行驶有如龟速,慢得让车里的人想下车步行,说不定还比开车快。

    因此郑夕问根本不怕她的狮爪逞凶会危及其他驾驶,顶多他脸上、身上再多添几道抓痕,而她会丢脸地指控他,害她做出有违淑女气质的行径。

    十年的距离并未改变对她的了解,她像单细胞生物,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思考亦然。

    「郑夕问你很讨厌,我要彻底的讨厌你。」于弄晴不假思索的发下豪语。

    「相反的,我很喜欢你,想要彻底的拥有你。」他很久不笑了,而今天他只想微笑。

    「你不要学我说话,谁希罕你喜欢……啊!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她不知想到什麽、突然「啪」地一掌挥过去。

    方向盘歪了一下,他连忙导正。「晴儿,我什麽都没做。」

    「不许叫我晴儿,你这个恶心的下三滥,人类的耻辱,国家的害虫,我不会同意的。」他最好死了这条心。

    「同意什麽?」她说的话他没一句听得懂。

    不过她骂人的词汇还是一样精采,从以前到现在不曾逊色,可见还有不少人受她荼毒。

    「当你的情妇。」她对著他耳边一喊。

    郑夕问忽地踩下煞车,以极不可思议的怪异眼神瞧她。「你要当我的情妇?」

    他从来没搞懂她脑中有几根接错的神经,老是口出疯言疯语。

    「是你要我当你的情妇,这头没大脑的猪。」她气急败坏地挥著拳头。

    明明是他说的,怎会变成她的意思?他定在装蒜,故意诱她上当。

    「冷静点,晴儿,我几时说过这话?」一定是她断章取义想歪了。

    情妇,亏她想得出来。

    「你还敢狡辩,你刚说要彻底的拥有我,不就明摆著要我当情妇?」哼!她还想包养小白脸呢!

    想要她当情妇,等到死吧!

    天呀!多丰富的想象力,原来……他失笑的一喟。「你不能往光明面思考吗?」

    「我能往什麽光明面想,别忘了你还有七天就要结婚了,而我是负责让你婚礼完美进行的人。」正确算来是六天半。

    「别提醒我这件事。」他的神情转为冷淡,不愿讨论此事。

    空虚感袭上她心头。「我不会当你的情妇,你趁早打消这个卑劣的想法。」

    「你当不了情妇,我怕被你宰了。」她向来无所顾忌,一发狠不瞻前思後。

    他无奈的语气逗笑了她。

    口气转柔,她似有感而发,「问,回头路不好走,你要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季小姐是个不错的妻子人选。」干麽?心口一阵不舒服,真是没道理。

    她于弄晴是何许人也,提得起、放得下的女中豪杰,她不至於因为过去的一段恋情吃味,是她先放手的。

    然而酸涩的感觉仍充斥胸口,很闷很闷的挤著胸膛。

    「她是比你适合当郑氏集团的女主人。」而她不称职,只会扯後腿。

    「你是外国人呀!文法用错了,是郑家的女主人,郑氏集团又不是要易主了。」就说吧!凤配凤,鸦配鸦,木瓜不会配西瓜。

    讨厌的郑夕问,混蛋家伙,他×的变形龟,适合就适合嘛!干麽向她炫耀?她又没有差到哪去,顶多脾气坏了些,不太甩人而已。

    郑氏集团在台湾算是大企业,但是和她以往接触的跨国企业一比起来,可是小巫见大巫,若非她不想待在人家手底下做事受限制,十年下来好歹是总经理,或是执行总监的身份,随便调动资金都能淹死它。

    而星雨服装造型公司的规模虽然比不上郑氏集团,但那是她懒得扩大规模,若再多给她十来年努力,超越郑氏集团不是问题,到时所有人都要来巴结、奉承她,看谁敢说她适不适合。

    「不,我说的是郑氏集团的女主人,在社交上。」也就是形象,这对一个集团成败影响颇大。

    「难道你不是爱上她才要娶她的?」所谓的企业联姻只会扼杀爱情。

    他看了她一眼沉重的道:「经过你之後,我还能相信爱情吗?」

    「我……我是例外啦!季小姐是好人。」她嗫嚅地缩缩脖子,不想背负太多的罪恶感。

    「好人不代表值得我去爱,我偏爱坏女孩。」迂回暗示著,郑夕问没时间等待了。

    只剩七天。

    她像个爱吃糖,又偏怪牙医为了赚她健保费而送糖的孩子似的噘起嘴巴。「你少占我便宜,我还不够坏。」

    要不然心一狠横刀夺爱,把人家的老公抢回家享用,一天奴役三、四回。

    「晴儿,我……」爱你。

    「啊!快追前面那部宝蓝色的箱型车。」好熟呀!简直太眼熟了。

    他在心底苦笑。「它抢银行吗?」

    「它很像我的车。」她有两部车子,一部是拉风的跑车上班用,今天刚送厂保养的那部,一部是旅行车,打算流浪时使用。

    「你的车?」他踩下油门急起直追。「车号对吗?」

    「嘎?!」眨眨眼,她眼露茫然。

    车子有号码吗?

    「算了,我看你连自己家的地址都忘得一乾二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白问了。

    「谁说的,我住在……」不甘被他瞧扁,她连门牌号码都一并背给他。

    忍著笑,他将地址记在脑中。「有空去找你泡泡茶可以吧!」

    「当然可……啊!不可以,你不能来我家,我们不欢迎外人。」为什麽她又笨一次。

    「你们?!」他的语气带著一分质问。

    「是呀!我和于问……呃,我家的狗住在一起,她很怕生。」差点说漏嘴。

    「问晴?」看来大有内情,她很紧张,紧张的没瞧见蓝色箱型车就在三个车身前。

    「嘿!是问情没错,你记忆真好。」记这麽清楚干麽?又没奖品领。

    应付他好累哦!让人有压力。

    「它左转了,要不要追下去?」他不揭穿她的隐瞒,一度与前车拉长距离。

    「什麽?」她一时反应不过来。

    「你的车。」以她的迷糊程度在事业上还能如此成功,实在叫人不可思议。

    「喔!当然要追……」咦?那个人很眼熟。「停车!快停车。」

    「又怎样了。」他放慢速度靠边一停。

    「车门啦!我看到一个该死的家伙。」她解开安全带整个人横过驾驶座,按下中控锁按键。

    熟悉的味道让郑夕问闪了一下神,他想起两人相处的甜蜜时光,她在他身下呻吟不已,藕白的双臂紧勒著他颈背……

    一伸手欲汲取那份馨香,只见座空人已去。

    然後他跟著下车,视线紧紧追随那只适合百米赛跑的长腿,她跑得真的很快。

    「于问晴,你要敢跟那个怪叔叔走,老娘就打断你的腿!」

    于问晴?!

    她急促的狂吼定住他向前一跨的左脚,行道树挡住远处的影子,隐约可见一个直弯腰的男人和个头小小的……女孩。

    他心中浮起无数个问号,于问晴到底是谁?

    正想追上去问个明白,只见怒气冲冲的于弄晴,揪著那男人的耳朵回到箱型车後座,而小女孩上了前座,驾驶座上还有一个男人。

    车子扬长而去。

    ×××

    「死井田,你日本混不下去了吗?改来台湾拐小妹妹拍色情片呀!」

    已经被骂了将近一个小时的井田二雄快要没脸见人了。瞧她骂得多顺口,什么拐小妹妹拍色情片,小问晴他又不是不认识,以前还帮她包过尿片呢!

    半年不见,她还是元气十足,一点都没有受经济风暴影响,公司如预期成长了两倍,一切都在正常的轨道走。

    她骂人的技巧还是好到令人头疼,他有做什麽十恶不赦的事要如此公开批斗吗?从不幸的认识她那天起,他的人生由彩色沦为黑白的。

    不过是陪陪小问晴逛逛街,带她去买了些日常用品,顺便送她一台新型的手提电脑,何来拐人之言,井田会社的少东需要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吗?

    唉!她还要骂多久?外面的职员都快笑翻了,他这辈子休想娶到老婆了。

    「嫌我不如日本的女人温柔是不是?你敢给我皱眉头,上回樱子小姐说要给公司的和服布料呢,你全塞到屁眼去了吗?」

    天地良心哦!他哪敢嫌她。「麻烦你到货仓点收一下,三十匹手染的禅风布料,五十匹御和房针织布料,三十五匹……」

    「够了,你故意要我晕头转向吗?」她对数字没辙。

    井田二雄行了个日本礼,心里偷笑著。「我是担心你误会我吞了樱子的货。」

    好在及时送达,不然她准天天打国际电话去骂人,搞得他父亲以为他惹上山口组角头的女人。

    「嗯哼!你又来台湾干什麽,日本辣妹把完了,改来台湾走清纯路线啊!」狗改不了吃屎。

    「别老把我当成花花公子,我已经改邪归正,重新做人,请叫我痴情日本郎。」他做了一个很帅的姿势,右手虎口一张放在下巴。

    噗时笑声由门外传来,一大一小的人影走了进来,小的手拿冰淇淋舔著。

    「井田桑,你确定你痴情的对象只有一人吗?」无时无刻不在发情的公马怎会专注一人,这和踩到狗屎的机率均等。

    「杰生小亲亲,我想死你了,来亲一下。」他凑上前要轻薄英国籍的杰生.汉。

    「我刚吃了大蒜香肠还没漱口,你不介意就来亲吧!」双手一展,他表示出诚意。

    天哪!他最怕大蒜味了。「你别靠我太近,我有AIDS。」

    「没关系,我有梅毒。」杰生作势要拥抱满室跑的日本男人。

    星雨服装造型公司有员工三百一十人,拥有绝佳专业的造型团队,每月的业务量多到吓死人。

    由於于弄晴所设计的服饰走的是高品质的国际路线,鲜少将设计图外流,皆交由内部手艺卓越的师傅裁制,且零星的培育新锐服装造型设计师,但即使预约已排到西元二零零五年,她仍不考虑增加人手,因为好的员工难求,而且必须具备对公司的向心力和绝对的忠诚度。

    仿冒是名牌服饰的致命伤,往往一套服饰推出没多久即大量上市,粗制滥裁的缝工叫原设计者看了会吐血,所以宁可少赚些钱也要保持产品的品质。

    而这三个人是星雨服装造型公司三大股东,于弄睛占百分之三十五股份,井田二雄的股份是百分之二十,而杰生投资的股份占百分之十八。

    三人合起来超过七成实力,其他股份则由员工收购,或是员工的亲朋好友,很少有外股介入。

    即使有也是少之又少,凤毛麟角不足为虑。

    不过有件事值得一提,井田二雄和杰生都曾是于弄晴恋爱史中的一员,在短暂的恋曲结束後结为至交好友,感情浓密得像手足相互扶持。

    更叫人称奇的是杰生为了帮助于弄晴成立自己的公司,竟不惜收起他原本在英国的事业,远渡重洋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台湾,可见他对她的眷恋有多深,情散爱仍在。

    「救命呀!谁来把这头大熊拉走,我不能呼吸了。」天呀!他打算把他肺里的空气搞光吗?

    「杰生,给他死,我妈说日本鬼子都该死,你千万不要手下留惰。」少了个祸害好造福天下女人。

    「你心肠太狠了……」井田二雄失笑的挣脱那玩笑似的拥抱。「杰生,你瞧她多不要脸,居然抢小问晴的冰淇淋。」

    杰生的眼笑眯了。「晴晴,小心发胖,我买的并非是低脂冰淇淋。」

    爱吃又怕胖,十足的小女孩性子。

    「你们两个都给我滚远,也不会多买一份孝敬我。」她忍痛将甜筒冰淇淋塞回女儿手中。

    「妈,你有我孝顺就好,不要为难两位叔叔,很难看耶!」我的妈这麽不理智,怎麽会生下理智的我呢?

    不明白。

    她伸手戳女儿的头。「我还不知能活多久呢!指望你不如自己赚钱买几个童工服侍。」

    「晴晴,别胡说。」

    「晴子,少咒自己。」

    两道不悦的责备声同时响起。

    于问晴在母亲的嫉妒下,吃完最後一口甜筒冰淇淋。

    「井田叔叔、杰生叔叔,我妈最怕死了,你们不要被她骗。」妈最爱装可怜骗男人了。

    「于问晴,你到底是谁生的,太久没被扁了是不是?」敢吐她槽!

    在母亲拳头落下时,干问晴聪明的找到庇护。「可是我是杰生叔叔带大的,养育之恩胜於生育之恩。」

    「你这小鬼想造反呀!」一念之差呀!谁叫她只会做衣服不会带小孩。

    「晴晴。」杰生出言制止,她还真想揍孩子不成。

    她含恨的收回手,这才想起和他还有笔帐要算。「杰生,你干麽偷我的车去载那只猴子?」

    猴子井田二雄闻言,停止扮鬼脸逗办公室外的女职员。

    「你家的冰箱空了,我去买食物顺便托婴。」他看著正用唇语说我不是婴儿的于问晴。

    井田二雄开玩笑道:「贤慧的家庭主妇哦!晴子,你乾脆娶杰生算了,我当陪嫁品。」外加小问晴,一家四口乐融融。

    「免了吧!杰生我还勉强考虑放下,你是哪边凉快哪边待,少来烦我省挨拳头。」没建树的家伙。

    「喂!你大小眼哦!我要向联合国提出抗议,你歧视日本人。」好伤心啊!他最爱的女人不要他。

    她哈了一声。「抱歉,台湾没加入联合国。」

    「不过台湾有受虐妇女联盟,井田叔叔可以去投诉。」我还记得电话号码,可以帮井田叔叔拨。

    「受虐妇女联盟?!」

    奇怪,大人们在笑什麽,我有说错吗?妈妈常常打井田叔叔呀!他满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规定。

    瞧!我很聪明吧!什麽都知道,学校要我越级升国中,因为我是资优生,可是我告诉导师,我不要越级去被国中生欺负,我要欺负同班同学得第一名,他听了以後目瞪口呆,要我请家长来沟通一下。

    嘻!我很不想告诉他,我妈妈是超级恐怖份子,要她到学校保证鸡飞狗跳,我很坏心吧!

    我果然是我妈的女儿。

    咦?井田叔叔的脸色好正经,发生了什麽事?我也要听。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来台湾,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井田二雄义愤填膺的道。

    「他真是不死心,都五年了还……」缘起缘灭嘛!何况她又没招惹他。

    「晴晴,汉弥顿公爵对你是誓在必得,这阵子你尽量别外出。必要时请任职於FBI的乔伊来台一趟。

    他亦是她众多情人之一——过去式。

    她是个热惰的小太阳,只要爱过她的人都不容易忘记她。

    于弄晴不在乎的摇摇手。「不行,我答应我妈要负责帮她朋友的女儿做婚礼布置。」

    「晴晴,别再任性了,听我一次行吗?」她从来就不听人劝,固执得要命。

    「不要,我才不信英巴斯.汉弥顿动得了我。」她不愿向疯子表示懦弱。

    「晴子,别忘了你为什麽逃出英国。」顽固的女人!为什麽不肯乖乖地让人保护呢?

    她展开一抹向日葵般的灿烂笑容。「开什麽玩笑,我是于弄晴呐!在我的地盘上他休想搞鬼,我要他横著回英国。」

    她,二十七岁,却有著十七岁女孩的叛逆,狂肆地向索爱者宣战。

    一个得不到她真心的英国公爵。

    而其他人却是忧心忡忡。

    二十七岁女人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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