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写这个故事,只是为了写“时间”和”事件”这个主题而己——
如果我们生命中的某个事件可以改变,我们也想改变,于是真的去改变了,是不是这样就会变回我们想要的人生?
可是随着故事进展一直写下去,突然这个主题激发了凌某人自己的一些新思维。
重点已经不再是时间,而是,关于“人”的这件事。
人哪!你是你,我是我,路口卖花的陈老板是路口卖花的陈老板,是什么东西让“我们”之所以是我们的呢?
是我们的人格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格。而人格除了是遗传基因决定了一部分以外,有很大部分是后天形成的。
我们所受的教育、所交的朋友、所经历过的人生事件,一样一样的塑造出我们的人格,让我们成长为周围朋友认识的那个“自我”。
那么,假设我们的人格整个改变了,那我们还是旧的那个我们吗?
听起来好像有点玄喔?
这样说好了,假设我们有一个朋友,叫他小明。小明是个天生的太阳,热情爽朗,英俊挺拔,外向好动,喜欢运动和交朋友,最后加入影剧圈变成一个新生代偶像。
但是,假设是同一个小明,但这个小明不幸在六岁的那年发生火灾毁容了。于是,再也没有英俊挺拔的外表,只有破碎的容颜。小明于是自卑自弃,从此躲在角落里,再也不对任何人敞开心房,再加上小时候遇到坏小朋友欺负他,于是更加的畏缩,终其一生没有朋友,只有一个内向畏缩被动的人生。
同样是小明,请问,这样两个截然不同的小明,还可以算是同一个人吗?
我们整个人格的改变,可能就只是生命中的一个单纯事件而己。因为发生了这件事,所以我们不再是原来没有发生这件事之前的那个人。
那,这样子的我们,这样子的“小明”,除了名字都叫“小明”,身体都是同一个身体之外,还能不能说这是同一个人?
糟了糟了,越来越向存在主义靠拢了。这种问题,想深了似乎会走火入魔,所以还是就此打住,不要想太深好了。
总之,这是一个跟人、跟时间有关的故事,希望读友们喜欢。
◎写信给凌某人:台湾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五段五0八号四楼之一禾马出版社转凌淑芬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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