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
夜色迷离,大雨滂沱、毫不留情的往东方彻头上浇,一身帅气的他,顿时变得狼狈不堪,手上的花也让大雨给浇坏了。
这场雨来势汹汹,他根本无处闪躲,他现在站的地方,是一整排的老旧建筑,骑楼又窄又小,屋檐滴下来的雨水比天空落下的雨丝还大,还夹带著泥沙,他才不会笨到去躲在屋檐下。
也因这里是老旧建筑,巷道狭窄,他的车得停在外面的大马路上,以至於让他连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只能继续站在雨中,任由雨水浇著,一身的狼狈。
一阵大雨突地倾盆而下,邵以晴不确定东方彻在被她拒绝後是否走了,她连忙走到阳台往楼下探看;在路灯的照射下,她清楚的看到东方彻正淋著雨。
她知道这地方找不到躲雨的地方,连忙拿了一把雨伞开门下楼。
来到一楼,她拉开大门,打开伞走到东方彻身前,替他遮住倾盆大雨。
「非得下大雨你才愿意下楼吗?」东方彻脸色铁青、口气低沉,心中低骂著,该死的女人!
若非要赢得和同学之间的赌约,他东方彻毋需承受这等狼狈,更不可能平白受这种窝囊气!
赌约的内容是,只要他把邵以晴这个冷冰冰的学妹追到手,他们就暗中替他找五具尸体让他练手术刀法和缝合技术;如果没追到手,他就得请所有同学大吃大喝一顿。
对於开刀手法,他有他独特的见解与方式,可偏偏没有尸体让他实地操练,加上他目前只是实习医师,若不照教授教的去做,或是提出与教授不同的见解,他肯定会被当。所以,他需要有人替他找尸体。
而这些同学会提出要他以追心理学系的学妹邵以晴为赌注,是因为在学校里,唯一和他擦身而过、却对他不屑一顾的女人,就只有邵以晴。
就这样,冲著一口气和五具尸体,他赌了!
而这个冷冰冰的学妹还真是难搞,难搞到激起了他的征服欲;他本来想算了,可现在他对这场雨发誓,非要征服她不可!
纯粹是征服,一旦征服之後,他就会如赌约内容所约定的,毫不留情的宣告游戏结束。
而且就算赌约内容没这麽约定,他也不会去眷恋这个不易到手的学妹;除了他已有门当户对、能帮助他家医院企业化的对象外,就是这个学妹并没有带给他任何特别的感觉。
至於邵以晴,她会无视东方彻这个医学系女同学眼中白马王子的追求,是因为她有自知之明。
东方彻外表出色、成绩优异,是医学系的高材生,加上他是东方综合医院未来继承人的身分,让他自然而然的成了医学系女同学眼中的白马王子,让那些想麻雀变凤凰的女同学为他疯狂。
麻雀变凤凰该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邵以晴自然也不例外,可她不会不切实际的和其他女同学一样,把东方彻当成是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东方彻追求她时,不置可否的,她曾雀跃不已,直到同学们的背地揣测传入她耳里,她才拉回了现实。
同学们的揣测是,她又不是什么大美女,也没什麽身世背景,东方彻为什麽要追她?
同学们还认为东方彻只是一时兴趣,大家还赌他们的恋情不会超过三个月她就会被东方彻给甩了。
她有自知之明的认同同学们的揣测,她不要成为大家的赌注,更不想尝到被甩的滋味,她便以还不想交男朋友拒绝了东方彻的追求。
「学长,我告诉过你了,要你不要再追我了!我还不想交男朋友,你为什麽不听啊?」邵以晴看了他一眼。
「我也告诉过你,不管你想不想交男朋友,我东方彻既然追你了,就非要把你追到手不可!」语毕,他把已零零落落的花塞到她怀里。
邵以晴看了手中的花束一眼,抬眼问道:「学长,你到底为什麽要追我?我并不美啊。」
东方彻自然是不会说出他会追她,是因为他和系上的同学有赌约,只好敷衍的说:「没为什麽,就是想追你,这样的答案你满意了吗?」
邵以晴摇摇头,「不满意。」
「不满意?」东方彻狐疑的看著她,他当真没见过像她这麽固执的女人;或是,他东方彻的魅力减少了?
「学长,你是不是应该问问我的家世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追我?你可是名门子弟,而我只是乡下女孩。」
「我对你的家世没兴趣,对你比较有兴趣。」反正追到手後就要结束了,又不是要谈论婚嫁,问那麽多做什麽。
还是问不出东方彻为什麽要追她,邵以晴依旧打算拒绝到底,免得将来会莫名其妙的受伤。
「学长,是你自己要追的,要是下次再被雨淋,我可不会再出来。」不要怪她没把话说在前面。
这女人态度真冷啊!东方彻不禁联想到,「邵以晴,你不会是同性恋吧?如果是,请你老实告诉我。」
「同性恋?对不起,我没那个癖好。」
「不是就好。」要是同性恋,他追白了头发都追不到。「你上去吧,我也不想因为淋雨才能见到你。」
「那雨伞给你,我上去了。」邵以晴把伞递给他。
见她要把雨伞给他,可见得她的心不像她的态度那般冰冷,东方彻不禁想要试试她冰冷的程度到哪里。
「不用了,心领了,你上去吧。」语罢,东方彻转身跨出伞下,也随即打了个喷嚏,「哈啾!」
一听他打喷嚏,邵以晴连忙举步将伞撑到他头顶上。「学长,你车子停在哪里?我送你过去。」
他是想试试邵以晴的心究竟有多冰冷,可那声喷嚏绝不在他的测试范围之内,他真的结结实实的打了个喷嚏。
虽说这是一场春雨,冬天却还没完全过去,更何况刚刚的雨势可说是倾盆而下,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
「哈啾!」又一个喷嚏,东方彻浑身冷了起来,可他还是逞强道:「不用了,反正都湿了,不差这一小段路。」
东方彻虽说不差这一小段路,邵以晴还是跟他走著,都听到他打喷嚏了,她怎麽能让他继续淋雨。
「学长,你回去之後要赶快洗个热水澡哦。」她的态度终於有了温度。
「原来我们的冰山美人也会关心人啊!」东方彻揶揄道,也知道该如何征服她了,她的罩门就是还不够冰冷。
「我不是什麽冰山美人。」邵以晴反驳。「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麽追她?如果他肯说出个具体一点的原因,她也想接受他的追求啊,他真的很优,很容易让人心动。
「只是什麽……哈啾!」要追问的话还没说完整,东方彻又来一个喷嚏,也感觉愈来愈冷,双手不自觉地环胸搂紧自己。
邵以晴见状,连忙拉住他的衣服,说道:「学长,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回去拿乾浴巾来替你擦一擦。」
「不用了,我车上有。」他继续往前走。
邵以晴连忙跟上前,将伞继续保持在他的头顶上,免得他又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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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两人来到东方彻的车子旁。
东方彻开门上车,接著再按下车窗,「你快回去吧。」
「你的毛巾呢?快先把身体稍微擦一下。」邵以晴立刻说道。
「我直接回去洗个热水澡乾脆一点。」
邵以晴却坚持的说:「你这样会感冒,得先把身体擦一下。你是医生,该知道现在是季节交替的时候,最容易感冒。」
东方彻瞅著她,「你是愧疚还是关心?」
「我……」邵以晴语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愧疚还是关心,应该是两者都有吧。「我只是认为该这麽做。」
「我却不认为该这麽做,我认为该直接回家。」他故意和她唱反调,继续测试她是愧疚或是关心他。
其实,他车里有件外套,他可以先换掉湿衣服,但是见到她的态度已有了温度,他不想放弃征服她的机会。
「哈啾、哈啾!」他连打了两个喷嚏,打得他头都昏了。该死的,他可能得为这个机会而付出感冒的代价。
听他又连打两个喷嚏,邵以晴觉得对他好抱歉,也为他不愿先将身体擦乾而懊恼不已。
「学长,你打开门锁好吗?」
「做什麽?决定要和我约会了?那上车吧,要看电影还是吃东西?」东方彻按下中控锁。
邵以晴绕过车头开门上车,说道:「不是要和你约会,是要帮你擦身体。把毛巾给我。」
要帮他擦身体?好啊,这也是个拉近距离的机会。
他打开邵以晴座位前的暗箱,拿出毛巾递到她手里,接著连忙脱掉那身叫他不舒服至极的湿衣服。
邵以晴因为懊恼他不愿先将身体擦乾而突生要帮他擦身体的念头,却忽略了得面对他赤裸上半身的身体……
「你傻了啊?没见过男人光著身体?我也没在女人面前光过身体,你是第一个。快擦啊,我很冷。」东方彻催促著。
「喔。」邵以晴立刻将毛巾贴上东方彻的身体替他擦拭著,她的手尽量不去接触到他的肌肤,可又无法避免。
每碰到一下,她的脸就热上一点;再碰一下,她的脸又热上一点……
东方彻感受著她的小手轻触他肌肤时的温热感觉,同时无言注视著她愈来愈娇羞的模样。
他从没认真的看过她,她给他的感觉就只是柔柔净净、略带冷漠,并不丑却也不是很出色。
而他会从没认真看过她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这只是一场赌约,一场达到目的立刻宣告结束的游戏。
此刻,他认真的看著她,发现她的柔净里透著一股纯真,她的冷漠不是真的无情,而是理智。
「擦……好了。」邵以晴很不自然的说著。
东方彻伸手到後座抓来外套套上。
什麽啊?他车上有乾衣服?邵以晴一见,有种被戏弄的感觉,她正想出言抗议,东方彻又打了两个喷嚏。
「哈啾、哈啾,」完了!他可能真的感冒了,头顶一阵凉,晕了起来,「头发还没擦。」
「你自己擦!」邵以晴不悦的将毛巾塞回他手里。「你车上明明有乾衣服,直接换掉不就得了,还让我替你擦!」
「是你自己说要替我擦的,我可没强迫你,如果你不想擦了,我要回去了,我觉得头开始晕了。」
听他说头晕,邵以晴连忙说:「好啦、好啦,我帮你擦就是了。」
接著,她把毛巾覆到他的头发上,轻轻的擦著,擦乱了,再以手为梳帮他梳理整齐。
现下这个为他梳理头发的举动,比她刚刚擦他身体时还要暧昧,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拉得比刚刚还近,近到都可以感受到彼此之间的气息了。邵以晴因此愈擦愈不自在。
这就算了,两人的眼眸还不期然的遇上,暧昧的交会了片刻,教邵以晴心头小鹿乱撞,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擦、擦好了,你快回家吧。」邵以晴羞答答地说著,接著把毛巾放到他手里,打开车门逃下车。
东方彻注视著她的背影没入雨中,她那羞答答地的声音回荡在他耳际,他自问著,他苦追了她二个月,这算开始在征服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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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邵以晴一如以往的在相同的时间里收到东方彻的花,只是,送花的不是东方彻本人,而是花店派人送来的。
东方彻没亲自送来,在接过花的刹那,她竟有著不该有的失落感。
她怎么会有失落感呢?她的立场动摇了吗?还是因为昨夜的接触?或是没能见著他那张万人迷的脸?抑或是没能领受到他的霸气?又或是没和他经过一番唇枪舌战?
这二个月来总是如此,东方彻会送来花并请她和他交往,她则会拒绝收花并拒绝和他交往。
接著,他就会开始暴露出他的不耐与霸气,她则会说又不是我要你送的,再接著便是一番唇枪舌战。
最终,他会不理会她的拒绝,霸道无理的把花塞到她怀里,而她会收下花,纵容他的霸道。
看著手中的花,邵以晴心里不禁想著,他今天为什麽没自己送来?不会是昨夜淋了雨,生病了吧?
心里正想著,她的手机刚好响起,她拿出来接起,都还没说喂,话筒那端就先传来声音。
(哈啾!)
是东方彻!她连忙问道:「你生病了是不是?」
(嗯。昨天晚上发烧,现在浑身无力。)昨晚的雨真厉害,他真的是感冒了,而且还不轻。
他真的感冒了?邵以晴感到好抱歉。
(花收到了吗?你不会和花店送花的推托吧?还是把花退掉了?)他有气无力的问。
「收到了,我才没和花店送花的推托咧,我知道你付了钱,我若拒收,他们把花二卖,岂不是让他们白赚了!」
(那我以後都请花店送好了,免得和你推托上半天,我东方彻的尊严都快不保了。)现下尸体真难找,要不是冲著五具尸体,他才不冒著丢尊严的危险。不过,只要把邵以晴给追到手,尊严就全回来了。
「不要请花店送,你……我的意思是不要再送花了,我都已经知道你在追我了,这就够了。」
(不行,我一定要送到你答应当我的女朋友为止。若不想我继续送,就答应和我交往吧。)
「学长……」邵以晴好无奈,不知道第几次问道:「你为什麽要追我?我没什麽身世背景,也不够美。」
东方彻则是千篇一律的说:(没为什麽,就是想追你,这样的答案如果你不满意,我也没别的答案可以给你。)吸了吸鼻水,他接著说:(我今天没力气和你唇枪舌战,我到现在还没下床吃饭,你快回答我,要不要和我交往?)
「为什麽到现在还没下床吃饭?」邵以晴不答反问,接著又问:「你有没有吃药啊?」(没有。)
「为什麽到现在还没吃药也没吃饭?你就不会照顾自己吗?」邵以晴的口气带著责备,只怕也是关心。
东方彻听出她的关心,基於昨晚的经验,他决定再度利用她的关心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我是不会照顾自己,如果那个害我感冒的罪魁祸首还有点良心,应该过来照顾我,带东西给我吃。)
那个罪魁祸首?不就是她吗?邵以晴被这一句话给勾起了愧疚,抱歉的说道:「我……好啦,我带东西去给你吃,你想吃什麽?症状是什麽?我顺便替你带药过去。」
(送吃的就可以了,我不想吃药,我身体内的抗体应该还有能力对抗病菌。)
「吃药会好得比较快。」
(药尽量少吃,你是医生也知道这道理。)
东方彻不想吃药还有个原因,就是他每次吃完感冒药後总会昏昏沉沉、意识不清,不到药效过後不会清醒。
上了医学院後,他知道他该是对某种药物过敏,只是他没时间去研究自己;再说,过敏也不是他的专长。
邵以晴自然知道药尽量少吃的道理,「好吧,那我替你送吃的过去就好,你在感冒,我帮你买碗热粥,你现在把地址给我。」
(我住在……)东方彻接著给了邵以晴地址。(到的时候,门口的盆栽底下有钥匙,自己开门进来。)
东方彻平常的生活简单,自认为没有什麽不可告人之事,便将钥匙直接放在门口其中一盆盆栽的底下,方便自己也方便那些来找他的亲朋好友。
「放在盆栽的底下?我知道了,我一个小时内会到,你先好好休息。」语毕,她收了线。
东方彻跟著收了线,耳际还回荡著邵以晴那柔情关怀的声音,他确定自己已经逐步在征服她了。
邵以晴收线後,立刻去买了东方彻指定要吃的东西,再抱了一盆她从乡下河边移植来的野姜花,去补偿她的罪过了。
她很喜欢野姜花,或许是因为野姜花那清雅脱俗的模样,或许是因为它的香味怎麽闻都是那麽的淡雅芬芳,或许是因为他们有著相同的背景,即便是生长在不起眼的野地里,依旧能绽放出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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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分钟後,邵以晴来到东方彻住的地方。
有钱人住的地方就是不一样,东方彻住的这栋房子是间套房式的楼中楼,二楼的阁楼是卧房,一楼则是客厅、书房和厨房。
抱著野姜花、提著粥上了二楼,邵以晴一眼便见到东方彻呈大字形的横睡在床上,棉被踢落在床角,她连忙放下野姜花和粥,替他拉好棉被。
她这个举动惊醒了东方彻,他睁开眼朝她微微一笑,接著问:「你带了什麽?花吗?好香啊。你不会拿我送你的花来送我吧?」
「才不是,这是野姜花。我帮你摆到阳台,记得要浇水。」接著,她将野姜花放到阳台去。
回到床边,她在床沿落座,接著打开热粥,先舀了一匙汤送到他嘴边,「先喝口热汤。」
「我很想喝,可你要先回答我,到底要不要和我交往?你的答案我若不满意,我就不喝。」他无赖的偏过头去。
邵以晴一听,不可置信的瞅住他,「厚!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你不吃饿的是你,反正东西我替你带来了,我要走了。」
「我可是因你而感冒的,你良心若安就走吧。我真的很饿,还有可能会发烧。」他卑鄙的利用她的弱点。
他虽然已逐步在征服她了,可无法预知彻底征服她到底要多久?他没时间再跟她耗二个月,那时都要准备毕业了,没时间去解剖尸体,所以他决定耍无赖、耍卑鄙,只求迅速达到目的。
「有什麽不安的啊,我这就走!」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竟是卑鄙、无赖之辈!邵以晴起身要走,脚步却是跨不出去,不争气的担心他真会饿肚子、真会再发烧。
「我好饿,真的好饿哦。」见她根本走不开,东方彻抛开尊严装可怜,为达到目的,补上临门一脚。
邵以晴无奈的落座,妥协的端起粥,舀了一口送到他嘴边,「我答应总行了吧?快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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