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
千仞的高岗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
我将归来开放。
……
李敖·节选
“嘿!你居然在发呆啊?”一只修长的蜜色手掌,自后头重重地拍在章令敏毫无防备的肩膀上,生生将她吓了一大跳。
章令敏身子微微一震,足以说明她被这突如其来的打扰,惊吓得有多大!
“你吓到我了。”定了两秒,章令敏才缓缓将面孔侧向来人,轻声说着。
“抱歉了。”毫无诚意的随口道歉。然后脸孔凑向章令敏手中拿着的书,在看到书名之后,做出一个昏倒的夸张表情:“《时光九篇》?这是什么?诗集!噢,我的天啊,你在装什么文艺女青年啊,有点少女的朝气好吗?再说这附近也没有什么帅哥校草之类的动物存在,可以发现你不为人知的书卷气质,你就好心点,当回正常人吧!”
章令敏谨慎地将诗集抱在怀里,因为有着不好的预感……果然,接下来这位女生竟然做出一副要扑抢的样子,结果因为她早有防备,以至于没能得逞!
“哇!你收这么快做什么?给我看一下又不会死!跟你说,这种东西不能多看,会傻的!令敏,我们才十七岁,人生正美好,不要被那些无病呻吟狗屁不通的东西给毁了!你已经够死气沉沉的了,再被这些什么歪诗洗脑,你八成就要学林黛玉去葬花了!书给我,我拿去垫桌脚都比给你看好!”
章令敏没有回应她,静静将书收进随身的手袋里,冷静地想着眼前这个有点眼熟的人是谁……以及,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不是……已经死了吗?为什么竟会变成现在这样?现在的她,十七岁,高二,在七天前莫名其妙因为一场小感冒而陷入昏睡,直到三天前在医院里健健康康地醒来,然后,她就变成这样了。
她“记得”自己十七岁那年,确实得过一场感冒,也确实昏睡了三天,三天之后醒来也就没事了。可记忆中却不记得那次醒来,曾做过一场黄粱大梦,那真实到不可思议的大梦,竟是梦了一生,真的很难将之看做虚幻……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几天她一直过得恍恍惚惚,觉得一切真是太不真实了。她搞不懂,自己是做了一场活到四十八岁的长梦,还是真的从四十八岁那年死亡后,灵魂重生回自己十七岁?
她一向是个冷静而脑筋清楚的人,可是,在面对这样奇特的事件,就算拿全世界的冷静淡定来给她用,恐怕都不够她用来面对这样的事吧。对于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她是无措而茫然的。
到底……要把它当成一场梦,还是,现在这个十七岁的她,才是个梦?
她的未来,就是梦中那样吗?成为身边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人,淡定而自在地过着富足一生,没有激烈的感情牵绊,连心中最为挂念的儿子,也就只是,挂念着而已,从来没有为了可以多跟他相处一天而争取些什么,只因为心中觉得既然儿子是未来的集团接班人,有祖父的悉心教导与疼爱,对儿子的前途而言,是再好不过的安排了……
梦里那个活了四十八岁的她,其实就只是个麻木而冷漠的女人吧……
“唔!”痛!
“令敏!你干嘛捏自己的手啊?哇,都捏乌青了!你不是感冒还没好吧?要不要去医护室给校医看一下?”张扬的女孩扯开她自虐的双手,对着上头的青紫惊声叫着。
“不用了,我没事。你不用担心……又铃。”目光扫过她制服上绣的姓名,终于叫出了她的名字,脑中也随之开启了对眼前这个女孩的记忆——
这个女孩叫周又铃,是个活泼大胆、恣意张扬的女孩。如果她那四十八年的人生是真实存在过的话,那么,这个女孩的人生大概是这样的:
这个任性妄为的女孩,从来不想被父母左右她的人生,于是明明可以考上一流的大学,却故意考到南部一间三流私立大学混日子。后来,她疯狂迷上一个男孩,为了那男孩,决定重考大学,打算考到他的学校,就为了把他追到手!
当然,后来她也追到了。她追到大学、追出国、追他到天涯海角,在三十岁那年,终于所愿得偿,将那个男人掳获。
她追了他十二年,然而婚姻却只维持了六个月。
她向全世界宣告:她抛弃他!
然后,她的情史就开始精采了起来,她交往的男人都是帅气有型的,任何国籍都有;年轻年老不限,身边永远不缺对她献殷勤的男人……
当然,后来那些,都是来自于听说。
这个周又铃,她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大学时总是三天两头见面聊天的朋友,章令敏曾经以为她会跟这个特立独行得像火一般的女孩维持一辈子的友谊,但那也只是她天真的以为而已。周又铃一出国就断了跟她的联系,而章令敏甚至不知道她是打算出国的。
这是她年轻岁月中的一个谜——她单方面被断交,而自己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所以,后来,她也忘了她。生命中有太多的新面孔要记忆,而那些不再联络的人,自然会随着陈旧的往事打包在角落,静静等待遗忘。
章令敏,你这个虚伪的女人!
她死前听到的那句话,现在想想,是来自眼前这个人吧?现在,她想起来了。只有周又铃这样个性的女人,才发得出那样张扬的声音,才会在一个将死之人的面前,仍是我行我素、无所忌惮。
这个,她曾经以为会相交一生的奇特朋友。
原来,是她自作多情了呢。
“嘿,你在看什么?不是真的生气了吧?是吗?你生气了吗?”兴致勃勃地将一张明艳的脸凑近她,两张脸几乎相贴。
“午休快要结束了吧?”章令敏退后一步,想了一下,道。
“谁管它啊!下午第一节是音乐课,你也知道那个老师很混,今天打算用一片阿玛迪斯的电影就打发我们。我们去不去有差吗?”
“有差。会被风纪股长记缺席。”
“噢!令敏,你一直当乖宝宝不累吗?你应该知道,就算你真的缺席了,老师也不敢拿你怎样啊!先别说你的家世背景了,还有你的好形象,以及出色的成绩,咱们学校明年的升学率还指望你的一分贡献呢!只要你不杀人放火,小小的出轨,学校不会对你怎样的。走吧!”说了一大串话后,周又铃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就要拖走。
章令敏一时不察,被捉住了,赶忙问道:
“你这是要去哪儿?回教室吗?”
“切!谁回教室啊!下午除了音乐课之外,就只有无聊的自习和班会了,没有什么好上的。走,我们跷课去!”不由分说,将她往学校后方垃圾场的方向拖去。那边有一个运送垃圾的小门,常常没有锁上,也没有人管理,正是方便了周又铃这个身为知名高校却热爱跷课的叛逆女了。
章令敏想起来了,在她高二那年,确实被周又铃拖着逃了一次课。那次周又铃带她去游戏厅玩电玩快打,然后又带她去逛夜市,看电影,硬是将她拖到晚上十一点才放她回家……那是她乖乖女的少女岁月中最大的出轨。是很刺激,却不是愉快的经验。
她不喜欢那个刺激的过程——周又铃撇着嘴说那是因为她放不下公主的身段,把别人当成庶民看,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才会这么不适应;说那其实很病态,最好改一改,不要自认高人一等。
章令敏那时被说得几乎羞愧起来,觉得自己讨厌那些好像真犯了什么错一样。然而,当她年纪渐长,经历得更多之后,才发现,她根本无须因为自己的不喜欢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喧哗的环境,不管那些环境指的是热闹的夜市,还是名流派对。
她更不喜欢为着自己一时毫无意义的任性,而让家人担心,甚至还得说谎——周又铃说,她的人生已经被制约了,说好听点是为别人着想,说难听点就是没有自我,成天只想着讨好别人,才会这样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试那些可能会让自己觉得自由快乐的事物。
那时她心中隐隐有点被说服,可是还是因着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继续当着一个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过就是结交了一个叛逆的少女,看着她张扬恣意地活着,心中悄悄羡慕,并偷偷期望两人可以成为一辈子的朋友,那么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里看着她这道飓风四处侵袭。
她羡慕周又铃的张扬,却不想变得跟她一样。事实上,她活了一辈子,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对自己有怎样的期许。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会羡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横冲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强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后,迷迷糊糊又变回十七岁的章令敏,也许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样过。然而,现在,她却知道,她一点也不想跷课,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纵,不想体会当坏学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铃,我不想跷课。”她微微施了点力,两人的步伐缓了下来。
“为什么?下午又没什么事,你在怕什么啊?我又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课得上,我是不会带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带你去体会一下正常青春少女应该过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绝对跟你那种装模作样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样!”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样的。不过,我真的不想去。”由于周又铃的拉扯没有那么强势了,所以她才能让两人停下。
周又铃因章令敏的拒绝,脸上闪过一丝讥诮,抬高下巴,带着点不屑的口气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坏了你好学生的形象吧?你这样一辈子都怕东怕西的,活着有什么意思?就跟你保证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吗?”
“我相信。但我不愿意在该上课的时间里,人却跑到学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铃见她手微微挣扎着,翻了个白眼,丢开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继续你无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说完,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就见她打开那扇忘了锁的小门,身形一闪,就不见了。
章令敏看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回教室了。这几天,她的日子都过得浑浑噩噩的,觉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梦一样不真实,然而现在的“存在”也虚幻到像是随时会消失。她觉得自己踩在云端、飘在风里,整个人是没有定位的。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这样诡异到无法解释的事不能对任何人说,如果她还想过太平日子的话。那么,她只能让自己的心定下来,好好面对一切,然后慢慢想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让自己接受……
才走了几步,发现似有若无的音乐声从左侧传来,那弦律正是她喜欢的那首Greensleeves——绿袖子,她早上还弹奏过呢……
“这是……管笛类的乐器吧?吹得真不错。”侧耳倾听,脚步不由自主地朝声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确定吹奏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还是什么乐器。
这里是学校比较荒凉的地区,除了有垃圾场之外,还有一块小园圃,被园艺社用来种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会过来这里。
莫名的好奇让她忍不住要去弄个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会这样的,然而,今日,她没有跟着周又铃去经历她人生中应该经历的跷课,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别的经历来充实这本来就不应该循规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个天才!接来下,嗯,就吹自发吟好不好?”
“该练习你们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时间还多,我们有一个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这样把我们当点歌机下去,所谓的一个下午,就要被你挥霍光啦!”
“才不会咧,我会控制好时间。林大哥,你吹白发吟好不好?”
没有人接话,三秒之后,一道女声小心劝解着:
“梅可,你别这样。林大哥已经在你要求下吹绿袖子了,这样就很棒了,不要再……”
“那首绿袖子是他去年参加双簧管比赛得奖的曲子,我们当然要再听一次!不过,我还想听听林大哥吹别的,最好是没有吹给别人听过的,我很喜欢自发吟,林大哥,你就吹嘛,在你吹时,我可以唱给你听。好不好嘛,林大哥?”被称为白大小姐的女孩,不放弃地要求着。
“不了,我没吹过这曲子。”终于,那名被要求吹奏的人开口了。清清冷冷的嗓音,但听起来并不冷漠,反而有点儒雅的温润。
只要再转过一道墙角,就能看见那些正在说话的人了,但因为这清冷的声音,章令敏不由自主地停住脚步。
这样的声音……不管来自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能在第一时间内吸引住她全部的注意力。
说不上来为什么,也许她就是所谓的音控吧!她向来对声音很敏感,很容易能从各种不同的声音表情里去察觉出对方的性格与情绪。自然,也就会有喜欢的音色与不喜欢的。而,这样清清冷冷却听起来不冰冷的声音,正是她的死穴,让她无法抗拒那种。
不管对方长相人品如何,只要拥有了这样声音的人,她就会先入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没有半分出自于理智的思量。没办法,她就是忍不住对这样的音色着迷。
她对男人相貌的美丑没有太大的感应——上辈子她的夫婿江明绍被媒体封为“当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这个封号从他二十五岁时,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体之后,直到四十岁时都没被超愈过;而四十岁之后,他则被改称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时,也依旧稳稳拿着这个名头——即使他在上流社会的名声如此狼籍。
可见江明绍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美男子。然而,身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从来也没有觉得他有多么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长相特别端正顺眼,没别的了。嗯,当然,这是她的问题,她对相貌的感受度是极度迟钝的。
如果现在的她,正在活着第二次生命的话,那么,或许许多事情都在改变中,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她这个“音控”的病症是没法医治的了。她依然毫无抵抗能力的,轻易被这样的声音给吸引,不管对方是谁,都能引发她强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只为了想多听听那声音。倒不特别想见到声音主人的长相,她向来不容易记住人的相貌,见了也大多是白见啊。
上辈子……她的儿子也是这样的嗓音呢!好怀念啊……
“林大哥,你别这样嘛!不会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华,我对你的崇拜欣赏也是真的,你就尽情地演奏吧,你的双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经跳级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议你朝音乐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声音并没有回应女声的热情吹捧,好一会后,才有人接话,是原先那个显得活泼轻浮些的声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实跟你说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札特二世,他也不会任由你点歌的。别说他不近人情啊,刚才给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经很给面子了,再要求那些额外的,也就太过分了,强人所难也不是这样。”
“我只是太喜欢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强人所难。再说这有什么难的?任何曲子对他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们开始练唱吧。”另一个一直在打圆场的女声连忙说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给我们欣赏也可以,不过,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赛时,是林大哥来帮我们伴奏。如果林大哥答应的话,那我们现在就可以练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声音同时发出,都是不赞同的语调。
“你们别开口,我只要听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带着点不耐烦阻止旁人开口,很强势地对上那个始终极少开口,声音却是最为好听的那人。
墙角阴影处,章令敏抬头看着天空。小心翼翼地呼吸,就为了能够听仔细,生怕错过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声音。
“你已经有伴奏了。今天只是因学长所托,所以我过来代为伴奏练唱,仅此而已。”很明确的拒绝,而那声音除了清冷依然外,并没有带着任何情绪。任谁也分析不出他对于白梅可的胡搅蛮缠,有何个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厉害多了,我就是要你来帮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课,一定有空的,你就答应我吧!”
那清冷的声音没有回应,习惯性地创造冷场。于是四人组合、理应很热闹的氛围,仍然断送在这个言简意赅的男孩子身上。
这男孩,简直像个强效灭火器……
呵……章令敏脑中突然这样想着,于是忍不住微笑起来,又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笑出声来,于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捣着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娇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饰她压制已久的怒火,“我这样求你,还求了你这么久,你怎么这样铁石心肠?你那天有事吗?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让你这样脱不开身?”
……又是好几秒的沉默。
然后——
“啊,那个,林森……”惊讶语气里带着一点笑意的男声。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么在收拾乐器?”结结巴巴的女声。
“林森大哥!你这是在做什么?”惊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练习了,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阵收拾东西的悉悉索索声之后,随着一声落扣的声音,脚步声起,向章令敏这边的方向传来……
当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这个方向走来,而自己肯定会被撞见“旁听”的事实时,想要毫无痕迹地退走已然来不及,才心慌意乱了一秒,便撞入一双深咖啡色的瞳眸里……
慌乱的黑眸与微微惊讶的深咖啡色眼眸,在这一刻,毫无心理准备地、牢牢地,被对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暂得只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却像把尖刀,干净俐落的一扎就将心口穿透。于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吹过来的风,将她的长发掠起,飘向他,拂扫过他的衣领,这一点微小的动静,终于将两人从四目相对的错愕里给解放出来。
那拥有一双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发。
几乎是同时地发现两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会近到四目相对会如此错愕;才会近到她的发,可以拂上他的衣领——于是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距离。
因为这个充满默契的动作,两人的目光又对上了。眼中意味难明,分明是因为彼此不识,却又像是能理解对方心思到透澈,于是一时心绪有些凌乱了。
只是,陌生人啊。两人都微微蹙眉。
也没有相识的必要。两人心底理所当然地想道。
然后,男孩身后终于追过来的人,打破了这奇异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当三人转过墙角,追上男孩时,章令敏再无留恋地转身即走,没再给那男孩一记眼神。毕竟不认识,也就没有点头打招呼的必要。
她的脑袋还一片混沌,为着自己是一只梦游蝶还是一锅正在蒸煮的黄粱还头大着呢,再无心思去理会其它,包括去认识一些她“命中”从来不曾认识过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还是让命运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这个因为声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听”坏事的男孩,既已满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挂怀了吧。
这个叫林森的男孩,有着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过是一张见过之后,转头就要忘掉的脸谱,不会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迹。
章令敏很快走开,没有注意身后那些人因为看到她而抓着男孩追问着“啊!是章令敏!她怎么会在这里?”、“那个乖乖女怎么会来这边?”、“林森大哥,你认识那个大小姐吗?”之类的谈话。
章令敏没听到别人在谈论着她,她只是转头就走,一直走,朝记忆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边准备遗忘这些不须记忆的名字与脸谱。
那张脸,忘了……其实根本没看清他长怎样,只记得有一双好看的眼。
那声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铭记也难吧。
那名字,忘了……她总是不太记得住人名,就如同记不住脸一般。
所以这个叫林森的男孩,她会很快忘掉……吧?
不过,这个名字,为什么愈来愈觉得……有点耳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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