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风千韵讨厌方筝,倒不如说她心中有丝嫉妒,其实她相当欣赏方筝的胆色心性,也已认同她会成为儿媳妇的事实;只是,身为一个母亲,她会在意于冷漠的儿子居然狂热地为一个女人倾心了六年,却不曾对她展现过母子之间血浓于水的温情。
再有,她认为方筝该为儿子痴狂的六年回报一些什么,所以她一再地试探方筝,让她在轻易享受爱情之时,也接受一些考验。
“你会惹得御骋生气的。”冯驭湍甫抵台湾,便来见她,语重心长地下评语。
“我就是在等他生气。我想要看他最真实的情绪,而不是永远用一张训练有素的脸孔面对我这个母亲。”
当她所追求的一切都到了手中时,总会有更深的追求出现,让她想进一步去掌握,物质、地位、权势、财富,经营到今日的金字塔顶端,想填满空虚的渴望更为深切。
“你本身从不曾热情洋溢,又怎能要求儿子有至情至性,并且形于外的表现呢?千韵,别太奢求,我们做不来这样的事。你也别对方筝太过苛刻。”他没来台湾,不代表他什么都不知道。
风千韵看向与她生了一个儿子的男子。这辈子,亲情、爱情,她都拥有过,但因为没有费心领受与经营,一切都冷淡地产生,并一直平淡地维持着,因为三十多年来,她有太多的事要忙,忙着让自己占住一片天空,累积无人可撼动的地位与财富。她知道自己很无情,所以不看重人际关系中的种种;没有爱冯驭湍爱到倾心相随,从一而终,事实上近三十年的关系,实质相处的时间不到三年的天数:至于她的骨血,她是爱着的!御骋是她的儿子、徒弟、手下与卖命的人才;多种身分之中,她永远把“母子”的身分放在最后。
她拥有他二十二年,从未真正当过一天“母子”;直到他坚决脱离黑道,将他从不为人知的火山般热情投注在一名女子身上。
如果……他曾像个纯真的孩子依偎在她怀中,软软地撒着娇,也不会到今日是以有礼的面貌,上司下属凌驾一切的身分相处吧!
御骋当然是爱她的,只是……没有形于外的热情;也没有真实的母子之情。他的爱法,是为她分忧解劳、排除她事业中的种种困难;一如她的母爱表现止于给他一流的身手、完全尽心尽力的栽培。
这种方式,她亲手栽培出来的每一位人才都做得到。渐渐的,她有了空间。也空洞地明白她与她最至亲的儿子,居然没有比与孙俪他们多亲一分。
加上近几个月来,她看到儿子明朗的笑、泉涌的热情、依恋而不掩藏的本性,这才知道,他并非如她,是天生的无情,贫乏得付不出更深的爱。
心中微微有痛,被揍了一拳也似。
御骋居然是这么热情,而且这么快乐,这些是她这个母亲从未看过的,也无法让他展现的真性情。
“我老了,也什么都有了。当懦弱滋长时,我希望儿子能驱走我的空虚孤寂。为什么我竟不知道他本性可以这么快乐热情呢?”当另一个女人能带给他快乐,进而嘲讽地影射她的失职时,她才明白她未曾当过一天“母亲”。石敬驰的地位都比她还重要;在御骋心中。
冯驭湍摇摇头:
“你在冒险。不要破坏御骋好不容易寻得的瑰宝,也许我们可以美其名为试探她的资格,但并不代表我们可以仗着是长辈而任意行动,做出超出范围的事!”
“我有吗?”风千韵冷淡地反驳:“当年我父亲让我接位时,我受的磨练谁比得上?那些,都是为了确保日后我不会轻易遭人暗杀死去。”
“那女孩不是你的手下,也没有太多机会活在黑道血腥之中。别自欺了,如果你没有太过分,敬驰就不会要求我来台湾。”冯驭湍坐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拿出菸草装在烟斗中,打开窗户一角。吞云吐雾了起来。六十来岁的年纪,近四十年的舐刀口生涯,人人口中的冷面“冯爷”自有他一套处世原则。在亲情上保持一定的温度便已满足,硬要去热情亲爱,未免强人所难。本身就不是那样的人呀!
风千韵微微动容:
“敬驰通知你来?”
“他向来擅长处‘事’之道,而且他希望你别再出手。孙俪的事让他相当震怒,所以他弄走孙俪,也让我来说服你。”在孙俪事件上,冯驭湍也颇不谅解。“你明知道俪儿对御骋有心结,偏要支使她去挑衅。她接受我的指示,也顺带领着你的命令。结果使方小姐又受到一次狙击。本来是无可厚非,但御骋的出现乱了一切;见到他,俪儿便会失去冷静的判断——”
“但也成功地解决了他们的私怨了,不是吗?”她哪会没料到这一点呢?
冯驭湍看地微笑的艳容,又问道:
“你想要什么结果?”
悠悠低吟,叱咤黑道二、三十年的大姊头,卸下坚强的外貌,轻道:
“我只是想当一个真正的母亲。”以及未来有含饴弄孙的机会去当一个货真价实的老奶奶……
好几个月没有打高尔夫球,球技有些生疏了。标准十八洞必须打上二百三十杆,想她去年疯狂沉迷在推麻之乐时,曾经以一百四十三杆打完十八洞,还是这家俱乐部赫赫有名的高手之一。
没出来晃还真不知道区区几个月没见,她方筝已成了社交界的新闻人物,提供了流行话题供人交流用。
想起来也的确挺精采的,连方筝听在耳中都以为他们谈的是某部旷世经典动作片,而忘了主角正是自己;这种过程套在电影上去演,包准会挂出时下最流行的“XX追缉令”之列的名称,以证明它的刺激性。
因为被黑道大亨的儿子追求,而引来一连串的仇杀、枪击、企业危机……相形之下,以前方筝得罪人时只被小小的“警告”一下,实在是有天壤之别,又因为她好几个月没有出来促进人际关系的交流,所以多事人就把她的结局列为与心上人亡命天涯。
可惜呀可惜!没有如大家所愿,她打破大家的期望,依然又跑出来亮相了,让大家没好戏可看。
与表哥林淳棕出来打高尔夫球,结果那些原本来打球的人都停下运动,密切地注意她——这辈子大概就属此刻最为风光。
“你连谈个恋爱也会有事。”林淳棕推完最后一圈,与方筝坐在大树下的草地上喝矿泉水。虽不太明白表妹的详细恋情,但多少是知道她过得很“精采”;尤其上回枪击案,消息虽然得以封锁。但上流社会的人八成以上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轰轰烈烈的过程不也是恋爱的必备条件?”方筝慵懒地回应。
“得了,绝大多数的人在恋情这么被干扰之下,早就一脚踢开男伴了,你的忍耐力居然这么好,可真是破天荒地首见。”他一向了解“耐性”不是方筝的优点。
方筝点头:
“我确实感到很烦了,所以我那个对我个性了若指掌的男朋友一从绿岛回来后,便又开始忙了。他不会让我有藉口甩掉他。”
“你真的去绿岛了?方范告诉我时,我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哩!”他讶然而笑。
“让他体会一下绿岛的滋味,就会明白爱上我之后所做的弃暗投明行动是再正确也没有的了。嘿!说真的,那边的确风光不错,建个别墅在那边,绝对清幽得不被打扰。不过海风是大了些。”
“咦,他怎么也来了?”林淳棕看向正走过来的赵衍夫,不觉轻笑了出来,这人不会特地前来自讨无趣吧?
“不意外,意外的是今天他怎么没有带保镳?也没有美女?老天……他身边那个化妖怪般的女人是谁?”方筝一反慵懒,兴致勃勃地问着。难得又有人跑来给他消遣,人生多么有趣呀!
林淳棕回头看她,疑道: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风御骋当过保镳的那几个老板,在他离开后。便没有任何一个混混敢接受他们的聘用了;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那些打手拒绝高薪,就是不接受与你有过节那些人的聘请。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哩!还有,赵公子上个月结婚了。他旁边的女人是他妻子,大他十岁,也是控有他们家百分之五十股份的大股东。蜜月期间他比较安分,不敢找美人跟在一边。”
方筝心中尚在消化这些小道消息,原来风御骋是用这方式代她除去一些骚扰呀!她还以为他老兄唯一的手段是去恐吓那些老板哩!手段高竿许多,就是不知道他怎么折服那些打手级的人物?
“这女人是谁?没看过哪家千金有这等长相。”她对那女人的衣着装扮简直是叹为观止。
他忍住爆笑的冲动,告诉她最近上流社会男士们给那女人的评语:
“叶桐沂的评语最为精采:‘千山乌飞绝,万径人踪灭。’;还有,还有方范那小子所说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女士是东南亚华裔,父亲是新一波炒地皮致富的暴发户,当然她本身也就尚没有足够的品味去打理自己,老以为化浓妆,穿百万名服就是高贵有气质。”
男人的口德就是这么坏,老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有这么恐怖吗?那女人只是不合时宜而已呀。虽然粗俗得吓人,但——哈哈哈……
沉鱼?鱼看了溺死在水底。
落雁?雁子看了休克而亡,掉下来。
闭月?月光也不忍照出她的尊容。
羞花?花儿看了也会立即收起花苞,不愿开花。
笑得差点被口水呛死,方筝努力想着让嘴巴回复正常的形状,道:
“他们——不会是想拿他们贫乏的所有,来向我炫耀吧?还是纯粹只是来‘恭喜’我被黑道追杀?”
“后者吧!我想赵衍夫再笨也知道他的老婆没有被炫耀的本钱。”
他们很有默契地起身,迎接那两人的到来。
赵衍夫露出自以为深沉莫测的奸笑:
“你还没死呀,方筝?我还以为你就算没死地会躲在家中天天哭。这样出来晃,不会有事吗?”
他一定很希望方筝脸上惯有的自信笑容消失,否则不会每字每句都绕在传闻上转,林淳棕怜悯地明白赵衍夫这个人永远不会有学乖觉悟的一天;也注定了他要闹笑话供人笑的一生。
“我当然还没死,这是有原因的。”方筝笑得坏坏地,并且慎重其事地回应他死不死的问题。
呆呆的赵公子居然当真追问:
“什么原因?”
“还没有替你收尸,我怎么敢早你而死?”
“你!”没有意外,赵衍夫气得七窍生烟,久久没有法子说话。
啧啧!怎么年纪一大把了,还是没什么长进,随便就可以扳倒的对手,对峙起来根本没有成就感。方筝伸一伸懒腰,本来想草草应付完他们,然后回公司办公的,不过赵公子的新嫁娘显然也不愿受冷落,硬是要出口自讨没趣。
“方小姐,你长得不错嘛,如果是个真男人,就更棒了!你父母忘了把你生成男人,好可惜哦,咯咯咯……”赵夫人拿着金光闪闪的右手捂住嘴巴,故作名门淑女样,自以为高明地揶揄了人。
就见这对夫妻得意大笑,笑得前俯后仰。
赵夫人怎么敢笑成这个样子呢?即使她不怕人知道她有火鸡般的笑声,至少也要担心她脸上的“水泥”龟裂才是呀。瞧,每出一声“咯”笑,白粉就像下雨似的抖落在她周身的地上。
“赵太太,我想你的妆是化得太浓了。”方筝的语气中充满关怀,丝毫没有被激怒的现象。
“浓妆能表现出我的美丽,你在嫉妒吗?哼!”气焰无比高张,为自己能骂倒社交界名人而沾沾自喜。明天只待消息一传开,她就会更有名了,咯……
方筝的表情更是凝重而善良:
“爱化浓妆是你的自由,喜欢当妖怪也不是你的错,但跑出来吓人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亏得方筝能说得一脸真诚,没让满肚子笑意狂涌而出,一边的林淳棕可没有这个功力,早就笑跌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这方筝,又表现出她善得罪人的本性了,真是死性不改的顽劣。
“你这个人妖!”赵夫人脸皮一抖一抖,抖光了脸上的粉之后,她终于决定飞扑而上。
“卡!”是一双十万块镶金高跟鞋的断裂声;“嘶”的声音来自她动作太大,居然就这么硬生生撑破三十万打造出来的连身窄裙。出师未捷身先死,八爪女变成一团惊慌的肉球跌向方筝。
信奉骑士主义的方筝当然义不容辞地一把扶住了赵夫人。
不过这赵夫人居然不忘目的地甩了她一巴掌,那就别怪方筝无礼,人也不扶了,趁她还没站定,由着她四脚朝天地跌到一边的水池中。
“还不快去救人。”方筝瞪了赵衍夫一眼,唇角有咸咸的血味,嘴巴破了皮。那赵公子看来非常快意,因为第一次看到方筝挨耳聒子。
“别理他们了,走吧。”林淳棕摇了摇头。审视方筝的左颊只是微红,想也知道不怎么痛,所以没有出手讨回公道,反正今天看的笑话也看够本了。不过他还是对赵衍夫道:“因为她是女人,所以方筝不计较,不过你最好小心,别让方筝有机会在你身上连本带利讨回来。”
赵衍夫畏缩了下,想起了方筝强而有力的拳头,可见这个警告很有效。
“走了,我们去喝一杯冷饮。”方筝擦掉血,对林淳棕叫着,迳自先往餐厅走去。
“你应该打破不打女人的惯例,反正你又不是男人。”林淳棕追上来说着。
“我早破例了,不过打了一次之后,我更肯定不会再打女人。没成就感,打起来软绵绵的触感挺吓人的。”她想起了突然消失不见的孙俪。目前她的工程依然与东升公司合作,但远峻已悄悄退出,没再谈合作事宜。石敬驰那人挺神通的,可以搞定那些人。本来她还预料孙俪还会出现几次咧。
“方筝小姐,”
一名黑衣男子在入口处叫住她。
她扬眉:“有事?”
“我家老爷想见你。”
“是吗?请他打电话向我的秘书预约。”她绕过他往二楼的餐厅走去。
黑衣男子本来伸手要阻止,但站在角落的老人伸手让他没动手,看方筝远远走开了去。
“冯爷?”男子低声请示。
“由她去,反正今天对她的了解也够多了。”冯驭湍淡淡笑了一会。有个性的女孩是迷人的,最特别的是她居然没什么好奇心,与一般的女人大不相同。
事实上,应该说是没有女人味,却又致命地吸引人。有这种儿媳,对他孤僻冷漠的儿子而言是好事吧?至少御骋永远不必对难理解的女人心去苦恼。
但愿……他的大儿子也会有这种幸运!
“我可以与你较量一下吗?”
凌晨两点半,小睡过后醒来的方筝,因为没了睡意,所以索性弄醒枕边的风御骋,问他这个问题。
他支起一肘,低沉问着:
“太久没有被找麻烦,手痒了?”
“不是,我只是好奇你被训练多年的身手究竟厉害我多少。”她翻身下床,找出她的练功服穿上,催促他道:“起来啦,陪我活动一下筋骨。”
他邪恶地调笑:
“咱们的活动量还不够吗?”
如果他预料方筝听了会害羞,那他可要失望了。
“要均衡呀,动完了下半身,也要照顾一下上半身的运动量。”她伸手给他,让他起身。
风御骋赤身下床,穿上他的休闲服,既然他的娘子兴致勃勃,他当然要舍命陪君子。
“为什么男人的力量会比女人大呢?”她坐在床上,浏览着他强健体魄所呈现的力与美,每一块肌里都勃发着无与伦比的力道,那是她身上看不到的。
“力量大不代表必胜,有灵活的大脑才值得欣羡。女人除了力量不足些,可以利用的武器并不少。”
她走过去代他将头发缩成一束在颈后。
“我比较喜欢去研发一具身体潜能的极限。也许武侠小说是叙述得太夸张,但我相信人的身体有无限的可能性,现在的人就是动脑太过,所以身体机能愈见退化。与其和别人大玩我虞尔诈的游戏,我宁愿对手派来一串人与我厮杀。”
他们一同往顶楼的和室走去,他将她搂在身边: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会厌倦孙俪那些人的打扰?”
“情况大过复杂,她和每一个你母亲或父亲派来的人手,是不是代表着反对呢?我无法不去想这一层的顾忌。无论如何,想到这个,再洒脱的人也放不开,或许日后所谓的婆媳关系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你说你打算与我定居在台湾,但……知道自己被反对,总是——很难愉快得起来。”在三楼的扶手处,她背靠着墙,面对他道:“我向来不怕麻烦与打斗,更甚地说简直是乐在其中!不过,那是因为我不必担心对付的同时还必须去想受不受喜爱的问题。我喜爱你,自然而然也会希圣你家人做到最基本的不排斥我,否则我们的未来可能是一片黯淡。”她的行事原则向来不强求,也绝不委屈自己。
风御骋突然拉住她往楼下走去。
“怎么了?要去哪里?”方筝不明白地低问,控制音量不去吵到宅子内的其他人。
“去找我母亲,你们该正式见一面了,有话全摊开来谈。”
“哎!现在才两点半多,而且……你母亲在哪里你知道吗?”方筝可没打算去面对他那些伟大的家人。
他拉她回房间拿车钥匙,并且很快拨了一通电话给狄森-威尔。
“给我我母亲的地址。”
十秒后,他挂掉电话,对她道:
“走吧,我也很久没看她了。”
方筝躲过他要抓她的手,戒备道:
“你脸色看起来不大好。”
“放心,我没有与长辈决裂的习惯,我只要她的祝福而已。”
“祝福?谁提到婚礼了吗?你何必早早去威胁你母亲,吓她心脏的承受力呢?我认为此刻她没什么心理准备的。”
风御骋没给她挣扎的机会,而他敏捷若猛豹的身手也不是方筝防范得了的。迅速一探,她已牢牢被他搂住,半挟持地往车房而去。
坐上车之后,他才道:
“我知道你对这种事感到厌烦了,所以我要敬驰代我除去一切骚扰,连孙俪也弄回美国,不惜欠下一堆人情债。只是我没料到你终究还是会介意受不受欢迎的问题,这是我的疏忽,但凡有令你介意的事,皆是我首要解决的大事。”转头给她一个吻,低喃道:“待你完全没有心结时。我们就该步入礼堂了。有祝福、有花、有真实的婚礼与准备相守一生的两颗心。”
这是他人生的大梦。追梦来台湾,就是为了完成他今生之所盼;如果方筝想要未来婆婆的祝福,那她一定会得到!
方筝由他眼中的晶亮光芒,以及温柔口吻中所传达的讯息,也明白他最想得到的是一个真正的“家”。
沉默了良久。她思考一个问题:
“御骋,你有没有想过……你母亲这么做,或许只是想取得你的注意,她不见得是讨厌我,只是有某些希冀的事也渴望达成?”或许初步的打斗是一种试探,过后较为过火地派孙俪前来,怎么会没料到孙俪可能会有的举止?一个江湖上叱咤风云二十来年的女巨头会没预料到这点失误吗?
风御骋怔了一下,很快地否决:
“你不了解她,我与她之间是‘上下属’的关系超越一切身分;她并不需要情感方面的养分来丰富她的生命,从来就不需要。”
“可是,如果你能有对情感的渴望.又怎么能否决生你的母亲会没有呢?你究竟是她的骨肉。遗传自她的所有不是吗?”
“你是这么希望的,是吗?”对于与他共处二十八年的母亲,还有谁比他更了解的吗?何况方筝根本没见过,种种不正确的臆测都推翻不了他的认知。
方筝摇头:
“希望是一回事,但我的猜测并不是由那个为出发点。我很少自欺欺人,也许你是当局者迷,我才是正确的。”
车子奔驰于墨浓的夜色中,沉寂的车内因没有交谈而凝窒,许久之后,风御骋回应道:
“如果你的猜测是对的,那我母亲的野心比我想像的更大。”话气中含着冷漠:
她对他们母子的相处情形浮上好奇,忍不住问:
“她抱过你吗?亲过你吗?”
答案是方筝曾料想过的:
“如果我曾享受过一丝温情,那么大抵不会把家庭的温暖当成一生最难达成的目标吧,并且盲目地狂恋上你。我与她之间——从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而是我大哥才给了我血骨相连的情感,父母皆无法超越。”
好诡异的亲子关系,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她小心地问:
“你——恨她吗?”
“不。”他摇头:“你无法要求一个穷人贡献出金钱,我知道她爱我的方法就只能那么多了,我父母皆来自帮派家庭,江湖上的事情重于一切;在那样的环境长大,谁能向他们索求连他们都陌生的东西?只能说每个人追求的理想不同。我绝不会向别人乞求眷恋;我要什么,就得自己努力去争取,不会因为她是我母亲而以为她理所当然要给我所有的爱。”
他有这样的思想,也难怪他在计画事情时皆有万全的准备工夫,光是由追求她的事件上便可看出来,她常在想他为什么要观望她六年才来?
除了与他兄长的合作事业要漂白为正经企业,还有什么顾忌呢?他明白她嫉恶如仇、讨厌黑道人物,所以他走向正轨,并且一一与敌人解决恩怨;而让他父母谅解他的脱离,想必也花了一些时间。
六年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不打算白白付出,所以他来到她面前,已是胜券在握、势在必得,让她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
他不择手段要夺取她的心,用热情、用恩情——并且算准了她性格中大恩不言谢却会永铭于心的特质,利用了个淋漓尽致。所以她会觉得没爱上这个男人会很对不起他。
会恼他的算计吗?其实并不,如果有一个人了解你如此透彻,费尽了那么多心思,对情感再愚钝的人也会心折动容。芳心如何不悸动?
也许她没有一般女人恋爱时该产生的羞态娇柔,但爱他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错过了他,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欣赏她一辈子也不会穿女装的性格了,并且知道她的妩媚在中性扮相中最为动人。他证实了她的爱情看法——如果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绝不会要求女人为他而改变,迎合他的喜好。
她一直认为,如果在相遇之初的单纯吸引,造就了恋情,必定是那样的相貌特质有其出色之处;不该在相恋愈深时,反而要求对方不断改变,迎合自己心中塑造好的模型,然后渐渐丧失原有的特质,渐渐磨去初时单纯喜爱时的悸动。到那时……爱情仍是真爱情吗?她不以为。
轻笑出声,她靠向他肩:
“虽然你对你母亲的想法尚有可议之处,但是对你所做的一切,我仍是欣赏的,如果你打算与我结婚,我想我会同意。”
“你以为你逃得掉必然的结局吗?”自大狂妄的口吻表示出他从不怀疑会步入礼堂的事实。
她一点也不介意这次他口中霸道专断的决定,逸出清朗的笑,觉得心情良好,一扫近几个月来的不确定与气闷。
他来得比她预料的时间还晚。
她原本以为一星期前他们自绿岛回来后,她那独子必然会来兴师问罪,但没有,一天等过一天,风御骋的时间只分给方筝与石敬驰。
这孩子打算长住在台湾这个拥挤的小岛吗?不然他怎会与敬驰商讨成立公司的事宜?
她会从此刻开始彻底失去一个儿子吗?
并不是她早预测到他会在凌晨来访,而是自从来台湾之后,她几乎彻夜不得眠;尤其近些天,她一直在等儿子前来。
单纯的亲子关系而言,他们母子冷淡得不可思议。倏然警觉她的儿子内敛着澎湃热情时,才恍然明白他们母子之间的关系原本可以更好一些。
御骋会达成她所下的每一道指示、顺应她每一个要求,但他绝不会与她讨论任何事。他成长的岁月中,每当他有疑问困扰时,总能自己找法子解决;并不是说地会漠不关心或拒绝施以援手,如果他开口,她会为他做所有事的。
但他的儿子从不曾向她要求过什么,他就如同她其他弟子一般,尽力做完每件她要求的事,并且索取合理的报酬;他们之间从不仗恃着母与子的关系有任何特权。
当她一视同仁地训练子弟兵时,是为了让儿子有一流身手,承受得起任何困苦的磨练;她从不怀疑自己是一流的领导者与师父,但训练及公事之外,她忘了让儿子明白他们之间的血缘天性,该有更进一步的亲密情感。
或者应该说,是她忘了有血缘天性,也必须由生活中累聚出情感,进而没有理由地信任相扶持。以为母子关系已是最笃定的事,不须去努力些什么。
原本她是满意的,如果她没来台湾的话。
风千韵深深看着儿子,以及必定会成为她儿媳妇的方筝。她可以依然端着冷漠冰凉的表情来让他人永远看不透她,可是内心的激动难抑,却又欷唏着自己居然也是用这面孔与儿子相处二十八年。
“母亲,我想你应该会好奇未来儿媳的长相,于是此刻来拜访你,希望不会太打扰。”风御骋握着方筝的手,一同坐在风千韵对面。
“你知道我来多久了吗?”
“两个月。”
“你气我吗?”她冷冷的语气中含着细微的激动。
风御骋回应:
“不。你一向以为要当风家媳妇的女子必须具备基本的自保能力,我想你只是在测试。”
他没有坦白出他的不悦,他就像一般的下属迂回着来意,寻着适当的字眼与她周旋。
风千韵咬着牙,忍住心中的失落与忧伤,合宜的微笑招呼方筝:
“方小姐对我有任何看法呢?对于我带给你的不便?”
你只是个渴望被儿子敬爱的母亲罢了——这是方筝心中肯定的想法,但现在不是直言的时刻。她只是笑:
“没有什么看法,我只是想知道,伯母对我的测试通过了没有,然后您愿意给我什么分数。”
风千韵淡道:
“对你重要吗?即使我有那么一丝不满意,御骋已将你带来我跟前。意思已很明显了。不管是给你满分还是零分,也无法左右他的决心吧?”眼光扫过儿子,从未曾这么心悸过-以一种母亲的心情。
“我希望有你的祝福,毕竟一旦结婚了,您就是我的母亲。”方筝慎重说着。
也许是天性有着难以根除的鸡婆;也或许她感觉到有责任改善这对母子的关系。因为实在是不习惯与家人存在着心结。一旦风千韵成为她的婆婆,她就希望维持良好的关系,不让任何一方有不愉快,所以她希望自己有推波助澜的功效。
这种疏离,实在不适用于母子之间。
“你也希望我祝福吗?”风千韵看向儿子。
风御骋侧着脸看向方筝,为她而点头:
“是的,这对方筝很重要。”
“对你呢?”她问得差点失态,太急切了。
所以他迟疑地看她好一晌,记忆中的母亲永远自信而冷然从容,今夜怎会有失常的举止?
“如果你能祝福当然好。”这是他内心真正的想法,并不避讳地说出来。
该讲的话似乎也只有那么多,这辈子没谈过公事之外话题的母子,只能任空气去尴尬地凝结;即使有心把场面弄得自然随兴一些,也只是高难度的奢求。
他因该讲的事情陈述完,在等答案而沉默。
她冷然的面孔底下惴惴着不知该怎么打破冷寂关系,来让母子之间能有更好的交流……但她……从未有这方面的训练,她完全不知该怎么做。她的双手拿过刀、动过枪,曾与敌人喋血交战于街头,但——就是不曾拿着母亲的心情去搂抱过她的儿子。
今夜他来,也不过只是要她一句话来让女友安心罢了,这孩子从不向她求一丝额外的报酬。也许她该庆幸冷淡的二十八年亲子关系,没让儿子怨恨她,反而将这种疏离合理化。谁叫他看过的情况都是这样呢?敬驰的母亲、她、以及许多她的朋友……
是她不满足,妄想做回一个“母亲”,在未曾付出的二十八年后。
他要祝福,就给他吧!毕竟他是来了——
“如果你能给御骋他心向往的,那么,我衷心祝福你们。”
这样的话,是婆婆唯一重要的戏份吧?依然不冷不热的声音,她真诚地说出口,也让自己悲凉的落寞进占心头。从今以后,这女子是御骋的宇宙运转中心,快乐、热情的来处,而她……什么也不是。
他们告退了,退出这清冷的天地,留她这一代女枭雄。独自啃着心中的惨澹心伤。
是老了吧?才会在无血无泪的五十几年之后,去渴求一些心灵上的情感。
老了……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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