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人是不太讲道义的,一心逃亡,哪里还管得了贴身丫头死活!?几个疾走转弯,就把橘儿给远远抛开了。
一颗心还在悴悴乱跳,我也不知道自己挑了个什么方向,待定下神时,只见红墙金瓦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手下的汉白玉栏杆带着透心的冰凉感,缓和了心底的躁郁。
打开脾肺,吸口芬多精,进园门,入小廊,双脚踩在五彩卵石铺砌而成的甬道上,看着缤纷绚丽的奇花异草,无数花瓣随风飘散,像自仙境中无端端落下的五彩新雪。徐徐凉风迎面而来,浓得化不开的香氛扑鼻,闭上双眼,顿觉暑气消融,周身舒畅。
曲径通幽,信步慢行,我发现一个小巧的清幽院落,隐在千枝万叶、碧绿树丛之后。大步走入,那是一个不大的园子,假山、流水、小桥,最引人注目的是水边那棵大树,浓密的枝叶在树下带出一片舒服的绿荫,刚好提供了个好去处。
走到树边,我寻了块空地坐下,屁股才沾地,就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
“走开。”
走开?是指我吗?我转头,看见一个男人靠坐在树旁,左手压在额间,袖子盖住大半个脸,他左手执钓竿,钓线垂直落下,钓着水里悠闲的锦鲤。
胜之不武!这种鱼被人类喂得很笨,只要有东西在水面晃,就会自动游过来,钓它们,就和哈比人比赛跑一样过分。
看看左右,四下无人,这里相当僻静,大概不会让皇子们寻着,不躲这里,还躲哪里?
我直觉回答:“不要,反正今天得罪的人够多了,不差你一个。”说完,我稳稳当当坐下,把背靠在树干上,别开头,视线定在水池另一面的绿瓦亭子上。
他放下手,看我一眼,不再作声。
好得很,是个识时务者。得罪谁都好,就是别得罪小人与女子,我刚好是外形女相、内心小人,二者兼得。
就这样,我们静静坐着,谁也不理人,时间经过多久不知道,只晓得太阳越来越烈,若不是这方绿荫圈起一块清凉,肯定要被晒焦,应该是快近正午了吧!据说这场赏花会将从白天办到黑夜,但不管,等太阳一下山,我就要回去。
当无聊开始侵蚀我的知觉神经时,我转头打量那个男人,发现他的手已经从脸上放下。
这一打量不得了,如果用“哇”字来形容我今天见过的那些男人,那他就是“哇哇哇”!一山更有一山高,一溪更胜一溪翠。
他英俊挺拔,器宇轩昂,刀斧雕出般的五官让人眼睛为之一亮,颀长的身子懒懒地坐靠在树边。他很高,至少比刚刚遇到的那票男人更高上几分。
若论鼻眉嘴,他没靖睿王那股风流俊美的斯文,但却有一双桃花眼,眼下的卧蚕是最会电人的那类,他混身散发着一股威严,让人不自觉想要将姿势摆端正。如果说靖睿王是花美男,他就是正港的男子汉、王者加英雄。
忍不住,再多看他十眼。呼吸不顺畅、脑压上冲、胃壁翻动……如果我因为贪看男色,而死于生理机能错乱,肯定可以登上金氏纪录。
我发誓,他没有靖睿王好看,但是他的电眼功力很高强。
我发誓,他不必顶着皇子头冠,十个女人会有九个半挑他。
我发誓,如果和他搞一夜情,会让自己身败名裂,我也愿意勇往直前。
很怪,见到那位俊美无俦的靖睿王,我想到的是组经纪公司赚大钱,却没有心跳失序的问题,为什么遇上他,一颗心竟管不住地悴悴乱跳?失速频率拉扯着沸腾脑桨,催促着我说些什么、做些什么,绝对不能把交集平白放掉。
咦?锦鲤很好钓,怎他钓了老半天,没有鱼上钩?俯身细看,我才发现,他的钓线离水三吋。转头对上他的眼睛,发现他也在看我,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熟悉感浮现。
一双眼睛、一个男人,一枝没带钩的鱼竿、一种莫名心悸……落寞的眼神、孤傲的身影……我见过他?
怎么可能?我才到这个世界没几天,见过的男人五根手指头数不完,可是……到底哪里来的熟悉感,为什么初遇的男子会让我迫切想靠近?
来不及细细思考,我直觉出口:“想学姜太公?你不够仙风道骨。”
他没回答我的话。
再接再厉,我为追逐他的眼光而尽力。“我叫章幼沂,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他看我,眼底漠然。
但无声胜有声,我就是偏爱他那个调调。风吹过来,几片花瓣飘落,轻轻落在他身上,他一动不动,维持同样的姿势,我直视他,又看得呆了。
发现自己太花痴,我赶紧收回眼光,尴尬地朝他微笑,试图找话题再勾引他一回。
说什么好呢?如果在现代,我可以跟他要手机号码、E-mail,可以跟他约在某某电影院门口,谈谈海角七号、聊聊金融风暴,彰显自己的脑袋不是全然的空白。
但身在古代,能用来谈恋爱的招数太少,偏那些名诗啊艳词的,我又学没几首,总不能第一次见面就对人家说“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吧?进度未免太快。那“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呢?不好不好,都在人生长恨了,还能有什么精彩下文?
啊,有了!我指指屁股旁边的粗壮树根说:“这叫板根,可以帮助高大的树木屹立不摇。知道吗?树根有很多功用,比方须根,在沙漠地带,植物的须根可以深入地里十几尺,好吸收土壤周围的水分养分。另外还有储藏根,它圆圆胖胖的,可以储存植物需要的淀粉啦、养分啦,像我们常吃的萝卜地瓜都是植物的储藏根……”
他没反应。
唉,叹气,我又能发誓了,用这招追男人,十个有九个半会失败。
撇撇嘴,我低头,用手指头在泥地上画画,想尽办法追出第二个话题来吸引他。
谈天气?老套;谈时尚?名牌还未在这个时代造就潮流;谈文章?饶了我吧,我只会背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你去过沙漠?”他突如其来的问句,让我心底的鹿群鼓噪。
抬眼,微笑狂飙,我努力让自己风情万种,可惜……我猜没用。
“没去过,不过我知道沙漠是怎么回事。”为了他,我会努力存足银子去一趟撒哈拉沙漠。
“你知道?”他轻哼一声。那个口气叫做……不屑?
“我真的知道。”我高举五指发誓。
“看书?”
“对。”还看了不少探索频道。这句话,我留在肚子里。
他转过身子对我,脸上的不屑更明显了。“你知道沙漠刮起风来,遮天蔽日,转瞬间晴朗的天空会变得一片黑暗?”
他的口气分明在嘲笑我无知,可再无知,我分明比他多演化了千百年,怎能容许自己被山顶洞人嘲笑?
“你说的那个叫做沙暴,出现的机率不多,倒是沙漠龙卷风就比较常见了。风把地上的沙子卷到几十、几百尺高的天空,形成像柱子一样的东西在半空中盘旋,而且常常会同时出现好几个沙尘柱,沙尘柱把戈壁沙漠变成一个大舞台,蔚为壮观。”我一面说,一面比手画脚,把Discovery里的场景形容个十足十。
“你……”他眼底闪过一丝惊讶。
“我发誓,我真的没去过,但我知道沙漠龙卷风是因为地面的空气强烈受热,气流旋转上升造成的现象。”我高举五指,用屈臣氏小姐“我发誓,我最便宜”那招展示诚意。
“你是谁?”他好看的两道眉头皱起,眼底带上分析。
终于引起他的兴趣了?太好了,Discovery我爱你!
“刚刚自我介绍过啦,我叫章幼沂,吏部侍郎家章大人是我爹爹,你呢?”我笑得满脸谄媚。
他不回答。
没礼貌的家伙,为了表示骄傲,我应该扭头离去,但骄傲和正港男子汉……我选择后者。于是,我努力不让话题断掉──
“这位大爷,听你的口气,你去过沙漠哦?”我往他身边挪去,大方、主动,这种事情我从没做过,但碰到这么优质的男人还不懂得把握机会,未免太浪费我受到的教育。
“去过。”他重新拿起钓竿,继续当他的姜太公。
“你见过海市蜃楼?”
“见过。”他淡淡回话。
“所以你知道那是光折射的原理,而不是脑子里发出来的幻想?”
他抿直唇,不说话。
“所以你一定见过比人高的仙人掌、骑过双峰骆驼、看过绿洲、抓过跳鼠蝎子、闻过魔星花?”
“除了最后一个,其他的都有。”
“这样啊,书上说魔星花是多肉植物,形状像星星,颜色很恶心,重点是它会发出浓烈恶臭,是相当特殊的物种。”
“幸好我没见过。”他终于笑了。
松口气,我也跟着笑逐颜开。
懂了,他是“智能型男性”,要吸引他,就得尽全力表现出“聪明才智”。
“你为什么躲在这里?所有人都到前面赏花。”我问。
“我不喜欢花。”
“我喜欢花,但是对花粉过敏,打喷嚏会破坏我贞洁娴静的淑女形象。”
我在胡扯,但是他被我的胡扯拉出更大的笑容。第一次,我觉得打屁是件热络感情的好事情,而且天知道,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他的笑容教会我,何谓陶醉。
他穿着青色长衫,腰间围一条黄色带子,简单爽利的打扮衬托出他的英姿飒飒,能这样同他对望,便是看上十天半个月,我也不会无聊。
“你一个人来?”他主动问我。
“我和妹妹一起来,还带了两个贴身婢女,不过……我把她们弄丢了。”我挥挥手,不是太介意搞丢谁。
“要我找人指点你回去的途径?”
“好啊,不过晚点儿再说吧,我宁可和你躲在这里。”
“为什么?”
“我在躲一群公鸡。”
“公鸡?”他连眯眼深思的模样都帅毙了。
“嗯,打扮得花枝招展,顶着尊贵的身份,东边走走、西边逛逛,到处咯咯叫的男人,不像公鸡?”
“尊贵身份?”
“尊贵得要命。”我用力点头。
“为什么躲他们?”好笑从他眼中一闪而逝,灼灼的眼光烫了我一下。
“他们想看我表演琴棋书画。”我这辈子只当众表演过“如何被母亲罚跪在家门口”。
“为什么不表演?今日的花赏会,不就是让名门淑媛展现自己的机会?”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冒出头的田鼠,通常会死得比较快?”
“不知道。”
“因为农夫的斧头很凶。”说完冷笑话,我朝他做鬼脸。
他不过一撇嘴角,我便目眩得站不住脚,他的笑容是特补农药,会浇得人心花怒放。
在尚未寻出新话题之前,不合作的肚子传来咕噜咕噜声。厚……丢脸丢到老祖宗面前,如果在那群皇子前丢脸也就罢了,偏偏是在他跟前没脸。
“饿了?”他似笑非笑问。
装不饿?才不要,肚皮都抢在前头说了实话。
“很饿,为穿下这身漂亮衣服,东风夫人不给早饭。”大娘就是欺负我的胰岛素分泌太正常,不会突然间血醣下降……突地,思绪跳Tone,我噗地一声,很不文雅地笑了出来。
“高兴什么?”他怀疑地望我。
“刚看到程尚书家的姑娘晕过去,好多人都挤上去了呢!我还怀疑,今日的太阳有这么大吗,还是她体质太赢弱,现在总算明白啦!”
“明白什么?”
“她是饿昏的,难怪腰那么细,衣服穿得那样好看。”我幸灾乐祸,只差没拍拍手,恭贺她自作自受。
“你在嫉妒?”他斜眼睨人。
“是,那种弱柳扶风身、晶莹杏目、瑶口檀鼻的天仙级美女最叫人嫉妒,真不知道她的婀娜体态、步步莲花是怎么训练成的。啊!不会是用饥饿法逼出来的吧?”
“程姑娘不只美丽,还擅诗词、精通音律。”
“强,可以去选环球小姐了。”再能干一点,当希拉里都成。
“什么叫环球小姐?”他没通知一声,突然拉住我的手腕问。
小小的接触,触得我浑身产生灼热感,在这个没有电的时代里,我的腕间被二百二十伏特电压瞬间流过。
“就、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小姐。”我居然结巴。
“那也太言过其实。”他把我朝他拉近,低语:“我不相信你没受过同样的训练。”然后,他动手把偷渡到我肩膀上的毛毛虫抓开。
喔,原来是为这个,我还以为他突然狼性大发,要啃掉纤细柔弱的小女子。可惜……我都就定被啃位置了说。
他把虫子在我眼前晃两下,我接过来,看仔细。这品种没见过,不过压压它的背部,它还是会伸出用来熏走敌人的臭角。大约觉得我没被小虫子吓昏很奇怪吧,他看我的眼光多了两分热烈,我则把毛毛虫摆到脚边的草地上放生。
“是有啊,不过每种训练都有成功和失败的例子,我承认,我是训练失败的那个。”回眸,我对他灿烂一笑。
“令尊听到这些话,表情肯定万分精彩。”
“我同意,所以你的嘴巴最好……”我做了个拉拉链动作。“闭紧一点。”
“那得看你用什么收买我。”说着,他从腰间拿出一个小铃铛,摇几下,清脆的声音漫过湖间,甚是好听。
铃声停下不多久,几名太监过来,他们抬着一把椅子来到他身边,轻手轻脚将他扶起,让他坐进椅子里。
他……不能走路!
轰!天呐、天呐、天呐,明明是万里无云、天青气朗的好天气,我怎么会走到哪里都被雷打到?不行,得想个办法在头上装避雷针……还猜?不必猜了,我很明白自己遇见谁。
权朔王,二十岁,领兵征服北方部族,武艺高强、战功彪炳,百姓给他起了个别号叫战神,在战事中受重伤,两腿不良于行……
皇子、皇子、皇子……走到哪里都碰上皇子,为什么紧身牛仔裤不提早几年大流行?脸上继五道黑线之后,又飞过两只乌鸦,我的运气不是普通差。
“傻在那里干什么?不是肚子饿吗?”他见我一动不动,出声问。
这顿饭还能吃?我真想冲上前,揪住他的衣襟问:“全世界男人那么多,你干嘛非要挑皇帝当老爸?”
“小扇子,章姑娘坐太久,腿麻,你去扶扶她。”
他在对太监说话,眼光却落在我身上,害得我全身上下一簇一簇燃起文火,烧啊烧,烧得心头小鹿屁股着火,胡窜乱跳。
“不必了,我又不是弱柳天仙。”我闷声说。
他听见了,仰头大笑。
他的笑声引起连锁反应,小扇子发呆、抬椅子的发呆、带刀侍卫发呆,所有人全呆成一团。就说吧,他的笑容很桃花,桃花一开,身边的人都会跟着变笨。
“走,回怀恩宫。”
一群人把他抬走了,傻得最严重的小扇子跟着咯咯大笑。“主子、主子……姑娘,主子笑了耶!”
会笑很了不起吗?干嘛惊成这样,会哭才严重吧。
“姑娘,谢谢您。”他两手伸开,果真“扶”起我来。“主子很久没这么开心了,谢谢姑娘。”
“不客气。”我看看渐行远去的椅子,倒抽气,笑脸道:“公公,我瞧这顿饭,还是不吃的好。请你替我谢谢王爷的盛情邀约。”话丢下,我把手从他手里抽掉,转身就跑。
谨记教训!我这种人缺心机、少心眼,搞恶斗,肯定大输特输,所以后宫、皇子,少碰为妙。真是躲不过了,也让我回去把鹿鼎记从头背到尾,将韦小宝的滑溜功给学齐了,再谈。
“站住!”权朔玉的声音吓阻了我的脚步。
猛地,我停下脚。一停,我就后悔了。
白痴!手脚健全的六皇子叫我停我都没停,这个要人抬才动得了的权朔王又不能跳下椅子来迫我,我干嘛乖乖停下来?
才想通,我抬脚又要跑,却只听见他泠冷地唤了声“常瑄”,然后,我就被一个高大的武夫给……绑架了。
※※※
红墙金瓦,怀恩宫和宫里大部分的楼阁相差不大,院子里假石假山,处处可见长廊,鱼池、花圃,池边的垂杨柳垂进池子中央。
权朔王已封王,早就离开后宫,有了自己的王府,但这次受伤,皇帝特准他入宫,让御医专心照料。他和臭脸九皇子镛晋、帅到爆的靖睿王同是皇后所出。
靖睿王聪明有余、野心不足,对于太子之位不感兴趣,听说他很有个性,除非自愿,否则谁都不能勉强他。也因此,我姊夫禹和王都娶好几位妃子了,和姊夫年纪相当的他,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之前,群臣都看好权朔王接掌东宫太子,尤其在他立下大小战功之后,情势更是一边倒,却没想到他意外受重伤,打乱局势。
我一路被“请”进房里,进了屋,一阵不认识的香味传来。
什么味道啊?我忍不住皱眉。说实话,我不喜欢熏香,生在现代的我,很清楚悬浮粒子会对人类的肺部产生什么影响。
环顾四周,大大的厅堂、大大的桌子、大大的屏风隔去一部分空间,他坐在椅子上,静望我。他犀利的眼光让人招架不住,我浑身不自在,走到窗边把窗户推开,让空气流通。
“我喜欢新鲜空气。”多此一举解释,也不知道人家想不想听。
“姑娘,这是龙涎香,若非皇上赏赐,不可得呢!”小扇子向我解释。
他无言,光是盯住我不放,眼底流露的,是我不认识的情绪。
很了不起吗?香奈儿的香水在我眼里和明星花露水差不多。我挑挑双肩,走到门边,用背脊抵挡他的眼光。融洽气氛被打散,轻松消失,他难解的表情,教我心跳轻浮。
说不出是他的目光太锐利、态度太严肃,还是权朔王的身份让我退避三舍,总之,勾引他的欲望不见了。我垂下脖子,不自在地扭着手指头,等待他下一步动作。
许久,久到我不耐烦了,他才出声:“说吧,什么叫做光折射?”他开口,话题松弛了我紧张情绪。
原来是对那个有兴趣啊!果然是智慧男,不像某人直接把我的智慧当成雕虫小技,嗤之以鼻。
“我还以为你要请我吃饭。”我笑笑走回他身边,再不怕被他灼热的眼光烧出洞穴。
“解释完就让你吃。”
这简单,我在安亲班带过小学生,解释光折射不困难。
“有纸笔吗?”
他示意小扇子,没多久,纸笔就摊在我面前。
“公公,我还要一盆水、一些油和一根长筷子。”
“是。”
我在纸上一面画图一面解释:“不管是太阳光、烛光,只要是光,它们都是以直线进行,但当它们碰到不同的东西,就会产生折射或反射的现象。我们的眼睛会看见某样东西,也是因为这个原理。比方你在完全黑暗的房间里看不见桌椅,那就是因为没有光、没有折射反射……”
我用最简单的方式解释,让他理解,不同的介质会产生不同的折射现象。
然后小扇子把我要的东西拿来,放在桌上,我开始动手作实验。
“水是一种介质,瞧,筷子是直的喔,但当我把它放进水里……”他看见筷子折成两段时,满意点头。
他的笑脸很罪恶,总是会让人看呆,呆得忘记自己痛恨和皇子有牵连。为了他的笑颜,我乐意回到国中、高中时代,把最痛恨的理化好好重新学习一遍,搞出更多的实验,多换他几张笑脸。
“其实筷子并没有折断,是光的折射所造成的现象。现在我再加上油,水是一种介质,油也是一种介质,我们看看在不同的介质间,筷子……”我缓缓把油倒进水里,当油浮在水上面形成一个区块后,我再把筷子递给他,用眼神示意他插进去。
他猛然抬眼,望住我一瞬不瞬。他的眼光像春风,害得我的心暖烘烘,像春天做日光浴,全身细胞都在高声欢唱。有点后悔,为什么我在行李里放武侠小说当枕边文学,却不摆两本“新闻中的科学”?
“你从哪里学到这些?”
“秘密。”我摇头。这种事,解释不清,而且解释比不解释更糟,万一他听不懂,直接把我归类在魍魉那类,就倒霉了。中古欧洲有人在烧女巫,不知道这里烧不烧恶鬼?
“王爷,午膳准备好了。”有小太监进来传话。
听见食物,我的肠胃自动唱起咕噜咕噜歌。
他笑说:“如果你的嘴巴和肠子一样诚实,不知道会怎样?”
“会死得很惨吧!”我想也不想就回答。
“怎么说?”
“人人都要戴上面具,你猜不透我,我猜不透你,你算计我的下一步,我暗付你的另一招。人类的脑子就是靠着这样的密集训练,才会一天比一天进步,成为万物之灵,诚实,不是一件好事情。”
“胡扯。”他轻嗤一声。
“我哪里胡扯?话说完了,我什么时候可以动筷子?”
我盯着小扇子把十几、二十样菜色陆续端上桌,每份的量都不多,但那么多盘也够吓人了。呵呵,人类浪费地球资源,不是从二十世纪才开始。
“吃啊。”他举起筷子,我也跟着做。
熏茶鹅、酱烧鸭、醋溜鱼片……还有一大堆叫不出名字的菜在桌前对我招手,这时候,还有客气的?一筷接一筷,我吃得挺香,嘴巴太忙,没空说话,即使我知道他对我不雅的吃相很有意见。
“有那么好吃?”
“好吃,你试试。”我把咬一半的鱼片塞进他嘴里。
“放肆!”男人出声制止我,是刚刚绑架我的那个。
我抬头,第一次正视他。
他浓眉方耳,坚毅的下巴处有条刀疤,身材也很高大,如果权朔王和他站在一起,两个人可以当柱子,撑起一扇门。人长得蛮帅,五官很清晰,可惜嘴唇太薄,老妈教过,嘴唇薄的男人最无情,这种人千万别招惹。
他的名字叫做常瑄,是权朔王的贴身护卫,跟着主子出生入死无数回,两人是生命共同体。此外,他对权朔王崇拜得不得了,倘若那年头同性恋流行的话,说不定他很乐意搭上同性恋列车。
若在现代,被人吼叫,我大概会摸摸鼻子,自我告诚,千万别惹流氓发火,但在这里……最坏的状况是什么,死?死很严重吗?哪会,我在这边死一死,就会回到现代,回到我那个重男不重女的可爱老家。
所以死?唬得了别人,吓不倒我。
“为什么放肆?是筷子有毒,还是菜有毒?这些都是小扇子准备的,不关我的事,要砍,砍他去。”我话说得一派轻松。
瞥小扇子一眼,他的脸皱得紧,十足像妈妈最爱拿来做凉拌的山苦瓜。
“你……”
不懂礼数、不知进退?我在心底替他接话。
“常瑄,退下。”权朔王低声道,他立即站回原位。
我得意地向常瑄送去秋波两眼。他面无表情,明知我在对他挑衅,就是不看我。
“如果你吃饱了,就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气流旋转上升……”他把我夹给他的鱼片吞进去。
“你当我是夫子,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哼,这种学问不外传,传子不传女,若你非要学,就当我……”嘻嘻,当我儿子呗。
眼前人脸色大变,他很迅速地让我明白,玩笑的界线在哪里。
他将筷子重重放下,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扭住我的手腕,痛得我想放声大叫。
我没出声喊叫,不是因为耐力强、太勇敢,而是害怕一叫,他的手会换个方位,直接扭上我优雅纤细的颈项,窒息不是一种太好受的死法。
瞧,才说嘴便打嘴,不怕死的我,在他的手掌下害怕起死亡。全怪他的气势太逼人,让我的狗胆瞬间缩小。
“你不是说,人人都要戴上面具?”他的口气阴森,脸庞向我近逼。
我下意识点头,视线往下移,他的手指骨节分明,修长的五指在我的腕问压出红痕。
“你很清楚,在这个地方,不把面具戴好,很难活得下去。”他黝黑深邃的双瞳直视我的灵魂,像看透了什么似的。
我又乖乖点头。
“记住,不是谁都可以忍受这种无礼,如果不想丢掉性命,管好自己的嘴巴。”他手放开,随即扣上我的下巴,将之往上抬高。
这是警告还是……恐吓?
“嗯。”我傻傻地、不由自主地点了头。
说不出是他矛盾还是自己矛盾,在他面前,我感到舒服、安心,彷佛做什么都不会有问题,我喜欢同他对话、找他打屁、卖弄知识,喜欢他因为我的话而喜,喜欢我们之间建立若有似无的交情。然他一旦变脸,一股强烈的压迫感就会油然而生,不安、忧郁和恐惧在瞬间将我淹没。
他毕竟是权朔王啊!在这个时代,那是用鲜血、用性命,用常人无法比拟的胆识和能力建立起来的地位,谁都不容侵犯。他可以对你亲和,但不代表你可以大胆随便;他有无数面具,用不同的面容面对不同的人,我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他,即使……他让我觉得安心。
这天,他帮我在古代上了最重要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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