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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偷窥》->正文
邂逅

    六月的巴黎,就象巴黎六月的女孩子,穿着笔挺的牛仔裤,薄薄的棉纱T恤,时髦的卷发,靠在路边咖啡店的藤椅上喝咖啡,随时从裤袋里摸出一只卡蒂埃打火机来吸一口烟。虽然热,但是不至于干燥的程度,她们或瘦或胖,都有风姿,瘦的是毕加索粉红时期,肥的是亥诺亚。

    我喜欢巴黎,有一种畸形的偏爱,朋友常嘲笑我,“她呀,她的巴黎不止月圆一点,她的巴黎有两个月亮。”

    每一年考完试,我来不及的到巴黎。我从没想过可以去别的地方,去了也没用,去了我也会后悔我没来巴黎,我喜欢这地方。

    来了头三天先把钱花了再说,剩一、两百个法郎,天天吃面包,喝自来水,去罗浮宫。下午无聊,躺在印象派画馆的石阶上晒太阳。

    我常常怀疑我有点发臭,但是这不要紧。

    我并不是在印象派的画馆看见他的。我在蒙马特看见他。

    他在蒙马特搭个摊子跟人写生,六十法郎一张速写。

    我以为他是日本人。巴黎的日本人很多,学生、游客、生意人,都是日本人。

    他也以为我是日本人。

    我站在那里看了他的画很久,他没有生意。

    蒙马特上圣心堂的那条路,逢我种有阳光的天气,总有上百的小伙子在那边搭摊头写生,看的人多,光顾的人少,实则他们画得不好,所以做不到生意。他的速写还算不错的呢。

    我摸摸口袋,我全身只剩一百个法郎,还想捱一个星期,说什么也不能拿出来救济他,况且我是不救济日本人的。

    我想走了。

    他叫住我:“中国人?”说的可是国语。

    我笑了。“是呀。”我在他的小凳子坐了下来,用手擦擦汗。

    “要不要速写?”他问。

    “没有钱。”我说。

    他笑。雪白的牙齿。

    “你是巴黎住客?”我问。

    “我还是巴黎稣邦大学的大学生呢。”他答。

    我笑,“今天放假?”

    “今天不上学,凡是天气好,我们不上学,出来寻外快,即使是巴黎,也还得填饱肚子再说。”他的手已在纸上画了起来。

    “我是游客。”我说。

    “一眼看就知道,傻鸡似的。”他笑说。

    我真为之气结。

    “你喜欢巴黎?”他问我。

    “嗯,我没钱乘车了,只好走上圣心堂去。”我说:“斜坡很吃力。”

    “你只一个人?”

    “是。”

    “哪里来?”

    “伦敦。”

    “在伦敦念书?”

    “是。”我简单的说。

    我在伦敦念法律。我念法律是因为虚荣。到底这年头谁都要吃饭,而且要吃得漂漂亮亮。我喜欢画,是,但是画没有标准,画随时可以欣赏,画随手可以作出来。但大律师出庭可不是胡乱使得的。我没有蔑视艺术的意思。可是艺术到底太有标准了,完全是个人的主观。

    他是一个美术学生吧,一看就看得出来。

    此刻我是羡慕他的。我们在阴暗的书院里啃法律,一个案子又一个案子,天天下雨,树上、石阶,迟早连大衣上都会长出青苔来,在太阳下的蒙马特摆摊子画画,多么逍遥自在,风流快活。

    我喜欢画,可是喜欢管喜欢,我还没有意思为艺术牺牲本人的前途,我不能为了快活几年,将来回家孵豆芽,然后埋怨香港是个文化沙漠,不不,我是个庸俗的人,我读我痛恨的法律,年年升级以后,再到巴黎来觅我的理想与清高。

    此刻我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法律科学生。我穿烂裤子薄衬衫,破草鞋,身上发着臭,肚子咕咕的叫,饿得要命。

    他说:“画好了。”他把图钉取掉,把画交给我看。

    我接过了那张速写。很漂亮的一张铅笔画,技巧很好,但没有新意,可是六十个法郎,不能太苛求了,那画中人发呆的样子,跟我是很神似的。

    我说:“我没有钱。”

    “我知道。”他开始收拾他的摊子。

    “你不做生意了?”

    “不了。”他说:“今天早上画了两张,赚够了,咱们下山去走走,难得碰上一个会说国语的中国人。”

    我看着他,这就是艺术家风度吧?赚够了,就懂得不赚。谁做他的老婆,就够倒霉的,交了房租,就不去赚奶粉钱。这种人只可远观。

    可是我怀疑他是有来头的。他穿着雪白的一条牛仔裤,熨得有纹有路,虽然膝盖处脏了一点,可是能够肯定他是今天才穿出来的,他的一双短靴子也款式可爱,簇簇新,他是一个很登样的“艺术家”。

    “你的肚子在叫,要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请你。”

    我想说美心。

    “美心?”他仍然笑,雪白的牙齿,光亮的眼睛。

    我白了他一眼。

    他抱着他的工具,便跟我走下山去,一路上他跟人打招呼。巴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万里无云,在山路上可以看到下面的景色。

    “要不要到我的公寓去?”他问:“你放心,我是规矩人。”

    我在心中打了一个算盘,我现在是三年级,还有几年好毕业了,我的性命很值钱,犯不着冒险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公寓去。我偷偷看他一眼,然而若不去,他一定说我扭扭捏捏,不够大方。所以我不响。

    “你今天有什么特别的节目没有?”他问。

    “没有。”我说。

    “看样子你算是有资格的游客,我请你吃午饭,我会做很好的西班牙奄列,你要不要来?”

    “好吧,先让我看看你住的公寓在哪里。”

    “不会在福克大道,是在圣米雪儿。”他说。

    我的妈。

    “咱们搭地下火车?”

    “这种天气,搭地下火车多可惜?走路回家吧。”

    “要走上一小时呢。”我抗议。

    “你这个游客,彷佛不大起劲似的。”他取笑我。

    “我是个游客,不是步行客。”我说。

    “我请你搭计程车如何?”他问。

    “太浪费了。”我说。

    “喂,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

    “走路。”

    我们开步走。

    在巴黎走路是很有趣的,从蒙马特到圣米雪儿,我们走了三个钟头。途中喝了两次咖啡,他买了一次棉花糖给我,吃得一塌糊涂,找一个喷泉洗脸,又吃冰淇淋,又在花园站着看了一场木偶戏,又买了一只蓝不汽球,后来摔了一跤,把汽球压破了,又买了一只红的,又吃了一大只面包,他请我喝可口可乐,在小摊子上买了一条玻璃珠子。

    后来他催我走,拉着我,才捱到他的公寓,正门是一家书店,我们自后门上去,二楼,很洁净,他放下了工具,累得说不出话来。我坐在地上,那身体慢慢往下滑,结果变成躺在地下。

    我第一句话是:“西班牙奄列呢?”

    他咬牙切齿的说:“当心我杀了你!这个教训是:别在蒙马特跟游客勾搭。”

    我很满意,他的确是个规矩人,我拉一拉红汽球的长绳,汽球碰到天花板上,很开心的样子。我也很开心。

    “你真饿了?”他问。

    “并不是,刚才吃了不少东西。”我说了老实话。

    “你住什么酒店?”他又问。

    “不会是丽池,住一个小酒店,在罗浮宫旁边。”

    “那还好,还近。”

    “你的公寓很漂亮。”我问:“在窗口看得见月鸽吗?”

    他笑,并且摇头,“你错了,你的巴黎不是我的巴黎,你想像中的巴黎是不存在的。”

    “胡说,我是巴黎老游客。”

    “可是你没有真的住下来,是不是?”他看着我。

    “我喜欢巴黎。”我固执的说。

    他自橱里取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再取出两个杯子,都倒满了。我取过来喝一口。

    “你要不要淋浴?”他问我:“这楼上有位法国小姐,她有一个淋浴的地方,你可以上楼去。”

    “你也是天天上去淋浴?”我好奇的问。

    “自然不,我到楼下房东那里去。”他说。

    “那多不方便。”我同情的说。

    “小姐,我早说了,巴黎不是你想象中的巴黎。别多说了,她人很好,会把衣服借给你,我看你都发臭了,你下来,便有西班牙奄列吃。”

    我上楼去,敲门。那位小姐会说英文,可是长得不漂亮,人非常好,以为我是楼下住客的女朋友,我痛痛快快的洗了头,洗了脸,刷了牙,洗了澡,焕然一新。

    楼上小姐借给我一件长袍穿,她说我的衣服已经放进洗衣机了,两小时之后可以取到。我把我那宝贵的一百法郎暂寄她处,她笑了。

    巴黎此刻已是黄昏了,在我眼中,这是最美丽的城市。没有熟人,没有功课,没有工作,无忧无虑的一个城市,这是我的逃避所。

    法国小姐是她楼下住客的同班同学,她房间里堆满了画。为娱乐她自己的,为娱乐她教授的,为娱乐她的顾客的。她说:“教育不是为了谋生,教育是为了培养生命。”

    然而隔了一会儿,她耸耸肩,她说:“可惜我们都要吃饭。”

    我下楼去。

    他为我开门,他自己也洗干净了,换上另一条牛仔裤,一件非常漂亮的T恤,手中捧着一个碟,上面是香喷喷的奄列。

    我更羡慕的说:“你们是会享受的巴黎人。”

    在吃饭的时候,我问他:“谁帮你洗熨衣服?”

    “房东太太。”

    “幸运的人。”我说。

    “你在伦敦,很多人看你,也一样幸运。”

    “或许。”我说:“的确有人这么说过。”

    他笑,“可不是,我看你,你比我好,你看我,我也比你好。几时我也到伦敦来看你?”

    我说:“我把地址给你。”

    “你念什么?”他终于问了。

    “法律。”

    “噢,失敬失敬。”他说:“真是难得。”

    “难得?我不否认。可是至少你们是快乐的。”我说。

    “任何科目,但凡要通过考试,都不快乐。”他说。

    我们一起笑了。

    “做艺术家好不好?”我问。

    “很不错,将来回家,还是要在广告公司里找一份工作的,你说好不好?”

    我摇摇头,“你父亲很有钱吧?”

    “他刚刚开着一家广告公司,你爸呢?”

    “他自己也是个律师。”我说。

    “那么咱们就不必多说了。”他笑。

    我打量着他的公寓,一个房间,有一个洗手间,一个小厨房,房间内的家具很简单,床是小小的,地板上铺着一条手织的麻绳地毯,有几只陶瓷,床头有一幅画,是幅占姆士甸靠在机器脚踏车旁,嘴角吊一只烟。

    “很好的画,你的作品?”

    他点点头。

    “你喜欢占姆士甸?”

    他点点头。

    “法国人喜欢他。”我说。

    房间里很空荡。

    我走近窗口,对面人家大概是不正派的女人,一条晾衣绳上都是内衣内裤,花红柳绿的样子。没到一会儿,那些内衣内裤的女主人把整个身子探出窗外来收衣服,没有穿什么,光着胸脯,也不是一个美女,看上去给人一种残花败柳的感觉。

    我吓一跳,不是没有见过外国女人的胸脯,而是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之下看见,我把身子猛地退后几步。

    他笑了,依然是那句话“巴黎不是你想象中的巴黎。”

    我辩说:“什么东西都有两面的。象这间房间,就象莲花一样,连床单都是雪白的,香喷喷的。”

    他微笑。“念法律的人不该这么天真。”

    我说:“我不是天真。一到伦敦,我马上换一个样子,回到家,又是另一副嘴脸,可是巴黎是我唯一松驰自己的地方,请你不要破坏我的理想。”

    “你把理想建筑在此。”

    “是。”

    “你见过凯塞林公园里树林掩映的小凯旋门吗?”他问。

    “见过。”

    “那就比大凯旋门好看。”他说:“因为看不清楚,因为没有人知道。巴黎是一个曝光过度的城市。”

    我不出声。

    他在这里住的太久了,自然不喜欢。可是他是一个说话的好对象。有很多人,对于爱恶便没有宗旨,碰上什么是什么,今天红色,明天绿色,无所谓的。他可以说是一个黑白分明的人。至于我,那是更不用说了,我念的是什么,我执行的也是什么。

    我披着一件过大的袍子,坐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房间,说起家中的笑话,说起家里的人,话象是不断的,他开了一瓶酒又一瓶酒,卢亚谷的白酒象蜜水一样,并不醉人,只是我为别的理由而有酒意了。

    我们离开了公寓,出外散步,走得很远,过了桥,又走回来,我们说着各个画家的画,我坚持着我喜欢的一派,他坚持他一派。

    有一段时间,我多么希望我是一个读美术的学生。

    我们为不相干的事争执着,巴黎忽然下雨了。

    “天呀,”我说:“我的头发还没有干,此刻又淋脏了。”

    我们躲在一颗树下,我把头靠在他肩上。

    有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撑着伞,很明了地向我们微笑,表示颀赏。

    他推推我,“他们以为我们是爱人。”

    如果谈恋爱有这么简单,我十分愿意谈恋爱,我并不天真,恋爱是很复杂的,但凡是复杂的事,都有一种龌龃感。

    我觉得凉,摸摸手臂。

    他问:“几时回去?”

    “就这几天了。”

    “回去干什么?”

    “准备下学期的功课,我们真是长期抗战。”

    “有没有男朋友?”他忽然问。

    “没有。”

    “应该有。”他说。

    “真滑稽,什么叫应该有?你有没有女朋友?”我反问。

    他笑,“没有。”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子,也应该有女朋友。

    “找不到?”

    “开头有很多,太多了,很是讨厌,于是决定一个也不要。现在我已经过了‘客串女朋友’的年龄,要找一个真正耐久的,不那么简单,所以先搁一会儿。”

    “我也是客串的。”我说。

    “不不,你是游客。”他说。

    我笑,雨还是没有停,有点象春雨似的,细如油。

    我问:“你的法文好不好?”

    “不好就要死了,我都住了三年了。”他说。

    “我不会法文,”我说:“说来听听,一向认为除了国语,法文是最好听的,你到底是两样都说得好。说来听听。”

    他用法文问:“你要我说什么?”

    “随便什么。”我说。

    他说了一大堆,声音很低,我听不出来,可是我一边微笑,一边听着。

    “说了什么?”

    他用英文翻译:“在这种天气里,在一个这样被公认美丽的城市,遇见一个可爱的同乡女子,很容易爱上她,然而换一种天气,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人是很奇怪的一种动物。”

    我微笑。

    雨停了,我们慢慢走回去。

    出来的时候没有锁门,我发觉我的衬衫与裤子都放在他的床上,楼上的小姐真是一位可爱的小姐。

    但是我身上的袍子又脏了。

    他说:“没关系,这次我帮你洗好了送上去。”

    我摸摸裤袋,那一百法郎还在。

    “你今天快乐吗?”他问。

    我努力的点点头。

    我抬头看我的红汽球,氢气漏了一点,它下降了一点。快乐要适可而止,不要象这汽球,等它的气全漏光了,才放手,就没有意思了。

    他是一个漂亮的人,但是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大概是不行的,很少有国际性的人,通常一个人,离开了他的地盘,就变得失措无常了。

    我借他的洗手间换了衣服,拿起他给我画的速写。

    我道别。

    “夜未深,”他说:“你知道,巴黎人痛恨睡觉。”

    “该走了,”我说:“我没有资格做巴黎人。”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我会叫计程车。”我说:“而且雨已经停了,明天我要出去买一把伞。”

    “我替你叫车子。”他说。

    他陪我下楼,叫了计程车。我站在车门口,看了他很久,他的长裤的裤管已经湿了,凭他的习惯,这条裤子又该换了,一个很修边幅的艺术家。

    “谢谢一切。”我说。

    “不用客气。”

    “特别是这张画。”我说。

    他微笑。

    我上了车,走了。

    回到酒店,把那张速写藏在箱子底下,非常宝贝的样子,他真的画并不是这样的,这不过是为游客而作,六十法郎一张的货。

    我又微笑了。

    第二天又是个下雨天,可是我没有去买伞,我没有上蒙马特,我叫了车子到奥利机场,我飞回伦敦了。

    我把汽球漏在他家里,但是汽球的生命很短,不打紧,对他来说,不算是一种负累。

    我觉得这么多次数来巴黎,没有比这一次更开心的了。

    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在香港碰见他,他穿得西装笔挺,在中环,自他父亲的广告公司出来,我会向他挤挤眼,说:“喂……”假如我们还记得对方的话。

    回到了家,经过暑假,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把那张速写镶了框子,挂在床头。

    同学们见了,总是很了解的样子,“噢,蒙马特的货色。”

    我微笑。

    又过了几个月,由校方转来了一个极大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幅画,上面贴满巴黎的邮票。校方责备我说:“这包裹真是烦死人,又没有姓名,又不能退回,只是说:‘中国小姐,法科,伦敦大学,’法科有十多位中国小姐,都说不是她们的,这是不是你的?你可以拆开来看看。”

    我知道是我的,脸上泛起一个微笑。

    校方说:“以后叫你朋友寄东西,写得清楚一点。”

    是一幅真的画。

    那是我,一件长袍,站在树下,头顶一道虹,背后一个灰色的占姆士甸,他手中拿着正义女神的天称,我的左手拿着一只蓝汽球,右手做一个OK的姿态,是一幅极好的半超现实画,写尽了我的矛盾。

    我把那么大的一张油画按在胸前,热泪滚滚的流下来,这真是一个知己。

    看看邮戳的日子,这张画是航空来的,可是因为辗转的关系,经过两个月才到我手里。由此可知他是在我走了以后,马上动手画的。

    画上没有签名。

    我马上把画挂在那张速写旁边。然后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到苏邦大学去。我没有他的姓名,可是我附着我自己的姓名地址。我到底是念法律的,我不是一个艺术家。我冲出去把那封信寄了。

    那幅画得到了同学们的激赏。甚至有美术系的人跑来看。

    我的脸被画得很美。

    他们都说:“这可不是她?一天到晚嚷法律闷,可是年年考了第一,升了级,年年说念不下去了,眼看就会毕业,整天与教授吵架,可是功课准时交,到了图书馆,专门看画册,好象很反叛的样子,其实最妥协,幻想力又特丰富,情绪不稳定,说老实话,这个人是再了解你没有了,不然怎么在一幅画里全表达了出来?”

    我不响。

    我在等那封信的回音。

    可是一直没有等到,也没有退回,我在信封上注明了姓名地址,但是一直没有被退回,他到底有没有收到信呢?我不知道。

    我等了很久,等到我毕业,还是没有收到他的信,我放弃,对于一个艺术家,要求不能太高。我抱着那张画回家,挂在房间里。

    有朋友来看见,都说好,他们说:“怎么没有署名?”

    有一天,他成了名,我会知道他是谁吧?

    有一天,我成了名,他也会知道我是谁吧?

    以后我毕业竟没有再去巴黎。巴黎要年纪轻去才好,年纪大了,眼光就不一样了,没意思。象那一年,我才廿一岁,法科三年级学生,穿破裤、破衣服、破鞋,一身臭汗,碰见那样一个人,才有意思。

    我也不是国际性的啊,到巴黎,穿破衣服,到香港,穿巴黎时装,谁知道呢?

    后来的朋友只是说是一张漂亮的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变了。我想我是变了。

    但是我记得巴黎,巴黎对我来说是再熟没有的一个地方,从蒙马特走到圣米雪儿,可以走上三个小时,或是四个小时,走累了,可以随时坐在地下休息。

    老实说,换了是今天,我就不玩那种潇洒了,我就会回去找他,真正跟他做一个朋友。可是如果我那么做,就不会有张画了吧?

    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微笑。

    除了微笑,还能做些什么事?

    我没有成名,也没有成为一个大律师,我结婚了。

    那张画始终挂在娘家原来的卧房中。

    我的一生很平凡,没有波浪的,没有值得回忆的事。只除了这一件。与丈夫去旅行,总是避开了巴黎,反正他也去过,我不想有比较。

    我们去瑞士、奥国、美国、巴哈马,很多地方,但没有巴黎。

    丈夫跟别人说:“她不喜欢巴黎,我也不喜欢,太繁华了,有种不堪的味道,况且也被去滥了,况且那是个艺术家去的地方,不是吗?我是医生,她是律师,我们不去那地方。”他理由充分。

    我不响,有很多事他是不知道的。丈夫的事,妻子知道得越少越好,妻子的事,丈夫也知道得越少越好,千万不要互相了解,了解才糟糕呢。

    所以我总是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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