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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痞子情人》->正文
第二章

    桃园中正机场

    边正文搭乘华航班机,在傍晚五点半返抵国门。他比预定的

    时间早了五天回来,主要是因为他想避开媒体的采访,追问他关于接掌帝国酒店的事。

    十年没回来了,他极不愿一下飞机就是谈工作,他不是工作狂,回来想做的第一件事,是找高中那群死党叙叙旧,再来个嘉庆君游台湾,看看台湾的进步。

    下飞机前,在机舱门口的空中小姐塞给他一张纸条。“上面有我的电活。”

    女人主动对他表示好感的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高中

    还没毕业,他被家里送去美国念书,那些金发女同学才大胆,晚上常常跑到他住的地方,死要献出自己。

    为了不让洋妞笑话龙的传人都是东亚病夫,起初他是来者不拒,宣扬国威,不过后来想想他又不是男妓,就不再随便和洋妞上床。

    在别的男人眼里可能会觉得他很笨,飞来艳福不会享,但他可不想少年时就纵欲过度、玩过头,将来只能靠威而钢过日,所以还是有所节制的好。

    不过,这位空姐儿外型美艳,像是玩得起的女人,恰巧他又一个月没碰女人,也该清清库存了。

    边正文微笑着,“晚上见。”然后他挂上太阳眼镜,走下飞机。

    殷梨站在机场的接机门旁,望着搭乘华航飞机的旅客鱼贯而出。有消息指出逃亡在加拿大的黑帮老大倪强今天下午被引渡回国,所以她在此等候,准备采访这则新闻。

    出口处挤满了人。殷梨低头挂上记者证,当她再度抬起头时大吃了一惊。就在五点钟方向二个鹤立鸡群的伟岸男子缓步走来。虽然太阳眼镜遮住了男子的眉眼,可是,这男子就算化成了灰,她也认得出来。

    他是边正文!

    殷梨两眼直愣愣地凝视着右方,整个人陷入纷杂交错的思绪中。他不是五天后才会回来吗,怎么提早回来了?

    看他本人,不太像几天前报纸刊出来的那个模样,那张有可能是二、三年前的照片,还没飞黄腾达前,所以照片里的人完全没有功成名就后的优越感。眼前的他全身散发着自信,整个人英姿焕发,仿佛全世界都被他踩在脚底。

    若说他年少时吸引人,那现在的他简直可说是个祸害。

    可见,如果她再把他看成是高中时的他,迟早会犯下很大的错误。她开始认同海艳的建议了。

    对!还是先观察他一阵。

    感受到左方传来一道炙热的目光,边正文不经意的往左一瞥。他的视线一接触到她的脸,便没法子再移开去了。

    她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浅栗色的头发,薄施脂粉,清丽的五官端匀地落在骨肉匀婷的心型脸蛋上.美丽而且自然。

    她穿着一套黑色丝质裤装,最上面的两颗钮扣没扣,这样颜色的衣服,更显得她的颈和敞开在衣领外的一截胸脯,雪白得令人眩目。所谓冰肌赛雪,也不过这女子的无瑕肤色。

    他见过许多不同类型的美女,但是像眼前这样,几乎不应该出现在人间,这样清雅绝俗的女子!要不是现在天还没暗,他会以为看到艳鬼,或然而,看着那女人凝视自己的眼神,给他一种往昔从来不曾有过的感受,无法克制这般的感动,仿佛觉得四下只剩下这个女人而已。

    放过认识这样的绝色,他会抱憾终生。

    他已顾不得什么唐突不唐突了,笔直地朝难得一见的美女走过去,但在看到她胸前的记者证后,他停下脚步。

    这辈子他不把两种女人,一是知名女作者,免得分手后,被笔伐得很惨,二是女记者,怕分手后,被挖出不可告人的过去。

    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长那么大,他只对不起一个女生过,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必怕人知道?何况,事情过了那么久,说不定,那个女生早就嫁做人妇,忘了那事。边正文不断在心中这么告诉自己,于是他又举步,朝美女走去。

    突然,有一位高瘦男子挡在他的面前,“别动,边先生,大衣底下有一把手枪正对着你。”

    “那,就快点开枪吧!”边正文目光挑战地盯着男子。“这里都是人,还有航警,你确定开枪后跑得掉吗?”他敢这么挑衅,是因为他认为,如果这男子要枪杀他的话,他早没命了。’如果不是来杀他,那这男子想干什么?

    绑票!这个念头突然攫住了边正文。这男子想绑他向他父亲勒索赎金。

    “我有说现在要杀你吗?”男子阴冷地说:“现在请你带着微笑跟我一起离开这里,去一个地方。”

    “地狱的入口吗?”边正文接着说:“边夫人派你来的?”边夫人,他的继母,恨不得他从地球上消失,边家的事业好都由她生的边正武接管。

    而边正武,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却是个不知长进的大阿哥,正日只知玩女人,早年的性伴侣多如天上繁星数不清,近几年来较有名气的PLAY一MALE竟有当红玉女歌星,当然洒下的银子也越来越可观。

    就是因为正武没出息,所以老爸连下了十二道金牌,把他从南非召回台湾接掌帝国酒店。“随便你猜,我不会告诉你答案的。”男子走到边正文身侧,抓着他的胳膊。“别拖时间了,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如果我不想跟你走或我大叫救命?”他沉着地问。

    “还好你问我了。”男子咧嘴笑说:“你看那边那个可爱的小女孩,你若不合作,我是不介意从这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给那小妹妹一发子弹,我的枪法不是很准,万一不小心命中红心,你就是帮凶了。”

    “哼。”边正文只好跟着男子走。在经过女记者时,他‘特别’看了她一眼。

    希望她有收到他的求救眼波。

    有点不对劲。殷梨目送边正文的背影时想。他的眼神怪怪的,而他身旁的那个男人更是有说不出来的怪。

    她往落地玻璃瞥了一眼。那个男的很粗鲁地推边正文上了一部厢型车。

    这情景好像在某类型的电影上看过……

    “啊!”殷梨叫了一声,然后快步冲出机场。

    厢型车已经开走了。殷梨一眼瞥见一部空车停下,便下意识地冲了过去,并打开前座坐进去。

    小姐,这是我叫的车!”拦下这部计程车的人吼道。

    “对不起,我有急事。”殷梨按下车窗抱歉地说。“请追前面那部厢型车。”

    “小姐,系好安全带。”司机用力一踩油门。

    在追赶的途中。

    “小姐,捉奸是不是?”司机好奇地问。

    司机这么一问,原本慌急的情绪,一下子消散无踪;殷梨噗吱笑了出来。怎么,一个女人追一部车子,就只能是捉奸事件吗?

    看看,这世上的男人叫女人多不可信赖。

    “不是,可能是绑架案,我也不确定,在机场时,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的被另一个男的硬推上车。”

    她慢条斯理的告诉司机始末。

    “绑架,那还不快打电话报警。”司机不禁张口结舌,然后急踩煞车。“不要停下来!我怕报警来不及救人。”殷梨叫道。

    “小姐,不报警,我们也没能力救人。”

    “我们还是继续跟下去,等他们停车,你再去找公共电话报警,告诉警方地点,我留下来想办法救人。”

    “小姐,你真有正义感,竟会为了不认识的人拼命。”司机竖起:大拇指说。

    真不好意思!她不是有正义感,只是她想尝到亲自报复边正文的喜悦,所以罗,在她还没复仇前,怎能让他死在别人手上。

    厢型车穿过市区,开上北宜公路。随着车子开往山区,两旁尽是山壁和高大树木,昏朦的天在倾刻间全黑暗起来。

    不知何时起的雾,等有知觉时,已弥漫车身四周,黑暗中只见一片迷蒙烟气,越聚越浓地朝前扑打来,只有对面车灯照亮下的飘浮门点,迅速往车身两旁闪过去。

    “雾好大。”殷梨惊奇的趴身向前,看了一会后重靠向椅背,两条手臂环绕着前胸,有点凉飕飕的。

    “这条北宜公路,有人说它是阴阳的冥路,曾发生过多起意外,大多很离奇。”司机接续说:“来往这条路上的车子,都会备有大批冥纸,沿路丢撒,以求平安。”

    哪壶不开提哪壶,好端端的干嘛说起灵异传奇……一阵毛骨悚然的感受使她打了个冷颤。

    那车旁的雾一阵阵过去,随着车子曲折的爬上山路。殷梨摇开窗,一股烟气往里冲,夹着点滴小雨。蓦地,前面的厢型车停了下来,两个男人下了车,快步走进一条小路。

    “不用找了。”殷梨掏出一张千圆纸钞后下车。

    “小姐,你要小心啊,我去报警。”说完后,司机像风一样的驶离。

    殷梨连忙往那些男人走进去的小路跑去。

    这是什么鬼地方?又脏又乱,又阴森森的,真不舒服……

    就在她埋怨的同时,没注意到坡地上高低不平,突然她右脚踝一拐,连翻带滚地滑下坡。她慢慢坐起来,双掌抵着地撑,直身子,再往侧边一倾,好把压在身子底下的脚抽出来。

    左脚高跟鞋就掉在脚边,可是右脚的却不见了。她睁大眼睛四下搜寻,极认真的想寻回不见的鞋子,双手双脚跪地,顶着小雨一路朝坡上摸去。

    找到了!可是,鞋跟却断了。她转而想把左鞋跟拔掉,但力量不够,只好老实穿回去。殷梨扶着树干站起来,才走一步,右脚踝痛得她猛地一缩。

    老天怎么净跟她作对!

    殷梨只得踮起右脚尖一跛一跛地慢慢走下坡。

    坡底有座木头桥,桥后是个岔路,有路标,但她没去认路标,因为左手边的树丛闪动着迷蒙的碎黄色灯光,她本能地走向左边分道。

    没走太远,她剥开树丛,看到光线是由一间木造小屋的薄窗帘中透出来的。

    她是不是‘阿达’了?殷梨躲在树丛后嘀咕着。为了要手刃仇敌,竟不顾危险地跑来救他,唉,搞的不好,连自己的小命都会赔进去。

    “你把我绑来,准备向我父亲勒索多少?”边正文背靠在墙上,四只给绑的结实。

    “你猜错了,并不是绑票,只是想招待你在这间渡假小屋住上十天。”男子手握一包香烟,他摇了摇,三根香烟冒出约半寸,“抽烟吗?”

    边正文抽了一根。不是绑票,那会是什么?还有为什么要软禁他十天。

    “我懂了,你想让我错过帝国酒店董事长的改选日期,如果我缺席,形同是弃权,那么边正武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递补我的位子,成为帝国酒店下任的董事长了。”

    “果然是聪明人。”男子冷冷笑说。

    “我继母给你多少钱,你放了我,我加倍给你,而且也不告你绑架。”他提出优厚条件。

    其实,他不是真的在乎帝国酒店董事长的宝座,他在美国拥有的三家观光饭店都比帝国酒店规模来得大,根本没必要千里迢迢回来争这个只有四颗星的酒店。

    但帝国酒店是父亲一手创建的,老人家对它有一种特殊的情,如果正武不是那么两光,他会毫不犹豫的让给弟弟。

    “听起来很让人心动,不过我不是那种见钱眼开、不讲江湖义气的人,所以你不要再想怎么买通我,也不要想逃跑。我二十四小时都会在这,这里什么都有,吃的喝的一样也不少。”

    “看不出来你还懂义气。”他讽刺地说。在机场对,用射杀小女孩要胁他就范的人,会有多忠肝义胆,他不信。

    “才说你聪明,你又笨了起来惹我不高兴,只有自讨苦吃的份,边夫人只说要我交出去的不是尸体,没说不能少条胳臂断条腿的。不过你长得那么帅,我也于心不忍,但是告诉你,刚才开车的是我弟弟,他可是个同性恋,你如果不乖,我只好让他来对付你……”男子不带表情地说。

    门上响起接连三声的敲门声,然后门砰地打开了,男子的弟弟拎着一打啤酒和两瓶五加皮走了进来。

    “讨厌,雨越下越大了。”他的嗓音非常尖细。

    边正文警戒地盯着刚进来的男子。他有张苍白而削瘦的脸,一只尖鼻子,个头中等,比他哥哥矮了半个头,穿着一套米色西装,前面则是鲜艳的花衬衫。他打开啤酒的拉环,缓缓地喝着。当他喝酒的时候,小指头还微微翘起。

    “阿弟,电话打了吗?”绑他来的瘦高男子喝起五加皮。

    “打了,那个女人说办得好,明天三分之一的钱会再汇到户头上。”阿弟笑说,“剩下的就得等十天后了。”

    “明天你去安排船只,十天后我们到大陆享福去。”瘦高男子乍露一丝笑意。

    “那个女人嘱咐我,这十天内不要打电话给她,免得边家老头找不到宝贝儿子而怀疑到她,偷偷窃听她的电话。”

    他们口里的那个女人,就是他的继母,非常精明能干,曾是一名律师,说起道理来吓死人,而她接手的官司通常赢面较多。

    但慈母多败儿,她太溺爱正武了,以至在一场替正武打的性骚扰官司里,因罪证确凿反倒毁了她一生清誉,连律师执照也被吊销了。

    那件官司审理时,他人虽在美国,但整件官司的始末他都很清楚。

    两年前,有位未成年的工读生告正武在他的办公室对她性骚扰,并且差点强暴了她,而继母买通了女孩最要好的同学,由于那同学正逢家变,家里极需要钱渡过难关,所以答应做伪证说那女孩本身行为不检。

    本来官司是赢了,但后来却被一名女记者查出后母行贿的理,最后翻案,边家名誉扫地,场外合解赔偿五百万,不过正武到现在还宣称是那个女孩诱惑他的。

    对于继母,他记忆最深刻的,仍是在那个雨后的黄昏,她大着肚子跟父亲一起踏进家门,那时他的生母因肝癌过世不到三个月,而他才五岁,正是需要母爱的孩子。

    父亲要他喊她妈,他怯怯地喊并跑过去,以为她应该想抱抱他,却被她推开,对父亲说他‘想’撞她肚子,‘想,害她流产,说他是一个坏心眼、独占欲很强的坏小孩。

    从那时起,他再也不肯喊她一声‘妈’。

    曾经,他想过,他和继母前辈子不知是怎样的一段因果,这辈子他们因父亲和正武的关系,做了亲人,却选择了对方为不能兼容的敌人,倔强的斗气近二十年。

    “老大,这小子长得真俊俏。”

    尖锐的嗓音打断了边正文的思维,他抬起头,看到阿弟投来一个短暂而猥琐的笑。

    妈的!死兔子!边正文凌厉的跟中尽是嫌恶之色。这时候如果有人救了他,他会让那人一辈子吃穿不尽。

    “别打他脑筋。”瘦高男子喝光了一瓶五加皮,随手把空瓶子摆在椅子旁的地板上后,接着扭开第二瓶五加皮的瓶盖。

    “唉哟,老大,这么一个上好货色在面前,我按捺不住了。”

    阿弟看起来很委屈的样子竞还嘟着嘴。边正文从来没这么恶心过——他怎么会落人这种变态手上。

    刚才心里想的,现在加倍,谁救了他,他让他三代不愁吃穿。

    “没听过双手万能,自己去厕所解决。”瘦高男子又喝了口酒。

    “老大,你太不人道了,你自已有需要,都会去找妓女解决,我却要去对马桶。”阿弟十分不高兴地说。

    “你说对了一样,我找的是妓女,你该找的是玻璃,但他不是,他是我们的摇钱树,你快滚出我的视线。”瘦高男子啐了一口,“也不晓得妈是怎么生的,怎么会生这种怪物给我做弟弟……”

    “不准你讲我是怪物!”阿弟充满恨意的吼道。

    “妈的,明明有小鸟,又不是鸟巢,为什么会有这种要命的倾向……”瘦高男子话还没说完,阿弟的拳头便落在他脸部,坐在椅子上的瘦高男子遂轰然倒地。

    阿弟骑上瘦高男子的身上,拼命地左右挥拳,两行眼泪流下他的脸颊,“我恨你,你从小就耻笑我……”

    ,完了!边正文注意到瘦高男子的后脑勺流出了一滩血。刚刚他头碰地的撞击力太大,恐怕已一命呜呼哀哉了。_

    发现到血渍的阿弟惊吓得躲到墙角,过了一会,他喉咙深处发出咯咯笑声,“活该,死了最好,那些钱就是我一个人的了。”他站起来,向边正文欺近。

    “你想干什么?”边正文瞪着他,“还有一笔钱你不要了……”

    “你继母刚刚汇的钱已够我在大陆过的舒舒服服的了,我不想再等十天,何况那笔钱跟你相比,我情愿选后者。”阿弟的眼充满某种迫切的痴迷。

    “喂喂喂……?我警告你,最好别乱来,否则就算你逃到大陆我一样有办法把你找出来碎身万段。”边正文怒气冲冲地说。可恶!手脚要是没被绑,这不男不女的变态早被他打成肉饼。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阿弟不禁提高了急色的嗓音,““谁要你长得秀色可餐。”

    他最讨厌被说成秀色可餐,尤其是被男人说。

    一般人以为长得好看的人,不管男女,都是天之骄子、骄女,集天下‘好康的’于一身,这观念不正确。没当过俊男美女,不知道俊男美女的烦恼,如果吸引的是异性,那还没话说,若不幸的要是同性,就会很烦,而且‘赌烂’!

    说到被同性恋骚扰,对他已是家常便饭,但却没像此刻:恶梦啊!

    “救命啊!”他扯开喉咙大喊。

    “尽管叫吧,这么晚了,这里又鸟不拉屎,你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坏我的好事。”阿弟色眯眯地盯着边正文的全身,并解开自己的裤腰带。

    这个时候不出去不行了。虽然恨他,巴不得他遭到报应,但看到他要被男人强暴,她可无法坐视不管,太丑陋了。一直躲在窗边的殷梨拾起地上的石头,丢进窗内。

    石头落到地上时,阿弟紧张得掏出枪,立刻扣下板机。砰地一声闷。向,窗户的玻璃立刻粉碎四散,同时听到一个尖叫声。

    怎么会是女声?这么晚了,又出现在这种地方,难道是女鬼?边正文和阿弟同时这么想。

    不管是人还是鬼,只要能吓走这个变态,他就阿弥陀佛了。边正文思忖着。

    殷梨拍了拍胸口,好险!好险!还好她人不是站在窗户前,要不然就莎哟娜啦了。“里面的坏人,劝你放下屠枪,我已经通知警方了。”

    女鬼不会这样说话。“阿弟,你还等什么,再不逃就没机会了。”他会这么说,不是怕阿弟被警察抓到,而是不想再多看到这个变态一眼。

    “哼!就算她打过电话报警,警方也不可能找到这里,只会在山坡上胡乱找一阵,最后无功而返。”阿弟向边正文扬起眉毛,

    “我老早就注意到有一部计程车在后面跟踪,所以才在山坡上放你和大哥下来,这个女人大概是乘客,从山坡上一路跟你们到这来的,而那部计程车极有可能报警去了……”

    边正文的神情完全变了。没想到这个变态不笨。“小姐,你不要管我,赶快逃!”他大声叫着。

    不能让她也落在这个变态手里。

    难怪警方到现在还没来。殷梨在门外听得一清二楚。

    这可怎么办?人没救到,她脚又拐到,也跑不掉。

    突然间,她灵光一现,手伸进背包里,待她将手伸向窗边时,手上多了一具大哥大。

    “你看这是什么?”其实在计程车上她就发现这只大哥大没电了,但不知能不能唬过他。”我已经用这个,清楚地告诉警方这里的地理位置了。”

    换阿弟脸色大变,不加思索地夺门而出。

    成功了!殷梨跛行进入木屋里,和边正文对视。奇怪,他应该是用感激的眼光看她,怎么那跟光像是很惊讶?

    他认出她了?殷梨感到不可思议。他怎么认出她的……除非他对自己念念不忘,像她一样,大脑里住了一个他……

    边正文突然爆出笑声,“对不起,原谅我笑出来,因为你的样子,像打了一场泥浆大战。”她从头到脚都是泥巴,但从她的身形,可以看出她是机场那位女记者。

    就说嘛!他怎么可能认出她,哼!他早把她给忘得一干二净了。“早知道我应该先回家沐浴更衣,然后才来救你,免得还要被人嘲笑。”殷梨没好气地说。

    这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可恶,为了救他,她哪顾得了这身的狼狈,而他居然笑得出来,还笑得快岔气了。

    哎呀呀,女记者不高兴了。边正文马上收敛笑意正色道:“是我不对,你不要生气。现在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松绑?”

    “松绑?你等别人吧,我要回家洗澡去了。”她转身,作势往门口走。

    “不要这样嘛,我已经认错了,不要丢下我不管,万一那坏人又折回来怎么办?”

    “说的也是。”

    “我走不到你那里,你自己想办法过来吧。”她的脚踩又肿又痛,已不穿高跟鞋,改打赤脚下。

    “你脚扭伤了?”他磨踏着屁股慢慢移到殷梨跟前。

    “好观察力。”她讽刺地说,双手按在他肩上,慢慢地坐下来,解开他被绑在背后手上的绳索,然后他自己解开脚上的绳子。

    “我忘了说谢谢你。”他蹲下身,充满感谢地直视着她。

    “不客气。”她低声地说。他的双眸还是那么好看、神采迫人。

    “我们离开这里吧。”

    他背起她的背包,殷梨很自然地攀住他的肩起来。

    “放我下来!”殷梨哇哇大叫,脸上一阵烧烫。

    她竟像少女一样脸红了……还好她脸上涂了一层泥,要是给他看到她脸红,那有多糗啊。

    “现在不是讲矜持的时候,你有办法走路吗?”他俯首看了她几秒,然后抱着她走出木屋。

    他从来没有碰过第二个像她的女人——那样的与众不同,一会儿像梁红玉,一会儿文似林黛玉。

    妈呀!干嘛呀!不过是非常时期,不得已才被他占到便宜,有什么好心慌意乱的……她暗暗地吸了几口大气,设法使她怦怦直跳的心平静下来,可是根本无济于事,只能祈求边正文别听见她卖力演唱的心跳声。

    经过这么多年,显然她对他的免疫力仍旧不够。殷梨开始感到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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