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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抉择之守候篇》->正文
第四章

    六年后

    这日下班,朵云和贺小玲走出医院大楼,两人同时瞧见蓓口骑楼下有名男子,隔着大约六米的距离,向着她们这边笑。

    贺小玲看看朵云,「,那个男的在对妳笑。」

    「妳肯定是对我吗?这里又不只我一个人。」朵云好笑的说。

    「我有自知之明,跟妳走在一起,男人永远看不到我,那个男的,有点眼熟,好象在哪看过。」贺小玲皱眉想着。

    「他叫陆青,是病人家属,上礼拜他妈妈摔跤住院,就住在我服务的那一楼。」

    「难怪觉得看过他。」她想起来了,去找朵云时,曾和他擦身而过。

    在她们说话的同时,陆青一个箭步跨过巷子,向她们是来。

    他笑容满面,愉快地开口,「终于让我等到妳下班了。」

    「你等我做什么?」

    「这么晚了,又没公车,妳一个人坐出租车人危险了,我去把车开过来,送妳回家。」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打从见了朵云第一眼,他便不能阻止自己想再见她的冲动。

    「陆先生,我不是一个人,这位是贺小玲,我们住一起,下班后也一起坐妇友出租车回家,很安全的。」

    「我去把车开来,送两位小姐回家。」陆背像怕被她拒绝似的,说完便走向他的车。

    贺小玲斜斜睨了朵云一眼,「他对妳有意思。」

    她当然明白陆青的追求之意,只是他追错人了,她的情早就透支光了,在六年前就死灭了。

    「那他要吃香蕉皮了。」朵云面无表情地说。

    「妳哟--」贺小玲正要开始长篇大论时,陆青的积架已驶到她们面前,接着他下车替她们打开后车门。

    贺小玲推了推朵云,「陆先生又不是我们的司机,妳去坐前座啦。」说完贺小玲便钻进车里,坏心地把车门给关上。

    不得已,朵云只好坐到前座。

    「两位小姐住哪?」陆青礼貌的询问。

    「我们住名人纪念堂附近,谢谢你送我们回家。」贺小玲说。

    「不客气,能送两位小姐是我的荣幸。」

    在车里贺小玲试着引出话题,「我从没坐过积架,这车真宽敞,陆先生在哪里高就?」

    「还在靠家里吃饭,半年前我拿到心理学博士,一个月前才回台湾的,所以还没执业,不晓得贵医院缺不缺心理医生?」陆青心里打着近水楼台先得用的如意算盘。

    太好了!医生跟护士,没有比这个更速配的了。贺小玲高兴地想。

    「明天我就帮你问问看。」贺小玲又问,「陆先生家里还有哪些人?」

    朵云突然转过头,瞪小玲一眼:问那做什么!后者做了个鬼脸还她。

    「我家很单纯,父亲是退休的大学校长,母亲是家管,我还有个外婆,她很溺爱我,他们现在都在美国,我姐姐嫁到美国。」

    虽不是大富大贵之家,只是书香门第,但他的父亲是高道德标准的人,会接受有小孩的朵云吗?贺小玲眉目间难掩轻愁。

    「妳们肚子饿不饿~我们去喝永和豆浆?」

    「好啊好啊。」贺小玲立刻附和。

    「我没吃消夜的习惯。」朵云抿着嘴,浇了一盆冷水下来。

    「小姐都是怕发胖的。」陆青的声调难掩失望。

    「哎呀,朵云,陪我嘛,我好想吃小笼包。」贺小玲扳着朵云的双肩摇晃。

    「妳还吃!妳的身材已经可以拿来打保龄球球瓶了。」朵云取笑贺小玲。

    「我有认识减肥成功的女性朋友,她的体重从六十九公斤减到现在四十位公斤,变得好漂亮,而且没有副作用。」陆青知道讨好贺小玲对他追朵云有绝对的好处。

    「太好了,我这个水桶身材跟着我几年,就苦恼几年,什么减肥秘方都试过,就是不见起色……」

    一路上,当司机的陆青和坐在后座的贺小玲,一前一后、一唱一和,谈得既投机又兴奋。朵云默默坐在陆青旁侧,一径望向车窗外。

    「名人纪念堂到了,接下来要怎么走?」

    「陆先生,这里停就好。」朵云指指眼前一栋公寓。

    「叫陆先生太见外了,叫我陆青就可以了。」陆青将车一停,「我送你们到家门口。」

    朵云一听,忙说,「不用了。」

    陆青很坚持,陪同她们走上五楼,看她们进门后才道别。

    贺小玲坐在沙发上,「,陆青温文有礼,嘴甜脚勤,我觉得跟妳很搭。」

    「我倒觉得妳跟他才合,你们一见如故,聊得多起劲啊。」朵云笑说。

    「我是在帮妳作身家调查。」贺小玲俏皮的眨了眨眼。

    「鸡婆!我可不想跟他有什么下文,拜托妳不要老想做红娘。」

    「我关心妳嘛,妳长得那么美,个性又那么好,应该课男人好好呵护的。」

    「妳关心妳自己的终身大事就好。」

    「我很难嫁掉啦!现在只能指望陆青说的那个朋友,能不能让我变包翠英第二。」

    「妳瘦了以后,再把自己销给陆青嘛。」她看得出小玲对陆青有好感。

    「我有自知之明,有妳这个大英人在,我就是瘦成骷髅,他的眼里也只有妳。」贺小玲闷闷冒出一句,「朵云,都六年了,妳还忘不了那个人?」

    朵云突地无言。她曾立誓要将他永远葬在她心底坟墓中,逝去的一切还诸天地、还诸尘土,谁知,思念却是烙心、刻骨、蚀髓般铭镂心底,往事不仅不会在时光的流转中消逝,反而在岁月的锤炼下,琢磨成一颗颗记忆中最光华璀璨的明珠……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妳不说,我也知道妳没忘,妳这种对感情执拗的死硬脾气,我比谁都清楚……但那个人呢?他恐怕早把妳忘到九霄云外了。不是我爱说妳,这六年来,身边也不乏追求者,可是妳一点机会也不给人家,这样很不健康。」

    「我只是不想历史重演,我现在有什么资格嫁条件好的男人,带个小孩,没有父母会乐意他们的儿子娶这样的女人。」朵云艰涩的说。

    「妳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也许陆青的爸妈很开通,很疼儿子,他有三十几了吧,那么晚还没结婚,我看他爸妈只要是健康的女人都好。」

    「妳也是健康的女人。」朵云微笑。

    「我不健康,体重过胖,哎呀,至少给陆青一个机会嘛,小强慢慢在长大,需要父亲的,我觉得陆青会爱屋及乌,视小强如已出。」小强是朵云的儿子,目前在金门,夏妈妈在带,那小男孩和他生父长得之像,简直是小号的蓝建凯。

    小玲的话,像潮水一般,荡开朵云的思绪。

    她是不是该给小强一个完整的家……

    ※※天长地久的踪迹※※※※天长地久的踪迹※※

    第二天傍晚,当朵云和贺小玲走出家门,就看见陆青那辆积架,接着,陆青头探出车窗,同她们挥手时,朵云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将与眼前这个男人有若干无可避免的交集。

    不久后,在贺小玲的游说下,她不再拒陆青于千里之外,偶尔她会和他上馆子,偶尔看场电影,像情侣间的约会形式。在这段期间,陆音来她们医院上班,而她调日班,陆青依旧接送她上下班,只是后座少了贺小玲。

    日子就这样平滑的、几乎没有碰撞之声的流过,直到四月十三号这天……

    贺小玲站在窗口,「分秒不差,妳的陆医生来了。」

    「他才不是我的。」朵云背起皮包,走向大门。

    才一坐进车内,陆青递给她一束爱丽丝。女人总是会倾倒于花的攻势。

    「好漂亮的花,谢谢。」朵云接过花。

    她不是草木,他对她的真情真意,她不是没感觉,但是,她依然无法勉强自己爱他,也许是因为她的心境一直是那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关系吧。

    在没有忘记建凯前,她就是无法接受其它男人。

    「在想什么?」陆青一边驾车,一边问着失神的朵云,并以指尖轻敲着她的脑袋,「我在那里面吗?」

    「陆青……我们正在交往,我觉得我应该要让你知道我不为人知的事,这样对你才公平。」朵云说道。

    「妳的表情好严肃,我快要不敢听妳要说的了。」

    「我会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而在分手后我才发现我怀孕了,但我并没拿掉小孩。」

    陆青骇异的看着朵云,「妳有小孩!」

    「嗯,男孩,五岁了。」

    「哪天带我去看看他,妳生的小孩一定很可爱。」

    她没想到他是这样的反应,「你不介意我有小孩吗?」

    「不介意,朵云,我们结婚吧,我会把这个孩子当成是我自已的孩子。」陆青趁机求婚。

    「太快了,我甚至还不了解你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一定会是个好丈夫、好爸爸。」陆青轻眨了下眼。

    「哪有人这么称赞自已的。」朵云嫣然一笑,「再说,你也还不了解我。」

    他心中一动,「我只要知道我爱妳这就够了。」

    「不够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你的家人会接受未婚生子的我吗?」

    「我会让他们尊重我的选择。」陆青顿了顿,「朵云,我知道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可是我却感觉彷佛三生前就约好,今世在第一眼就认出来,而且就此认定妳是我今生的新娘。」

    「我还不晓得你这么浪漫。」

    「这只是我的优点之一,相信吗?我还会做饭,在美国做留学生时,不习惯吃汉堡,只好自己洗手做羹汤,结果做出心得,常办一桌请同是台湾的留学生。」

    「你条件这么好,为什么还没结婚?」她不免好奇。

    「以前错过一次,现在就看妳答不答应?」

    「我现在真的没办法答应你,我还需要一些时间。」

    「好吧,但时间不要太久喔。」

    医院到了,陆青看了看,「又没停车位,妳先上去,我去找停车位。」

    朵云才打开车门,陆青拉过她,「香一个。」他在她脸颊上啄一下。

    等陆青的车驶出她的视线后,朵云下意识抬手擦拭被陆青口水沾到的脸颊。

    到了十楼护士站,朵云换上白色制服,准备好药品,开始第一次巡房。

    她推着护理车来到一O五特等病房前,看了一下病历表:方华,女性,五十八岁,子宫颈附近长了颗良性瘤,昨天晚上已割除。

    朵云轻敲下门,喊了声,「打针啰!」这才推门进去。

    斜坐在病床上的妇人虽然青春不再,但眉眼之间合着端整秀气,可以想见,她年轻时必是人美人。

    点滴吊着,还剩半瓶。朵云扭头找病人家属,「府上都没有人来吗?」

    「又不是什么大病,我先生自己身体他不好,我赶他回去休息,我大儿子一家在国外,二儿子搭清晨第一班飞机从大陆回台北,应该快来了。」方华说。

    「这是今天第三瓶点滴了,快滴完时,妳可以按铃通知我。」说着,就拿着针剂,注入点滴之中;然后又拿了一管针筒,准备注射。

    「点滴能不能休息一下,手老插着针筒,很痛哩。」

    「伯母还没排气吧?如果排气了,医生会看情况停止注射点滴,现在只有忍耐啰。」朵云脸上挂着微笑。

    「我很怕痛,昨晚痛得都睡不着,可不可以想想办法?」

    「这样吧,如果妳不反对的话,我可以为妳注射右手。」在方华的同意下,朵云便动手拆去绷带,暂时关掉点滴拔出针管,然后又身手俐落的转到病人右手臂处,重新找血管注射。

    这一切动作他不过短短数分钟就完成。

    方华看了眼朵云别在制服上的小名牌,「夏小姐好厉害,一下子就能找到血管,有些护士扎了好几次都还找不到。」

    「她们大概是新手,而我做了五年多,熟能生巧嘛。」

    「妳们这工作很忙哺。」

    「嗯,我们的工作量很重,又经常有突发状况,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她脸上的笑容依然迷人。

    「夏小姐,妳比晚上的那两位护士小姐有笑容多了。」

    「其实都一样啦,有时候我他会因很累而笑不出来,那时只有请伯母体谅了。」

    「我会体谅的,不要站着,坐下嘛。」方华觉得朵云很得她的缘。「夏小姐结婚没?」

    「还没。」朵云拉过椅子坐下。

    「台湾的男人怎么会这么没眼光!」方华很温和地看着朵云,「要是我那两个儿子都没结婚,我就叫他们来追妳。」

    「伯母,妳说笑了,我学历不高,家境普通,哪配得上您的儿子。」她当职的士楼病房,一般人是住不起的,一天的住院费比五星级饭店的总统套房一天的住宿费还贵,可见方华不是官夫人,就是有钱人家的夫人。

    而她有切肤之痛,这种人家最讲求门风,不可能让麻雀飞进门变凤凰。

    「怎么会配不上,妳既漂亮又温柔,谁娶到妳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方华突然叹气,「当初我先生选择媳妇就是坚持门当户对,现在出了问题,我好烦心。」

    「伯母,儿孙自有儿孙幅,妳不要操那么多心,心情要保持愉快,这样身体才会好得快。」

    「好,我听妳的。」方华拿起一个大苹果,「这富士苹果又脆又甜,妳吃一个。」

    朵云连忙挥手,「不了,这是给妳手术后补充营养的。」

    「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方华硬塞到她手中。

    「可以带回去给孙子吃啊。」盛情难却,她先将苹果搁在桌上。

    「我只有一个孙子,在美国。」方华兴冲冲地从皮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指着照片中的小男孩,「妳看,我这孙子吃英国汉堡长大的,长得多壮,简直像头小牛…」

    朵云看着方华手上的相片,血液倏地直冲脑门--典型的全家补照片,父母坐在前头,身后是儿子媳妇,孙子则站在奶奶身旁;万万没想到照片里坐在方华旁边的是蓝东靖,而他们身后其中一个儿子当然是蓝建凯!

    方华是建凯的母亲!她这才发现,建凯的脸型及唇形得自方华的模子。

    「这孙子是我大儿子建麟生的,我二儿子建凯,还没有小孩……」

    接下来,她完全陷入心慌慌、意茫茫的恍惚状态中,方华又跟她聊了些什么,她是一句话也没听进耳里去。

    突然,一个曾经非常熟悉亲腻,却已遥远陌生的声音,自她背后博来,「妈。」

    建凯就站在她的背后……朵云紧紧交缠的手指已被冷汗浸湿。

    方华神色愉悦地说,「建凯,这是夏小姐,她是个很好的护士。」

    她艰难的站起身来慢慢转了过去,正好与他面对面,眼对眼--

    建凯很明显地成熟了不少,眉宇间有着傲视群伦的神气,那多半是因为他成就非凡的原因。她在杂志上看过对他的称赞:任何行业在他手中,好似所到之处,皆可点石成金。

    蓝建凯眼中闪过惊讶,但只是一那,随即如船过水无痕的平静无波,「妳好。」在尔虞我诈的商场上打滚了六年,他早已懂得掩饰自己的七情六欲。

    「啊……你好。」她清楚地知道身体在发抖。

    「我妈住院的这段期间,要麻烦妳了。」蓝建凯的眼神沾着淡漠。

    「应该的,这是我的职责。」她机械化的回答,然后借口要去看别的病人而匆匆退出病房。

    「这夏小姐一看就知道是个好女孩,能娶到她的男人真是好补气。」

    「有些女人是很会伪装的。」他以隐含着嘲讽的口吻说。

    方华悲伤她看着儿子。唉,建凯自从娶妻后,完全变了一个人,以前他幽默善良,好爱说笑话逗她开心;现在他成天下巴紧绷,一丝笑容他没有,让她这个做母亲的看得好难受。

    如果时光能倒转,回到六年前,建凯要的是他爱的那个女孩,那么他现在必然不会是这样子,而是像他哥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天长地久的踪迹※※※※天长地久的踪迹※※

    这个班,她过得昏昏茫茫、浑浑噩噩。

    隐匿于内心深处的记忆,一下子翻掀起来,痛得有点儿胡涂起来,一直怀疑的自问,是梦吗?她真的跟蓝建凯见过面吗?

    「密斯夏,一O六病房的病人一直喊痛,妳药给了没?」护理站的值日人员密斯张询问朵云。

    朵云以散涣的眼神看着对方,有些迟钝,似乎不是立即明白对方的问题。

    「妳去过一O六房没?」

    「啊,我忘了。」说完,朵云拿着药准备去一O六房,突然又想起什么,回头对密斯张说,「待会一O五房换点滴,妳去好不好?」

    「怎么,那里面有吃人的老虎啊?」

    「不是,有个长得像三十岁怕原崇的帅哥。」

    「真的吗?那妳先顾一下,我儿过去看妳是不是夸大其词,很快就回来。」听到帅哥,密斯张跑得比谁都快。

    密斯张回来时,脸上带着春风,「所言不假,他真的好帅!」

    「那以后一O五房都给妳服务好不好?」

    「求之不得,咦?方华不是麻烦的病人,又有赏心悦目的帅哥儿子,妳为什么不服务?」

    「嗯……因为帅哥刚刚看我的眼神很无礼。」其实,他看她的眼神不是无礼,而是冷酷无情。他还恨着她。

    「妳美嘛,帅哥才会这么看妳。」密斯张心里嫉妒得半死。

    朵云耸耸肩,不予置评,随后她匆匆进入一0六病房工作。病人一定痛死了。

    当朵云走出一O六病房,轻轻掩上门时,好死不死,对面一O五病房的门开启。

    接着,蓝建凯低沉的声音穿透她的脑门,「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妳。」

    朵云只是站在原地,没有回头,她整个人浑似肆立在荒野间的石碑。

    「我还以为妳已经钓到大户,做少奶奶了,没想到竟是名小护士。」

    他的话充满憎恶、鄙视,一阵椎心之痛令她闭起眼。

    「还是这次妳打算钓医生,做医生娘?」

    朵云的心顿时直直掉落。

    他永远不会停止对她讥讽,因为他认定了她是一心只想攀龙附凤的女人。

    「我在跟妳说话,妳怎么不转过来,没脸见我?」

    朵云转过身,努力表现轻松自在,「好久不见,你看起来意气风发。」

    他挑起架惊不驯的眉,「托妳的福,没有妳的『激励』,我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对不起,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我还要工作。」朵云移动双脚。

    「何必急着走呢?」蓝建凯一只手臂横在她的胸前,「这么久没见面的『老朋友』了,我们找个不会有人打扰的地方叙叙旧。」

    「我现在是上班时间,改天吧。」她敷衍回道。

    「就今天,我不想改天。」他一面说,一面箝住她的手臂。

    她挣扎地企图甩掉他的手,却反而被他拉着走。「你要拉我去哪里?」

    蓝建凯没有回答,只是手掌无情地紧紧嵌住朵云的手臂,拉着她走到太平梯门前,打开铁门,把朵云甩了进去。

    朵云贴着墙壁,如临大敌般盯着蓝建凯。她感觉自己像只可怜的老鼠,而他是准备将她玩弄过后再一口吞下的猫。

    他靠着门驰起眼,「上天真厚爱妳,这么多年后,妳的外表改变不多,还是像处女般清纯。自我之后,有多少男人栽在妳的假面具上?又拿到多少补偿费?」

    朵云听了整颗心都揪在一起,「你到底想怎样?」

    他慢条斯理地从口袋掏出烟,「我想怎样?哦现在的身价比以前高了好几倍,妳不妨把我列入考虑范围,虽然我已婚,但现在做情妇可比做少奶奶吃香多了。」

    「我不会做你的情妇。」她承诺过他父亲不做他的情妇。

    「做我的情妇有什么不好?」他喷了口烟,一脸轻佻的表情,「我给妳的钱保证比别人多,而且妳忘了我会让妳多『舒服』,妳的其它『恩客』能吗?」

    他怎能这样伤她……朵云的眼里泛起盈盈的泪光。

    「多年不见,妳的演技更上一层楼,眼泪说来就来。」他撇嘴嗤笑,「虽然妳是残花败柳,但我并不在乎有多少男人享用过妳的身体,相反的,我非常期待妳在床上的演出。」

    「请你不要再羞辱我了。」她屏弱地说。

    「这和妳当年给我的羞辱比起来不算什么吧!?何况,我还没真正开始羞辱妳呢。」蓝建凯脸上有着嗜血的表情。

    朵云脸上的血色倏地褪去,莫非建凯想报复她当年……

    他将烟蒂一弹,形成一个漂亮的弧线落在楼梯下方。

    「我没时间跟妳演下去了,妳说个数吧,多少我都出得起。」再不回病房,母亲对他抽根烟抽那么久会感到奇怪。

    「我没有标价,也不会做你的情妇。」说完,她转身急速地踩下阶梯。

    当她正要夺门而出时,两只粗壮的手臂横过她头上按住了铁门,接着,他的身体撞击过来,将她紧紧压在门与他身体之间!

    「蓝先生,求你放了我!」她推不开他,只有求他。

    「叫得那么生疏,是怕别人知道我们以前的关系吗?」他把脸颊微贴在她发边,「这么多年妳有没有想过我……我倒是没有一天不想妳,想吻妳、想抚摸妳、想拥有妳……」

    他对着她颈项呼呼地吹着具有男性气味的热气,偶而伸出舌尖,舔拨几下耳垂,一股强大的电流,通到她的整个下半身……

    「建凯,点滴快滴完了,你去找夏小姐来换点滴瓶。」

    蓝建凯放下手中的报纸,起身走出病房。

    护士站没看到夏朵云。蓝建凯问值日的密斯张,「夏小姐呢?」

    密斯张仰望着蓝建凯,口水快滴了下来。「她去化妆室,好象去了好久。」

    「她回来时,麻烦妳告诉她一O五病房要换点滴。」

    「我马上去换。」密斯张即刻从架上拿下一瓶点滴。

    「不好意思,我母亲指名要她来换点滴。」当然,他也希望是夏朵云来,并不是想多看她几眼,而是想多羞辱她几下。

    「谁晓得密斯夏还要蹲多久厕所?点滴滴完,空气跑进去就不好了。」密斯张趋前拉住蓝建凯的臂膀,「我们走吧。」

    密斯张换好点滴瓶后,拉蓝建凯到门外,说要教他一些调养事项。

    女追男,隔层纱。这名张姓女护士很明显的对他有爱恋之情。

    他可以利用这点来套问一些夏朵云的事,「张小姐,这闲医院的护士妳都认识吗?」

    「几乎都认识。」密斯张拢了拢头发。

    「我想跟妳打听一个人。」

    「哪一位?」密斯张伸出小舌尖硫了硫上唇。

    「夏朵云。」

    「真不知你们这些男人是怎么回事?她只不过是长得清秀点,就像苍蝇黏大便一样的黏过去。」密斯张一向嫉妒朵云,这会更妒得口不择言,「你小心被骗。」

    「她是女骗子!?」

    「你才知道!夏朵云刚来医院时,大家都喊她小妹,她工作认真,但心术不正,老爱用那双眼睛勾人的魂……」

    蓝建凯挨近密斯张很专心的听着。

    「她除了那双眼睛会勾人魂魄,皮肤白一点,我真的看不出她哪一点吸引男为人--」原本她是十楼之花,但自夏朵云来后,她变成陪衬的绿叶。

    十楼病房住的都是有钱人,她跟人车主任那个秃头上床才调到这里,就是希望能被某某病人或是他们的小开儿子看上,然而那些小开们的贼眼全在夏朵云身上,真是气人!

    蓝建凯的脑中浮现夏朵云的样貌,她的皮肤确是像一块无瑕疵的白玉,比人间任何陶瓷娃娃都美丽;还有那双晶亮的眼,看着人时,彷佛要将对方吸噬进那两枚星子里,带向哪个不知名的星球。

    哼,蓝建凯冷峻的嘴角微微抽搐。做捞女的,总要有一、两样可以迷惑男人的配备。

    「全医院的人都知道她是和人事主任上床才被调到这里,你知道她为什么想来十楼?因为住这里病床的病人非富即贵,不是我爱多嘴,新来的心理医生陆青才来没几天,密斯夏就跟他走得很近,你知道为什么吗?陆医生的母亲两个月前就住你母亲住的一O五病房,密斯夏那时就对陆医生频频放电,我看他们好事将近了。」

    终究给她捞到一个心理医生。他着实愤恨而不甘,夏朵云这女人竟找到好的归宿,老天没长眼!

    「蓝先生,我一点下班,你能送我回家吗?」密斯张决定主动出击。

    「可以。」他会叫公司送货的司机小黄送她回家。

    「那晚上见啰。」密斯张临去前还拋给他一个飞吻。

    蓝建凯转身正要推开门时,腰间的手机响起,「喂?」

    「姓蓝的,你是什么意思!」女人气急败坏的声音。

    这世上敢跟他大小声的女人只有一个,他的「爱妻」金露华。

    「妳舍得从纽约回来了。」蓝建凯嘲讽地说。

    「信用卡被你取消,我不回来,难道要我留在纽约做服务生啊。」

    「妈在国泰医院一O五号病房,妳马上过来探视。」

    「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很累,明天再去。」

    「你像做人媳妇的吗?」

    「你又像做人老公的吗?」金露华悻悻然地说,「结婚六年,只有蜜月那半个月还有点热情,往后几乎熄火,我真怀疑你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那是妳该检讨了,让妳老公对妳一点性趣也没有。」

    她低声自齿缝迸出一句,「无能!」说完后挂断电话。

    蓝建凯拿着「嘟嘟」直响、被对方挂断的手机,说不出是愕然、怅然或索然。

    他不该负气娶金露华的。

    金露华给人的印象,很像昂置的波斯猫,没有人养就会死。只有他知道,她不是双娇滴滴的波斯猫,而是一只杀死波斯猫后剥下猫皮假装是猫的恶狠。

    这女人是金家整个家族这一辈最小的女孩,总是被长辈摇着头说,「生来整人!」什么事稍有不顺,她宁可不要也不愿屈就,任性到了极点。

    除此之外,她奢侈、浪费、吃最真的、穿最流行的、出入最高级的场所,鞋子只比伊美戴少几双,衣服足以开间百货公司。

    他们从意大利度蜜月回台时,他付了两佰万的报关税,端因她买了两货柜米兰最新的春装回来。他当然不高兴,但她拿出一张美国情神科医生开的证明,她是「购物狂」,这也是一种病,跟有人心情不好喝酒一样,只是她是「血拼」,无药可救。他们的婚姻也是无药可救,拖一天算一天。

    而这全是夏朵云的错!

    若不是她的背叛,他不会负气娶金露华。

    「妈,我去买饮料。」

    「你回去好了,我又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病,不需要人看顾,何况这里的设备跟服务都是一流的,护士小姐又亲切。」

    「晚上妳睡觉的时候,我再回去。」

    蓝建凯走进医院附设餐厅,一眼就看见夏朵云和一名男医生在用餐,男医生的眼神中流露出无限爱意。

    他是陆青医生吧?蓝建凯森森地注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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