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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情小说->《大风歌》->正文
第八章 来兮

    按照伏琅的设想,我们轻装便捷,至少可以将臃肿的匈奴追兵抛甩下两日的行程。

    有了这两日的时间,我便可以充裕地与巴图鲁做好交涉,用头曼的人头换回霍戈,再折转向另一条沙路,飞赴中原。

    因为我们已熟知追兵的方向,所以完全不必担心会被拦截追杀。

    至于巴图鲁,既然他早已有了反叛之心,当不会畏惧这一小股追兵吧?

    而伏琅,却是不会丢下整个贺赖独自逃命的。

    所有的一切,方方面面,俱被考虑得妥帖周详。只等着那熟悉的散落着零星帐幕的聚落,进入我们的视线。

    我但觉归心似箭,一路打马狂奔,便连那被强风吹起的细密的黄沙,落了满身满脸,都不觉得难以忍受了。

    到了第七日,初阳方炽,当视野中的灰黄色突然变成绿色的时候,我顿时欢欣地大叫起来,那片曾经被我唾弃过无数次的荒瘠土地,此刻,却仿佛陶公笔下的桃花源般,成为梦中的乐土。

    近了,再近一些,我放开马缰,挥舞着手臂,高声呼唤着“阿依玛”的名字,冲入了笼罩在晨晖中的静谧的聚落。那一刻,我多么想看到那名慈祥的妇人,再度微笑着朝我伸开包容的双臂……

    神说,人的幸福和苦难总是一半一半。如果你先尝到了苦,那么以后的日子便会只剩下甜。

    我不知道,是否我十六岁之前尝过了太多太多的甜,以至于十六岁之后,便再也不曾捕捉过幸福的影子。

    快乐总是稍纵即逝。

    曾经,就在前一刻,我以为幸福与我不过是一步之遥,而等到我终于跨出了那艰难的一步,才发觉它其实离我还极之遥远。

    我如被人打了一记闷棍般呆立当场,在我微渺模糊的记忆中,还记得,那些淡青色的炊烟,曾一缕一缕飘向天际。

    而今,血色遍染了整个村寨,嫣红色的血迹凝固在细碎的冰凌之上,宛如在雪地上开出了粉色的花朵。

    一朵,两朵……

    放眼望去,目之所及,一个一个如盛开的蘑菇般或洁白、或鲜艳的帐篷,帐里、帐外、坡上、坡下……到处都是被冰雪覆盖的尸体,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因为严寒,都还保持着栩栩如生的面容。

    但,他们不再呼吸,不再微笑,也不再哭泣,甚至,流干了血也不会觉得痛苦。

    我的喉咙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掐住了,只觉自己四肢百骸再没有半丝力气,奔波跋涉了许久许久,没想到,到了尽头,却只看到一座没有生命的死寨。

    等待着我们的,竟然就是这样一座沉默悲凉的死寨。

    唯有没有温度的天光,依然静静地洒落在这片冰寒的土地上。不知道从什么方向吹来的风,卷起撕裂毁朽的帐布,扑啦啦在空中翻飞、飘荡……

    “不!”伏琅发出了犹如要撕裂自己胸肺般的悲恸吼叫。

    我的身子猛然一颤,方才如梦初醒一般回望着他。却见他双目赤红,脸上肌肉痉挛,神情极为可怖。

    “伏琅。”我大声喊他。

    他却直如未闻,疯狂地抽打着马臀,犹如负伤的野狼一般冲入了村寨。

    我赶紧随后跟上。

    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地找过去……

    我的心一直沉一直沉,沉到谷底。

    几乎是全寨覆没了。

    阿依玛、巴图鲁……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容……

    巴图鲁的尸体是在王帐外面找到的,他的一只手还穿在皮袍里,另一只手扶在刀柄之上,看来是从睡梦中惊醒,匆匆出来迎敌的。然而,还来不及拔刀,便被人迎面一剑突刺过去,穿透了咽喉。

    在贺赖,巴图鲁本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勇士,强悍得一箭可以射穿一头牦牛!然而,在夜袭的敌人面前,他却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

    是什么人?究竟是怎样强大而狡黠的敌人,在一夜之间,覆灭了整个村寨?

    我咬着牙,在一座又一座空空如也的帐篷里穿行。没有!没有!到处都没有霍戈的身影!但是,断肢残臂却随处可见。已经分不清谁是谁的身体,唯一可以清楚地知道的,是这里曾遭遇过大军的洗劫。贺赖部的人们几乎是毫无还手的余地。

    被弩箭射死,被马刀砍死,被绞马索勒死……死状历历在目。

    “在这里!”陡地,伏琅冷锐的声音从相隔几个帐篷之外传来。

    我的心陡然空了一下,那一瞬间,仿佛五脏六腑俱被强烈的视觉冲击给封闭了,又像是突然陷落在一个无尽的沟壑里面,被黑暗重重叠叠地包围,连呼吸都被切割得支离破碎。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我才摇摇晃晃地走出帐篷。

    淡金一样的白光晃入眼中,并不刺眼,但依然让我觉得痛。

    好容易撑到伏琅面前,一眼看到那具拼凑起来的尸体,身上穿着东胡人的服饰,很明显曾经有过剧烈的挣扎,脸部被砍了三刀,伤痕历历如新。

    我捂住嘴,眼眶蓦地湿润了,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颗颗崩落。

    就这样了?就这样轻易了结了生命?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

    我颓然跪坐于地。

    崩溃的悲伤自眼底流泻而出,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再也不。我所做的所有一切的一切,我原以为,到最后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我以为,不论多么艰难,不论我的良心曾遭遇过怎样严厉的拷问,到最后,总有一个人是懂我的。

    他一定能够了解。

    因为最初的最初,我们曾站在挂满白炽灯的屋顶下,倾听过彼此的心跳。我们有相同的过去,有相似的经历,所以,只要我们在一起,不管未来如何莫测,我们也可以微笑着携手走过。

    然而,如今,一切都不同了。

    我所处的这个时代,这个刚刚遭遇过惨绝人寰的屠村经历的部落,因为没有了他,而变得毫无温情。

    一千多年前的人,一千多年前的事,原本与我毫不相干,可为什么……为什么……竟能让我如此悲伤痛苦?

    我失声痛哭,崩溃的悲声震响静谧的天空。

    久久……久久……

    “郡主……”伏琅将干硬的馕递到我的跟前。

    我茫然抬起眼来,看着伏琅,他的眼睛空落而凛冽,像冬天里的湖。

    我摇了摇头,他也并不坚持,将馕放在我身边,自顾掘着那好像永远都掘不完的坑。直到手指磨出了血,直到眼角的泪枯干如夏季的泽……

    我的嘴唇嗫嚅了两下,才发觉喉咙已嘶哑得发不出任何声音,便也索性不出声,怔怔地看着自己映在地上的倒影,凄凄冷冷,甚是孤单,心头又蓦是一酸,泪水却再也流不出来了。

    我咬住失去血色的嘴唇,慢慢地、慢慢地探出手去,抓起了地上被冰渣覆裹的馕,囫囵塞入了嘴里。

    伏琅静静地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

    馕干硬地填塞在嘴里,硌得嘴巴生痛生痛。

    匈奴历冒顿元年。

    草原之夏燠热欲焚。

    战争和叛乱都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是代表和平的大婚。

    我在古代的第二场婚礼便在匈奴万民的期待与欢呼声中姗姗来临。与前一次不同,冒顿这次特意将婚礼安排在黄河南岸的新牧区举行。

    刚刚收复的河南之地,因为这支奇特的婚礼队伍而显得热闹非凡。

    十几万匈奴大军从王庭开拔,浩浩荡荡地前往河南。一路上,无数迁居的牧民,带着家族和牛羊加入进来。

    他们的脸上都带着笑,充满对新生活的憧憬和对新单于的崇敬以及对婚礼的期待之情。

    到达南岸之后,这支队伍已有二十多万人,沿岸的草坡上如天女散花一般撒下了无数青的、白的穹庐,覆盖了广阔的河岸。

    冒顿站在高岗之上,现在的他是趾高气扬的首领,俯视着汤汤河岸边仰慕于他的臣民。他用高亢的语调说话,围聚在周围的牧民们和士兵们发出一阵阵欢呼。

    我盛装坐在装饰华美的马车里,四面高高挽起的纱帐使我的视线可以毫无阻碍地穿梭于拥塞的人群。

    可是,没有!再多的人里也不会有他的影子。

    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曾不顾一切地保护过我,与我落到了同样的困境,最能与我携手共患的那一个人,已经不在了。

    我仰首看天,阳光泼辣辣地洒了下来,刺得我的眼睛有些微微的昏眩。

    恍惚听到巫官唤我的名字。

    曦央阏氏、贺赖氏!

    我眨了眨微涩的双眼,将目光投向高岗上的那个男人。

    他有着魁伟挺拔的身躯,飞扬狷傲的眉,还有一双如刀锋般明亮的眼睛。他微笑着向我走了过来。

    我的双手微微绞紧了,身子抑制不住地轻颤着。

    只有拼命咬紧了唇,咬得涂满花汁的唇瓣都失去了鲜艳的色泽。

    冒顿走下高岗,走到我的身边,朝我伸出手……

    “来吧,”他俯身向下,用着唯有我们两个人才听得到的音量对我说,“我的阏氏,为了你的族人来报复我吧!我衷心地期待着。”

    笑容挂在他的脸上,是一抹别有意味的笑,像豹子看着笼中的猎物。

    我,就是那只猎物。

    忽然之间,我轻声笑了出来。

    苍凉地长笑。

    世事无常,没有想到,冒顿,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会这么这么的——恨你!

    我猛地站了起来,车身因而有了轻微的摇晃。

    但我无视冒顿向我伸出来的手,裙子一掀,直接从马车上跳落于地。

    围观的牧民们拍手叫好。

    我仰着头,像一个真正的阏氏那样,尊贵而又骄傲地从他们眼前走过。

    冒顿突然从后面追了上来,一把抱住我,在我颊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太意外了,以至于,在牧民们猛地爆发出哄笑和欢呼声之后,我才猝然惊醒过来,又羞又恨,一扬手,一巴掌还没有打过去,右手却已被他牢牢捉在手心里。

    冒顿大笑着,他拖着我的手,跑到高岗上,用大家都听得到的声音高喊说:“从今天起,匈奴诞生了新的大阏氏——曦央阏氏!”

    我的右手被高高举了起来。

    牧民们欢呼着,高喊着。他们将马鞭抛入空中,大声颂扬着天神和冒顿的英武决断。

    我知道,他又一次成功地征服了匈奴其他各部的心。

    废除匈奴历代大阏氏必为呼延贵女的不成文规定,无疑是削弱了呼延部的势力,使其他各部落的人民更能毫无芥蒂地团结在一起,听命于王庭这个权力核心。

    快乐是可以感染的。

    不到一刻,不只是围聚在高岗旁边的牧民们。黄河两岸的穹庐都仿佛震动起来,欢笑声如潮水一般涌遍了草原牧民的每一个角落。

    人人都在欢呼,人人都在开怀大笑。

    我默默地转过身去,背对着欢呼的人们,独自走下高岗。

    回到王庭,已是十日之后,安顿好牧民的迁移工作,又设立了左右贤王,将散乱的匈奴各部分别归于左右骨都侯,左右贤王麾下,以前那个弱小分散的匈奴族已经不见了,重新在中原北部崛起的是一个新的,强大的民族——匈奴!

    然而这些,毕竟与我都不曾有切身的关联。

    我的生活清寡平淡,醒着和睡着一般,日子倏忽就从指边流过去了。

    那一日,帐外传来脚步声的时候,我正自昏冥中醒了过来,意识还有些漂浮不定,那一股浓郁的药香已经扑鼻而来。

    “阏氏,该喝药了。”甜脆的嗓音在我耳畔低低地响起。

    我有片刻的愣怔,仿佛记不起来她是谁。过了一会儿,才将那一张年轻圆润的脸映入眼帘。

    “嗯。”我点了点头。

    新来的侍女茉叶便将我的身子轻轻扶了起来,靠在软枕之上。

    药汁微凉,带些辛涩的苦味。应该是很难喝的吧?但我却仿佛无所觉般,机械地一口一口吞了下去。

    喝药,是每日必做的功课。

    然而身体却并不见好。

    也许这世间并无一剂良药可以解我苦痛,但,我仍然要活下去。用我百倍的苦,来换取他心里一日的痛。

    只是,像他那样的人,也会感觉到痛吗?

    会吗?

    药碗很快见底,茉叶轻轻松了一口气,一边拿绢帕拭着我唇边残留的药汁,一边有些忐忑不安地说:“单于陛下来过好几回了,阏氏要不要见一见?”

    “见?”我的笑容苍白恍惚,“这王庭千帐之内,难道还有陛下想见而见不到的人吗?”

    茉叶瑟缩了一下,有些畏惧地瞟了一眼帐帘。

    帘掀,穿着兽皮蟒靴的脚踏了进来,落地无声。

    “你今天看起来气色还不错。”冒顿淡淡地说。

    “气色不过是反应人心的一面镜子,心正了,面色总不会难看到哪里去。”我有些恹恹的。病气缠绵过久,我都几乎不记得自己是否也曾有过健康快乐的时刻。

    冒顿沉默了一下,回身,掀开帐帘。一股熏暖的风从帐外吹进来,扑面炙人。

    我不由得蹙了蹙眉。

    “你瞧,外面天气不错,有空多出去走走,整日待在帐篷里,没病也给憋出病来。”他说。

    “走?”我无声地笑起来,“不过是这方圆百里之地,又能走到哪里去?”

    又是一阵静默。

    不过只是几十日的光景,我和他之间竟然已经生分到如此地步,再也无话可说。

    帐内的气氛因而显得有些滞涩。

    唯有铜鼎香炉中的青烟细细袅袅盘旋而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馥的苏合香。

    “叩叩……”陡然,细微的两声,如石子击入水中,惊散了一室沉闷。

    我转眸,有些同情地看着吓得哭不出声来的茉叶。

    小姑娘手中的药盏还在叩叩作响,那张圆润的孩子脸却已惨白如死,全身抖颤如寒风中瑟缩的枯叶。

    “茉叶,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先下去吧。”我温言说道。

    她答应了一声,却迟疑着不敢挪动步子。

    忍着泪,抬眼觑看冒顿,见他不曾反对,才如蒙大赦,蹑足急急退了出去。

    冒顿漠然注视着她离去的背影,良久,才道:“还是另外找个人来服侍你吧,等你身子好了,亲自去金帐里挑一挑。”

    “不用了,”我懒懒地牵了牵唇,“我这里也没有什么大事,茉叶虽然小,也还勉强应付得来。说到底,也是冉珠姐姐手底下调教出来的人,相信再过一段时日,不会比那几个大丫头差。”我挑眉看他神色。

    他倒十分泰然,微笑着说:“你喜欢就好。”

    我但觉无趣,合目靠回榻上。

    冉珠姐姐的几个贴身侍女,都是在她死后的当晚,投毒自尽的。当时,人人都赞她们忠勇可嘉,然而,事实真相如何,谁也不得而知。

    茉叶是侥幸生存下来的一个。

    也只因年龄还小,又并不在跟前服侍,是以才逃得性命。

    自冒顿刻意将阿喜娜调离我身边之后,我便执意要了她进帐,一来是照顾冉珠姐姐的旧人,二来也是时时不忘提醒冒顿,那些刻入骨髓的、被欲望侵蚀了灵魂的过去。

    现如今,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信念,不过是让他痛苦、难过而已。

    然而,到底什么人什么事才能令他痛苦难过呢?

    心念电转之际,却听得他的声音淡淡地说:“我今日来只是有一事相告。”

    我微觉诧异,却并未睁眸。

    他顾自说道:“我已封伏琅为千骑长,明日起即回贺赖重建家园。”

    “什么?”我一惊而起,望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怀疑与戒备。

    “你的样子看起来似乎并不为他感到高兴。”

    “高兴?”我冷笑,“你以为杀了一个人的全家,然后再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那个家里,他就会高兴了?”

    “会!”冒顿的目光在我的脸上轻轻扫过,“我当然会!只有先留得性命,才有机会报仇。”

    报仇?他说报仇?

    难道,他不知道伏琅所要报复的对象是谁吗?

    纵虎归山!怎么看,他也不是会犯如此低级错误的人。

    除非——

    我敛眉思索,除非他根本没有把伏琅放在眼里。

    又或者,这仅仅只是一种试探?一个陷阱?

    “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冒顿以指轻轻压上我紧蹙的眉,“别说伏琅曾救过我的命,就是他那一身傲人的功夫,在我这里也不会被埋没。”

    蛮族尚武,对勇武之士向来都怀着一股崇仰钦佩之情。

    然而,冒顿也是如此吗?

    对不能为他所用的人,他也会真心善待吗?

    不不不,他绝对不是这样的人。

    我霍然抬眸,直视着他,“在单于的心目中,些许恩情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是有用的人才又怎样?能比得过自己的亲生父亲和兄弟?亲如父兄尚且如此,更别说旁人!”

    冒顿负手而立,那一瞬,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帐外的阳光陡然一黯,仿佛有浅浅的忧伤在跳跃的光线里慢慢弥散。

    我用力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目中清寒冷定。

    冒顿看着我,陡然笑了,那样负气桀骜的笑容,悲愤又明亮,“那是他们欠我的,父亲又如何?兄弟又如何?在这个世上,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谁对我不好,我也对他不好。不!对他比他对我还要坏十倍!百倍!”

    我亦冷笑,“冉珠姐姐对你不好吗?将你从大月氏驮回来,在头曼单于的大刀下舍命救你的千里马‘雪瞳’,对你不好吗?可是,为了你头顶上这顶金冠,对你再好的人,在你心里又算得了什么呢?千骑长又如何?大阏氏又如何?到最后,也不过是鸣镝箭的箭靶而已。”

    冒顿的身子蓦地一僵,神情立时冷厉下来。

    “你的意思是说,宁可我用鸣镝箭射死伏琅,你才会高兴?”

    我的手在薄毡下面狠狠地握紧了,面上却努力维持着淡漠决然之色。

    “这不是单于应该做的事吗?”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他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一意孤行要置蕖丹于死地了。

    可是,这一次,为什么对伏琅如此宽宥?

    到底有什么阴谋?

    他到底在想什么?

    手心里有些微微作痛,越急心里反而越发混乱。

    伏琅这一去,天高地远,鞭长莫及,就算我有心想保他,怕也是力所不能及了。

    “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着我。”冒顿覆手遮住我的眼睛,“恨一个人不是用心,更不是用眼,而是,用你的命!如果支撑你活下去的勇气,是对我的恨,那么,先好好珍惜你的生命吧。”

    不知道是因为我看不到他的表情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那一刻,他的声音里有种我所不能明白的落寞。

    我用力咬住下唇。

    “所以,你将阿喜娜和伏琅一个一个调离我的身边,单于如此费劲心机又是为了什么呢?何不索性赐我一死,一了百了。”

    “我的心机?岂能让人随意臆测?”冒顿漠然抽手,我眼前一花,感觉阳光在那一刻格外耀眼,“日后,你想知道的一切,自然全部都能看到。只看你活得够不够久。”

    冒顿说完,决然转身就走。

    我抿唇,看着他的背影。

    赫赫威仪,气魄盖世。

    便连那耀目的日光都遮蔽不住他身上的风华万丈。

    可是,为何这样炙热的阳光,却落不到半丝温暖在他的身上?

    到底,还是寂寞的吧?

    那一刻,不知道为何,竟让我想起了被乌赫将军追捕的那一个夜晚,亮在遍地红蓝花丛里的一线火光。

    那时,他说:“你害怕吗?”

    “怕是没有用的。”

    是的!怕是没有用的。

    可是,当一个人再没有什么能令他感到害怕的时候,会不会觉得,生命,其实是那样漫长无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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